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塔木德:犹太人经商和处世圣经
249500000029

第29章 箴言二十四国籍也是商品

第一篇第二十四章 箴言二十四国籍也是商品

时间是商品,知识是商品,那么国籍当然也可以成为商品,而且是一种特殊的商品。

——《塔木德》

在今天这个商品世界里,时间是商品,知识也是商品那么国籍当然也可以成为商品,而且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在犹太人的眼中,时间可以用钱买,国籍更容易,只要有钱,便可以买到别国的国籍。他们买国籍的目的是为了赚取最大利润,为经商道路扫除障碍。

犹太裔人罗恩斯坦就是一个典型的靠国籍致富的人。

罗恩斯坦的国籍是列支敦士登,但他并非生来就是列支敦士登的国民,他的国籍是用钱买来的。

列支敦士登是处于奥地利和瑞士交界处的一个极小的国家,人口只有19 000人,面积157平方公里。这个小国与众可同的特点,就是税金特别低。这一特征对外国商人有极大的吸引力。为了赚钱,该国出售国籍。非本国国民获取该国国籍后,不分贫富无误有多少收入,只要每年缴纳9万元税款就行了。因而,列支敦士登国便成为世界各国有钱人向往的理想国家。他们极想购买该国的国籍,然而,原来只有19 000人的小国容纳不下太多的人,所以想买到该国国籍也并非易事。但是,这难不倒机灵的犹太商人。

罗恩斯坦把总公司设在列支敦士登,办公室却设在纽约,在美国赚钱,却不用交纳美国的名目集采的税款,只要一年向列支敦士国交纳9万元就足够了。他是个获取了最大利润。

对于一般人来讲,国籍是神圣的,会认为这种以国籍为资本做生意的行为是对国籍的亵渎。但是对于犹太人来说国籍是不存在的,犹太人从不着重这个政治概念,在他们看来,如果以它为资本能够给自己带来巨大利润,为什么要选择放弃呢?所以对于生意而言,国籍和政治不是最重要的,它们只是提醒人们做生意要采取不同的方式和方法而已。

罗恩斯坦经营的其实是一家“收据公司”靠收据的买卖可赚取10%的利润。在他的办公室里,只有他和女打字员两人。打字员每天的工作是打好发给世界各地服饰用具厂商的申请书和收据。他的公司实质上是斯瓦罗斯基公司的代销公司,他本人也可以说是一个代销商。

提及斯瓦罗斯基公司,便不能不提罗恩斯坦致富的本钱——美国国籍,下面是罗恩斯坦的一段真实的故事:

斯瓦罗斯基的大公司实力雄厚。达尼尔?斯尼罗斯基家是奥国的名门,他的祖先世世代代都生产玻璃制假钻石的服饰用品。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斯瓦罗斯基的公司因为在大战期间,曾奉德国**党的命令制造军用的望远镜等军需品,所以将被法军接收。当时是美国人的罗恩斯坦,悉知上情后,立即与达尼尔?斯瓦罗斯基家进行交涉:“我可以和法军交涉,不接收你的公司。不过条件是——交涉成功后,请将资公司的代销权让给我,收取卖项的10%好处,直到我死为止。”

斯瓦罗斯基家对于犹太人如此精明的条件十分反感。但经冷静考虑后,为了自身的利益,他只好委曲求全,以保住公司的大利益而全部接受了罗恩斯坦的条件。

对法国军方,罗恩斯坦充分利用美国是个强国的威力,震住了法军。在斯瓦罗斯基家接受他的条件后,他马上前往法军司令部,郑重提出申请:

“我是美国人罗恩斯坦。从今天起斯瓦罗斯基的公司已变成我的财产,请法军不要予以接收。”

法军哑然。因为罗恩斯坦已经是斯瓦罗斯基的公司主人,即此公司的财产属于美国人。法军无可奈何,不得不接受罗恩斯坦的申请,放弃了接收的念头。接收美国人的公司是毫无正当理由的,况且美国对于法国来说,是惹不得的。

就这样,罗恩斯坦未花一分钱,便设立了斯瓦罗斯基公司的“代销公司”,轻松自在地赚取销售额10%的利润。

罗恩斯坦轻松致富,是国籍帮了他的大忙,以美国国籍为发家的本钱,再靠列支敦士登国的国籍逃避大量税收,赚取大钱!

