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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扩大的圈子 (2)

第十章扩大的圈子 (2)

“是厄秀拉开的门。”妈妈说。这时父亲手里正拿着一块抹布,一听这话,他转过身,用抹布向厄秀拉的脸上抽去。抹布打在脸上,厄秀拉惊呆了。她一动也不动,泪水不由自主地涌上眼眶。她忍着泪,脸都气歪了,最后泪水终于淌了下来。她凄凉地离开了这间屋子,可她燃着怒火的心是不屈的。他看着她走了,心中充满了愉悦与痛苦,他感到了胜利和轻而易举的权威感,但随之又深感不安。“给她脸上来这么一下是不必要的。”母亲冷漠地说。“抹布不会伤着她的。”他说。“可对她也没什么好处。”一连好几天,她一直为这事生气。她感到自己被残酷地伤害了。难道他不知道她是多么容易受到伤害吗?不知道她有多痛苦吗?他知道的,可他却要伤害她。他偏偏要伤害她最敏感的地方,让她受辱。

她的心像火一样孤独地燃烧着。她忘不了,永远也忘不了。当她重新爱起她父亲时,不信任和挑衅的种子早已种下,尽管表面上看不出。她不再毫无保留地属于他了。渐渐地,不信任与挑衅之火在她心中烧着,把她与他的联系都烧断了。她总是独来独往,对一切运动着的东西都怀有一股激情。她喜欢涓涓的小溪,一发现一股小小的水流她就非常高兴,她真想同小溪一起奔跑、同声歌唱。有时她会在小溪边的桤木树根上或落下的树枝上一坐就是几个小时,看着溪水在石头上疾舞而过。有时,小鱼像幻影一样未等她看清就消失了,有时各式各样的小鸟也来水边饮水。一看到蓝色的翠鸟儿疾飞而过,她就高兴得不得了。

翠鸟儿是打开神秘世界的钥匙:是妖术的见证。但是她必须摆脱复杂地编织起来的生活幻象:父亲的生活是外部,世界中的《奥德赛》;外祖母是现实世界的一个幻影、遥远的影子,她成了神秘的象征——农家姑娘们头戴有蓝色的花儿编成的花冠,寒冬里有雪橇在奔驰;年轻时候的外祖父长着黑黑的胡子,结婚、战争和死亡;还有她自己的许多幻想:她是位真正的波兰公主,在英格兰她受着咒语的驱使,她并不真的是厄秀拉?布朗温;读书时她也会产生幻觉;她必须摆脱这五光十色的幻影,到诺丁汉的学校去读书。她很腼腆,为此受了不少苦。比如说吧,她咬破了手指头,她的手指尖敏锐地感到了耻辱,这种耻辱纠缠着她。她一连几个小时都折磨着自己,揣摩着怎样不脱手套:就说她的手烫伤了,还可装作忘了摘手套的样子。她一上高中,就将是个有地位的人了。学校里的每个女孩子都是闺秀。她将在自由的人们——她的同学和与她平等的人中间行进,摆脱那些小里小气的东西。哦,若是她没有咬过手指头该多好!没有这个小小的污点该多好!她想要自己十分完美——没有任何污点,过高尚的生活。

令她伤感的是,父亲没能很好地把她引荐给学校。他的话太简单,就像个男孩子在禀报什么口信儿,他的衣着太随便,不怎么合身。而厄秀拉为了她的地位希望他能穿制服,介绍的话要隆重些。她对学校有了新的幻想。女校长葛雷小姐有着那种爽朗的性格。这所学校本是一位绅士的房产,这里有墨绿色的草坪,显得煞是忧郁,学校那边是黯淡的道路。学校里的房子都很大,很漂亮,从学校后面,可俯视草坪和灌木丛,可看到树木和植物园中芳草萋萋的坡地。可从这儿遥看低地中的城镇,只见一片屋顶绵绵不断。

