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短篇一分钟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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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纯粹的思想(13)

两位警察根据目击者提供的线索,在当天下午就找到了肇事司机孙明。可孙明死不承认开车撞人。他说自己今天在一家汽车维修厂维修汽车,什么地方也没有去,可能是肇事者盗用了他的车号。问他在什么地方修车,他说这是个人的隐私,没有说的必要。

从孙明处出来后,警察小张对小王说:“事情就这么简单吗?”

“我看是假的。关键是我们要找到证据。”小王说。

“对,我们到孙明家去调查一下,可能会找到一些线索。”小张说道。

于是,他们两人来到了孙明的家。孙明的妻子很友好地接待了两位警察。刚坐下不久,两位警察就看见屋里有两个约有十一二岁的女孩子,竟然长得一模一样。于是小张向孙明的妻子问道:“这两个丫头长得真像,是不是双胞胎?”孙明的妻子回答道:“这是我的一对双胞胎女儿,她们一个叫于聪,一个叫于明。不过她们俩在一起的时候,一个总爱说谎话,一个总爱说实话。也就是说,妹妹总爱说实话,姐姐总爱说谎话。”

小王就笑眯眯地问于聪:“你们是不是双胞胎呀?”

于聪笑着说:“我们俩不是双胞胎,但生日却相同,于明是我姐姐。”

于明抢过话头接着说:“不,我是她的妹妹。我们俩不是同一年同一月出生的,生日也不相同。”警察小王和小张听了她们的自我介绍,顿时有点迷糊了。但仅仅一会儿工夫,小张就把谁是姐姐谁是妹妹搞清楚了。

立刻,小张就拉着于明的手问道:“你爸爸今天在哪一家汽车修理厂修车,你知道吗?”

“不知道。”于明回答。

“你爸爸常在哪个地方修车,你知道鸣?”小王问。

“知道。”于明一脸的天真,“是在离我们家不远的光明汽车修理厂,我跟着爸爸去过几次。”

“谢谢你!”小王和小张告别了孙明家,就来到了光明汽车修理厂进行调查,一进厂就看到了那辆被举报的肇事车。他们马上检查了里程表,发现数字显示为零。此时汽车旁边的一个案子上还放着扳手、千斤顶等修理工具。

“肇事者肯定是孙明!我看应当对他进行拘留调查。”小张非常肯定地说道。

“你有什么根据?”小王问小张。

“孙明的车不是新车,是跑过路的车。也就是说,他的车不可能里程表上的数字是零。显然是作了弊。”小张分析着说。

“怎么作弊的呢?”

“你看现场,他还没有来得及处理。”小张接着说,“他用千斤顶把车托起来,再使车轮倒转,这样,里程表的数字显示就会不断减少,可减少到零。”

“想不到他做得太聪明,反而暴露了自己。”小王高兴地说。

“对!这就叫聪明反被聪明误。我们现在就可以认定孙明就是肇事司机!”小张说完,两位警察不禁痛快地大笑起来。

那么,小张是怎么分析双胞胎之谜,并如何判定姐妹俩的真假话的呢?

在通常情况下,人们都认为双胞胎是同年同月同日生。而于聪和于明这一对双胞胎姐妹却属于特例。小张通过逻辑推理得出了她们俩分别出生在1月1日的零点前和零点后,恰好是在不同的两年、两月、两日出生的。也就是说姐姐于聪是在当年12月31日晚上12点之前出生的,妹妹于明是在次年1月1日零点以后出生的。根据这个分析,小张便依据妹妹总爱说实话的证据,查明了肇事车和肇事车主。

左边路和右边路

市警察局的王强队长和青年警官李方到一个小镇上去休假。一天清晨,两人正准备出去游玩。目光敏锐的小李突然发现不远处的巷口躺着一个人。两个人赶上前一看,是一个女青年。女青年的颈部被人刺伤,还在流血。

王队长赶紧掏出手帕,捂住她的伤口,并迅速问道:“发生了什么事?”那女青年一边痛苦地呻吟,一遍断断续续地说:“刚才有个男青年,用刀刺了我,又……抢了我的自行车和……拎包,往那……边跑了。”说着用手吃力地指了指前方。

这时,已有几个行人围了上来。王队长忙请他们把受伤的女青年送往医院抢救,并报告附近派出所。然后起身和小李去追凶犯。

没跑多远,就到了一个岔路口,左右两边都是不太陡的上坡路,由于施工不久,两边路面都铺上了一层黄沙。他们发现两边松软的黄沙层上面都有自行车车胎的清晰痕迹。这可为难了,凶犯究竟往那一边路上逃的呢?

