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中国哲学史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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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孔子(2)

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丧期无数。后世圣人易之以棺椁,盖取诸大过。

又如夬代表“泽上于天”,是一个大雨的意象。后人见了,忽然生出一个普及博施的意象。因此又想起古代结绳的法子,既不能行远,又不能传后,于是便又生出一个普及博施的“书契”的意象。从这个观念上,才有书契文字的制度。所以说:

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盖取诸夬。

以上所说古代器物制度的原起,未必件件都合着历史的事实。但是孔子对于“象”的根本学说,依我看来,是极明白无可疑的了。这个根本学说是人类种种的器物制度都起于种种的“意象”。

六十四章《象传》全是这个道理,例如(蒙)是一个“山下出泉”的意象。山下出泉,是水的源头。后人见了,便生出一个“儿童教育”的意象。所以说:“蒙,君子以果行育德。”又如(随)和(复),一个代表“雷在泽中”,一个代表“雷在地下”,都是收声蛰伏的雷。后人见了,因生出一个“休息”的意象。所以由“随”象上,生出夜晚休息的习惯:又造出用牛马引重致远以节省人力的制度。由“复”象上,也生出“七日来复”“至日闭关,商旅不行,后不省方”的假期制度。又如(诟)代表“天下有风”的意象,后人因此便想到“天下大行”的意象,于是造出“施命诰四方”的制度。又如(观)代表“风行地上”和上文的“诟”象差不多。后人从这个意象上,便造出“省方观民设教”的制度。又如(谦)代表“地中有山”,山在地下,是极卑下的意象。后人见了这个意象,便想到人事高下多寡的不均平。于是便发生一种“捊多益寡,称物平施”的观念。又如(大畜)代表“天在山中”,山中看天,有如井底观天,是一个“识见鄙陋”的意象。后人因此便想到补救陋识的方法,所以说:“天在山中,大畜,君子以多识前言往行,以畜其德。”

以上所说,不过是随便乱举几卦作例。但是据这些例看来,已可见孔子的意思,不但说一切器物制度,都是起于种种意象,并且说一切人生道德礼俗也都是从种种意象上发生出来的。

因为“象”有如此重要,所以说:

易有圣人之道四焉,……以制器者尚其象。

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化而裁之谓之变。推而行之谓之通。举而措之天下之民谓之事业。

又说:

是故阖户谓之坤,辟户谓之乾。一阖一辟谓之变,往来不穷谓之通。见乃谓之象,形乃谓之器。制而用之谓之法。利用出入民咸用之谓之神。

那种种开阖往来变化的“现象”,到了人的心目中,便成“意象”。这种种“意象”,有了有形体的仿本,便成种种“器”。制而用之,便成种种“法”(法是模范标准)。举而措之天下之民,便成种种“事业”。到了“利用出入民咸用之”的地位,便成神功妙用了。

“象”的重要既如上文所说,可见“易也者象也”一句,真是一部《易经》的关键。一部《易经》,只是一个“象”字。古今说易的人,不懂此理,却去讲那些“分野”、“爻辰”、“消息”、“太一”、“太极”,……种种极不相干的谬说,所以越讲越不通了。(清代汉学家过崇汉学,欲重兴汉诸家易学。惠栋、张惠言,尤多钩沉继绝之功。然汉人易学实无价值,焦赣、京房、翼奉之徒,皆“方士”也。郑玄、虞翻皆不能脱去汉代“方士”的臭味。王弼注《易》扫空汉人陋说,实为易学一大革命。其注虽不无可议,然高出汉学百倍矣。惠张诸君之不满意于宋之“道士易”是也。其欲兴汉之“方士易”则非也)。

这是《易》的第二个基本观念。

第三,辞《易经》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每卦每爻都有一个“象”,但是单靠“象”也还不够。因为《易》有四象(适按此处象与辞对称,不当有“四”字。此涉上文而误也。因此一字,遂使诸儒聚讼“四象”是何物,终不能定。若衍此字,则毫不废解矣),所以示也。系辞焉,所以告也。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系辞焉以尽其言。

“象”但可表示各种“意象”。若要表示“象”的吉凶动静,须要用“辞”。例如(谦)但可表示“地中有山”的意象,却不能告人这“象”的吉凶善恶。于是作为卦辞道:

