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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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第二章

我俩沿着树丛里的一条小道踮起脚尖朝寡妇的花园尽头走去,一路猫着腰,免得树枝挂住脑袋。经过厨房的时候,一截树桩绊了我一下,弄出了声响,我俩赶紧趴下不动。沃森小姐带来的那个名叫吉姆的大个子黑人正在锁厨房门,我们能清清楚楚地看见他,因为他背后亮着一盏灯。他站起来伸长脖子朝门外看了一下,听了听,忽然说:

“是哪个?”

他又听了一会儿,接着踮起脚尖走下台阶,正好站在了我俩中间。我们简直能摸到他。过了好一阵子都没有什么声响,我们就那样离得很近,却动也不动。不巧我的脚脖子忽然发痒,可我没敢伸手挠。一会儿耳朵也痒了起来,接着是脊背,正好在两个肩膀中间那块儿。要是不挠一挠,简直痒得要死。唉,这情形我可是经历过千百遍了。要是你和那些高贵的人呆在一块儿,或者在葬礼上,或者想睡又睡不着的时候──在那种无法挠痒痒的场合,不知怎么你浑身上下就会有千百个地方一古脑儿发起痒来。这时就听见吉姆又说:

“嗨,是哪个?干嘛的?怎么就没声了。好吧,瞧咱的。咱可就坐在这儿一直听着了。”

于是他就在我和汤姆中间坐下来。他背靠着一棵树干,叉开两条腿,有一条差不多都快碰着我的腿了。我的鼻子开始发痒,痒得我流出了眼泪,但我忍住没有挠。可是鼻孔里面又痒开了。接着屁股也痒了起来。我真不知道还能不能这么呆着不动。就这么足足熬了六七分钟,感觉好像过了几年。这时候我身上已经有十一处在发痒,我觉得再多呆一分钟,我就忍不下去了。可我还是咬紧牙关,准备坚持下去。这时,就听见吉姆的呼吸声变重了;不一会儿,他就打起了呼噜,所以我立刻又感觉舒服了。

汤姆嘴里轻轻弄出点声响,给我打了个暗号,于是我们手足并用,朝别处爬去。爬开约摸十英尺的时候,汤姆小声对我说想开个玩笑,把吉姆捆在树上。可我不同意,怕他醒过来大声叫喊,那样一来,他们就会发现我不在家。汤姆又说他拿的蜡烛不够用,要溜进厨房取几根。我不愿让他去,就说吉姆说不定会醒来,回到厨房。可是汤姆坚持要冒这个险,于是我跟他溜进厨房取了三根蜡烛,汤姆掏出五分钱放在餐桌上,表示没有白拿蜡烛。随后我俩又溜出厨房,我紧张得出了一身汗,可是汤姆一点儿都不害怕,他一定要爬到吉姆那里去戏弄他一番。我只好等着,似乎过了好大一会儿,周围异常寂静,没有一点声响。

等汤姆一回来,我俩赶紧沿着栅栏周围的小路走去,一直走到房子另一面的那座小山陡峭的山顶上。汤姆说他摘下了吉姆头上的帽子,挂在了他脑袋上方正对着他的一根树枝上。吉姆动了一下,但没有醒。后来,吉姆说他是妖魔附身,神志恍惚,被附身的妖魔驱赶着在州里到处乱跑,又被禁锢在一棵树下,帽子被悬挂在树枝上,表示是妖魔干的。又一次谈起这事的时候,吉姆说附身的妖魔骑着他到了新奥尔良。以后每次说起来,他总要再夸大一点儿,于是越说越神,一直说到妖魔骑着他跑遍了全世界,险些儿把他累死,背上给马鞍磨得伤痕累累。吉姆为这事沾沾自喜,神气十足,对别的黑人简直不屑一顾。

