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军事先秦诸子军事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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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杂兵家(4)

要想使用人民于战争之中,首先必须爱护人民。《吕氏春秋·适威》:“古之君民者,仁义以治之,爱利以安之,忠信以导之,务除其灾,思致其福。故民之于上也,若玺之于涂也,抑之以方则方,抑之以圜(圆)则圜;若五种之于地也,必应其类,而蕃息于百倍。此五帝三王之所以无敌也。身已终矣,而后世化之如神,其人事审也。”爱护人民,就要用威适度。李克分析吴亡的原因是“骤战骤胜”,用威过度,出现了所谓“骄主使罢(疲)民”的现象。《适威》篇指出:“魏武侯之居中山也,问于李克曰:‘吴之所以亡者,何也?’李克对曰:‘骤战而骤胜。’武侯曰:‘骤战而骤胜,国家之福也;其独以亡,何故?’对曰:‘骤战则民罢,骤胜则主骄。以骄主使罢民,然而国不亡者,天下少矣。骄则恣,恣则极物;罢则怨,怨则极虑。上下俱极,吴之亡犹晚。此夫差之所以自殁于干隧也。’”

五、智谋胜

《吕氏春秋·决胜》:“夫兵有本干:必义,必智,必勇。”智,是用兵的三个根本所在之一。智,就是掌握了战争指导规律,懂得了如何把握战争中各种矛盾的转换。《吕氏春秋·召类》:“凡谋者,疑也。”意思是说,谋,是由于有疑难和为了解疑难。

具备了智的军队将领是什么情形呢?《吕氏春秋·决胜》:“智则知时化,知时化则知虚实盛衰之变,知先后远近纵舍之数。”即是说,有了智,就会了解时事的变化。懂得了时事的变化,就会懂得虚与实、盛与衰的转变迁移,就会懂得用兵作战时先和后、远和近、进和退的种种策略。

谋的原则 是“从义断事”。《吕氏春秋·召类》指出:“凡谋者,疑也。疑则从义断事,从义断事则谋不亏,谋不亏则名实从之。贤主之举也,岂必旗偾将毙而乃知胜败哉!察其理而得失荣辱定矣。故三代之所贵,无若贤也。”意思是说,所谓谋,就是有了疑难共商量。有了疑难,就要遵行公义的原则去判断事体;遵从公义的原则去判断事体,那么谋事就不会失误;谋事不失误,名声和实利就随之而来了。一个贤明国君的行事,难道非得旗帜倒下了、将士牺牲了才知道胜败么?只要深刻地了解其中道理,得和失、荣和辱就见分晓了。所以夏、商、周三代所最看重的,就是贤明。《吕氏春秋·论威》:“夫兵有大要,知谋物之不谋之不禁也,则得之矣。”意思是说,说到用兵,有个大概的宗旨,这就是懂得策划他人想不到的和禁不了的计谋,做到这一点就可以成功了。《吕氏春秋·论威》篇把“谋”提到了用兵宗旨的高度了。可见,古人是何等地重视用兵中的“谋”啊。

在战争中运用智谋取胜,就必须因势制宜,灵活用兵。《吕氏春秋·决胜》:“凡兵,贵其因也。因也者,因敌之险以为己固,因敌之谋以为己事。能审因而加胜,则不可穷矣。胜不可穷之谓神,神则能不可胜也。”

六、勇胜

《吕氏春秋·决胜》:“夫兵有本干:必义,必智,必勇。”“必勇”成了用兵的根本所在之一。《吕氏春秋·决胜》篇认为,勇是一种像雷电旋风那样不可阻挡的气概,军队有了这种勇气就能夺取胜利。“勇则能决断,能决断则能若雷电飘风暴雨,能若崩山破溃,别辨霣坠;若鸷鸟之击也,搏攫则殪,中木则碎:此依智得也。” 霣通“陨”,坠落。“此以智得也”:依文义,当作“此以勇得也”(陶鸿庆亦持此说)。整段引文是说,有了勇,就能够做到坚决果断。能做到坚决果断、毫不犹疑,就能像雷霆,像闪电,像旋风,像暴雨;就能像山石崩落,像大水冲破堤防,像大变异的突然来临,像陨石从天而落;就能像猛禽捕食那样,那被攻击的小动物,一抓就死,那阻挡它去路的树枝,一碰就碎:这都是靠勇敢得来的啊!

