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老百姓身边的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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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涨工资总是那么难(2)

道理是很浅显的,公务员工资越高,纳税人负担就越重。因此,纳税人辛苦创造的财富,很大比例是要“进贡”出去的。对于一些低收入的人士来说,可能他们并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一样在承担着各种间接税。如果他们在企业里工作,企业创造的利润,有一定比例要纳税,也就是所谓的企业所得税。要是企业不用缴这一笔税,或许工人的工资就会高一些。

《内蒙古财会》2003年第01期《中国多少人养一个官?》说道:“我国历史上的官民之比,西汉时为1︰7945,唐高宗时为1︰3927,元成宗时为1︰2613,清康熙时为1︰91,新中国成立之初为1︰600。当下的财政供养人员与总人口之比,全国平均水平为1︰28。”从这些数据看出,纳税人负担并不轻。四川省木里县,人口是10万人,但是财政供养人口达8000人。对此,英国著名历史学家帕金森曾讽刺这种现象:“部门人多不要紧,他们之间总会制造出工作来的。”

既然公务员是纳税人供养着,那么他们的工资就不应该太高。事实上,中国公务员工资是偏高的,这是不争的事实。比如,法国公务员的工资仅高出最低工资1倍,美国法律规定公务员工资不得高于私企。因此,公务员工资标准的制定参照以往的私企标准。可是中国公务员工资是最低工资的6倍,而世界平均为2倍。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08年中国公务员平均工资是33869元/年,远远高于社会的平均工资。

2008年12月2日,美国劳工部长、预算局长和人事局长联合签署的给国会的《公务员工资补偿报告》提出给公务员工资补偿的原则:“只有在美国某一地区公务员工资低于私企职工工资5%以上的情况下,公务员工资才可得到补偿。”同时,补偿标准为工资的3.52%~4.20%。因此,公务员绝对不是美国人的首选职业。

要知道,在美国的公职人员要加工资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前提就是必须经国会批准,而且谁提加薪谁不得受益。也就是说,美国总统奥巴马要给总统这个职位提工资,这个新工资标准要从他的下任开始执行。然而中国的公职人员,工资随意就可以加了,并且是不需要经过纳税人同意的。

刘植荣在《探求真相:85%的人应该涨工资》中说道:“2007年法国各类人员平均年度毛工资为310930元,其中工业为331110元,政府公务员为328840元,服务业为318350元,商业为285920元,教育卫生和社会服务为281250元,建筑业为272240元,熟练工人为243590元,总统为816710元。你看,人家资本主义国家总统工资仅高出熟练工人工资3倍多。”但是这些年以来,中国公务员工资是不断上涨的。要是说公务员工资低,如何解释这么多人挤破头想进入政府机构工作的现象?

为什么很多人的收入都这么低,日子这么艰难?我想这不难理解。公务员工资越高,普通老百姓的收入就越低。要知道,税收取之于民,但是难以用之于民。当然,事业单位人员(例如教师)算是准公务员,也是纳税人供养着的。

为何工人的工资不可以“两相当”?

《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这就是所谓的“两相当”。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如果政府不兑现这个承诺,就是不讲信用。但问题是,为何教师可以享有这个“两相当”,其他行业却不可以?这算是一种法律上的歧视吗?

有人说教师这个职业的重要程度是其他职业无法比拟的,所以全社会都必须重视。但所谓的教师和职业教员是有区别的,“三人行,必有我师”就说明了这一点,能够做我老师的人并不一定是学校里的老师。凡是教给我知识的人,都是我的老师,所以社会上每个人都是别人的老师。

无师自通的成功率很低,因此拜师是相当重要的。对于每个人来说,老师是非常重要的,但是这个老师与职业教师是有区别的。要知道,人类获得的知识,来自职业教师那里的相对有限。对于一个人来说,他的知识,包括做人的道理等,往往首先来自他的父母,而不是职业教师。要知道,一个人收入的多少并不是法律规定出来的,而是市场经济的价值决定的。并不是劳动量越大,劳动的价值就越大,进而产品的价值也越大,而是个人创造的价值是否被别人认可,也就是被市场的认可。因此,个人创造了多少价值,不是自己说了算,也不是权威说了算,而是消费者说了算。

教师这个职业的重要程度如何,应该交给学生和家长来判断。有的老师说,没有老师的话,你有今天吗?如果这种逻辑成立的话,也可以说,没有农民种粮食,老师早就被饿死了。因此,每个行业都有存在的价值。

