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现代狂人李敖:当代最能挑战自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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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星已深沉星光依旧(1)

李敖不避锋芒,痛斥腐败,已经严重损坏当权者的利益,因此,他被国民党抓去坐牢了。他不是不自觉的坐牢,不是无意间触犯刑律而坐牢,而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这就不是常人所能具有的品格。这是一种大智大勇的行为,让人看到一种大丈夫气概;他给人一种“义无反顾”的感觉。

一、“下海”卖牛肉面

李敖从在《文星》最早出版的《传统下的独自》,到最后自行出版的《闽变研究与文星讼案》,已全被查禁。他打算出版《李敖告别文坛十书》,也遭到扼杀。不过,改行卖牛肉面的想法是确实不移的。早在9月1日,他就登了广告。接着写信给诗人余光中,说:“‘下海’卖牛肉面。对‘思想高阶层’诸公而言,或是骇俗之举,但对我这种纵观古今兴亡者而言,简直普通又普通。自古以来,不为丑恶现状所容的文人知识人,抱关、击柝、贩牛、屠狗、卖浆、引车,乃至磨镜片、摆书摊者,多如杨贵妃的体毛。今日李敖亦人贵妃裤中,岂足怪哉!岂足怪哉!我不人三角裤,谁入三角裤?”又说:“我在旧书摊上买到一本宣纸的小折页册,正好可做签名之用。我盼你能在这本小册的前面,写它一两页,题目无非‘知识人赞助李敖卖牛肉面启’之类,然后由我找一些为数不多的我佩服的或至少不算讨厌的人士纷纷签它一名,最后挂于牛肉面锅之上,聊示‘招徕’。此‘启’只负责‘赞助’,不负责牛肉面好吃与否或有毒与否,大家尽可安心签署,不必回家抱着老婆吓得睡不着觉也!”

余光中真的写来了赞助启,全文如下:

近日读报,知道李敖先生有意告别文坛,改行卖牛肉面。果然如此,倒不失为文坛佳话。今之司马相如,不去唐人街洗盘子,却愿留在台湾摆牛肉摊,逆流而泳,分外可喜。唯李敖先生为了卖牛内面而告别文坛,仍是一件憾事。李先生才气横溢,笔锋常带情感而咄咄逼人,竟而才未尽而笔欲停。我们赞助他卖牛内面,但同时又不赞助他卖牛内面。赞助,是因为他收笔市隐之后,潜心思索,来日解牛之刀,更合桑林之舞;不赞助,是因为我们相信,以他之才,即使操用牛刀,效司马与文君之当炉,也恐怕该是一时的现象。是为赞助。

给余光中信以外,李敖还给友人寄信六封,后以《牛肉面老板的七封信》为题,收在《李敖文存二集》里。宏智来信中,“抗议”李敖“告别文坛”,并说他对此感到“费解”,要求李敖“黑内幕请告一二”。李敖在复信中,笑对方“真是年轻人”,对世事太少了解。在复杰业先生信中,李敖说到自己的“苦衷”:“最主要的是:我已经丧失了一个从事写作者应享的权利与方便,出书的困难与成本,要比别人高出许多。”给永土先生信,内容相似:“你要我打消卖面念头,‘继续煮字下去’,你可知道当今之世,‘字’岂易‘煮’哉,煮好了面,别人不吃,老夫自己吃,吃它个浑身牛皮味:可是煮好了字,能够达到‘画饼充饥’的奇效吗?你只知道我五年来写文章,‘让大家解解闷’;你可知道我五年来没有一个正式职业,而最后负债满身吗?”给碧勋的信说:“以文字为业的人。都该有一种信念,那就是‘江山代有才人出’的信念,成事不必在我,而我之播种,必不白费。胡适之先生有一次向我说:‘无心插柳,尚且成荫;有意栽花,当然要发!’难道老年人不退休,我这个三十一岁的人先‘退休’,就没有新的电流了吗?我不相信。如果没有新的电流出来,那我这五年‘声慑’也算白费了,我不能相信。”给庆吉信中说:“昔年陶朱公改行经商,泛游五湖。今日李敖公改行卖牛肉面,或可落得清闲,往名山大川一游。明末志士顾炎武有言:‘有体国经野之心,然后可以登山临水。’我游名山大川时,一定还带着这句漂亮的老话。”给青木信中说:“你提议搭股卖牛肉面。欢迎欢迎,不久我一定把认股书送上。(每股拾元,你认多少股?)可是你信末又祝(咒?)我‘牛肉面摊未开张即垮台’,为了你要我‘千万不要改行’,可见你多爱我!你宁愿你的股票倒掉,也不愿我‘告别文坛’。我真应该狠一下心,跑到衙门,检举你‘教唆罪’!”

