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约翰·克利斯朵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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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少年2

第二天,顶着瓢泼大雨,他们把破旧的家什搬往新的住所。老地毯匠费休将自己的一辆小车和一匹小马借给他们用,而且还亲自过来打下手。但他们无法带走全部家当,新居可比老房要窄小得多。克利斯朵夫只好劝鲁意莎丢掉一些最破最没用的玩艺儿。即使这样他也费了好些口舌,她觉得什么都跟心肝宝贝似的,一张老是歪着的桌子,一把烂椅子,什么都舍不得扔下。直逼得费休摆出他跟克利斯朵夫祖父老朋友的身分,和克利斯朵夫一起边劝边责怪老太太。而且这老好人也深知她的痛楚,应允把这些宝贝存一些在他家里,等娘儿俩将来闲了再去搬。这才使她剜肉般地将它们留下来了。?

两个兄弟早早地就被告知搬家的事,但恩斯德回来了一趟说他实在忙,无法抽身帮忙,洛陶夫仅仅在中午时闪了一下,他眼瞅着家什都搬上了车子,品头论足了一番,就脚底板抹油——溜之大吉了。?

他们从泥泞的街道上起程了。克利斯朵夫紧扯缰绳,马在满是泥浆的路上直打滑,鲁意莎紧紧用身体贴着他,替他挡一下雨,之后他们把一车家当卸在又潮又湿的新居里。天上云层低沉欲坠,明晦相间的日光使房间更显得阴森森的。要是没有房东的照料,他们都快要没信心支持下去了。等马车离开了,家具杂乱无章 地堆在地上,暮色已降临了。母子俩浑身都虚脱了,一个躺在箱子上,一个栽进布包里。这时猛地听到楼梯上传来一声干咳,紧接着几下敲门声。门开后于莱老人进来了,他先是郑重地对打扰了他亲爱的房客表示歉意,然后又邀他们共进晚餐,来庆祝一下他们的乔迁之喜。心事重重的鲁意莎想回绝,克利斯朵夫也对那种家庭的聚会没多大兴趣,但是盛情难却,克利斯朵夫也觉得第一天刚搬来不该让那些令人心酸的想法老缠着母亲,于是就勉强地应允了。?

三人来到楼下一层,发现于莱一家一人不少全在,除了老人,还有他的女儿和姑爷伏奇尔,一个外孙,一个外孙女,他们比克利斯朵夫稍年轻些。大家一拥而上,你一句我一句地寒喧着,问娘儿俩累不累,满不满意屋子,还缺点儿什么,叽叽喳喳地把克利斯朵夫头都搞大了,什么也没听明白,因为他们是一窝蜂似地一起说话。晚饭送上来了,他们就围着桌子坐下,可还是唠叨个不停。于莱的女儿阿玛利亚很快就把街坊里杂七杂八的事儿一古脑儿全说给了鲁意莎,比如附近有哪几条街,她房间里有哪些鲜为人知的方便之处,几点钟会有人来送牛奶,几点钟应该起床,可以去哪几家店铺买东西,应该给什么价钱。一直到这一切被解释烂了她才放过鲁意莎。

鲁意莎稀里糊涂的,努力做出很留意这些话的样子。可她却不加考虑地接了几句,反而恰恰证明她对此一窍不通。于是阿玛利亚狼来了似地叫起来,就再重新说一遍。于莱老头儿却在另一边向克利斯朵夫唠叨着音乐家在这世道是如何难混。克利斯朵夫的那一边就是阿玛利亚的千金洛莎,从饭一端上来她就说个不停,滔滔不绝,甚至连换口气的工夫都没有,她一句话讲到半道时,气上不来了,但又会立刻接下去。有气无力的伏奇尔一直在对饭菜牢骚不已,于是又掀起一轮新的大辩论。阿玛利亚、于莱老头儿和洛莎,全都搁下自己的话题加入舌战,在红焖肉是太咸还是太淡的问题上喋喋不休,他们互相质问,没有哪两个人的见解完全一致。大家都认为别人不会品尝,只有自己才深谙厨道。他们竟能由此扯到末日大审判。?