细心的小李发现左边路上的车胎痕迹前后轮深浅大致相同。而右边路上前轮的车胎痕迹却比后轮浅。王队长弯腰看了一会儿,心里马上明白了。这时当地的派出所警官也驱车赶到了。

“凶手是从左边逃跑的!”王队长用肯定的语气说。情况紧急!当地的警察们急速往左边追了上去,果然抓获了凶犯。

那么,王队长是根据什么断定凶手是从左边逃跑的呢?

王队长根据通常的骑车人的知识进行推理:一般骑车人的身体重量通常是在后轮上,因此,在平地或者下坡时,车胎痕迹是前浅后深。而上坡时由于骑车人朝前弯腰,重心落在车把上,前后轮车胎痕迹就大致相同了。现在看到右边路上的车胎痕迹前浅后深,也就可以否定从右边路上逃跑的可能性。既然否定了右边路,那么,按照正常的推理,案犯就一定是从左边路上逃跑的。

河里的尸包

一个冬季的晚上,几个青年人看完电影以后骑车回家,看到一个30多岁的男子慌慌张张将一个白包扔到公路桥西侧的河里,就骑上车飞驰而去。

这几个青年人觉得奇怪,又有些好奇,于是在公路桥边停下车,将那个白包从河里捞了上来,打开一看,几个人都吓了一跳,里面竟然是大小不一的肉块。他们马上将包送到了公安局,经检验,包内装的都是人肉,这说明发生了一起碎尸案!

第二天清晨,在其他地方也有人捡到一个包,经检验里面装的也是人肉。后经技术部门鉴定,两个包内的人肉系同一个被害人,这个人大概30岁左右,女性,已婚。被害人到底是谁呢?公安人员对发现碎尸的地区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并通知了全市的居委会。

接到公安局的通知以后,和平居委会李主任和治保主任杨大姐吃过晚饭,开始挨家挨户进行摸底,当她们来到友谊路冯某家时,两人透过严严实实的窗帘发现屋里亮着暗淡的灯光,她们心想,刚吃过晚饭,冯家怎么就睡觉了呢?于是,她们轻轻叩了一下门,问:“屋里有人吗?”

“谁,有什么事?”过了一会儿,门开了一条缝,冯某探头问。

“你爱人在吗?”两人边问边挤进了屋,发现屋里晾满了刚洗过的衣服。

“去娘家了。”冯某心不在焉地回答。

“什么时候去的?”杨大姐追问了一句。

“昨天。”冯某的声音微弱得几乎使人听不清他的话,他好像急着打发两个大姐早一点儿离开。

杨大姐觉得冯某平时并不是这样的,今天好像有点怪怪的,联想到屋内晾着这么多衣服,于是,她又问了一句:“是今天去的吗?”

“是啊,今天去的。”冯某含糊地回答。

杨大姐越来越感到可疑,故意又问了一句:“你爱人上班还没有回家?”

“是的,还没有回来。”冯某显然有点前言不搭后语。

听了冯某的回答,两位老大姐断定冯某有问题,出了冯家的门,她们直奔派出所。派出所马上派人到冯某爱人的娘家和她的工作单位查找,结果查明,冯某的爱人既没有回娘家,也不在单位,而且单位同事反映,她已经两天没有上班了。公安人员联系到抛碎尸的案犯与冯某的相貌特征非常相似,于是确定冯某有重大的嫌疑。第二天公安局拘留了冯某,同时,对他屋内晾着的衣服进行了技术鉴定,发现衣服上留有与碎尸相同血型的血迹,此外,在屋内的地板上也发现了同样的血迹。在铁证面前,冯某终于承认了自己的罪行,供认了杀害其妻的原因在于他在单位贪污了一大笔巨款,怕妻子揭发,于是杀人灭口。

和平居委会李主任和治保主任杨大姐根据什么断定冯某有嫌疑的呢?