卖面大业,后来由于环境,未能实行,仅仅停留在口头。随即发生了《李敖告别文坛十书》在装订厂遭查禁以至不能面世的事件和五千字长信被公布的事件。前者,表现了在国民党一党专制下人民争取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是多么困难,后者害人手段是多么卑鄙,罗织罪名的手法是极端低劣的。

二、不得不以贩卖电器维生

到了1967年,国民党加紧算旧账。台湾高等法院首席检察官发文侦办,4月8日以“妨害公务”对李敖提起公诉。自此官方正式配合胡秋原等私方,以诉讼手段形成夹杀。许多朋友不来往了,发表文章更困难了。屠申虹提议,跟汤炎光合办一份名为《文风》的杂志。汤炎光是老“国大”代表,可以申请到杂志执照,而这是李敖等人办不到的。于是达成协议,汤炎光做挂名发行人,其他编务、刊物内容一概不管。李敖和屠申虹包办了第一期,很寒酸,只有一张纸,分出四版。因为有李敖参加,照样闯祸。一方面“中央研究院”在各报登大幅广告斥责、抗议,一方面汤炎光被调查局局长请去吃饭,劝他千万不可和李敖合作,否则后患无穷。汤炎光一听,吓坏了,立刻打退堂鼓,这事就半途而废。不过,李敖因祸得福,从此成了“电话阶级”,因为《文风》的编辑部就设在他的家里,已因公事安上了电话。

挨到1968年、1969年,李敖只得靠贩卖电器维生。他和李世君以“OK李”为名,在英文报上刊登广告,收购外国人旧电器,转手出售。转卖时候,李敖亲自搬运,形同苦力。有一次卖一台冰箱给著名电影导演李翰祥,在搬运的时候,被李太太张翠英看到,她问:“怎么大作家做起苦力来?”李说:“大作家被下放了,正在劳动改造啊!”为了坚守原则不同国民党合作,李敖在谋生上的辛苦,一般人是完全不清楚的。从外表上看,李敖是满有钱的,这期间还买了一辆凯莉牌小汽车。可是实际上他是做苦力的。

李敖认识李翰祥,是在后者来台湾成立国联影业公司以后,时同在1966年4月16日,由康白(何伟康)介绍。一个月后,5月17日,李敖应约在李翰祥办的明星讲习班上做过一次讲演,然后在李翰祥家吃晚饭。李翰祥看出李敖是最厉害的东北人,并且像绍兴师爷。此后,二人偶有来往。李敖陷入谋生的困境后,除了卖旧电器以外,也不失掉靠学问谋生的路子。1968年12月8日,李翰样打电话来,说他想拍唐伯虎的戏,他知道古代有一部《唐伯虎千金花舫缘》的剧本,不记得收在哪里,要李敖寻找。李敖找到了那个剧本,(以后李敖还应刘昌之约,合伙办电影公司。担任制片人)1969年,二李经常在一起吃饭、打牌。5月1日,李翰祥拿了高阳代拟的一篇启事给李敖看,是说联邦公司怎样欺负他,害得他事业做垮。李敖重新写了一篇启事,在各报刊登后,反响格外好,李翰祥得到许多人的谅解与同情。后来国民党加给李翰祥的罪名,第一条就是“辱骂政府勾结文星李敖”。1969年8月3日的检举信中甚至说,李翰样的大罪是“推行‘文星’思想”,是“与李敖每晚见面餐叙,均以骂社会、骂党国、骂领袖为话题”,是“介绍北平女同学费太太(美驻台情报武官之华籍夫人)与李敖过从甚密,有替李敖设法偷渡出境之可能”!最后,他们又造谣说李翰祥为李敖走私了秘密文件到海外,引致李翰祥遭到迫害。

