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忧虑“爵行而兵弱”的现象发生,他认为这是“国之患”(《商君书·错法》)。商鞅分析了“爵行而兵弱”的原因:“故人君者先便请谒而后功力,则爵行而兵弱矣。”(《商君书·错法》)据《商君书·君臣》篇,“便 ”字下当有“辟”。便辟,靠巴结奉承而取得国君宠幸的人。这句话是说:这是因为国君只看重那些巴结奉承、求情拜托的人,而把有功劳的人放在一边。这样,虽然授予了爵位,军队却削弱了。商鞅认为,“禄爵者兵之实也”(《商君书·错法》),禄爵是军队强大的动力。《商君书·错法》:“行赏而兵强者,禄爵之谓也,禄爵者兵之实也。”因此,国君授予禄爵时要“道明”,即原则正确,“道明则国日强”。所以,赏赐禄爵的原则正确与否,是国家存亡的关键。明君使用臣下,“用必出于其劳,赏必加于其功。功赏明则民竞于功。为国而能使其民尽力以竞于功,则兵必强矣。”
商鞅在变法过程中,曾对秦国原有的爵位制度加以改革,定秦爵为二十级。《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爵一级曰公士,二上造,三簪袅,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驷车庶长,十八大庶长,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侯,皆秦制,以赏功劳。”按照军功授爵位的制度和办法,主要记载在《商君书·境内》。我将战时的奖惩情形分述如下:
有爵位的人请求庶子的情况:庶子,是指给有爵者服役的人。有爵位的人可以请求无爵位的人做庶子,每一级爵位可以请一个庶子。有爵位的人不服军役时庶子每月服役六天;有爵位的人服军役时,庶子要跟随军中服侍有爵位的人。
“其战也,五人束簿为伍,一人羽而轻其四人,能人得一首则复。”束,原作“来”。孙诒让《札迻》:“‘来’疑当为‘束’。”据改。羽,高亨《商君书新笺》:“羽当作兆,形似而误。兆借为逃。”其说可信。轻,孙诒让《札迻》:“轻当为刭。”刭,指刑罚。即是说,打仗时,五个人在一个名册上编为一伍。五个人中一人逃跑,就对其余四人用刑。如果谁能得到敌人首级一颗,就免予处罚。
“五人一屯长,百人一将。其战,百将、屯长不得,斩首;得三十三首以上,盈论,百将、屯长赐爵一级。”屯长,伍长的别名。《周礼·夏官·司马》:“五人为伍,伍皆有长。”《尉缭子·兵教上》:“伍长教其四人。”可见伍中有伍长一名。《周礼》中还称伍长为“公司马”。“百人一将”中的“将”,其实是“百夫长”(《史记·周本纪》)、“卒长”(《周礼·夏官·司马》)的别称。统领一百人的军官称为“将”,不如称“卒长”、“百夫长”确切。商鞅可能是出于鼓励杀敌立功的动机,将统领一百人的军官称为“将”。山东大学《商子译注·境内》:不得,没有得到敌人的首级。盈论,算是达到了标准。
“战及死吏,而轻短兵,能一首则优。能攻城围邑,斩首八千以上,则盈论;野战,斩首二千,则盈论。吏自操及校以上大将,尽赏行间之吏也。”孙诒让《札迻》:“‘吏’当为‘事’,‘轻’亦当为‘刭’。”死事,指将官死于战事。能一首则优,孙诒让《札迻》:“‘能’下当脱‘人得’二字。‘优’当为‘复’,形之误也。上文云‘能人得一首则复’,可证。”整句话是说:在战争中军官被杀,就对他的卫兵用刑,能斩得敌人首级一颗的,就免于刑罚。在围攻敌人城池时能斩获敌人首级八千以上,就算达到了规定的标准;野战中斩得敌人首级二千以上,就算达到了规定的标准。官吏从操、校以上到大将,军中所有官吏都给予赏赐。
官爵升迁的具体情形:
“故爵公士也,就为上造也;故爵上造,就为簪袅;故爵簪袅,就为不更;故爵不更,就为大夫。”山东大学《商子译注·境内》注:“故爵,旧爵,指本人原来已有的爵位。”“就,指官爵的迁升。”“故爵簪袅”四字、“不更就”三字依高亨本增。旧爵是公士,就升为上造;旧爵是上造,就升为簪袅;旧爵是簪袅的升为不更;旧爵是不更的升为大夫。
“故爵为大夫,爵吏而为县尉,则赐虏六,加五千六百。”山东大学《商子译注·境内》注:“县尉,掌管一县军事的官。虏,俘虏;奴隶。”邱少华、牛鸿恩《先秦诸子军事论译注·商君书·境内》:“加五千六百:再赏给五千六百钱。高亨说,‘加’为‘化’字之误,‘化’借为‘货’,钱币。”旧爵是大夫,官职是县尉的,就赐给俘虏六个,钱五千六百。
