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军事尉缭子兵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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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制谈(1)

【原文】

凡兵,制必先定,制先定则士不乱,士不乱则刑乃明。金鼓所指,则百人尽斗。陷行乱陈,则千人尽斗。覆军杀将,则万人齐刃。天下莫能当其陈矣。

古者士有什伍,车有偏列。鼓鸣旗麾,先登者,未尝非多力国士也,先死者,亦未尝非多力国士也。损敌一人,而损我百人,此资敌而伤甚焉,世将不能禁。征役分军而逃归,或临战自北,则逃伤甚焉,世将不能禁。杀人于百步之外者,弓矢也。杀人于五十步之内者,矛戟也。将已鼓,而士卒相嚣拗矢折矛抱戟,利后发。战有此数者,内自败也,世将不能禁。士失什伍,车失偏列,奇兵捐将而走,大众亦走,世将不能禁。夫将能禁此四者,则高山陵之,深水绝之,坚阵犯之。不能禁此四者,犹亡舟楫绝江河,不可得也。

民非乐死而恶生也。号令明,法制审,故能使之前。明赏于前,决罚于后,是以发能中利,动则有功。令百人一卒,千人一司马,万人一将,以少诛众,以弱诛强。试听臣言其术,足使三军之众,诛一人无失刑。父不敢舍子,子不敢舍父,况国人乎?一贼仗剑击于市,万人无不避之者,臣谓非一人之独勇,万人皆不肖也。何则?必死与必生,固不侔也。听臣之术,足使三军之众为一死贼。莫当其前,莫随其后,而能独出独入焉。独出独入者,王霸之兵也。

有提十万之众,而天下莫能当者谁?曰桓公也。有提七万之众,而天下莫当者谁?曰吴起也。有提三万之众,而天下莫当者谁?曰武子也。今天下诸国士,所率无不及二十万之众者,然不能济功名者,不明乎“禁、舍、开、塞也。明其制,一人胜之,则十人亦以胜之也。十人胜之,则百千万人亦以胜之也。故曰,便吾器用,养吾武勇,发之如鸟击,如赴千仞之谿。”

今国被患者,以重宝出聘,以爱子出质,以地界出割,得天下助卒,名为十万,其实不过数万尔。其兵来者,无不谓将者曰:“无为人下先战。”其实不可得而战也。

量吾境内之民,无伍莫能正矣。经制十万之众,而王必能使之衣吾衣,食吾食。战不胜,守不固者,非吾民之罪,内自致也。天下诸国助我战,犹良骥騆耳之驶,彼驽马鬐兴角逐,何能绍吾后哉?吾用天下之用为用,吾制天下之制为制,修吾号令,明吾刑赏,使天下非农无所得食,非战无所得爵,使民扬臂争出农战,而天下无敌矣。故曰发号出令,信行国内。

民言有可以胜敌者,毋许其空言,必试其能战也。视人之地而有之,分人之民而畜之,必能内有其贤者也。不能内有其贤,而欲有天下,必覆军杀将。如此,虽战胜而国益弱,得地而国益贫,由国中之制弊矣。

【注释】

金鼓:指号令。金是古代的铜钲,有柄,狭长,打击出声。古代打仗,鸣金为收兵,击鼓为进兵。

齐刃:齐心杀敌。刃指兵器,这里作动词用,意为杀敌。

什伍:古代军队的编制。10人为什,5人为伍。

偏列:古代战车的编制。25辆为一偏,5辆为一列。

麾:古代军队的指挥旗,这里作动词,同“挥”。

国士:为国家立功、受到人们称赞的人。

“亦”、“也”二字原脱,从鄂局本补。

世:指现在、现世。

北:败逃。

嚣:喧哗、吵闹。拗:用手折断。抱:同“抛”,抛弃。

奇兵:古时用兵分正兵、奇兵,互相配合、变化,以战胜敌人。这里指小股奇袭部队。捐:舍弃,指为国死难。

绝:横渡。

亡:同无。

“令”字原作“今”,从鄂局本改。卒:古代军队编制,百人为一卒,这里指卒长。

司马:这里指千人之长。

诛:剪除、消灭。

三军:古代军队分为左、中、右(或前、中、后)三军。这里指全军。

舍:隐藏、庇护。

侔:等、同。

为一死贼:比喻像一个亡命徒那样奋不顾身。

桓公:齐桓公。公元前685~前643年在位。他任用管仲进行改革,使齐国国力富强,成为春秋时第一个霸主。

吴起:战国时兵家。卫国人,曾任鲁国和魏国将领,屡建战功。后至楚国任令尹(楚国的相),辅佐楚悼王实行一系列变法措施,促使楚国富强。前381年楚悼王时死,吴起被贵族杀害。他著有《吴起》48篇,已佚。今本《吴子》6篇系后人所托。

