书城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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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不该有的奢望 (1)

第十一章 不该有的奢望 (1)

那个细雨蒙蒙的下午,一个旅客走进了肯塔基州N村的一个乡村小旅店。与那些拥在酒吧里的人一样,他们都是来这儿躲避这该死的天气的。那帮屋里的人,个个人高马大,枯瘦的身子上套着猎装,他们身上有一股当地人特有的懒洋洋的劲儿,四仰八叉地占了屋里大半的地方;来福枪立在屋角,猎狗、小黑奴和子弹袋、猎物包一起挤在那个昏暗的角落。有两个长腿的绅士分坐在壁炉的两端,靠在椅背的头扣着帽子,辨不得眉目,其实最醒目的还应算是他们那挂满泥点的靴子,旁若无人地架在壁炉边上。有必要向读者说明的是,这种把双脚高高架起的思考方式在以思想为荣的西部酒店里是非常流行的。

酒店的老板也是个高个子、好脾气的本地人,此刻他正顶着一蓬乱发和一顶高筒礼帽站在吧台后面招呼客人。

实际上,酒吧内每个人的头上都有一顶代表男子汉气概的帽子,毡帽也好,棕榈叶帽也罢,还有满是油渍的獭皮帽,崭新笔挺的礼帽,在这里都能找到主人。帽子戴在头顶,颇带些共和制的独立精神,从帽子上就能看出戴帽人的性格:把帽子歪在一边的必是些快活乐观,生活自由自在的开心人;把帽子压在鼻梁上的必是些严肃认真,性格坚韧的古板人,他们办事总是依自己的意思,不愿考虑其他;把帽子推向脑后的必是些头脑清晰,把前途想得明明白白的聪明人;至于那些不知把帽子戴在哪或是根本就不在乎放在哪的必定是马马虎虎,粗心大意的糊涂虫了。要如此这般地理清各式戴法,还真的是要费一番工夫的。

几个光着膀子,穿着肥大裤子的黑人跑前跑后地为客人服务,但若仔细看就又发现,除了慌慌张张扰人心的乱跑外,他们实在没干什么有用的事。还有个喷着火苗的炉子,噼噼啪啪地响。可是这火苗还抵不过从大敞的窗子外闯进的寒风,不但窗帘被吹得啪啪作响,屋子里的空气也被吹得寒冷而潮湿。

作了这一番描绘,肯塔基的酒店也就该活跃在你的眼前了吧。

在这些肯塔基人身上充分体现着遗传学说的理论:他们的父辈都是很不错的猎人,生活在森林中,以天为被,以地为席,拿天上的星星当桌上的蜡烛;而今天后代们仍没忘了这些好传统,时时刻刻顶着帽子,到处乱滚,把脚架得比头还高,把房子当成帐篷来住。他们热爱新鲜的空气,因此无论冬夏都把门窗敞开。他们是这世上最热情、最坦诚、最快活的人,认为所有人都是他们的兄弟。

这位旅客现在就站在这样一帮家伙中间,他是个矮个子,但衣服很整齐,而且有一张可爱的圆脸儿,只是他看上去有些怪癖,拘紧得也有些过分。他紧紧拿着他的雨伞和提包,怎么也不肯让热忱的仆人们代劳。他对这里似乎很不放心,满眼不安地四下环顾之后才与他那些贵重物品一起缩进了个暖和的角落。可是那位把脚翘在壁炉架上的仁兄丝毫不曾注意这胆小绅士的震惊,依然起劲儿地左一口、右一口地吐着痰。

