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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第一个故事 (1)

第二部真相大白

(1848—1849 )

第一章第一个故事 (1)

已故爵爷约翰·范林达表侄女克莱克小姐撰稿

亏了我亲爱的爹妈(如今二老都去世了),在我小时候就教我养成了做事有条理和循规蹈矩的习惯。

在那段幸福的时光里,二老总是教导我,头发要保持整齐,临睡前,要把衣服一件件地叠好,照例按顺序放在床脚边那张椅子上。叠衣服之前,得把一整天的事情都记在日记本上。叠了衣服之后,我照例是唱一遍晚祷歌(在床上),然后便照例沉浸在童年时代的酣睡中。

后来的日子,(天哪!)晚祷歌之后却是苦涩的沉思;酣睡被折磨人的忧愁搅得支离破碎,可我照旧叠着衣服,记着日记。前一种习惯——到目前为止,主要的用途还仅限于使我自己不要沉沦下去(人天生从亚当那里遗传了这么个天性)——没想到我这微不足道的习惯竟然意外地变得举足轻重。这习惯竟使得我这个穷鬼能替我表婶娘家的一位阔佬的怪念头出上力了。能对弗兰克林?布莱克先生有用,实在是够幸运的。

我有很久没听到我那些姻亲的消息了。当我们离群索居,一贫如洗的时候,往往是没人想到我们的。为了省钱,我目前就住在布列塔尼的一个小镇上。周围住着些正经的英国朋友,还有一位令人受益匪浅的新教牧师,附近还有一个价格很便宜的市场。

我在那里过着深居简出的生活,难得收到一封从英国寄来的信。原来是弗兰克林?布莱克先生突然想起了我这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我那位富亲戚(但愿我也能称他是精神上富有的亲戚),在他的信中毫不掩饰地说他有求于我。他摆脱不了那个怪念头,想要重提那件可悲的月亮宝石丑闻;他要我帮忙,把我在伦敦范林达夫人府上做客时的所见所闻写出来。他给我报酬——富人爱用的口气!为此我得把时间尚未愈合的旧伤疤重新揭开,去回忆令我痛楚的往事——最后,我还得接受布莱克先生那张支票给我造成的新创伤作为报酬。我天性懦弱,内心斗争了很久,基督徒的恻隐之心才克服了我的自尊:我屈尊接受了那张支票。

若是没有那本日记,真不知道我能不能老老实实地赚这笔钱。有了我那本日记,布莱克先生的这笔钱可没白花(我原谅他对我的侮辱)。我在亲爱的范林达表婶府上做客的时候,没有一件事逃过了我的眼睛。多亏了我早期的训练,我把当时的所见所闻全部按日子记了下来。这一切都要在本文交代,一个细节都不会漏掉。我说的全都是事实。布莱克先生买了我的时间,可是,他就是用尽他的全部家产,也买不了我的良心。

根据我日记上的记载,一八四八年七月三日,礼拜一,我碰巧路过蒙塔古广场范林达表婶的府上。

看见百页窗开着,我心想该讲个礼貌,登门问候一声。应门的对我说,表婶和她的女儿(我真不能叫她表妹!)上礼拜才从乡下出来,打算在伦敦住些日子。我马上请应门人替我捎个口信,问问有没有要我效劳的地方。

应门人默不作声地听了我的话,把我撇在厅里进去了。她是那个冥顽不化、名叫贝特里奇的女人。常年在表婶家受着折磨。我在厅里坐了下来,等着回话。好在我包里总装着几本传教的小册子,我便选出一本适合那应门人看的来。厅里很脏,椅子很硬;可是我们基督徒那种以德报怨的良心教我不必计较这类小事。我选出的那本传教小册子是针对穿衣不规矩的年轻女人写的。论写作风格,它可称得上简单易懂。封皮上写着:“跟您谈谈您的帽带。”

“夫人说多谢了。她请你明天两点钟过来吃午饭。”

我不计较她对我说话的口气和她那无礼的目光。我谢了这个堕落的女子,然后,用一种基督徒特有的口吻问道:“您能为了我接受一本小册子吗?”

