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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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2)

第二十一章 (2)

“我看你还是把这块拿去,把咬下的那块给我得了。”

街上、胡同里到处是烂泥,除了烂泥什么也找不到了——那些泥巴黑得像沥青一样,到处都有两三英寸深,深的地方足有一英尺。到处都有猪在泥地里跑来跑去,边跑边哼哼。你会看到一只满身稀泥的大母猪在泥路上带着一窝小猪懒洋洋地走,一翻身就横躺在街当中,人还得绕着它走才行。它把腿一蹬,闭上眼睛摇摇耳朵,小猪就一齐围上来吃奶。那母猪快活得就像能按时拿到薪水似的。接着,就能听到有个二流子放开嗓子喊上了:“嗨,虎子,快上去咬呀!”于是就有两条狗扑上去,左右各咬住猪的一只耳朵,几十条狗闻声从四面八方赶来。那猪猛地起身便逃,扯开喉咙死命的嚎叫。所有的闲汉们全都站起身看热闹,又是说又是笑,脸上都显得乐不可支,直到猪和狗都跑得无影无踪才罢休。接着人们各归各位,直到又有狗打架时,这帮家伙才又能提起精神来。什么都不像狗打架那样让这帮人起劲,另外,要是朝一条野狗身上倒上松节油,点着火烧,或者在狗尾巴上拴个铁盘子,把狗吓得疯跑个不停,这些人才会完全清醒过来。

河岸上有些歪歪扭扭的房子突出到河面上,像是马上就要倒进河水里。这些房子里的人都已经搬出去了。另外还有些房子,地基的一角已经让河水冲走了,房子的那个角就悬在空中,可里面还有人住着,真是太危险啦,因为有时候房子那么大的一块土地一下子就能塌进河水里。在一个夏天里,河水就能把四分之一哩宽的土地渐渐冲塌。座落在这种位置上的小镇就总得撤退,搬了又搬,退了又退,因为河水总是在吞噬它。

那天中午时分,街上的车马越来越多,并且还有好些车马接踵而至。乡下人来的时候都带着午饭,坐在马车里吃。有许多人喝上了威士忌酒,我看见有三伙人在打架。后来,有人喊起来:

“老博格斯来喽!从乡下来过过一个月才享受一回的酒瘾——伙计们,他来啦!” 所有的二流子们都乐啦,我看他们准是经常拿博格斯开心。一个人说:

“看他这回要把哪个臭骂一通。他要是把二十年来所有想骂的人都骂遍了的话,那可就该出名了。”

另一个人说道:“我倒想听老博格斯吓唬吓唬我,那我准能长命百岁。”

博格斯骑在马背上径直冲了过来,嘴里还像印第安人那样大喊大叫,朝人们嚷着:

“嗨!快闪开道!我可是来打仗的。当心哪,棺材马上就要涨价啦。”

他喝得醉醺醺的,在马鞍子上坐得东倒西歪。这人已经有五十多岁了,脸色红得厉害。人们都朝他喊叫,冲着他笑,咒骂着他,他也回骂人们,说是等轮到他们的时候再来收拾他们,可他现在没工夫,因为他这次来镇子上是要除掉舍伯恩那个老家伙的。因为他的座右铭是:“先吃大块肉,最后再收拾残羹剩饭。”

他看见我,就骑着马到我跟前来,说:

“娃娃,你是打哪儿来的?想找死吗?”

接着,他就走开了。我吓坏了,可一个男人对我说:

“他这话不是当真的。他喝醉酒总是这个样子。他可是阿肯色州最好的一个老糊涂虫——不管他喝醉了没有,从来没伤过什么人。”

博格斯打马走到镇子上最大的一家店铺前,弯腰低头透过遮阳篷朝里面望去,嘴里大声骂上了:

“舍伯恩,你给我滚出来!滚出来见见上了你当受了你骗的人。我就是专门来找你这个混帐东西的,我今天来非要你的狗命不可!”

他就这么起劲地骂个不停,一边骂一边尽可能带上舍伯恩的名字,整条街上挤满了人,听着他骂,跟着大笑,谁也不离开。过了一阵儿,一个五十五岁左右的人从店铺里走出来。这人身高体阔,神态自若,穿的衣裳是全镇上最讲究的。大家给他闪开一条道,让他走过来。他冲着博格斯平静缓慢地开了口:

“这一套我可听够了;我忍耐到一点钟。记住,一点,再久可不行。要是你到了那时再敢开一次口,不管你跑得多远我都要把你找到。”

