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包法利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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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夏尔出门的时候,她常常在大橱里拿出那只绿绸雪茄烟盒,她把它放在内衣、被单的褶子里。她望着它,打开它,甚至还闻闻它的衬里的气味,那是马鞭草和烟丝混合的气味。它是谁的呢?……是子爵的。也许是情妇送给他的礼物。那是在一只红木绷架上绣出来的,绷架是一样小巧的物件,藏起来不让别人看见。绣花的人沉思着,柔软的环形鬈发垂在绷架上面,接连几个小时忙着做这件活。爱情的气息在绣花底布的网眼里穿过去。每一针绣下去,绣出了希望,或者绣出了回忆。这些交错的丝线,只是不变的沉默的热情的延续。以后,一天早上,子爵把它带走了。

它被放在宽大的壁炉台上,或者花瓶和蓬巴杜式(蓬巴杜(1721—1764),是法国国王路易十五的情妇,她提倡纤巧的艺术风格。这只座钟即是这样。)座钟当中。在这个时候,人们在谈论些什么呢?她在托斯特,他呢,他现在在巴黎,在那边!这个巴黎是什么样子?它的名气真大!她低声地重复念着这两个字,好让自己得到点乐趣。它们像大教堂的巨钟发出的声音,在她耳边响着。这个名字在她眼前闪闪发亮,甚至在她的发蜡罐的商标上也发出火焰般的光芒。夜里,水产贩子赶着大车,唱着《牛至》(牛至,一种植物,开红花。)那只歌,从她的窗子底下过去,她就会醒过来。她听着包铁的车轮声,车子出了镇口,到了泥地上,它就很快变小了。

“他们明天就到那里了!”她想。她在想象里跟随着他们走,上坡下坡,穿过一座座村庄,在星光下面,沿着大路快步走着。走了一段说不清楚有多长的路以后,总会出现一个模糊的地方,她的梦也在那里消失。她买了一张巴黎地图。她用手指尖在地图上划来划去,在京城里漫游。她顺着一条条林荫大道走,在每个拐角上,在代表街道的直线之间,在代表房子的白方块前面,都要停一停,最后,眼睛看累了,她闭上了睛眼,又看见煤气路灯在黑暗里随风扭动,还有敞篷马车的踏板,哗啦一声,在剧院柱廊前面放下来。她订了一份妇女刊物《花篮》,又订了一份《沙龙精灵》,首场演出、赛马和晚会的报道,她全一字不漏地贪婪地看完。她对某一位女歌唱家的首次演出、某一家商店的开张营业都感兴趣,她知道最新的时装式样和上等裁缝的地址,知道布洛涅森林(布洛涅森林在巴黎近郊,是巴黎人游玩和娱乐的场所。)或者歌剧院的日程。她在欧仁·苏(欧仁·苏(1804—1857),法国著名小说家。)的小说里研究室内装饰的描写。她读巴尔扎克(巴尔钆克(1799—1850)法国著名作家。)和乔治·桑(乔治·桑(1804—1876),法国著名女作家。)的作品,替她个人的欲望在书里寻求想象中的满足。甚至连吃饭的时候,她也带着书。夏尔一面吃饭一面和她说话,她却翻书页。她一打开书,就总会想到子爵。她将他和一些虚构的人物之间建立起了若干联系。但是以他为中心的圆圈逐渐向四周扩大,他头上的光环离开了他的脸,伸展到更远的地方,照亮其他的梦想。在爱玛的眼里,巴黎比大西洋还大,被鲜红的云霞罩住,闪闪发光。在这一片喧嚣之中,许多人分成若干类,被归入不同的场景里。爱玛只看见两三类人,他们遮住了其他的人,不让她看见,成了整个人类的代表。首先是外交使节的社会,活动场所是四面墙上都是镜子的客厅,发亮的地板,一张张椭圆形桌子上铺了金线穗饰的丝绒桌毯。这里有燕尾礼服,有重大的秘密和微笑掩盖起的苦恼。然后是公爵夫人们的社交界,那些人面色苍白,一个个在四点钟起床,女人们,可怜的天使啊!在他们的裙子下摆镶着英国针钩花边。男人们,在平庸的外表下藏着不被赏识的才能,为了取乐,使马奔驰得精疲力竭,夏天到巴登(巴登,德国有名的旅游地。)度夏,最后在四十来岁,娶一个女继承人为妻。

还有在饭店的房间里,大家在午夜以后吃夜宵,一群杂七杂八的文人和女演员,在烛光下面,笑个不停。这些人像帝王一样挥霍无度,充满想象出来的野心和荒涎的狂热。他们生活在天地之间,暴风雨之中,胜过别人,有点高高在上的味道。至于其他的社会,却消失了,没有确切的位置,好像没有存在过。此外,越是离她近的东西,她越是不去想它们。紧紧围住她的一切,使人烦恼的田野,愚蠢的小资产者,平庸的生活,在她眼里是世上的例外的存在,是她偶然拉进去的特殊境界。而在这个境界外面遍地是幸福和热情的广阔世界,一望无际。她在无穷的欲望中,将感官上的奢侈享受和内心里感到的快乐混淆起来,将成为习惯的高雅表现和感情的细腻敏感等同起来。爱情难道不像印度植物那样,要有合适的土壤,特定的气温?月光下的叹息,长时间的拥抱,流到被抛弃的手上的眼泪,所有的肉体的渴望和忧郁的情意,都离不开大府邸的终日让人消闲的阳台,铺着厚地毯、挂着绸窗帘的小客厅,种满花木的花盆架,一张放在平台上的床,也离不开宝石闪耀的光彩和仆人制服上的肩饰。驿站的小伙计每天早上来洗刷马,他穿着大木鞋穿过通道。他的罩衫上有好些洞,赤着脚穿了便鞋。