她看了看书名,问道:“小姐,这本书是男人写的,还是女人写的?如果是个女人写的,我宁愿不看。如果是个男人写的,我敢打赌他是个外行。”她把书还给了我,开了门。不管怎样,我们得播种善的种子。我等她把我关在了门外之后,就把小册子塞进了信箱。等我把另一本小册子从栏杆外面投到院子里之后,我如同完成了一大使命.

那天晚上我们童衣改制协会特别委员会要开会。目的是要拯救那些尚未从当铺里赎回的父亲们的裤子,防止有些坏得不可救药的父母直接拿那些裤子给无知的孩子改衣服穿。当时,我是特别委员会的成员。我之所以在这里提到这个委员会,是因为它跟我那位亲爱的、有抱负的朋友高德弗利?艾伯怀特先生有关。他给了我们道义上和物质上的帮助。我原指望那天晚上能在董事会会议室见到他,跟他说范林达表婶到了伦敦。可他压根就没露面,真叫人失望。众姐妹听说我不知道高德弗利先生为什么没来,都惊讶地停住了手中的活计看着我,问我有没有听到那条新闻?接着便一五一十地对我说起了事情的起因,也就是我正在叙述的这件事情的起因。她们说上礼拜五的晚上,两位先生——相当有社会地位的——成了一起轰动全伦敦的暴行之牺牲品。其中一位是兰贝斯的塞普迪默斯?鲁克,另一位便是高德弗利?艾伯怀特。

就我目前这种离群索居的处境,我无法把当时报纸上有关暴行的报道写进我的叙述,再说当时也没机会聆听高德弗利先生的激烈的雄辩。我只能把那个礼拜一晚上姐妹们对我讲的一切写出来。接着就是重复我自幼年起就养成的习惯,把一件件衣服叠整齐,放在同一个地方。这些陈述出自一个弱女子之手,谁还能指望更多呢?  要说日期——多亏了我亲爱的爹妈,没有一本字典比我对日期知道得更准确的了。那天是一八四八年,六月三十日,礼拜五。

当时高德弗利正好在一家银行兑换支票。不巧我的日记里没写是哪家银行。好在是哪家都无关紧要。既然是高德弗利在办公事,地点又有什么关系?正要出门的时候,高德弗利和另一个也正要出门的先生撞了个满怀。一个陌生人。两人谦让了一番,陌生人坚持高德弗利先生先出去。高德弗利对他说了几句客气话,两人相互鞠了个躬,便分别朝街上走去。

粗心或是肤浅的人准会说这不过是个巧和罢了。哦,年轻的朋友们,千万别忙下结论。

实在是对不起,我在这里瞎聊上了。这种风格用在这里可不合适。我说这些只是想说明区区小事往往会带来可怕的后果。这里我们就假定那个陌生人是兰伯斯的鲁克先生吧。现在我们跟高德弗利先生去吉伯恩——他的住所看看。

他看见家里有人等他——厅里站着一个衣衫不整,长得却挺机灵的男孩。那孩子递给他一封信,说是受一位不认识的老夫人之托,没说要等回话。像高德弗利这样受众人爱戴的人,类似的事情可谓司空见惯。他打发走了男孩,拆开信。

是个陌生人的笔迹。信上说请他在一小时内赶到湖滨路,北阿莫兰大街一处宅子见一面。那地方他可从来没去过。有位老夫人想了解童衣改制协会的一些情况。说是如果她的问题得到满意的答复,她便要捐一大笔钱给该协会。她自报了姓名,还说她在伦敦仅作短暂逗留,没时间和他这位慈善机构的要人长谈。

一般人要是放下手头正忙着的事去将就一个陌生人的安排,事先都会犹豫不决的。但是基督英雄到行善的地方去,是从来都不会犹豫的。高德弗利先生立刻就按信上写的地址赶到北阿莫兰大街,找到了那所房子。一个非常体面、身材略显肥胖的男人应了门。听说他就是高德弗利先生,便赶紧带他去了后面的一个空公寓,上了二楼客厅。一进门,高德弗利就注意到两件怪事。一是房间里有股麝香味,二是桌上摊开着一本带印度彩色图案的手稿。