“爵大夫而为国治,就为官大夫;故爵官大夫,就为公大夫;故爵公大夫,就为公乘;故爵公乘,就为五大夫,则税邑三百家。”山东大学《商子译注·境内》注:“为国治,指在朝廷担任某种官职。”官大夫,原文作“大夫”,据朱师辙《商君书解诂定本》补“官”字,下句“官”字亦据朱说补。“故爵公大夫”五字、“故爵公乘”四字系高亨据俞樾说补。税邑,即食邑。即是说,旧爵是大夫,在朝廷担任某种职务的,升为官大夫;旧爵是官大夫的,升为公大夫;旧爵是公大夫的升为公乘;旧爵是公乘的升为五大夫,并赏给他三百户人家的地税。
“故爵五大夫,皆有赐邑三百家,有赐税三百家。爵五大夫,有税邑六百家者,受客。”山东大学《商子译注·境内》注:“赐税,孙诒让说:‘上云税邑赐邑,此云赐税,义同文异。’有赐税三百家,意思是除原来有三百家的地税之外,再增加三百家。一说,赐邑是把邑赏给臣下,做为封邑;赐税只是把地税赏给臣下。受客,当作‘受客卿’,指就任客卿的官位。一说,受客,养客。”
“大将、御、参,皆赐爵三级。”大将以及给大将驾战车和作参乘的官员,都赏给爵位三级。
“故客卿相,论盈,就正卿。”山东大学《商子译注·境内》注:“客卿,官位的一种。相,辅佐。客卿相,客卿做辅佐的官。正卿,比客卿高一级的官位。”邱少华、牛鸿恩《先秦诸子军事论译注·商君书·境内》:“论盈:当作‘盈论’。”可信。原来是客卿或做了辅佐官的,立的战功达到了朝廷规定的数目,就升做正卿。
“故爵五大夫,就为大庶长;故大庶长,就为左更;故四更也,就为大良造。”“故爵五大夫”五字原文没有,据俞樾《诸子平议》补。大庶长,据高亨《商君书注译》,应是“左、右庶长”之误。山东大学《商子译注·境内》:“四更,可能指左更、中更、右更、少上造。大良造,秦第十六级爵位,又称大上造,相当于其他诸侯国的相国兼将军的职位。”即是说,旧爵是五大夫的,升为左庶长,再升右庶长;原来是右庶长的升为左更;左更经中更、右更、少上造,升为大良造。
“以战故,暴首三乃校。三日,将军以不疑致士大夫劳爵。······能得甲首一者,赏爵一级,益田一顷,益宅九亩,一除庶子一人,乃得入兵官之吏。”以,通“已”,结束。裴学海《古书虚字集释》卷五:“故”犹“而”也。山东大学《商子译注·境内》:“暴首,陈列所斩得的敌人的首级。三,三天。校,核对。不疑,指经核对无误。致,给,赏赐。劳爵,指军功爵。甲首,指军官的头。益,赐,给。一,全,一律。除,指给予。入,原文作‘人’,根据朱师辙说改。兵,指军队;官,指政府。”邱少华、牛鸿恩指出:“甲首:甲士的头。甲,甲士,披甲持械的武士。”(《先秦诸子军事论译注·商君书·境内》)邱、牛说可信。即是说,战争以后,把所杀敌人的首级陈列三天,加以核对。经过三天,将军凭借无可怀疑的事实,把爵位赏给士、大夫。如果能得敌人甲士的一个首级,就赏给一级爵位,增加一顷田地,增加九亩住宅,一律赐给一个庶子。这样,才能在军队和衙门中做官吏。
“高爵罢,无给有爵人隶仆。爵自二级以上,有刑罪则贬;爵自一级以下,有刑罪则已。”山东大学《商子译注·境内》:“罢,原文作‘能’,根据孙诒让说改。”高爵位的人被罢免后,不再给他有爵位者应享有的奴仆。爵位二级以上的,犯了刑罪就降低他的爵位等级;爵位一级以下的,犯了刑罪就取消他的爵位。
“小夫死,以上至大夫,其官级一等,其墓树级一树。”山东大学《商子译注·境内》:“墓树,在坟地上植树。”邱少华、牛鸿恩《先秦诸子军事论译注·商君书·境内》:“级一树:每增加一级,就多种一棵树。”就是说,小夫以上到大夫,死了以后,他的官级每增加一等,他坟上就多种一棵树。
在攻城围邑的战斗中,对挖工事的徒、校的奖惩:“先已者当为最启;后已者訾为最殿,再訾则废。”即先完成任务的评为头功,后完成任务的评为末等,两次被评为末等的就不评功。
对陷阵之士的奖惩:“陷队之士知疾斗,不得,斩首。队五人,则陷队之士人赐爵一级。死则一人后。不能死之,千人环,规谏黥劓于城下。······其先入者,举为最启;其后入者,举为最殿。”(未注名出处的,均见《商君书·境内》)陷队之士,冲锋陷阵的士兵。队五人,山东大学《商子译注·境内》:五,可能是“已”的错字。人,可能是“入”的错字。意思可能是:全队冲进城内。全段文字的意思是:冲锋战士知道疾速战斗,不能完成任务的就要杀头。全队冲进城的,就赏给这个队的战士每人爵位一级。冲锋战士如果被打死了,就由他家里的人来继承他的爵位。冲锋战士如果不能拼死向前,在千人面前车裂示众,如有谏阻求情的,就在城下对他用刺面和割鼻子的刑罚。先攻进城去的,列举为头功,后攻进城去的,列举为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