在以前,有农民这样对老师说,要是没有农民种粮食,你们老师再厉害也会被饿死的。当然,这种逻辑就是现在有的老师说的,要是没有老师,社会就倒退了。要知道,自己不想种粮食,还有别人想种。道理是一样的,要是自己不想当老师,还有大把的人想进入教师行列。经济学家张五常说过:“让别人有钱可赚的供应,是最可靠的供应。”

经济学者薛兆丰说过:“博士下岗在计划经济中或许是怪事儿,因为在那里,人才的价格被认为是由培养人才的投入决定的,投入越大的东西就越好用。但在市场经济中,迪斯科中领舞的小姐,收入高于研究《红楼梦》的博士,并不稀奇,因为在那里,需求决定了人才的价格。”(引自《市场经济的人才观》)因此,教师的工资并不是由过去付出多少来决定的,而是由能够创造多少价值来决定的。说白一点,就是市场的需求。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里说:“我们不能借着向肉贩、啤酒商或面包师傅倾诉兄弟之情而获得免费的晚餐,相反地,我们必须诉诸他们自身的利益。我们填饱肚子的方式,并非诉诸他们的慈善之心,而是诉诸他们的自私。我们不会向他们倾诉我们的处境为何,相反地我们会诉诸他们的获利。”道理也是一样的,要想自己获得高工资,就必须考虑顾客的需要。如一些培训机构的老师,他们的收入就高得惊人。

如果说教师可以“两相当”,那么医务人员是不是也需要“两相当”?还有工人、农民等。为何公办学校的教师可以争取“两相当”,民办学校的教师就不可以?为何财政发工资的单位,就非要高于非财政发工资的单位?只有民办学校的教师收入高于公办学校的教师,我想中国的教育才有出路。

保姆工资“限高令”是火坑

这几年来,保姆的工资越来越高,导致越来越多的人请不起保姆。媒体出现了一些呼吁政府出台保姆指导价政策的声音,希望以之控制过快上涨的保姆价格。保姆工资过高,很多家庭将没有能力请,这是不争的事实,但是通过打压保姆价格而只让一些人请得起保姆,这又是在伤害哪个群体的利益?

很多年以前,保姆工资偏低,媒体呼吁通过最低工资保障保姆的利益。这几年,保姆工资上涨得很快,媒体眼红了,又想打压她们的工资收入。其实这些年以来,保姆工资上涨,并不是最低工资政策决定的,而是市场对保姆需求的增大推高了保姆的工资。所谓的保姆“高工资”,完全是自由市场形成的,而不是媒体同情而感化人们给保姆的“高工资”。

国内多数城市,保姆的月工资在2000元左右,这个工资并不算高。我们之所以说保姆工资高,主要是几年前保姆的月工资在1000元左右,甚至几百元。比如,广州市保姆月工资在2007年时普遍不到1000元,2010年初上涨到1500元左右,2011年初更是上涨到2000元左右,甚至更高的价格。有的白领反映说,自己收入的上涨幅度远赶不上保姆工资的涨幅,请保姆越来越吃力。

随着保姆工资的上涨,对保姆价格“限高令”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很多人都抱怨请不起保姆,这种论调似乎也得到一些人的同情。给人的感觉就是,雇主是弱势群体,保姆被描述成无良商人的角色。媒体也从对保姆同情的论调转化为一种谴责的论调,甚至同情那些哭穷而没钱请得起保姆的人。

保姆工资真的偏高吗?如果人们像考公务员那样挤着去当保姆,那么答案就是肯定的。但事实上,并没有多少人抢着去当保姆,反而是媒体报道了不少“保姆荒”的新闻。保姆价格之所以上涨,那是保姆的劳动成果得到了市场的认可,是自由市场给保姆加的薪。

如果给保姆工资颁布“限高令”,就等于将保姆这个群体推向火炕,限制了她们相关的经济权利。同时,这个“限高令”对雇主一点儿好处都没有,会直接导致他们有钱请不到保姆。限制保姆的工资,她们可能觉得不公平,干脆选择不干了。

这个“限高令”要是实施的话,可以说是“双输”。一旦对保姆价格进行管制,将有更多人请不到保姆,甚至能够请到保姆,干活儿的质量也会打折扣。保姆工资的“限高令”,将既损害那些做保姆的弱势群体的利益,又损害那些有钱雇主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