厄秀拉就这样坐在学校的山上,俯视着城里的烟雾和一片混乱状态,看着工厂,看着人们奔忙。她很高兴。她想学拉丁语、希腊语、法语和数学。当她第一次书写希腊字母时,她不禁激动得颤抖起来。她又攀上了一座从未攀登过的山峰。她总是急迫地要攀登高峰,要看得更远。一个拉丁语的动词对她来说就像一片处女地,她从这儿闻到了一股清新的气息;它表达了一种意思。尽管她不懂那是什么意思。但她猜想,它一定很有意义。当她懂得了x2-y2=(x+y)(x-y)这个公式时,她感到她掌握了什么东西,她自由地进入了一片迷人的空气中。当她用法语写作业时,她很高兴地写下:Jaidonnélepainàmonpetitfrère.(我把面包给弟弟。)这一切当中吹响着一声军号,召唤着她的心,激励着她奔向完美的地方。她永远也忘不了那本《朗曼初级法语语法》,忘不了那本《拉丁语入门》,那本书的切口涂着红颜色;忘不了那本灰色的代数书。那些书中总有些魔术。在学习上,她很聪明,直觉很好,可她“没耐性”。如果什么问题不清楚,她就学不会。随之她就全恨所有的课程,蔑视所有的教师,那副气急败坏的骄横样子实在让人不舒服。

她的反抗表明她是个不可驯服的动物:对她来说没有什么法律,也没有什么规矩。她只为自己而存在。接下来的是她同每个人发生的冲突。她竭尽全力抵抗着,终于伤心透了,精神上垮了。经过磨练,她终于有了以前不曾有的感受,人变得更忧伤,但也更练达了。厄秀拉和戈珍结伴儿上学。戈珍是个腼腆、文静但任性的孩子,不怎么惹眼。她似乎故意躲避与任何人接触,我行我素,追求某种同任何别人都无关的似有似无的幻象。她并不聪明。她认为厄秀拉比她聪明两倍。厄秀拉明白这一点,既然如此,戈珍为什么还要庸人自扰呢?这位小妹妹信任姐姐,姐姐能代表她。至于她自己,她像野性的动物一样漫不经心地生活着。当她发现自己是班上的最差的学生时,她只是懒洋洋地一笑了之。还满足地说现在她可放心了。对于父亲和母亲的气恼她并不在意。

“我供你去诺丁汉是为了什么?”她父亲恼火地问。“得了,爹爹,你本来可以不供我的,”她漠然地答道,“我早准备好退学回家了。”一回家戈珍就高兴了,可厄秀拉并不高兴。戈珍在外面不起眼,也不愿意到外面去,在家中她可自在了,就像一头任性的动物在自己的窝中一样。厄秀拉正好和她相反,在外面就有精神,在家中总显得不自在,无法随心所欲地做点什么。不管怎么说,礼拜天对她们来说都是一周中最后的一天。厄秀拉热情地期待这一天,它给人一种永恒的安全感。一周的其他几天中她感到十分害怕,因为她感到很多强大的力量不承认她。她对权威总是又怕又厌恶。她觉得如果她能够避免权威或与权威性的力量发生争斗,她就可以随心所欲地做事情。可是如果她屈服,她就会有所失落,就会毁灭。

现在她在学校里感到很安定。

她懂得自己占据一个什么位置,懂得如何克制自己。只有在星期天她才自由。当她十四岁的时候,她开始感到家中日益增长的对她的反感。她知道她把家人搅得人心不安。但是在礼拜天她就自由了,真正地自由了,随心所欲,没有丝毫的恐惧和担心。即使在情况最恶劣的时候,礼拜天也是一个幸福的日子。一醒来厄秀拉就感到了极大的解脱。她说不出她的心情为什么如此轻松。她感到四周的欢愉气氛包围着她,十分自由自在。整个世界都后退了二十四小时,只有星期天存在。她喜欢家中的混乱状态。如果孩子们都睡到七点再起床那可太好了。

一般情况下,刚过六点钟,就可以听到鸟儿的鸣啭,宣布了一天的开始,然后传来孩子们重重的脚步声,他们起床活动了,蹦蹦跳跳,露出粉红的小腿,星斯六晚上刚洗过澡,他们的头发柔软又光洁,心情激动。孩子们开始在屋里闹起来,父母当中就得有一个起床。母亲懒洋洋的,浓密的黑发松松地打着卷儿散落下来盖住一只耳朵。父亲睡得很舒服,浑身暖洋洋的,头发乱乱的,衬衫的领口还敞着。然后楼上的姑娘们听到下面的说话声:“比利,你想干什么?”这是父亲的声音在回荡。或是听到母亲很庄严的声音:“我说过的,凯西,我不允许你这样。”令人惊叹的是,父亲纹丝不动,声音却像锣一样轰鸣;而母亲在闹闹哄哄的孩子们当中像女王一样讲话,能控制住局面。不过,母亲的衬衣鼓鼓囊囊的,头发也没有束紧,那样子并不像女王,她说话时孩子们都大吵大叫。