这就是犹太人。国籍也是能赚大钱的手段。

犹太人巧妙用国籍的本领与他们两千多年饱受歧视,屡遭迫害的流浪漂泊生活不无关系。他们没有自己的家园,没有属于自己的真正情感和文化意义上的国家。所谓的居住国国籍,也不过是他们借以获取一国公民正常拥有权利的手段之一罢了。因此,国家不过是一个外在化的手段和工具,那么,利用这个工具来为自己谋取更好的生活,来为自己赚取更多的钞票就自然而然了。因此,在犹太人看来,国籍并无神圣性可言。在千差万别的各个地方,有的地方犹太人可以被接受,他们便可以在那里生存发展下去;而在另一些地方,当地的政府对犹太人充满了敌视与仇恨。在那里,犹太人备受歧视和迫害,甚至财产也遭掠夺,在这种地方,犹太人只能逃走,另觅他乡;还有一些地方是经商的天堂,还有一些地方苛捐杂税多如牛毛。在这些环境和条件各异的地方,选定何处作为立足点,又选定何处作为自己施展才华的空间,犹太人早已有了自己的经验和本能。而作为商人,天生的商业基因使得他们嗅到了任何可以生财、赚钱的途径。利用国籍来赚钱,自然成了犹太人的生意经。

从犹太人选择国籍的情况可以印证这一点。在二战前,全世界1/3的犹太人集中在19个城市,每个城市有10万以上的犹太人,其中纽约有200万,占美国犹太人的一半。1970年世界犹太人,其中纽约有200万,占美国犹太人的一半。1970年世界犹太人约1 400万,其中有250万居住在以色列;约75万生活在南美和中美洲国家;约20居住在南非和澳大利亚;其余在北美以及英国、法国、瑞士等西欧国家,可见,美国犹太人终于打赢了体面的生活,也获得了一个公民应有的权力和尊严。

犹太人就样精明,国籍也成为赚大钱媒介。他们认为生意没有禁区,既指交易内容上没有禁区,也指交易对象上没有禁区。

为了能赚钱,犹太人还经营猪肉。众所周知,犹太人是不吃猪肉的,这是饮食律法中明文规定的一条。但是,他们十分乐意做猪肉的买卖。在美国芝加哥就有一个饲养猪的犹太商人,养牛数量多达几百万头。据统计,美国的屠宰业有50%掌握在犹太人手中,其中也不乏杀猪的工作。

犹太人还经销酒类,在《塔木德》中对酒的评价很低,他们认为:“当魔鬼要想造访某人而又抽不出空来的时候,便会派酒当自己的代表。”为此,《塔木德》告诫犹太人:“钱应该为生意而用,不应该为酒精而用。”但当世界上最大的酿酒公司施格兰酿酒公司,就为犹太人所经营。

施格兰酿酒公创建于1927年,到1971年为止,这个公司共拥有57家酒厂,遍布世界各地,能生产出114种不同商标的饮料。

这些看上去如此矛盾的事。为什么又能和谐地统一在犹太人的身上呢?

因为每一个犹太商人,都会有一张经商“底牌”,那就是他们通常所说的生意无禁区。犹太人的清规戒律繁多,很多人认为犹太人作茧自缚,完全没有必要受这么多约束。

其实,这是出于对犹太人的不了解。实际生活中,犹太人比许多民族都要少受束缚。因为规定越多越详尽,从某种意义上讲反而意味着可以不受限制的地方专职越多。因此,相比之下,犹太人更加自由了,体现在商业活动中,就是犹太人做生意没有禁区。

犹太作为一个民族,它独立于世界划分的势力范围之外,只存在一种意识形态——上帝及其律法。所以,虽然二战前后东西方两大阵营“冷战”很激烈,而美国犹太人与前苏联犹太人却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光顾做生意,充其量再请上一个瑞士的同胞。

因此,犹太人的无禁区体现了他们做生意的时候,尽可能地避免各种非生性的先入之见和属于意识形态因素的影响,这样一种生意经,应该是每个商人不可不学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