另外,李敖还用卖家藏古书的办法,换取生活费。他的《古今图书集成》,就动用了包括姚从吾老师在内的多种关系,才卖掉。现存1969年傅乐成、吴相湘两封来信,透露了此中消息。傅乐成3月1日信中说:“嘱转姚老之函,亦于年前面交,诸请释念。据姚云,台大历史系现无此经费,当向清华一试,并想与兄直接谈谈。如兄有急需而数目不大,他可设法。”吴相湘4月12日信(署名伟士)中说:“昨见老师谈到图书集成,他说其研究室拟购买,正设法请款,另外向一德国人推销,也可能有成交,我为着让你请我听歌做‘叔叔’,自然会催促成。”

李敖又打了一次官司。

李敖贩卖旧电器,因为演艺圈内购买力强,所以结交此道中人甚多。这些人好赌,李敖因缘随之,以其一表人才,遇赌甚精,所以赢多输少,对生活亦有大补。赌友中有李翰祥的经理、外号“刘必跟”者,玩梭哈之牌,十打九输。有次输火了,开的支票不认账,反倒告李敖和蒋光超联手诈赌。法官开庭调查,李敖说:“凡诈赌者,联手者必然交情很深,方有可能。可是我当天晚上才认识蒋光超,难道是我们上辈子串通好的?”被告蒋光超也在旁证实当晚才认识李敖无误。法官乃问“刘必跟”:“你告李敖、蒋光超诈赌,有何证据?”“刘必跟”说:“我那天记了日记,有我自己的日记为证。”李敖说:“这叫什么证据!如果他日记里记我是匪谍,难道我就是匪谍?这种日记太可怕了!”法官点头,又问李敖:“你会不会做假牌?”李回答:“假牌实在不会做,但真牌打得极好。”说着朝“刘必跟”一指,大声道:“这种人牌打得这么糟,凭真牌就可赢他,何须做假牌!”后来李敖被警总抓去,办案人员说本来他们想乘机用诈赌罪整他的,因为整李就连带整到蒋光超,只因说李有诈赌之罪,无人会信,乃放弃此议,不了了之。

三、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在这“下放劳动改造”的几年里,李敖写作不多。仅从《李敖大全集》等内地出版的著作来看,文末所标写作日期属于这一时期的,1966年有《纠正于右仁幻想出来的一段革命史》、《中华大赌特赌史》、《刻薄的批评与正直的建议》,《眼看黑暗到来,又目送黑暗归去》等文;1967年有《论没有“流血的自由”》等文;1968年有《从高玉树为儿子“冥婚”看中国两面文化》《(左舜生选集)序》、《“舒而脱脱兮”》等文;1969年有《给杨贵妃的一封信》、《一封存证信的故事》等文。《刻薄的批评与正直的建议》、《眼看黑暗到来,又目送黑暗归去》都是书信体。前者是复淑惠小姐的。来信劝李“改刻薄的批评为正直的建议”,并举了跟徐复观打官司一事为例。李敖在复信中指出对方“中了传统中‘泛敦厚主义’的毒”,这种“泛敦厚主义”“使一般人不能了解‘批评’的真价值与正确方法”。而“你对我和徐复观打官司的批评(‘正直的建议’),我也要说你仍然是中了传统中‘戒讼观念’的毒。你该知道一个进步的社会,必须有赖于法治、有赖于大家对法律的信任。中国过去太偏重人治和礼治,所以搅得乱七八糟,毫无客观可循的是非与体统,也毫不实际。你信中所谓的‘文人竟不知自爱,不能宽大为怀,多具容忍的气度’三点,在一个有现代法治观念的人面前,都是‘碰不到头’的论调。”从这段话里,我们不仅可以知道李敖对法治社会是热心追求的,而且对他动不动就诉诸法律手段有更多理解。后者谈到文人对自己书房的几种心态,着重谈他自己:“至于对我,对Pride Lee说来,我的小天地我常常叫它是我的‘豪华监狱’。真的,它真是我的‘豪华监狱’。它有一切监狱所没有的实际设备,但置身其中,我却觉得我是一名‘囚犯’。在台湾,似乎没有人在一天二十四小时内,比我更能独处。没有人像我这样每天看到人或动物的时间只不过四五个小时,其他的时间完全‘顾影自雄’或‘自己跟自己说话’。我常常说我是一个‘眼看黑暗到来,又目送黑暗归去’的人,这意思就是说,我常常一个人,从黑夜直到天明。有时候我开玩笑:‘没有李敖这种忍耐寂寞本领的人,休想批评李敖!’”又说他这是练习坐牢动作:“也许你们笑我吹牛,当我告诉你们我不太在乎牢狱。牢狱最可怕的地方不在third一degree,而在一种难受的寂寞生涯。李敖今日所过的生活,跟古代人所谓的‘画地为牢’又有多少不同?我好像是一个做‘坐牢准备动作’、‘坐牢预习’的倒霉鬼,并不够资格心安理得的做一个他蚂的寓公!”