有的黑人情愿从别的地方大老远跑来听他讲这个故事,他成了当地最傲慢的黑人了。不认识他的黑人会张开嘴巴敬佩地望着他,好像望着一个神话里的人物似的。黑人们晚上在炉边聊天的时候,总要谈起妖魔,可是不管在什么地方,谁要是谈到这事,吉姆就会碰巧出现在那里,就会说:“哼!说起妖怪,你知道什么?”那个黑人就会张口结舌,缩到后面不敢再说了。吉姆脖子里老挂着一个五分钱的硬币,说是魔鬼亲手交给他的护身符,还告诉他用这个护身符可以给人治病,而且对着护身符说一句话就能招来妖魔,但是他从来不告诉人那句话是什么。方圆各处的黑人都愿意来这个地方,不惜一切代价也要看一眼这个五分硬币,但绝不碰它,因为魔鬼的手拿过。作为一个仆人,吉姆可算是得意得忘乎所以了,因为他总是唠叨个没完,说他如何看见了魔鬼,如何被妖怪骑着到处跑。

再说汤姆和我来到了山顶上,瞧着山下的村庄,看见三四处亮着灯,也许那几间屋里有人生了病。头顶上,亮晶晶的星星闪闪烁烁。村边就是那条河,足有一哩宽,异常寂静而庄严。我们下了山,来到那座破旧的制革厂,找到了藏在那里的乔?哈珀和本?罗杰斯,还有另外两三个男孩。我们解开一条小船,顺流划了二哩半,划到山边那块岩石前,停住船上了岸。

我们一上岸就钻进了一片矮树丛,汤姆要每一个人都发誓保守秘密,然后领大家来到一个山洞口,洞口就在树丛最密的地方。接着我们点着了蜡烛爬了进去。约摸爬了二百码,洞里豁然开朗。汤姆摸索着洞壁,忽然低头钻到了一面石壁底下,那里有个根本注意不到的小洞。我们进了这个洞口,钻过一截狭窄的通道,来到一间石屋,里面又湿又潮又冷。我们在这儿停住脚,只听汤姆说:

“现在我们要成立一个匪帮,就叫汤姆?索亚帮。谁要想加入,就必须发个誓,用血写下名字。”

大家都愿意,于是汤姆掏出一张纸,上面写着誓词,他把誓词念了一遍,内容是每个人誓死忠于匪帮,绝不泄露秘密。要是有人欺负了帮里的任何人,那么不管命令帮里的哪个人去杀了那家伙和他全家,他都必须执行;他必须杀死他们,并且在他们胸口插上一个十字架,否则他就不许吃饭不许睡觉。这十字架是匪帮的标志,帮外的任何人都不得使用这个标志,违者必究,违反两次者必须杀死。如果帮里的任何人泄露了秘密,必须割断他的喉咙,烧毁他的尸体,把骨灰撒在地上,用血把他在名单上的名字抹掉,帮里的人再也不许提起他的名字,只能诅咒他,永远忘掉他。

大家对这个美妙的誓词交口称赞,都禁不住问汤姆是不是他自己想出来的。他说有一部分是,其余部分是从海盗书和武侠书里学来的,还说每个高尚的匪帮都必须有自己的誓言。

有人提出谁要是泄露了秘密就干脆把他全家斩尽杀绝。汤姆说这个主意不错,就掏出一根铅笔把这一条写了进去。接着,本?罗杰斯说:

“可是哈克?费恩没有家,他要犯了这条怎么办?”

“瞧,难道他没有父亲吗?”汤姆?索亚说。

“不错,他是有个父亲,可是现在谁也找不到他。他过去老是喝得醉醺醺的,和制革厂的猪猡睡在一起,如今已经有一年多没见他了。”

他们说来说去,就想把我排除在外,因为他们说每个入伙的人必须有个家或者有什么亲人,以便犯了帮规拿他们开刀,否则对别人就不公平。唉,谁也想不出什么好办法来——大家都给难住了,一时都没话说。我差一点急得哭出来,却突然冒出一个主意,向他们提出了沃森小姐——要是我犯了帮规,他们可以杀她。大家异口同声地说:

“好,就是她,就是她。完全可以。哈克可以入伙了。”

接着,他们一一用针扎破手指签上自己的名字,我也在纸上画了押。

“那么,”本?罗杰斯说,“我们这个帮的任务是什么?”