“你好哇,兄弟!”那汉子吐着烟向新来的客人问了声好。

“我……我想,还好……”绅士答得含糊其辞。他实在是被对方突如其来的致敬吓坏了,一时也不知该说些什么。

“有新消息吗?”那汉子又问道,边说边掏出一把大猎刀和一片烟叶。

“没有。”旅客答道。

“来点吧?”汉子态度亲热之极,递着烟叶给这个老实人。

“不了,谢谢。我不嚼这个。”他答得有些躲闪。

“噢。”那人也不为难这位老旅客,把烟叶塞进了自己的嘴里。不过为了周围人都能分享这烟叶,他尽力保证烟汁的充足供应。

可怜这位老先生,见到汉子向他这边开火都要吓一跳。直到汉子注意到了,才心平气和地将烟火发向另一方。这次受到关照的是一根火炉通条,汉子英勇地发起了又一次猛烈的进攻。

“又怎么了?”老先生对围在一张大告示前的人群颇为好奇。

“准又是悬赏抓人的。”老人得到的回答很简短。

老绅士站了起来——这里有必要交待一下他的名字了,他就是威尔逊——收拾好雨伞和提包,掏出眼镜小心地架在鼻子上,然后才慢慢走到那告示前读了起来。

“本庄园一混血黑奴出逃,名为乔治,身高六英尺,浅色皮肤,棕色卷发。该黑奴机智聪慧,谈吐流畅,能读会写,有可能冒充白人。其背部、肩部有很深疤痕,右手有‘H’形烙痕。

凡能活捉该黑奴,或能证明该黑奴确已被处死的人,一律可获四百大洋重赏。”

老先生读得很仔细,像在研究一样。

刚才那位进攻火炉通条的英勇汉子这时放下了高架着的长腿,挺了挺身子,走了过来。他站在告示前,看也不看就啐了一大口烟汁上去。

“这就是我的看法。”就说了这么一句,他又坐在了一边。

“干什么,兄弟,为什么这样?”店老板冲着汉子嚷着。

“怕什么,就算是贴出告示的人在这儿,我也要向他本人身上啐一口呢!”这大个子说得平静,手上还不停地削着烟叶,“有这样一个好黑奴,还不好好待他,跑了也是应该的。这种告示贴出来只能丢我们肯塔基人的脸,不管别人如何,我就是这么想的。”

“是的,这才是实话。”老板边记帐边表示赞同。

“告诉你兄弟,我也有一帮黑奴的,”汉子顿了一下又攻击了一阵火炉通条后继续说,“我早就跟他们说了,让他们爱跑就跑,不论去哪我都不会追的。只要他们想走,什么时候都可以。我早就给他们准备了自由证书,而且备了案,万一哪天我倒了霉也不会连累他们。这些他们可都是知道的。”汉子说得颇为得意,“他们可没让我亏了,咱们这块儿我是从黑奴身上赚得最多的。他们带了我的马去辛辛那提卖,得的钱一分不差都给我。这可不是一次两次的事,我可是已经赚了好几笔了。对黑奴,你越是拿他们当人看,他们越会报答你,好好为你干,不然的话,你根本得不到什么好处。”这英明善良的主人发表完了一番讲演,高兴得很,不禁又对可怜的通条来了一通礼炮。

“朋友,你说得太对了!”威尔逊先生显然对那汉子多了好感,“告示上说的黑奴的确是个好小伙,他在我的厂里干了差不多六年呢,他可真是个好帮手呀!他可聪明了,发明的那台洗麻机可管用了,现在许多厂里都用那种机器呢!他的东家如今还把持着那机器的专利证。”

“一手拿着人家的专利证捞钱,另一手还给人家的手背上烙字。”那汉子颇动感情地说,“要让我说,非要在那个东家手上也烙一个,给他尝些苦头才对。”

“还是要怪那些小黑奴仗着点小聪明就神气得不行,这也太没规矩了。”一个粗俗的声音响起在屋角,“挨打、烙记号都是他们自找的。如果他们老实点,也不会这样。”

“难道说,上帝把他们造成人目的就是为了让东家再把他们虐待成畜牲吗?”刚才那奴隶主辩道。

“要那些聪明的黑奴一点儿好处也没有。”粗俗的声音出自一个面貌丑恶的家伙的口中,显然他并没听出别人话中的蔑视,这时依然接口道,“没有好处的东西,留来干什么,难道让他们来耍自己。我可明白得很,早就把我的两个聪明的黑奴卖到南方去了,免得将来他们逃了跑了的,给我添麻烦。”

“你应该向上帝祈祷,让他为你特造一批没有灵魂的奴隶才好。”那奴隶主说。

这时谈话被打断了,所有人的目光都移到了一辆刚到门口的马车上。那是一辆小巧但又很有气派的轻便马车,一个黑奴赶着车,里面坐的是位衣着华丽、考究的年青绅士。

满屋子的人像通常一样饶有兴趣地打量着这位新来的客人:高个子,皮肤稍黑,有点像西班牙人;目光明亮,面庞清秀,四肢匀称。他的鹰钩鼻笔挺、端正,他的短发乌黑、亮泽,还有他的双唇细嫩、单薄,一切都给人一种不同凡响的感觉。在众人注视的目光下,他依然从容不迫,派头十足。他示意仆人安置好行李,又向众人屈身致意,之后才慢步踱到柜台前告诉老板自己是谢尔比郡的奥克兰来的亨利·巴特勒。当他看到墙上的告示时,便漫不经心地走过去读了一遍。