早饭准备好了,几位大姑娘下楼来加入了楼下嘈杂的场面,半裸的孩子们像胖胖的天使在屋里打转转。戈珍目不暇接地看着孩子们的光腿和胖胖的屁股一会儿出现,一会儿又消失。小家伙们一个个被抓住,除去了睡衣,准备换上星期天穿的干净衬衫。可是衬衣刚刚套在柔软的头上,那个光光的身体已在羊皮地毯上打起滚儿来。妈妈紧随在孩子身后尖声地叫喊着,双手捧着衬衫像一把套锁。父亲的声音也随之响起来。光身子的孩子躺在深深的羊毛中高兴地叫着:“我在海里洗找(澡)呢,妈妈。”“我为什么要拿着衬衫跟着你跑呢?”妈妈说,“起来吧。”“我在海里洗找呢,妈妈,”那光身子的孩子重复说。“那叫洗澡,不是洗找,”妈妈用庄重的语调说。“我拿着衬衫等你呢。”

终于给孩子们穿好了衣服。

吃过早饭后,布朗温一家人沿着大路向教堂走去,围着教堂的花园篱笆墙转了一圈,并不爬墙进入教堂院内。父母倒没立什么规矩,可孩子们要要体面,就自动当起了看守,互相监督着。渐渐地,每次从教堂做礼拜回来,家里就成了一所圣殿,屋里安静极了,就像有一只奇怪的鸟儿落在屋里。屋里只允许读书、讲故事或绘画这类安静的活动。而在屋外,什么游戏都可以做。如果在屋里有谁吵吵嚷嚷,父亲和大点的孩子就会发火,小孩子们生怕会被从教会中开除出去,也就不敢喊叫了。孩子们是严格遵守规矩的。如果厄秀拉想显示自己,唱什么:“曾有一位牧羊女,唱着一支牧羊曲。”(法国诙谐歌曲《有一位牧羊女》的开头两句。)特丽萨就会大叫:“我们的厄秀拉,那不是礼拜天该唱的歌儿。”“你知道什么,”厄秀拉说。但不管怎么说,她让步了,一支歌没唱完就不唱了。礼拜天对她来说是太宝贵了,她的灵魂可以在梦幻中毫无阻挡地畅游,她发现自己置身于一个虚无缥缈的地方。

基督那穿白袍的精灵从橄榄树丛中穿过。这只是一个幻象,不是现实,可她自己竟成了这幻象中的一部分。夜空中有一个声音在叫:“塞缪尔,塞缪尔!”(《圣经》中希伯莱法官与先知。)这呼叫声一直在夜空中回响,但不是这一夜,也不是前一夜,而是在礼拜天那深不可测的夜空中。

那毒蛇是有罪的,但它也有智慧。犹大得了钱,以接吻为暗号出卖了耶稣(见《马太福言》第二十六节,第四十八节。)。可是没有实实在在的罪恶。如果厄秀拉在星期天打了特丽萨一个耳光,那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罪恶,不过是做了一件错事而已。如果比利从学校里逃学了,那是他不好,他恶劣,可他不是罪人。罪恶是绝对、永久的。而恶劣与不良则是暂时的和相对的。当比利赶时髦,用本地人常说的“罪人”一词叫凯西时,人人都不喜欢他这么说。可是当有一只捕狐小猎狗来到玛斯时,大家都恶作剧地给它起名“罪人”。布朗温一家人不愿把他们的信仰贯彻到实际行动中去。他们需要的是一种永恒与永生的感觉,并不是给自己的行为制造清规戒律。于是,孩子们表现得都不怎么好,不过他们还是很宽洪大量的。只是令普通邻居们不能容忍的是,布朗温家人举止太傲,这一点与民主的基督教义不符。他们总是与普通人不合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