说完,他转身走了进去。看热闹的人顿时平静下来,谁也不动一动,也不再有人笑出声来。博格斯骑着马走开了,一路走一路声嘶力竭地大骂舍伯恩。可是不久,他又转了回来,继续没完没了地咒骂。有些人把他围住,想堵上他的嘴,可他就是不干。人们告诉他说,再过十五分钟就到一点了,他必须回家去,他必须立刻离开。可这些全都没用。他使出浑身的力气骂个不停,还把帽子扔进烂泥里,骑着马踏在上面。转眼之间,他放开马在街道上狂奔起来,灰白色的头发在脑袋后面飘飞着。凡是得到机会的人都设法劝他下马来,好把他控制住,让他冷静下来,可这全都是枉费心机。他转眼之间又飞奔过去,把舍伯恩又臭骂一通。过了一阵子,一个人说道:

“去找他女儿来!快去,找他女儿来,他有时候听他女儿的。别人劝不住他,非他女儿不可。”

有人立刻跑去找她。我沿着马路走了一段路,站下来。过了几分钟,博格斯又来了,可这次没骑在马背上。他光着脑袋,一边有一个朋友架着他的胳膊催他快走,他踉踉跄跄沿着马路朝我这边走来。他不再咒骂啦,神色显得挺难堪,他不但没有赖着不走,而且脚步还很快。有个人大喊一声:

“博格斯!”

我抬头朝喊叫的人望去,只见那人正是舍伯恩上校。他稳稳当当站在街当中,右手握着一支手枪——并没有瞄准,只是把枪口朝空中翘起来。就在这一刻,一个年轻姑娘飞步跑来,身后还跟着两个男人。博格斯和那两个架着他的男人转过身来看是谁叫他,那两个人一看见手枪,立刻闪身跳到一边,那只枪的枪筒缓慢平稳地放下来——两根枪筒上的扳机都打开了。博格斯把双手都举起来,喊道:“噢,上帝呀,别开枪!”砰!第一枪响了,他的两手在空中乱抓,脚步趔趄着朝后倒退两步——砰!第二枪响了,他朝后一仰身,沉重的身体结结实实倒在地上,两条胳膊伸向两侧。那位姑娘尖声惨叫着,狂奔而来,一下扑倒在她父亲身上,哭嚎着:“啊,他把他打死啦,他把他打死啦!”人群朝他们围拢过来,挤得水泻不通,个个伸长脖子,想看个究竟。里面的人就往外挤,嘴里喊道:“往后退!往后退!让他透透气,让他透透气!”

舍伯恩上校把手枪朝路上一扔,转身走开了。

人们把博格斯抬进一个小杂货铺,周围照样挤满了人,整个镇子上的人都来了。我连忙跑过去,在窗户外面找到个好地方往里面看,我离他挺近。人们把他平放在地板上,拿一本厚厚的《圣经》垫在他头底下,把他的衬衫撕开,我看见他胸膛上的一个弹孔。人们又把另一本《圣经》展开盖在他胸前,他吸气的时候,那本《圣经》就高高升起来,呼气的时候,又落下去。后来,他躺着一动不动,死了。随后,人们把他的女儿拖开弄走了,她还是不停地嚎哭。她大概有十六岁,长得非常漂亮温柔,可是吓得脸色惨白。

不久,全镇上的人都来了,人群拼命推搡着,朝窗户这边挤过来,大家都想看上一眼。可是站在里面的人不肯让开,后面的人就喋喋不休地说:“我说伙计们,你们总该看够了吧。老呆在那儿不动,太没道理,太不公平啦。大伙儿都有权利看上一眼嘛。”

人们开始骂架了,我一看势头不对,要出事啦,赶紧溜出来。每条街道都挤满了人,大家群情激昂。亲眼看见开枪射击的那些人都在向人们讲述事情的原委,他们个个身边都围满了人,大家伸长了脖子仔细听。一位个子瘦高,留着长发,戴顶白色皮帽的人,用弯柄手杖给人们指划出事时博格斯站的地方和舍伯恩站的地方。人们就跟着他从一个地方走向另一个地方,观看他的一举一动。人们听懂他的意思,就连连点头;人们看着他用手杖在地上划的时候还把双手支在大腿上,弯下腰去。后来,他站直身子,皱起眉头,拉下帽沿,大喊一声:“博格斯!”接着就把举起的手杖放平了,嘴里发出“砰”的一声,他踉踉跄跄朝后退了两步,接着嘴里又发出“砰”的一声,然后就往后一仰,倒在地上。亲眼目睹当时情景的人都说他学得像极了,说当时事情就是这么发生的。十几个人都掏出酒瓶来请他喝酒。

后来,有人说,应该对舍伯恩用刑,把他处死。大家就都异口同声表示赞成,于是人们像发了疯似的跑开了,一边跑还一边喊,见了晾衣服的绳子就扯下来,打算用来做绞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