最后,大家的意见终于统一在人生是冷酷无情的这一点上了。对于鲁意莎娘儿俩的不幸遭遇他们倾尽动人之语,以示同情,而且还对他们的勇气赞叹不已。在来客的苦难之外,他们又絮叨起自己的、亲朋的,所有能扯到的人的苦难之事。他们达成一致,认为好心人总是难得好报,而只有自私自利和为非作歹的才能享福。他们得出结论,说人生是可悲的、虚渺的,如果不是上帝非要大家求死不得,简直还不如死了去。由于这些观点和克利斯朵夫当时的凄惨心境甚是合拍,他就对房东一家人的瑕疵也不以为然了。?

等到母子俩回到凌乱的房间里,他俩觉得疲惫而压抑,但不像过去那么寂寞了。克利斯朵夫睁着眼躺在床上,因为累过头了和街上嘈杂的响声而无法入睡。负荷累累的车子经过外边时,墙皮都要抖三抖。楼下于莱一家全睡着了,鼾声四起,他一边侧耳聆听,一边觉得在这里同这些好人作伴,就算不能愉快,也可以让烦恼少些——虽说他们是让人讨厌了点儿,但也和他同病相怜,好像大家是心有灵犀一点通似的。?

最后他也不知怎地就睡着了。可天刚见鱼肚白时就被邻居给吵醒了,他们又开始絮叨,还有人使劲儿扳着唧筒抽水,以用来冲洗院落和楼梯。?

乌斯多斯?于莱是个五短身材的驼背老人,眼里老是带着忧虑和抑郁的神色,牙齿尽落,乱糟糟的胡子老是被他捋来捋去。他心地善良,作风正派,道德感很强。他以前和祖父交情颇深,别人说他们很相似,确实不错,他们同辈且在相同的礼教熏陶下长大,但他身体不如约翰?米西尔结实,也就是说,虽然看起来他俩不少方面见解略同,但实际上大相径庭。因为在对一个特点形成的因素中,性格脾气比思想要重要。尽管人际之间因智愚的缘故而有很多真真假假的差异,但最主要的只有两类:一种是体格强壮的人,一种是体格柔弱的人。于莱可不是前者,他也和米西尔一样讲为人之道,但内容却截然不同。他不像米西尔有好的胃口,大的肺活量和欢乐的脸色。他和家人无论哪点儿都禁锢多多。在告别了四十年的公务员生涯之后,他觉得无所事事闷得慌,尤其对于那些对余生没有充分心理准备的老人来说,这更加痛苦。无论是生来就有的,后来形成的还是在工作中养成的习惯,都让他有种顾虑重重与郁闷的性情,他的后代也多少沾染了些这种性情。?

他的姑爷伏奇尔供职于爵府秘书处,五十岁光景。他身材高大、结实,秃顶,一副金丝眼镜,脸色倒不错,但总觉得自己有病,也许这是真的,即便病不像他想象的那么严重,但枯燥的工作已弄坏了他的脾气,终日与案牍打交道的生活也已把他们的身体折磨得够呛。他做事勤快谨慎,为人也有可取之处,甚至文化素质也不低,但只是成了荒诞的现代生活的牺牲品,跟多数工薪阶层人士一样,他最后变得神经过敏。这正如歌德所说“郁闷而非希腊式的幻想病患者”,他对这种人充满怜悯,但又竭力躲避他们。?

阿玛利亚为人既不和她父亲一样,跟丈夫也绝非同道。她健壮、开朗、大嗓门,她从不同情丈夫的长吁短叹,一点儿不留面子地埋怨他。可两人既然一起过了这么多年,相互影响还是免不了的。两人之间只要有一个犯神经衰弱,用不了多久另一个也会步其后尘。阿玛利亚虽然喝斥伏奇尔的哀怨,可过一会儿她会变本加厉地埋怨得更狠。这种从责怪突然变为诉苦的态度对丈夫没一点儿好处,他的无病呻吟被她这样一折腾,更是难受了不少。她不但使丈夫因为看到自己的哀叹导致没想到的结果而害怕,并且连她自己的心情也给弄坏了。

结果她对自己强壮的体格,对爸爸的、儿子的、女儿的体格,也无端地担心起来。那真成了一种怪癖,只不过嘴里老是念叨,她竟当真了。一点点伤风感冒就被看成天大的事,什么都可以成为担忧的对象。大家好端端的时候,她还是焦虑,因为担心将来患病。于是她老是过着战战兢兢的日子。然而众人的健康并不因此而恶化,就好像这种终日不绝的诉苦可以维持大家的健康似的,每人都和平常一样吃喝、休息、劳动,家庭生活也并未因之而松懈。阿玛利亚觉得自个儿一天到晚忙个不停还不够,非得让大家跟她一起玩儿命。不是整理家具,就是冲洗地砖、地板,一直是叫喊声、脚步声一片,天旋地转地不停地忙着。?