谦亨,君子有终。

这便可指出这一卦的吉凶悔吝了。又如谦卦的第一爻,是一个阴爻,在谦卦的最下层,真可谓谦之又谦、损之又损了。但单靠这一画,也不能知道他的吉凶,所以须有爻辞道:

初六,谦谦君子,用涉大川,吉。

这便指出这一爻的吉凶了。

“辞”的作用在于指出卦象或爻象的吉凶。所以说:

系辞焉以断其吉凶。

又说:

辨吉凶者存乎辞。

辞字从辛,《说文》云“辞讼也(段依《广韵》作“说也”)。从辛,犹理辜也。”朱骏声说:“分争辩讼谓之辞。后汉《周纾传》‘善为辞案条教’注,辞案,犹今案牍也。”辞的本义是争讼的“断语”“判辞”。《易经》的“辞”,都含“断”字“辨”字之意。在名学上,象只是“词”(Term),是“概念”(Concept),辞即是“辞”,亦称“判断”(Judgment)。例如“谦亨”一句,谦是“所谓”,亨是“所以谓”,合起来成为一辞。用“所以谓”来断定“所谓”,故叫做辞(西文Jndgment本义也是讼狱的判辞)。

《系辞传》有辞的界说道:

是故卦有大小,辞有险易。辞也者,各指其所之。

“之”是趋向,卦辞爻辞都是表示一卦或一爻的趋向如何,或吉或凶,或亨或否,叫人见了便知趋吉避凶。所以说:“辞也者,各指其所之。”又说:

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圣人有以见天下之动,而观其会通,以行其典礼,系辞焉以断其吉凶,是故谓之爻。(爻字似当作辞。下文作辞,可证)极天下之赜者,存乎卦,鼓天下之动者,存乎辞。

象所表示的是“天下之赜”的形容物宜。辞所表示的,是“天下之动”的会通吉凶。象是静的,辞是动的;象表所“像”,辞表何之。

“天下之动”的动,便是“活动”,便是“动作”。万物变化,都由于“动”,故说:

吉凶悔吝者,生乎动者也。

又说:

吉凶者,失得之象也。悔吝者,忧虑之象也。

吉凶者,言乎其失得也。悔吝者,言乎其小疵也。

动而“得”,便是吉;动而“失”,便是凶;动而有“小疵”,便是悔吝。“动”有这样重要,所以须有那些“辞”来表示各种“意象”动作时的种种趋向,使人可以趋吉避凶,趋善去恶。能这样指导,便可鼓舞人生的行为。所以说“鼓天下之动者,存乎辞。”又说:

天地之大德曰生。圣人之大宝曰位。何以守位曰人,何以聚人曰财。理财正辞,禁民为非,曰义。

辞的作用,积极一方面,可以“鼓天下之动”;消极一方面,可以“禁民为非”。

这是《易经》的第三个基本观念。

这三个观念(一)易,(二)象,(三)辞,便是《易经》的精华。孔子研究那时的卜筮之《易》,竟能找出这三个重要的观念,第一,万物的变动不穷,都是由简易的变作繁赜的。第二,人类社会的种种器物制度礼俗,都有一个极简易的原起,这个原起,便是“象”。人类的文明史,只是这些“法象”实现为制度文物的历史。第三,这种种“意象”变动作用时,有种种吉凶悔吝的趋向,都可用“辞”表示出来,使人动用都有仪法标准,使人明知利害,不敢为非。-这就是我的“《易论》”。我且引一段《系辞传》作这篇的结束:

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圣人有以见天下之动,而观其会通,以行其典礼,系辞焉以断其吉凶,是故谓之爻(爻似当作辞。说见上)。言天下之至赜而不可亚也(亚字从荀本)。言天下之至动而不可乱也。拟之而后言,仪之而后动。(仪旧作议。《释文》云:“陆姚桓元荀柔之作仪。”适按:作仪是也。仪,法也。与上文拟字对文。)拟仪以成其变化。

“象”与“辞”都是给我们摹拟仪法的模范。

(第四章)

正名主义

孔子哲学的根本观念,依我看来,只是上篇所说的三个观念:

第一,一切变迁都是由微变显,由简易变繁赜。所以说:

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由辨之不早辨也。《易》曰,“履霜坚冰至”,盖言顺也。

知道一切变迁都起于极微极细极简易的,故我们研究变迁,应该从这里下手。所以说:

夫易,圣人之所以极深而研几也(韩注:“极未形之理曰深,适动微之会曰几”)。唯深也,故能通天下之志;唯几也,故能成天下之务。

“深”是隐藏未现的。“几”字《易·系辞》说得最好:

几者,动之微,吉凶之先见者也(旧无凶字,义不可通。今按孔颖达《正义》云:“诸本或有凶字者,其定本则无也。”是唐时尚有凶字之本。今据增)。

孔子哲学的根本观念,只是要“知几”,要“见几”,要“防微杜渐”。大凡人生哲学(即伦理学),论人生行为的善恶,约分两大派:一派注重“居心”,注重“动机”;一派注重行为的效果影响。孔子的人生哲学,属于“动机”一派。

第二,人类的一切器物制度礼法,都起于种种“象”。换言之,“象”便是一切制度文物的“几”。这个观念,极为重要。因为“象”的应用,在心理和人生哲学一方面就是“意”,就是“居心”(孟子所谓“以仁存心,以礼存心”之存心)。就是俗话说的“念头”。在实际一方面,就是“名”,就是一切“名字”(郑玄说,古曰名,今曰字)。“象”的学说,于孔子的哲学上,有三层效果:(一)因为象是事物的“动机”,故孔子的人生哲学,极注重行为的“居心”和“动机”。(二)因为“象”在实际上即是名号名字,故孔子的政治哲学主张一种“正名”主义。(三)因为象有仿效模范的意思,故孔子的教育哲学和政治哲学,又注重标准的榜样行为,注重正己以正人,注重以德化人。

第三,积名成“辞”,可以表示意象动作的趋向,可以指出动作行为的吉凶利害,因此可以作为人生动作的向导。故说:

理则正辞,禁民为非,曰义。

“正辞”与“正名”只是一事。孔子主张“正名”、“正辞”,只是一方面要鼓天下之动,一方面要禁民为非。

以上所说,是孔子哲学的重要大旨。如今且先说“正名主义”。

正名主义,乃是孔子学说的中心问题。这个问题的重要,见于《论语·子路》篇:

子路曰:“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

子曰:“必也正名乎!”(马融注,正百事之名)

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

子曰:“野哉由也!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

请看名不正的害处,竟可致礼乐不兴,刑罚不中,百姓无所措手足。这是何等重大的问题!如今且把这一段仔细研究一番:

怎么说“名不正,则言不顺”呢?“言”是“名”组合成的。名字的意义若没有正当的标准,便连话都说不通了。孔子说:

觚不觚,觚哉?觚哉?

“觚”是有角之形(《汉书·律历志》:“成六觚”。苏林曰:“六觚,六角也。”又《郊祀志》:“八觚宣通,象八方”。师古曰:“觚,角也。”班固《西都赋》:“上觚棱而楼金爵”,注云:“觚,八觚,有隅者也。”可证),故有角的酒器叫做“觚”,后来把觚字用泛了,凡酒器可盛三升的,都叫做“觚”,不问他有角无角。所以孔子说:“现在觚没有角了。这也是觚吗?这也是觚吗?”不是觚的都叫做“觚”,这就是言不顺。且再举一例。孔子说:

政者,正也。子率以正,孰敢不正?

政字从正,本有正意。现今那些昏君贪官的政府,也居然叫做“政”,这也是“言不顺”了。

这种现象,是一种学识思想界昏乱“无政府”的怪现象。语言文字(名)是代表思想的符号。语言文字没有正确的意义,还有什么来做是非真假的标准呢?没有角的东西可叫做“觚”,一班暴君污吏可叫做“政”,怪不得少正卯、邓析一般人,要“以非为是,以是为非,是非无度,而可与不可日变”(用《吕氏春秋》语)了。

孔子当日眼见那些“邪说暴行”(说见本篇第二章),以为天下的病根在于思想界没有公认的是非真伪的标准。所以他说:

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

他的中心问题,只是要建设一种公认的是非真伪的标准。建设下手的方法便是“正名”。这是儒家公有的中心问题。试引荀卿的话为证:

今圣王没,名守慢,奇辞起,名实乱,是非之形不明,则虽守法之吏,诵数之儒,亦皆乱也。……异形离心交喻,异物名实互纽;贵贱不明,同类不别:如是,则志必有不喻之患,而事必有困废之祸。(《荀子·正名》篇。说解见第十一篇第三章)。

不正名则“志必有不喻之患,而事必有困废之祸”,这两句可作孔子“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两句的正确注脚。

怎么说“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呢?这是说是非真伪善恶,若没有公认的标准,则一切别的种种标准如礼乐刑罚之类,都不能成立。正如荀卿说的:“名守慢,奇辞起,名实乱,是非之形不明,则虽守法之吏,诵数之儒,亦皆乱也。”

“正名”的宗旨,只要建设是非善恶的标准,已如上文所说。这是孔门政治哲学的根本理想。《论语》说:

齐景公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公曰:“善哉!信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虽有粟,吾得而食诸?”

“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也只是正名主义。正名的宗旨,不但要使觚的是“觚”,方的是“方”,还须要使君真是君,臣真是臣,父真是父,子真是子。不君的君,不臣的臣,不子的子和不觚的觚,有角的圆是同样的错谬。

如今且看孔子的正名主义如何实行。孟子说:

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孔子惧,作《春秋》。《春秋》,天子之事也。是故孔子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

又说:

昔者禹抑洪水而天下平。周公兼夷狄,驱猛兽,而百姓宁。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

一部《春秋》便是孔子实行正名的方法。《春秋》这部书,一定是有深意“大义”的,所以孟子如此说法。孟子又说:

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一也。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孔子曰:“其义则丘窃取之矣。”

庄子《天下》篇,也说:“《春秋》以道名分。”这都是论《春秋》最早的话,该可相信。若《春秋》没有什么“微言大义”,单是一部史书,那真不如“断烂朝报”了。孔子不是一个全无意识的人,似乎不至于做出这样极不可读的史书。

论《春秋》的真意,应该研究《公羊传》和《穀梁传》,晚出的《左传》最没有用。我不主张“今文”,也不主张“古文”,单就《春秋》而论,似乎应该如此主张。

《春秋》正名的方法,可分三层说:

第一,正名字《春秋》的第一个方法,是要订正一切名字的意义。这是言语学、文法学的事业。今举一例,《春秋》说:

僖公十有六年,春王正月,戊申朔,陨石于宋,五。

是月,六鹢退飞,过宋都。

(《公羊传》)曷为先言“霣”而后言“石”?霣石记闻。闻其磌然,视之则“石”,察之则“五”。是月者何?仅逮是月也。……曷为先言“六”而后言“鹢”?六鹢退飞,记见也。视之则“六”,察之则“鹢”,徐而察之,则退飞。

(《穀梁传》)“陨石于宋,五。”先“陨”而后“石”,何也?“陨”而后“石”也。于宋四境之内曰“宋”。后数,散辞也,耳治也。“是月也,六退飞,过宋都。”“是月也”,决不日而月也。“六退飞过宋都”,先数聚辞也,目治也。……君子之于物,无所苟而已。石且犹尽其辞,而况于人乎?故五石六之辞不设,则王道不亢矣。

(董仲舒《春秋繁露·深察名号》篇)《春秋》辨物之理以正其名,名物如其真,不失秋毫之末,故名霣石则后其“五”,言退鹢则先其“六”。圣人之谨于正名如此。“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五石六鹢之辞是也。

“《春秋》辨物之理以正其名,名物如其真”,这是正名的第一义。古书辨文法上词性之区别,莫如《公羊》、《穀梁》两传。《公羊传》讲词性更精。不但名词(如车马曰,货财曰赙,衣服曰檖之类)、动词(如春曰苗,秋曰蒐,冬曰狩,春曰祠,夏曰礿,秋曰尝,冬曰烝,直来曰来,大归曰来归等)分别得详细,并且把状词(如既者何,尽也)、介词(如及者何,累也)、连词(如遂者何,生事也,乃者何,难之也,之类)之类,都仔细研究文法上的作用。所以我说《春秋》的第一义,是文法学、言语学的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