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李嘉诚60年经商的黄金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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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稳中求进 步步为营(3)

在70年代,大批华资公司上市,借助股票以小搏大、以少控多的优势,当初上市公司家族的小矮人,渐渐长成小巨人。现在,这些小巨人正以咄咄逼人之势,向商界超级巨人怡和频频发起攻势。怡和大班岂能不惊慌?今日之怡和,不似昔日之怡和——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数十年来,怡和奉行“赚钱在香港,发展在海外”的政策。因海外投资战线过长,投资回报率低,已给怡和背上沉重的财政包袱。

现在后院起火,怡和倾资扑救——高价增购九龙仓股票;以保“江山无缺”。怡和的现金储备也不足以增购到绝对安全的水平。慌乱之中,向香港第一财团——英资汇丰银行求救。资料表明,汇丰大班沈弼亲自出马调解,劝李嘉诚放弃收购九龙仓。李嘉诚审时度势,认为不宜同时树怡和、汇丰两个强敌。日后长江的发展,还期望获得汇丰的支持。如果驳了汇丰的面子,汇丰必贷款支持怡和,收购九龙仓将会是一枕黄粱。于是,李嘉诚遂答应沈弼,鸣金收兵,不再收购。此时,李嘉诚已收购到近200万股。是否是九龙仓最大股东?李嘉诚也不摸底,怡和一方未透露增购后的持股数。

这只是当时股市风传的小道新闻。事后曾有记者询问汇丰此事是否属实,李嘉诚与沈弼皆言称不知其事。

不过,依日后事态的发展,汇丰从侧面参与九龙仓大战,并起决定性作用,千真万确。

收购九龙仓一役,李嘉诚的可称道之处有四点:首先,他抓住了对方陷入财政危机后,为解危机大量出售债券套取现金,使得集团债台高筑、信誉下降的有利时机;其次,李嘉诚在收购之前算了一笔经济账,对投入的资金与可以获得的利益做到了心中有数;第三,李嘉诚采取了不动声色,暗中收购的方式,令对手防不胜防,这在兵法上叫做“暗渡陈仓”;第四,当九龙仓组织反收购,使得自己的收购成为不可能时,趁机卖面子给汇丰大班沈弼,从而既避免了可能造成的失败,又为以后攀结汇丰这个财神爷打下了基础。

李嘉诚经商语录:

做生意时,我警惕自己,若我继续有这个骄傲的心,迟早有一天会碰壁。

8.不把鸡蛋装在一个篮子里

聪明的生意人不把资金用在一项投资上,这就是生意场上的“鸡蛋分篮装”的道理。李嘉诚的海外投资重点是加拿大。

1986年12月,在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的撮合下,李氏家族及和黄通过合营公司Union Faith投资32亿港元,购入加拿大赫斯基石油公司52%股权。时值世界石油价格低潮,石油股票低迷。李嘉诚看好石油工业,做了一笔很划算的交易。这是当时流入加国的最大一笔港资,不但轰动加国,亦引起香港工商界的骚动。

其后,李嘉诚不断增购赫斯基石油股权。到1991年,股权增至95%。其中,李嘉诚个人拥有46%,和黄与嘉宏共拥有49%,总投资额为80亿港元。

香港毕竟是弹丸之地,作为全球华人首富的李嘉诚,只局限于此,舞台未免太小了。跨国投资是李嘉诚的夙愿,80年代中期,李嘉诚便开始大规模行动,跨国投资可以迅速扩张自己的经济势力,加入到世界经济的大家庭,舞台大了,机会就会更多。跨国投资,使自己的企业王国可以遥相呼应,互相支援争取利益。在困难的时候,也可以因着“东方不亮西方亮”的原理降低投资风险。

1988年,李嘉诚、李兆基、郑裕彤以及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旗下的太平协和世博发展公司(李嘉诚占该公司10%股权),以32亿港元投得“1986年温哥华世界博览会”会址的204英亩的市区边缘黄金地段地皮,将在上面建筑加国规模最宏伟的商业中心及豪华住宅群,预计10-15年完成。李嘉诚约占50%股权,其余50%为各大股东分有。预计整个建筑费在100亿港元以上。