他正看着那本手稿,冷不防背后有人扼住了他的脖子。他只来得及看清扼住他脖子的是条黄褐色的光胳膊,眼睛就给扎上了,嘴也给堵上了。就觉得有两个人把他按在地上,另一个人不由分说地把他里外搜了个遍。

写到这里,我不禁要称赞高德弗利虔诚的信心。他凭着这种信心度过了如此可怕的经历。也许这一暴行的程度是一个女性难以想象的。还是接着写下面的事吧。那番令人作呕的搜身完了之后,房间里一片寂静。后来,那几个人低语了一阵。高德弗利先生听不懂他们说了什么,可话音里分明透着失望和愤怒。他猛地一下给提了起来,按在一张椅子上,连手带脚地捆作一团。接着,门开了。他侧着耳朵听了一会儿,屋里只剩他一个人了。

过了片刻,他听见咔嗒咔嗒的声音。那声音上了楼,停住了。一个女人尖叫了一声,更增加了几分恐怖。楼下的男人大声地问道:“怎么回事?”接着传来那男人上楼的脚步声。高德弗利感到一双好心的手解着蒙在他眼睛上的布条,掏出堵在他嘴里的东西。他惊讶地看着眼前两个体面的陌生人,有气无力地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那两个人也看了看他,说道:“我们还正要问你呢。”

接着少不了解释一通。不!还是先安慰一下高德弗利先生的神经,然后再解释吧。

据房东夫妇(邻里有名的好人家)说,他们家一楼和二楼的公寓前一周租给了一个非常体面的先生住着——就是前面提到的给高德弗利开门的那位。那位先生还预付了下一周的租金,说是替他三个东方贵族朋友租的。他那些朋友是头次来伦敦。出事那天早晨,两个陌生的东方人由他们的英国朋友陪着,住进了公寓。还说另一个不久就到。行李(据说很庞大)过了海关就送过来。高德弗利到来十分钟之前,那个外国人也到了。在房东夫妇看来,没发生什么不寻常的事情。直到最后五分钟——他们看见三个外国人和他们体面的朋友一起出了门,朝湖滨方向去了,这才想起刚才来过一个客人。没见客人出去呀!房东夫妇觉着奇怪,商量了一会儿,决定去看看是不是出了什么事。结果便看见了刚才那一幕。房东夫妇的解释就到此。

他们在屋里查看了一番。高德弗利先生的东西丢了一地。拾起来点了点,并没少什么。他的表、项链、钱夹、钥匙、手帕、笔记本和从本子上掉下来的纸都给仔细地检查过,完好无缺地留给了主人。几个印度人没动房间里的东西,只是拿走了他们那份手稿。

怎么解释这一切呢?高德弗利先生显然是受了冤枉,也不知道是谁干了缺德事。这是一个阴谋,而我们这位德高望重的朋友高德弗利先生不幸误入了为别人设的陷阱。这件事给我们敲了警钟。千万不要冤枉好人哪!

就这个题目我能写上好几张纸,可是,我不能这么做——我得接着写我这份陈述。我那位富亲戚的支票对我的压力太大了,它不时地提醒我得赶紧把这起暴行的经过写出来。我们且按下高德弗利先生这头不说,接着交代鲁克先生从银行出来以后的事。

离开银行后,鲁克先生去几处办了些公事,回到了住处。有封信等着他。听说是个男孩送来的。信的笔迹他虽没见过,可是提到的那个人名倒是他的一个老主顾。那封信是以第三人称的口气写的,显然是请人代写的。信上说他刚到伦敦,住在艾弗雷广场的客栈里。他想立刻见见鲁克先生,跟他谈一桩买卖。那位先生是个热爱收藏东方古董的人,多年来一直是鲁克先生的老主顾。唉!我们什么时候才能不爱财呢?鲁克先生叫上一辆马车,立刻去见他的老主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