这就是应该使人感到满足的穿短裤的小马夫!他干完活以后,一天就不再来了。因为夏尔回来以后,会亲自把马拉进马厩,卸下马鞍,套上笼头,这时候,女佣人拿来捆麦秆,使劲地丢进食槽里。娜丝塔西终于泪流满面地离开了托斯特,爱玛找来了一个十四岁的小姑娘费丽西泰接替她。这个姑娘是孤女,面貌很柔顺。爱玛不许她戴棉布软帽,教她要用第三人称对她说话(即对对方不称“您”,而称“他”,“她”,“太太”,“夫人”等模仿贵族人家的习惯。),送一杯水要放在盘子里,进房以前要先敲门,教她熨衣服,浆衣服,怎样替自己穿衣服,一心想把她训练成贴身女佣人。这个新佣人因为怕给辞退,所以惟命是从,毫无怨言。太太经常把钥匙留在碗橱上,费丽西泰每天晚上从碗橱里面拿一点点糖,做完祷告以后,一个人睡在床上吃。下午,有时候她和对面的驿站车夫谈天,夫人待在她楼上的房间里。爱玛穿了一件领子敞开的室内便袍,在上身的披肩翻领当中露出了有三粒金钮扣的打褶衬衣。她的腰带是一根系着大流苏的细带子,她的石榴红小拖鞋有一束饰带盖在脚背上。她买了一本吸墨纸,一只文具盒,一根笔杆,以及一些信封,虽然她没有一个人好写信。

她掸掉搁板上的灰尘,照照镜子,拿起一本书,然后看着一行行文字,遐想起来,让书落到她的膝盖上。她真想出门旅行,或者重回她的修道院生活。她希望死去,同时又希望到巴黎居住。夏尔不管下雨下雪,骑着马在乡间小路上奔跑。他在农庄的饭桌上吃炒鸡蛋,把胳膊伸进潮湿的床上,给人放血,温热的血喷到他的脸上,听嘶哑的喘气声,检查病人用的盆,撩起许多脏床单。

可是每天傍晚,他在家里都会看到很旺的炉火,放好饭菜的桌子,舒服的家具,还有一位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可爱的妻子,她发出清新香味,也不知道这股香味来自何处,会不会是她的皮肤使她的衬衣染上了香气。她有许多精妙的花样使他心醉。有时候,她用新的做法给蜡烛做些纸托盘,有时候给她自己的裙袍换一道边饰,或者给一样十分简单的、并且给女佣人烧坏了的菜肴取一个新奇的名字,夏尔会高高兴兴地吃得一干二净。她曾经在卢昂看见有些贵妇人表链上挂着一串小饰物,她也买来了一些这样的东西。她想在壁炉上放两只蓝色玻璃大花瓶。过了一些时候,她又买了一只象牙针线盒,里面有一只镀金的银顶针。夏尔越是不懂得这些玩意儿的妙处,就越是被它们迷住。它们增加了他感官上的快乐和家庭的温馨气氛。这好像是沿着他生命的小径铺下的金沙。

他身体健康,气色也好。他的声誉已经完全确立了。乡下人喜欢他,因为他不摆架子,他抚摩孩子的头,从来不进小酒馆。此外,由于他品德高尚,得到了大家的信任。他特别擅长医治重伤风和胸部毛病。夏尔非常害怕治死他的病人,实际上开的药方只是一些镇静合剂,有时也开些催吐药,叫病人洗脚,或者用水蛭吸血(当时的一种医疗方法。)。他并不害怕做外科手术。他给人放血,就像给马放血一样,放得很多。他拔起牙来,那只手就像是铁做的一样。

最后,他为了能“了解新情况”,订了一份《医学界》,他收到过这份新出的刊物的广告。他吃过晚饭,会稍稍看一会儿,但是房间里太热,加上吃进去的东西正在消化,过了五分钟,他就睡着了。他呆在那里,两手托住下巴,头发像鬣毛一样披下来,一直披到灯的底座。爱玛望着他,耸了耸肩膀。有些男人沉默寡言,却充满活力,夜间埋头苦读,到了六十岁,虽然是患上风湿病的年纪,然而终于在他们的不合身的黑礼服上戴上一串十字勋章。可是,就连这样的丈夫她也没有嫁到。她多么希望包法利这个姓,而且现在也是她的姓,能够闻名四海,在书店里出现,在报刊上不断刊登,全法国都知道它。但是,夏尔没有半点雄心!最近一个伊夫托的医生和他一起会诊,就在病人的床前,当着聚在一起的病人亲属的面,略微羞辱了他一下。当天晚上夏尔对她讲这件事的时候,爱玛气得大骂他这个同行。夏尔很感动。他流着泪,吻她的前额。可是她恼羞得火冒三丈,真想动手打他。她走到过道里,打开窗子,呼吸新鲜空气,好平静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