李嘉诚成了加拿大的投资英雄。仅他一人,就为经济面临衰退的加国,带来100多亿港元巨资。加拿大的商务官员和商人,为了便于与李嘉诚接触,把办公室也搬进了华人街。传媒报道:“一位加拿大商务官员对李嘉诚简直是着了迷。他有一幅李氏的肖像(杂志封面),挂在办事处内,此人提到李嘉诚便赞不绝口,说道:‘李是我心目中的英雄人物’。这位商务官员很想李嘉诚投资魁北克省,哪怕是买下皇家山一座房子、一间纸厂还是一些餐厅连锁店,都十分欢迎。只要李氏肯投资,魁北克省便可列入李的商业帝国版图,而且还可以吸引其他香港富商仿效。

李嘉诚的两个儿子都加入了加拿大国籍。他本人于1987年应邀加入香港加拿大会所,成为会员。每每李嘉诚出现在加拿大会所,驻港的加国官员及商人,便把他众星拱月般地围住。一名了解中国文化的官员,把李嘉诚称为“我们加拿大的赵公菩萨”。

在阿伯达省省府赫斯基大厦,当地商会会员和政要为李嘉诚一行举行盛大酒会。加国殷商和政要,热情洋溢称赞李嘉诚的投资伟业,殷切希望彼此间继续愉快合作。

全球化发展是八九十年代世界经济的大趋势,是特大型企业的必由之路。李嘉诚的海外投资并不限于加拿大而是四面出击,几乎是与加拿大同步进行的。

1986年,李嘉诚斥资6亿港元购入英国皮尔逊公司近5%的股权。该公司拥有世界著名的《金融时报》等产业,并在伦敦、巴黎、纽约的拉扎德投资银行拥有权益。该公司股东们对李嘉诚大举收购英资的行动早有耳闻,因此他们对李嘉诚怀有戒心,担心他进一步控得皮尔逊,不甘让华人做他们的大班,于是便组织反收购。李嘉诚见势不妙,便随机退却,半年后抛出股票,盈利1.2亿港元。

1987年,李嘉诚与马世民协商后,以闪电般的速度投资3.72亿美元,买进英国电报无线电公司5%股权。尽管李嘉诚成为这家公众公司的大股东,却进不了董事局。原因在于该公司掌握大权的管理层,同样提防这位在香港打败英国巨富凯瑟克家族的华人大亨。于是在1990年,李嘉诚趁高抛股,净赚近1亿美元。

1989年,李嘉诚、马世民成功收购了英国Quadrant集团的蜂窝式流动电话业务,使其成为和黄通讯拓展欧美市场的据点。继而,李嘉诚又出击美国。1990年,他试图购买“哥伦比亚储蓄与贷款银行”的30亿美元有价证券的50%,这次行动涉及资金近100亿港元。但因为这家银行是加州遇到麻烦的问题银行,卷入了一系列复杂的法律诉讼中,结果,李嘉诚的投资计划搁浅。

李嘉诚在美国最划算的一笔交易,应该是他与北美地产大王李察明建立了友谊。

当时,李察明陷入了财务危机,急需一位有足够经济实力的大亨为他解除危机,并愿与其结为长期合作伙伴。他找到了李嘉诚,说:“我相信李嘉诚的为人。”为表诚意,李察明将纽约曼哈顿一座大厦的49%股权,以4亿多港元的“缩水”价,拱手让给李嘉诚。这是李嘉诚诚实经商的良好形象及信誉带来生意及利润的一个有力例证。

1992年3月,李嘉诚、郭鹤年两位香港商界巨头,通过香港八佰伴超市集团主席和田一夫的牵线搭桥,携60亿港元巨资,赴日本札幌发展地产。李嘉诚的举动,引起亚洲经济巨龙——日本商界的不小震动。面对记者的提问,李嘉诚说:“正像日本商人觉得本国太小,需要为资金寻找新出路一样,香港的商人也有这种感觉。一句大家都明白的道理,根据投资的法则,‘不要把所有的鸡蛋放在一只篮子里’。”

李嘉诚投资海外的几次大行动,有成功也有不利,收购成功,就控得该公司,如收购难度太大,见好就收,赚一笔就走,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因为世界之大,企业之多,实在没有必要在一棵树上吊死。这充分显示了李嘉诚灵活机动、随机应变、不拘一格的经商作风。

1992年内,李嘉诚还在内地搞了许多投资计划。1993年,内地因投资过猛,通货膨胀,紧缩银根,抑制过猛的发展势头,李嘉诚的许多计划,包括东方广场计划,也遇到了不少麻烦。于是,有人说李嘉诚头脑发热,骑虎难下;亦有人说,李嘉诚在赶时机。