儿子和女儿被她终日呼来唤去、不得自由的淫威给吓怕了,都觉得俯首听命是应该的。儿子莱沃那,一张俊秀却呆板的脸庞,行为举动都显得拘谨。女儿洛莎,一头金发,温顺而亲切的蓝眼珠倒是蛮漂亮的。如果不是那个大得离奇而显得笨拙的鼻子使面目显得蠢了些,总是一副略微带些傻乎乎的表情的话,她细滑柔嫩的皮肤和平易近人的神情,还是令人喜欢的。她令你想起瑞士巴塞尔美术馆中霍尔明的少女画像,画上是曼哀市长的千金,眼皮低垂端坐着,手放在膝盖上,淡黄色头发披肩而下,因为她的丑鼻子而神色有些不自然。洛莎可对此不在意,她那从不停歇的唠叨也并为因此有丝毫改变。别人只是听到她老是尖叫着瞎扯,——总是上气不接下气的,好像连说完话的时间都没有,而且一直兴奋不已,全然不理会长辈们会怎样生气地埋怨她;而他们生气并非是因为她老在聒噪,而是因为她使他们无法尽情聒噪。这样心地善良的人,正派、忠厚——老实人中的精粹——一切品性几乎具备,只是少了样可以令生活有情趣的沉静的品性。?

克利斯朵夫耐心很足,苦难使他急躁易怒的性格好了不少。和那些外表风度翩翩而实际冷漠如铁的人打过交道后,他更加体会到那些虽品位不高、令人生厌,但对人生颇为严肃的好人们的难能可贵。正因为他们的生活毫无乐趣,他才觉得他们并未向弱点屈服。只要认为他们是好人,而且自己理应喜欢他们后,他就以德国人特有的性格,硬逼自己去喜欢他们。然而他失败了,因为虽然日耳曼人常怀着一种一厢情愿的心理,只要是看了心烦的事就干脆不去看,也不会看到,但克利斯朵夫可没这个能耐,相反在喜欢的人的身上他更容易发现缺点,因为他要用爱将他们包围,没有丝毫保留。这是一种自然而然的对人的忠实,对真理的期盼,这使他对越是心爱的人越是吹毛求疵,越看得透彻。故而没多久他就因为房东们的毛病而生闷气。他们从未想过要掩饰自己的缺点,而使他们讨人厌的地方暴露无遗,把最好的东西给藏起来。克利斯朵夫想到这点,便责怪自己有失公正,就尽力抛开初时的印象,去探寻他们深深隐藏的长处。?

于是他想法儿同于莱家人套近乎,这也正中于莱下怀。由于以前喜欢他且对他赞不绝口的祖父的缘故,他心里对于莱印象很好。但天真的约翰?米西尔只有一处比克利斯朵夫要强,那就是能对朋友抱有幻想,克利斯朵夫也察觉到了这一点。他尽可能探听于莱关于祖父的回忆,最后仅发现一个米西尔的童话似的淡淡的影子以及一些无聊的只言片语。于莱每次说到他时,总是一成不变地这么开场:?

“正如我对你可怜的祖父所说的那样……”?

除了从前自己的话,于莱什么都没记住。?

也许约翰?米西尔当年也是如此,友谊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为找个对象来一吐胸中积闷。可约翰?米西尔尽管天真地只想找个机会去畅所欲言,至少还有份同情心,等着随时渲泄,不顾是否合适。他的兴趣无所不包,只是恨自己青春不再,无法看到后人们的新奇创造,也没机会同他们推心置腹。他拥有人生最可贵的品质:永远都抱有好奇心,不是随时光淡去而是与日见长的。他的才智不足以和这种天赋相匹配,但这种天赋又会气煞多少才智出众的人!大多数人实际上在二十岁或三十岁时就已经死了,过了这个时段,他们已成了自身的影子。此后的人生只是来自我模仿,把从前那种生气盎然的时期的所言、所为、所思、所爱,日复一日地重复,而且其形式越来越呆板,越来越远离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