《吕氏春秋·决胜》篇还说:“勇则战,怯则北。战而胜者,战其勇者也;战而北者,战其怯者也。”北,通“败”。

《吕氏春秋·决胜》篇辩证地指出了勇和怯的变化。《决胜》篇指出:“夫民无常勇;亦无常怯。······怯勇无常、倏忽往来,而莫知其方,惟圣人独见其所由然。故商、周以兴,桀、纣亡。”

《决胜》篇还探讨了“勇”是源于“气实”的问题。“有气则实,实则勇;无气则虚,虚则怯。怯勇虚实,其由甚微,不可不知。”什么是气?气,勇气,气势。《左传·庄公十年》:“夫战,勇气也。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陈奇猷引《礼记·祭义》:“气也者,神之盛也。”陈奇猷认为气是“神气饱满”之意,可供参考。

《吕氏春秋》的作者还把增加民气和削弱民气作为巧和拙的原因。《吕氏春秋·决胜》篇指出:巧和拙之间差别极大的原因,就在于巧者懂得增加民气而拙者只会削弱民气,在于巧者能团结大众战斗,而拙者不能团结大众战斗。[增加民气和能够团结大众战斗是密切相关的;如果没有高昂的士气,]军队虽然庞大,士卒虽然众多,也不会对胜利有什么帮助。军队庞大士卒众多却不能战斗,那么,多还比不上少。兵员众多和军队庞大,可以造成大福,也可以招致大祸。就比如到深水里去捕鱼,得到的鱼大,所冒的险也大。善于用兵的人,[最善于鼓起士气,造成一个情绪高昂激扬的局面,]使得从京都到边邑来的人,没有人不为你战斗,即使是没有经过训练的厮役奴隶和普通老百姓,也会从长宽几百里的各个地区前来参战。这是[全国士气高涨的]形势使得他们这样做的啊!这种局面之所以能够出现,就是因为用兵的人深深懂得民气的作用,而且有对之笼络诱导,使之用于战斗的办法。

七、慎胜

《吕氏春秋·爱士》指出:“凡敌人之来也,以求利也。今来而得死,且以走为利,敌皆以走为利,则刃无与接。故敌得生于我,则我得死于敌;敌得死于我,则我得生于敌。夫得生于敌,与敌得生于我,岂可不察哉!此兵之精者。存亡死生,决于知此而已矣!”“夫得生于敌”一句中,“夫”字下当有“我”字,全句当作“夫我得死于敌”(见邱少华、牛鸿恩《先秦诸子军事论译注》下册第863页)。这段话的意思是,大凡敌人兴兵来攻,目的是借此求得好处。假如他们来了只能得到死,就会以逃跳为有利了。如果敌人都以逃跑为有利,那么我方的兵器就没有交锋对象了。所以,敌人从我方得到活命,就等于我方从敌方得到死亡;敌人从我方得到死亡,也就是我方从敌方得到活命。我方从敌方得生,与敌方从我方得生,难道可以不仔细审察吗?这正是用兵的精髓所在啊。生死存亡的不同后果,就取决于懂得这一点而已。

邱少华、牛鸿恩认为:以上所引用的这一段话,“大意是说用兵是你死我活、关涉生死存亡的严肃问题,不可不深知得失利害,含有‘慎兵’的意思。”(《先秦诸子军事论译注》下册第858-859页)我认为,邱少华、牛鸿恩的见解是对的。《吕氏春秋》军事战略思想的核心是“慎兵”;《吕氏春秋》军事战略思想的最高境界是“贵不可胜”(《吕氏春秋·决胜》)。“贵不可胜”的思想是建立在“慎兵”思想基础上的。《吕氏春秋·用民》:“故威不可无有,而不足专恃。”《吕氏春秋·适威》在总结吴亡的教训时指出,吴国灭亡是因为“骤战而骤胜”。“骤战则民罢(疲),骤胜则主骄。以骄主使罢民,然而国不亡者,天下少矣。”而《吕氏春秋》的作者吕不韦的这种慎重用兵取胜的军事战略思想,同秦始皇积极进取的军事战略思想是不相容的。这也许是吕不韦在秦王亲政后被革职免官、自杀身亡的重要原因之一吧!