内地的投资条件或许的确不那么理想。但李嘉诚是个稳健派,说他赶时机应该有几分道理。他认为,投资条件没有绝对的成熟,只要大体成熟就可以了;在向内地投资问题上,赶时机在一定程度上是必要的,至于有什么麻烦,不妨“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李嘉诚投资在已经空旷无物的王府井地盘盖起大楼。按计划,建成后的东方广场将高达70米,不仅可以俯视昔日皇宫里的一砖一瓦,稍远处的中南海全景亦可尽收眼底。

在香港,已建惯了高楼,不上100米就算不上摩天大厦,这70米,对于香港地主李嘉诚来说,只能算是小菜一碟。然而,这是首都北京,是中国的心脏。要建这么高的建筑,非同小可,逐渐引起了各界人士的关注。

早在王府井旧城改造计划出台之初,北京的市民们就已经讨论得沸沸扬扬了。他们担心如此庞大的建筑破坏了北京的人文景观。人们的担忧是有根据的,因为国家规划委员会要求,北京市的规划以故宫为中心,其他建筑必须配合故宫的外观。按规定,从故宫中心点向外望365度的视野范围内,不应见到任何其他的建筑物。故宫的城墙高有3丈,也就是说,站在故宫内朝外望,只能望到城墙和天空。离故宫的距离越远,建筑物方可逐步升高。

国务院批复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中明确规定:“长安街、前门大街西侧和二环路内侧及部分干道的沿街地段,允许建部分高层建筑,建筑高度一般控制在30米以下,个别地区控制在45米以下。”

然而,东方广场大厦在“30米以下”的建筑高度区内,却拟建70余米高,显然不符合要求。而且,东方广场的土地面积比率超出城市规划要求的7倍,显然这幢大厦过高、过大了。为此,专家们大声疾呼,联名上书中央要求依法调整东方广场工程方案。

1994年底,中央召开全国经济工作会议,再次决定加大宏观调控力度,抑制通货膨胀。对基本建设规模也做出了要求,即缩小以盈利为目的的高档建筑项目,凡不符国家规定,无正式手续的项目一律要停下来。于是,1995年新年刚过,东方广场被强令停工。

不久,长实集团便发布声明,表示完全服从中央路线,声明指出:“由于东方广场地段所在地为北京旧城危房改造区,根据北京城市规划法例规定,有关地段必须按规划发展,该地段之内土地使用者,必须服从有关城市规划。长实认为北京市有关城市规划法例极为合理,同时,类似城市规划法例亦在西方国家及香港被普遍采用。任何到中国投资的外商均须遵守中国的法律,任何希望通过国际舆论压力,而使其身处中国法律之外的做法均是不当的。”

李嘉诚的积极主动态度,充分显示了他做事果敢,善识大体的行事作风,同时也显示出他在政治上的成熟。

3月11日,李嘉诚向外界宣布,长实与北京市政府的合作非常愉快,只是方案需要修改而已。他强调,在任何地方建任何工程都要经商讨后才能最后确定,东方广场目前遇到的问题并不“出奇”。

一切迹象表明,李嘉诚对所有麻烦似乎早有精神准备。他有足够的耐心等待事情的转机。直到1996年6月,形势终于有了转机。东方广场项目由国家计委报经国务院得到批准。东方广场一波三折,几起几伏,但总算大功告成了。1999年国庆50周年前夕,东方广场宣告全部竣工。

从以上的一波三折看,李嘉诚与北京市合作的东方广场这一项目,毕竟是前途看好,有利可图,这一项目的合作虽不顺利,对他来说却是一个巨大的胜利,因此似乎内地的投资条件已经成熟,或者刚刚成熟。

妙就妙在李嘉诚不早也不晚地在投资条件成熟与不成熟并存的情况下进军内地,太早会导致麻烦无穷,投资亏本,而太晚则会错过大好时机。这堪称一门艺术,而当事人则堪称艺术家。

我们不难想像李嘉诚向内地投资后劲十足、后来居上的难能可贵,更不得不佩服这位能够恰到好处地把握投资时机的艺术家。

李嘉诚经商语录:

发展事业的一种明智的方法就是鸡蛋分篮装,这种方法可以起到化减风险,旱涝保收的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