“吉姆,这告示上说的人有点儿像我们在贝尔南旅店遇到的那个黑人。”绅士向仆人说。

“我也这么想,老爷。”吉姆说,“只是我没注意那人手上的烙印。”

“嗯,我也没注意。”年轻人并没有多大兴趣,轻轻地打个呵欠后就告诉老板要开个单人房间,以便写些东西。

老板满口答应,而且立即派出六、七个黑奴前前后后地忙活起来。这可是一群勤劳的人,虽然有老有少,有男有女,虽然经常撞到一起,踩到别人,过了一阵子,还是为客人预备好了一间舒适的客房。就在他们忙碌的时候,那新客人就拣了张舒服的椅子坐下,与旁边的人谈了起来。

自打那年轻绅士进屋,就有一双好奇而又不安的眼睛盯着他,那就是刚才那位工厂主威尔逊先生。他越来越觉得在哪里见过此人,只是一时想不起罢了。那人的一举手一投足都令他感到熟悉无比,他更加目不转睛地盯着他。每当要与那人泰然自若的目光相遇时,他便立即移开。猛然间,他想起来了,不禁满眼惊异地望着那个人,他的神情迫使那青年向他走来。

“噢,威尔逊先生,”年轻人向他伸出了手,“我刚才没有认出你,还请你原谅。我想你还记得我吧,我是巴特勒呀。”

“是的,记得,记得。”威尔逊仿佛在梦呓一般。

就在这时,走来一个小黑奴报告说房间已经准备好了。

“照看好箱子,吉姆。”年轻的绅士吩咐着,接着就转回身对威尔逊说,“如果你愿意,就请随我到房间,让我们谈谈生意上的事。”

当老威尔逊从迷惑中清醒过来一些时,他已经在一间宽敞的屋子里,屋里劈劈啪啪地燃着炉火,那帮黑奴又忙了一番才收拾好最后的一切零碎,此时便要离开。

那年轻人毫不慌张,直待仆人们都走出了屋子,才走到门前锁了门,并把钥匙放进口袋,然后他转过身,双手交叉在胸前,开始目不转睛地看着威尔逊。

“乔治!”老威尔逊终于喊出了他的惊异。

“是我,我就是乔治。”年轻人仍很平静。

“我……这实在是想不到。”

“我乔装得还算不错吧?”乔治笑着说,“一点点胡桃树汁就让我拥有了这雅致的浅棕色皮肤,再染了头发,我就一点也不像告示上的模样了。”

“可这还是太冒险了,乔治。换作我,我是绝不会这样做的。”

“我明白后果是什么,我会承担。”这话里带着自豪。

应该告诉读者,乔治的父亲是一个白人。他苦命的母亲是个黑奴,曾生了一群不知父亲的孩子,这只怪她长得漂亮,自然会被主人用来泄欲。乔治的血管里流着肯塔基一家贵族的血液,他还由此得到一张英俊的欧罗巴人的面孔,以及高傲、坚韧的气质。他母亲只给了他混血人的浅黑色皮肤,可有了那双黑眼睛,是没人会在意他的肤色的。就因为这些,他才能轻易地就变成现在这副样子。最重要的是他天生的优雅举止和绅士风度,使得他现在扮演的角色丝毫不会引起旁人的怀疑,他完全就是一位带着仆人外出旅行的绅士。

老威尔逊虽然心地善良,做事却极为谨慎小心,因此他现在异常紧张,心中拿不定主意该怎么办,就只好在屋里来回踱步。他极想帮助乔治,可那些法律规定又不时浮现眼前,他徘徊了良久,才说了些想法。

“乔治,你现在肯定是在逃亡了——逃离你的法定主人,这——这本来是不奇怪的,可我却感到难过,非常难过。我有些话必须要对你说,亲爱的乔治,我有责任说出来。”

“先生,是什么使你难过呢?”乔治依然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