两位老大姐在询问冯某时,冯某一会儿说妻子昨天去了娘家,一会儿又说是今天去的娘家,后来又说是去上班还没有回来,他的回答前后矛盾,显然是有假,而有假的回答一定是为了掩盖某种目的。再加上屋里晾的那么多衣服,又客观上为两位大姐对他的怀疑增加了依据。

有木材的皮箱

20世纪30年代中期,香港茂隆皮箱行生产的皮箱由于货真价实而生意兴隆。他们的皮箱不仅占领了香港的市场,还畅销东南亚,各国的订单源源不断。这引起了英国的同行商人威尔士的嫉妒,他发誓要搞垮茂隆皮箱行。

一天,他来到了茂隆皮箱行,郑重其事地订购了3000只皮箱,价值20万元港币。按合同规定茂隆皮箱行必须在1个月内交货,逾期不交或不能按质按量交货,由卖方赔偿货歉50%的损失费。

茂隆皮箱行马上开始抓紧时间生产,不到1个月茂隆皮箱行就制作了3000只皮箱。当茂隆皮箱行的经理冯灿带着皮箱准备向威尔士一手交货,一手取钱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威尔士漫不经心地打开了几只皮箱看了几眼,指着皮箱里支撑的木条,怒气冲冲地叫嚷起来:“我们订购的是皮箱,现在皮箱中竟然有木材,这还能叫皮箱吗?你们必须赔偿我的损失!”

无论冯灿怎么解释,威尔士就是蛮不讲理。并且,威尔士仗着自己是英国人,香港当时是英国的殖民地,威尔士反而向法院提出起诉,要求茂隆皮箱行按合同赔偿损失。

很快,港英法院偏袒威尔士,企图判冯灿诈骗罪。冯灿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便聘请了一位名叫罗文锦的律师出庭辩护。

法院开庭后,威尔士盛气凌人,非常嚣张。讲述了一大堆冯灿应该赔偿损失的理由。这时,只见罗文锦律师不慌不忙地从律师席上站了起来,胸有成竹地从口袋里拿出一块亮晶晶的大号金怀表,高声问法官:“法官先生,请问这是什么表?”

法官看了一眼金表后说:“这是一块英国伦敦出品的金表。但是,这与本案有什么关系呢?”

“绝对有关系!”罗文锦回答,然后高举着金表,面对法庭所有的人问道:“这是金表,没有人怀疑吧?我也知道这是块金表,但是请问,这块金表除了表壳是镀金的以外,内部的机件难道都是金制的吗?”

“那还用说,当然不是!”坐在下面旁听的人说。

“这不是全金的表,那么,人们为什么又把它叫作金表呢?”接着,罗文锦又说出了一段话。让法官立时就傻了眼。而威尔士也顿觉理屈词穷,像泄了气的皮球,瞪着眼睛说不出话来。法官在众目睽睽之下,只得宣判冯灿无罪,威尔士诬告冯灿犯了诬告罪,罚款5000港币。

罗文锦律师说了一段什么话就让案子翻了过来呢?

罗文锦在说了一通金表之后,说道:“既然并非完全用金制的表可以叫金表,那么,并非完全用皮制的箱子,为什么不能叫皮箱呢!”罗文锦巧妙地用类比推理反驳了威尔士,达到了说服对方的目的。

谁是抢劫杀人犯

20世纪90年代,××市的一个所属县的信用社发生了一起重大抢劫杀人案。两名女营业员被当场杀死,现金12万元被劫。发案时间大约在中午1300左右。恰巧这天中午有个职工结婚置办酒席,除那两名遇害的值班员外,其余所有职工中午都被请去赴宴了。中午信用社没有营业,留下的两名值班员把门关上后就在里面看电视。等到下午1400吃完酒宴的职工来上班时,才发现凶案。警察来到现场勘察,发现案犯非常狡猾,现场没有打斗痕迹,门窗也没有损坏,没有留下任何可以破案的证据。警察怀疑是内部职工作案,但内部其余的职工都去那个同事那里赴宴了,大家可以互相证明,任何人都没有作案时间。这时信用社主任对警察说,还有一个职工没有去参加婚礼,他叫胡文兵,正在休假,已经有4天没有上班了。

第二天,警察小陈和小孔敲响了胡家的房门。寒暄落座后,小陈开门见山地对胡文兵说:“你们社里出事了,听说了吗?”

“听说了,我刚下汽车就听说了。”胡文兵说,“我这些天休假,在家待不住,昨天早上去了××市,晚上就住在三八旅社,今天上午才返回家中。”

“你昨天去××市,有人和你在一起吗?”小陈抬起头,望着胡文兵的脸问。

“你们怀疑我做的!我这里有车票、住宿费收据,你们看。”胡文兵边说边气呼呼地把车票和住宿费收据掏出来,“昨天早上600我就上了汽车,大约是900到了××市,在××市各处逛了一整天,晚上1800就住进了旅社。”

小陈看着票据:一张昨天到××市的车票,一张昨天××市某旅社的住宿费收据。一张今天××市返回的汽车票。由于售票员的粗心,所有的车票只写了日期却没有注明班次时间。

小陈笑着说:“你别急,我们也是例行公事!”说完就回到了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