八、赏罚胜

《吕氏春秋·上德》认为:“以德以义,不赏而民劝,不罚而邪止”。甚至认为,“严罚厚赏,此衰世之政也。”但是,《吕氏春秋》并没有否定赏罚在战争中的作用。《吕氏春秋》认为,在战争中,赏罚不是第一位的,单凭严刑重赏更不可取。但是,赏罚毕竟是争取战争胜利的一种重要手段。《吕氏春秋·用民》篇指出:“凡用民,太上以义,其次以赏罚。”还指出:“民之不用,赏罚不充也。······欲荣利,恶辱害。辱害所以为罚充也,荣利所以为赏实也。赏罚皆有充实,则民无不用矣。”

《吕氏春秋·怀宠》篇中讲了具体赏罚的情形:“今兵之来也,将以诛不当为君者也,以除民之雠而顺天之道 也。民有逆天之道、卫人之雠者,身死家戮不赦。有能以家听者,禄之以家;以里听者,禄之以里;以乡听者,禄之以乡;以邑听者,禄之以邑;以国听者,禄之以国。”意思是说,现今义兵的到来,就是为了诛杀不应该当国君的人,就是为了除掉人民的仇敌和顺应上天的大道!人民之中如果有违抗上天的大道、庇护人民的敌人的,本人和全家都会受到杀戮,决不宽恕。如果有能够率领全家听命于义兵的,给他以一户人的租税做为俸禄;有能够率领一里人听命于义兵的,给他以一里人的租税做为俸禄;有能够率领一乡人听命于义兵的,给他一乡人的租税做为俸禄;有能够率领一邑人听命于义兵的,给他 一邑人的租税做为俸禄;有能够率领一都人听命于义兵的,给他一都人的租税做为俸禄。

《吕氏春秋》中专门有《义赏》一篇,所谓义赏,说的是奖赏要合乎正道。作者认为,奖赏能影响人心和风气。正确的奖赏,可以促成人心向善,养成良好的风气。邱少华、牛鸿恩从战争的角度总结出了三条奖赏的原则。他俩指出:一,战争时面临强敌,不得已而用诈术。二,强调用诈不是百世之利、长久之计。“赏重则民移之,民移之则成焉。成乎诈,其成毁,其胜败。”三,言“百世之利”的人,应该受上赏(见《先秦诸子军事论译注》下册第871-872页)。

九、人武器地势结合胜

《吕氏春秋·简选》篇阐扬了人、武器和地势险阻相结合而制胜的军事战略思想。

《简选》篇首先阐明了选择精兵良将和坚甲利兵的重要意义。《简选》篇说:如今人们有这们的言论说:“驱赶普通市井之民去作战,也可以战胜他人的待遇优厚和训练有素的士兵;老弱或疲惫之人,也可以战胜他人的精锐武士;流民、罪犯一类的乌合之众,也可以战胜他人纪律严明、整齐有序的阵势;拿起大锄头甚至随便什么木棍子,也可以战胜他人的锋利兵器。”这是对军事一窍不通的人的议论。如果这里有一把利剑,用它来刺杀没有刺中,用它来投掷没有掷到远处,它跟一把无用的钝剑没什么区别。但是,如果由此得出结论说,战斗可以用钝剑,那就不对了。又比如挑选训练了一批精锐士兵,装备了锐利的武器,行军没有按时到达,冲锋没完成任务,跟素质极差的战士没有区别。但是,如果由此得出结论说,战斗可以使用素质极差的士兵,那就不对了。王子庆忌和陈年,尚且希望自己的剑是极其锐利的。有了经过挑选训练的士卒,有了锋利的武器,再选拔贤能的将领去统率这支军队,古时候就有凭这个成就了王业、凭这个成就了霸业的人,商汤、周武王和齐桓公、晋文公、吴王阖庐就是例子。

最后,《简选》篇“用精兵、良将、锐利兵器和地势险阻四者的结合,作为制胜敌人的一个完整的策略思想提出来,体现了重视主观能动性、不把希望寄托在难以把握的‘时机’上面的精神;也反映了战国末期武器的进步(在战争中的作用更加重要)和军事思想的发展(更加重视军队的正规训练)。”(邱少华、牛鸿恩《先秦诸子军事论译注》下册第849页)《简选》篇指出:“故凡兵势险阻,欲其便也;兵甲器械,欲其利也;选练角材,欲其精也;统率士民,欲其教也。此四者,义兵之助也。时变之应也,不可为而不足专恃。此胜之一策也。”意思是说,所以,大凡用兵取势,依托山水险阻,就要它攻守方便;兵器铠甲和装备,就要它坚利;选择培养大小将佐,就要达到精良;统率的士兵,就要经过教练。这四个条件,是义兵的支柱。对于时机变化的种种反应,不是全都可以凭主观人为的,更不能单靠着它。[上述险阻之便,兵械之利,将佐之精,士卒之教四个条件,]才是制敌决胜的一种可贵的策略思想。