孙子:孙武,春秋时著名兵家,齐国人。曾以《兵法》十三篇见吴王阖闾,被任为将,率吴军攻破楚国。所著《孙子兵书》是我国最早最杰出的兵书。

仞:古代长度单位,一仞为8尺或7尺。谿:同“溪”字,山涧、溪谷。

聘:聘问,指古代诸侯之间遣使访问。

质:指国君把儿子送到别国当人质。

正:同“征”。征调,征用。

衣吾衣:前一“衣”为动词,穿。这里指穿公家的衣。

食吾食:前一食”为动词,吃,后一“食”为名词,饭。这里指吃公家的饭。

良骥:骏马。騆也是古代骏马。原作“耳”,人人鄂局本改。驶:马快速奔跑。

鬐:马鬃。

绍:接续、补充。引申为助长。

爵:爵位,古代因军功封给爵位,获得政治上经济上的特殊地位。

毋:不要。

畜:饲养。引申为统治。

内:同纳,动词,接纳任用。

弊:毛病、弊病。

【译文】

凡是军队,制度必须先制定好。制度定好则士兵的行为不紊乱,士兵不紊乱就刑罚分明。号令所指,百人都能勇猛战斗;冲锋陷阵,千人都能奋勇当先;摧陷敌军杀死敌将,万人都能齐心格斗。这样就能天下无敌。

古代士兵有什伍的编制,战车有偏列的编制。战鼓敲响,军旗挥起,未尝不是为国尽力的勇士;先战死的,也未尝不是为国献身的勇士。但是,杀伤敌方一人,而损折我方百人,这实际上是资助了敌人,严重地损伤了自己,现在的将领不能够禁止。征兵入伍就有士兵逃亡,或遇到敌人自行败逃,就造成更加严重的逃散和伤亡,现在的将领不能禁止。杀人于百步之外的武器,是弓箭;杀人于五十步之内的武器,是矛和戟。将领已经击鼓下令进攻了,而士兵却喧哗吵闹、折箭、断矛、抛戟,只想溜到队尾保命。战斗中出现这几种情况,是部队内部自行溃败,现在的将领不能禁止。士兵的队伍混乱了,战车的编队混乱了,奇袭的部队弃将逃跑,大部队也跟逃跑,现在的将领不能够禁止。如果将领能禁止这四种情况,那么高山可以跨越,深水可以渡过,敌人的坚固阵地可以攻克。如果不能禁止这四种情况,就像没有船和桨不能过河一样,(要战胜敌人)是办不到的。

士兵并非喜欢死而厌恶生。必须号令严明,法制详密,才能使他们勇往直前。事前讲明奖赏的条件,事后对坏事不含糊地处罚,这样,出兵就能取胜,进击就能立功。使100人听一卒长指挥,1000人听一司马指挥,1万人听一将军指挥,以人少的军队消灭人多的军队,以弱军消灭强军。请听我谈谈统制的办法,完全可以使全军只杀一人而不失刑威。这样,父亲不敢庇护儿子,儿子不敢庇护父亲,何况一般的人呢?一个亡命徒持剑冲入集市,万人没有不躲避他的。我想,并不是唯独他一人勇敢,众人都无法同他相比。为什么呢?(徒手与持剑的亡命徒斗,)一方必死,一方必生,是无法相比的。如果采纳我的办法,完全可以使三军之众都像一个亡命徒那样不怕死,谁也不敢在前面阻挡,谁也不敢在后面尾追,那就所向无敌,如入无人之境了。所向无敌的军队,就是称王称霸的军队。

有率领10万军队,而天下无敌的是谁呢?是齐桓公。有率领7万军队,而天下无敌的是谁呢?是吴起。有率领3万军队,而天下无敌的是谁呢?是孙武。现在天下的将领,所率领的军队没有少于20万的,可是都不能成就功名,(原因)就在于不能严明治理的制度。如果严明了治理的制度,那么一个人就能带头战胜敌人,则个人也能跟着战胜敌人。十个人能带头战胜敌人,则百人、千人、万人也能跟着战胜敌人。所以说,修缮我军的武器装备,培养部队的勇敢精神,打起仗来就能像猛禽捕食那样快速凶狠,像流水倾泻到千仞深谷那样势不可挡。

现在有的诸侯国遭到攻击,就用大量财宝送礼,让自己的爱子去作人质,以割让土地作为代价,而所得天下诸侯派出的援兵,号称10万,其实才有几万人。派援兵来的诸侯国君,无不告诫他的将领说:“不要在别国之前争先出战。”论其实,并不能得到这些援兵帮助作战。