“就是抢劫和谋杀,”汤姆说。

“可是我们抢什么?打家劫舍——抢牛羊——还是——”

“抢东西!偷牛羊之类的东西算不上抢劫,那只能算是盗窃,”汤姆?索亚说。“我们可不是盗贼。当盗贼没意思。我们是剪径大盗。我们要戴上面具抢劫公路上的马车,杀死车上的人,抢夺他们的手表和钱财。”

“每次都非杀人不可吗?”

“噢,当然,杀掉最好。有些首领不这么想,但大部分人还是认为杀掉最好。不过有些人可以不杀,押回山洞里来,算是绑票。”

“绑票?这怎么讲?”

“我不知道,可他们就这么干,我在书里看到过,所以我们也准备这么干。”

“可是我们连这是什么名堂都不知道,又怎么干呢?”

“别尽说风凉话,我们干就是了。没跟你说我在书上看到过吗?难道你想脱离书本另搞一套,把事情搞砸吗?”

“喔,说起来容易,汤姆?索亚,可是我们连怎么下手都不懂,又怎么去绑票呢?我得先把这个搞清楚。你觉得该怎么做?”

“唉呀,我也不懂。不过也许我们把他们一直关起来,直到绑了票为止,也就是说,把他们关到死掉为止。”

“嗯,这还差不多。这就没问题了。你怎么不早说?我们要把他们关起来,直到绑了票,死掉为止。可他们也很烦人,又要吃东西,又总想逃跑。”

“话不能这么说,本?罗杰斯。有人看守,他们能跑得了吗?哪个敢偷跑一步,就开枪放倒他。”

“让人看守,这倒不错。这就是说有人整夜不能睡觉,一直看守他们。我觉得这可有点犯傻。为什么不能刚押回来就拿棒子执行绑票呢?”

“因为书上没这么说,这就是原因。我说,本?罗杰斯,难道你不想按常规办事吗?难道你以为写书的人不懂该怎么办吗?难道你觉得他们该照你的意思办吗?绝对不行,先生。我们就按常规绑他们的票。”

“好吧,我不反对,可我总觉得这么做有点傻。那么,女人也要杀掉吗?”

“我说,本?罗杰斯,这事咱俩都不懂,可我不想不懂装懂。至于杀不杀女人?不——书上从来没讲这个。你把她们弄到山洞里,要讲礼貌,要温和体贴,她们就会渐渐爱上你,再也不想回家了。”

“嘿,要是这样的话,我同意,可我觉得不会这样,否则山洞里很快就会住满女人和等待被绑票的家伙。这一来,咱们可就没地儿住了。不过,就照你说的办吧,我没什么可说的。”

这时小汤米?巴恩斯睡着了,被叫醒后吓得哭了起来,说他要回家见妈妈,再也不想做强盗了。

于是大家一起逗弄他,叫他爱哭的小孩,他听了大怒,说他马上就去把这秘密抖了底儿。汤姆赶紧给了他五分钱稳住他,一面说我们都回家去,下礼拜再见面,动手抢劫杀人。

本?罗杰斯说他平时不能出来,只有礼拜天可以,所以他想下礼拜天开始;可是大家一致反对,说礼拜天干这事太邪恶,这个提议便被否决了。大家同意尽快再聚一次,定一个准日子。我们一致推选汤姆?索亚当大帮主,乔?哈珀当二帮主。然后我们就各自回家了。

破晓前,我爬上棚屋顶,钻进窗户,回到了我的房间。新衣服上蹭满了油污,我累得精疲力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