十、义兵胜

义兵胜,这是《吕氏春秋》中阐扬的一个重要的军事战略思想。正如邱少华、牛鸿恩所指出的那样:义兵论,“这大概是《吕氏春秋》兵论中最精彩、最富于创见、也最能体现编撰这部书的政治目的的内容之一。”(《先秦诸子军事论译注》下册第816页)邱少华、牛鸿恩的论断是对的。

用武力征服天下,武力统一天下,这是秦国坚定不移的军事战略目标。为了从军事理论上论证秦国军事战略的必要性和正确性,《吕氏春秋》强调,战争与人类社会俱生,是不可禁止的,“故古之圣王有义兵而无有偃兵。”(《吕氏春秋·荡兵》)《吕氏春秋·荡兵》还指出:“有以用兵丧其国者,欲偃天下之兵,悖。夫兵不可偃也,譬之若水火然,善用之则为福,不能用之则为祸。若用药者然,得良药则活人,得恶药则杀人。义兵之为天下良药也亦大矣。”《吕氏春秋·振乱》认为,天下混浊,人民痛苦,最好的救乱方法,就是兴义兵,伐无道。“攻无道而伐不义”,“福莫大焉”,“利莫厚焉”。《振乱》篇同时抨击了墨家学派的非攻和救守学说,认为救援守卫只能有损于义战,而有利于无道。“为天下之长患、致黔首之大害者,若说为深。”还说,“兵苟义,攻伐亦可,救守亦可;兵不义,攻伐不可,救守不可。”

《吕氏春秋·怀宠》篇论述了正义之兵必然能取得攻战的胜利,必然能获得人民的拥护的道理。

什么样的兵才是义兵呢?《怀宠》篇说:“兵入于敌之境,则民之所庇矣,黔首知不死矣。至于国邑之郊,不虐五谷,不掘坟墓,不伐树木,不烧积聚,不焚室屋,不取六畜。得民虏奉而题归之,以彰好恶;信与民期,以夺敌资。若此而犹有忧恨冒疾遂过不听者,虽行武焉亦可矣。”

义兵要师出有名。《怀宠》篇指出;“先发声出号曰:‘兵之来也,以救民之死。子之在上无道,据傲荒怠,贪戾虐众,恣睢自用也,辟远圣制,謷丑先王,排訾旧典,上不顺天,下不惠民,征敛无期,求索无厌,罪杀不辜,庆赏不当。若此者,天之所诛也,人之所雠也,不当为君。今兵之来也,将以诛不当为君者也,以除民之雠而顺天之道也。民有逆天之道、卫人之雠者,身死家戮不赦。有能以家听者,禄之以家;以里听者,禄之以里;以乡听者,禄之以乡;以邑听者,禄之以邑;以国听者,禄之以国。’”

义兵攻克敌国之后怎么办?《怀宠》篇说:“故克其国不及其民,独诛所诛而已矣。举其秀士而封侯之,选其贤良而尊显之,求其孤寡而振恤之,见其长志而敬礼之。皆益其禄,加其级。论其罪人而救出之;分府库之金,散仓禀之粟,以镇抚其众,不私其财;问其丛社大祠,民之所不欲废者而复兴之,曲加其祀礼。是以贤者荣其名,而长老说其礼,民怀其德。”

义兵所到之处会出现什么样的局面呢?那就是,“邻国之民归之若流水,诛国之民望之若父母,行地滋远,得民滋众,兵不接刃而民服若化。”(《吕氏春秋·怀宠》)

《吕氏春秋·论威》中鲜明地提出了几个与义兵胜论有关的军事观点。邱少华、牛鸿恩归纳为三点:

用作者所说的“义”,来统一全军将士的思想,使他们有一致的生死观、荣辱观,能把军令看得重于天下,贵于天子,这样的军队就所向无敌。这是“义”之威产生“令”之威,由“令”之威产生“兵”之威。二、作者极力提倡快速与先手,认为快速与先手是制敌决胜的根本手段:“疾急捷先,此所以决义兵之胜也。”为了争快速,争先手,文章还强调一种奋不顾身、一往无前的拼杀精神。这也是一种威,足以夺敌人之魄的威,它自然也是源于“义”,源于一致的生死观和荣辱观。三、本人(文)提到兵是凶器,勇是凶德,用兵是不得已之事;同时又指出:“杀,所以生之也。”把杀人和救人统一起来了,符合辩证法思想(《先秦诸子军事论译注》下册第841-84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