估量一下国内的民众,没有一伍不能征用的。组织起10万大军,而国君必须使他们穿国家的衣服,吃国家的饭。如果战斗还不能胜利,防守不能坚固,那也不是老百姓的罪过,而是朝廷法制不明造成的。天下诸侯国援助我们作战,(敌人)就像骏马那样奔驰,而援兵却像劣马那样竖着鬃毛追逐,这怎么能助长我军的气势呢?我们要利用天下有用的办法来为自己所用,我们要仿效天下好制度来定出自己的制度,整顿我们的号令,严明我们的赏罚,使国家的民众不务农就得不到饭吃,没有军功就得不到爵位。使民众抡起胳膊争相从事农战,就能天下无敌。所以说,号令严明,能使国内民众信服。

有人说他有办法能战胜敌人的,不要听信他的空话。必须考察他能不能打仗。要做到见别人的土地而能占领,划出别人的民众而能实行统治,(首先)必须做到纳用贤人。不能纳用贤人,却想占有天下,就必定要全军覆没、将帅败亡。这样,虽然一时打了胜仗,却会使国家更加衰弱,得到了土地,却会使国家更加贫穷,原因就在国内的制度有弊病。

【心得】

本篇主要论述了军队中制定严明制度的重要性。东汉王符在《潜夫论》中说:“政令必行,宪禁必从,而国不治者,未尝有也。”三国时代的曹操,青年时代即能发出这样的阳刚之声、英雄之声,是非常值得称道的。

曹操12岁时就任洛阳北部尉。尉是维持治安的官吏,比县令低一级。洛阳有南北东西四部,每部设尉一人。曹操可谓官卑职小矣。但他不因此而妄自菲薄,却很想有一番作为,上任之后,即忠于职守,制作了十多根五色棒,悬挂在衙门左右。如有违犯禁令的,即使是权贵人物,也一概用五色棒处死。

当时洛阳城里秩序混乱,豪族横行,谁会把一个小小县尉放在眼里。不久,即有汉灵帝宠爱的小太监蹇硕的叔父违禁提刀夜行,被曹操巡夜拿住,当即棒杀。人们没想到曹操初入仕途,即改捋虎须,令行禁止。从此,京城里的豪强都吓得收敛了行迹,没有一个敢违犯禁令了。

30岁时,曹操被提升为济南国相。济南是王国,按照东汉制度,王没有实际行政权力,行政由中央政府委派国相处理。国相就是太守,实际上是一方的行政长官。当时济南国管辖十多个县,县的长变都依附豪强贵族,贪赃枉法,搞得社会上乌烟瘴气。但是,历任国相都和他们沆瀣一气,相互包庇。曹操反其道而行之。上任以后,把八个县的长吏都检举、罢免了。由于他执法严明,没有多久,济南国乌烟瘴气的气氛有了改变。他还下令禁断淫祀、制止迷信活动。不到一个月。济南国境内600余所大小祠庙全部夷为平地,擅自搞祭祀活动的,也都受到惩办。这些雷厉风行的措施。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

这两件事,说明了青年曹操“好作政教以建立名誉”的志向是正确的。汉代桓宽说过:“世不患无法,而患无必行之法。”曹操之可贵不仅在于正确地立法,而且在于他的勇敢、刚毅,有法必行。

在西方管理理论中,有所谓“热炉法则”的提法。什么叫“热炉法则”呢?即法令如同烧热的火炉,谁要敢于触犯它,就必然会受到“烫”的处罚。这种处罚有如下特点;

一是即刻的:当你一碰到火炉时,立即就会被烫。

二是预先示警的:火炉是烧得通红的,任何人都知道一碰就会被烫。

三是适用于任何人:火炉烫人是不分亲疏贵贱,一律平等的。

四是彻底贯彻的:火炉烫人绝对“说到做到”,不是吓唬人的“具文”。

曹操悬挂于洛阳衙门的五色棒和他在济南国相任内的措施,不都具有“热炉法则”的特点吗?这是很值得执法者们借鉴的。

与此相反的是,比曹操早一些时候,汉桓帝时的南阳太守刘宽,则用了另外一套方法,即所谓“蒲鞭罚罪”,对于有过失的吏民,仅用蒲草编成的软鞭轻轻“鞭打”作象征性的“处罚’”而已。刘宽诚然宽大,结果如何呢?南阳城更加混乱,歹徒毫无忌惮,肆意横行,刘宽也终因此举而罢官。这倒是一个很好的反面教员。

同时,也要注重对贤才的任用。《吴子·料敌第二》指出:“陈功居列,任贤使能。”亦作“任贤杖能”。唐代扬炎《大唐河西平胡圣德颂序》云:故大人之作必先靖难,以摧凶取暴为治国,以任贤杖能为建功。宋代王安石《兴贤》云:“国以任贤使能而兴,弃贤专己而衰、”古今中外,凡是大有作为的统帅其周围都是贤士如云,形成一个强大的人才集团;他能礼贤下士,知人善任,使士尽其贤,人尽其能,因而功业显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