如果说以上两篇文章(书信)主要说自身,那么《论没有“流血的自由”》就完全跟一己无关了。此文是谈革命者立志舍身取义和对付反动统治当局手法的。“旧时代的好汉们为理想奋斗,他们深刻了解‘千古艰难惟一死’的哲学。奋斗失败了,他们甚至甘愿用‘一死’来代替逃亡,代替徐图再起或卷土重来。”这就是“流血的自由”。“所谓‘流血的自由’,广义的说,是脖子挨刀的人们,最后表白一下真我的自由,他们以命偿名,临终以死明志,消极说来,也不失为一种抗议——种悲壮的抗议,一种看似无用却影响深远的抗议。旧式大权在握者,基于‘示众’、‘阴德’等复杂心理。对待死之囚’总还给他一个“慷慨过市”的机会。”

李敖对“新式统治者”用心之卑鄙、手段之残酷,观察是多么深刻!剖析是多么入木三分,淋漓尽致!

四、谈“义不食周粟”

由于李敖给胡适五千字长信被公布,一些人以为报复时机已到,他们想办法把严侨和殷海光说成李敖的指使者和教唆者,要整殷海光老师。

胡秋原等人一不做二不休,1966年6月问,公然行文给台湾大学校长钱思亮,提出二十五个问题,要殷海光回答,并说殷海光不学无术,不配做教授,应请改聘,或改任职员。就在这种压力下,钱思亮屈服了,他先是把胡秋原的逼问信发交台大哲学系主任洪耀勋转查殷海光,接着又派毛子水转告殷海光,要他撤销申请“国家长期发展科学补助金”,逼殷海光“放弃了最低生活费用的一半”。这以后官方出马了。8月5日,教育部去函台大,形式上是“借聘”为“本部教育研究委员会委员”,骨子里是调虎离山。最妙的是函中有“聘书另发”的伏笔。七天以后(8月12日),警备总部派人强请殷海光到部,在刀光剑影中,拿出聘书给他,殷海光拒绝了。8月26日,殷海光应约见钱思亮,钱思亮说本年在形式上,你仍是台大教授,但不能去上课;十一个月后,就是1967年度开始以后,你殷先生必须离开台大。

在教育部去函台大。拟聘殷为教育研究委员会委员时,殷海光很感困惑,找李敖商量,他表示“不该不劳而获”,也“义不食周粟”。李敖说:“不错。一个人不该不劳而获。但按照宪法第十五条,人民有生存权、工作权,你一定得在有生存机会、有工作机会的前提下,才能谈正常的不该不劳而获的道理与道德。如果环境不准你有适合你的生存权和工作权,在这样畸形的环境下。你如接受畸形的收入。也情有可原。陈独秀到死还拿政府的钱,可是何碍其为陈独秀;鲁迅到死也还拿政府的钱,可是又何碍其为鲁迅!不拿当然好,可是你能活得下去吗?至于你说‘义不食周粟’,这种道理在伯夷叔齐时代就站不住,伯夷叔齐‘义不食周粟’,逃到首阳山,‘采薇而食之’,但他们忘了,米固然是周朝的,薇也是周朝的啊!不食周朝的米,却吃周朝的薇,这是哪一门子的逻辑啊!何况所谓周粟,也不是什么周朝的粟,根本就是民脂民膏。你吃的是民脂民膏而已,还谈不上是国民党之饭也!”李敖这一番话,把殷海光说得哭笑不得。殷海光知道李敖才是“义不食周粟”那一派,现在这样说,不过是站在他殷海光的立场上为他说宽心话。在这个时候,李敖真的是“不食周粟”,正在靠自己的体力谋生。这一点,他殷海光是做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