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沉思录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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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责任与善 (3)

第三章 责任与善 (3)

例如,我们曾经就进行过无比激烈与残酷的战争,那场战争是为了对付柯尔特伊比亚人和辛布里安人的,之所以凄惨,就是因为那场战争关乎生死存亡。但与拉丁人、萨宾人、迦太基人以及皮勒斯之间的战争只是为了取得权位,因此要视情况而定。迦太基人不仅撕毁契约,而且他们的首领汉尼拨又无比暴虐,但是其他的交战方就没有这么凶狠了。曾经皮勒斯在与我们进行战俘的交换时有过一段非常著名的言论:

“我不与你们交易,因为我想要的并不是金钱;

事实上,我什么都不要;

我们是战争的勇士,不是战争的杀戮者。

刀剑不讲情面,但我们要的绝不是金钱。

我们整装待发,冲向沙场,

命运女神会告诉我们谁是胜者。

善良的人们,请你们听我说:

尽管他们十分威猛,但是战争已经停止了,我将自由赋予他们。

我把他们移交你们,伟大的罗马人;

请将他们送回家吧,神明将为你们祈福。”

皮勒斯不愧是埃基代人的子孙,他的这番话既震撼人心又不失正义。

一诺重千斤。如果你对敌人许下了诺言,那么不论将来发生什么意外,你都应该将此兑现。在这方面有很多例子,我们先从正面来说明:

勒古鲁斯曾经在第一次布尼战争中不幸被迦太基人俘虏,敌人允许他返回自己的国家去商讨交换俘虏的事情,前提是在商讨过后必须返回。勒古鲁斯答应了这个条件,他回到罗马后告诉元老院的人不要进行交换,然后遵循承诺,又返回了迦太基。其实那个时候大家都劝他留在罗马,然而他却婉言相据,说宁愿回去被杀头也不会违背承诺。

再来看反面的例子:汉尼巴在坎尼战争之后为了赎回被俘的战士便释放了十个罗马的俘虏,并且要求这些俘虏倘若不能执行交换的原则就必须返回。于是这十个俘虏就回到了罗马,然而他们在罗马却被剥夺了公民权,成为奴隶,原因是他们在战前就曾经宣誓过要为国家誓死不归。后来一个战俘为了逃避回国后沦为奴隶的下场,就在出发后不久以忘记拿东西为由又回到了汉尼巴的营地;等他再一次出发后就拒不履行自己的宣誓,最后他也受到了应有的惩处。

还有一个正面的例子是关于我们的祖先的:一个被皮勒斯俘虏的罗马士兵逃回自己的国家后,对元老院的人说自己愿意潜入皮勒斯的军营去将他毒害。然而元老院却毫不犹豫地将这名战俘押解到皮勒斯的手下,因为即便面临的是一位强大的对手,他们不愿意用阴险的手段来取得胜利。

讨论到这里我们也已经明白一个道理:即使对方的行为卑鄙无耻,即使对方是地位极为低下的人,我们在对待他们的时候也应该采取公正的态度,履行自己许下的承诺。可以说,没有什么人比奴隶的地位更为卑贱了,然而我们也应当以公正的原则对待他们,应该在他们劳作后付与他们相应的酬劳。

狐狸般狡猾的欺骗和狮子般残暴的武力都可以达到伤害他人的后果,这两种方式无疑都是极为卑鄙的,然而我却认为前者比后者更为可怕。因为实施残暴的人表里始终如一,然而如狐狸般狡猾的骗子却带着满脸笑容在背后将人陷害。

以上就是对于公正的探讨,我们就此告一段落吧。

实施恩惠应该注意些什么

人类的高尚品性中还包括仁慈与慷慨这两个方面,接下来我们就要探讨这两方面的内容。实施恩惠与惩治罪恶一样都涉及到公正的问题,所以施惠也有其自身的原则。假如恩惠的实施违法了公正,那么这样的恩惠也就不属于善行了。特别是一些人的施惠对接受者造成了伤害,这种施惠行为实际上等同于行恶。因此,这一节我就主要想讲一下关于实施仁慈与慷慨的三条原则:一,不能危害到受惠者或者其他人;二,施与对方的数量要根据自身的能力而定;三,视受惠者所能承受的力度而决定施惠的多少。

就第一种原则分析来看,现如今有许多图谋不轨的人,他们为了攀附权贵不惜将自己手中的财物或通过掠夺他人的财物来赠与别人,以便获得自己想要的利益。他们自以为这样的施惠是慷慨的表现,实际上这种行为却是十分低贱的,因为他们的施惠是建立在侵犯和伤害他人的基础之上。像鲁修斯?苏拉和盖乌斯?凯撒那样的行为就是这类现象活生生的例子,他们将侵犯他人的财产反过来赠与另一帮人,假如这样也算是慷慨和仁慈的话,那么我们还如何去看待公正呢?

第二种原则是说施惠者要视自己的能力大小来行事,这条原则也是很重要的,如果不这样做的话,很可能造成两种后果:一,将本应该属于亲属的那部分财物赠与了他人,以至于侵犯了亲属的合法权益;二,这种施惠行为会生发一种占有他人财产的不良心态。有的人将价值很大的财物施与他人其实并不是发自内心的施舍,他们只是为了显示自己的“高尚”而已。然而,他们所谓的“高尚”实则是伪善的代名词。

来看最后一种原则,这条原则其实是在提醒我们:施惠也要看对象,视对方的情况来决定施舍的程度。例如我们应该弄清对方与我们的关系、他们对我们的态度、他们身上所具备的品质以及彼此之间的影响等等,我们应该根据考察的结果来决定如何施舍,而不应该搞平均主义。当然,倘若有受惠人完全具备这些特点,这固然是好事;但是如果不是全部具备,那就应该区分对待了。

对于人类,完美的品质只存在于我们的理想当中,我们不断地追求完美,然而生活中却没有一个人可以完全具备这样的品质。所以我们在遇到一些具有我们自身所缺乏的品格的人时就会非常喜欢,他的美德越多,我们就越是青睐于他。不管大家赞不赞成,我一向认为,只要一个人的身上还有些许美德的话,那这个人就不会被大家所抛弃。在这里我要指明,我所讲的美德主要包括谦逊、自律和公正,它不包括刚强,因为一个缺乏智慧的刚强者往往做事莽撞。

我们要为最爱我们的人做最多的事情,这是我们在履行义务时首先必须想到的,因为义务的履行程度与方式要由情感关系的疏密来决定。因此,情感的持久性和深厚性就是我们考察的首要问题。我们都不是小孩子了,不能以小孩子的冲动来衡量情感。假如有人曾经帮助过我们,那么我们就要心存感激,并且以回报的方式来表示这种感激,而不是施惠。因为报答与施惠相比较,当然是报恩更重要。

赫西奥德认为,向别人借了钱的人在偿还时不仅要还清本金,而且还要还清利息。我非常不赞同这样的观点,假如这样的话,面对那些无偿施惠的人,我们又将偿还他们什么呢?这就好比施惠者赠与了贫穷者种子,那么在收获的季节,受惠人是不是就要将土地还与施惠人呢?是否愿意行善,这是关系到行善者自身决定的问题,但是借给他人钱财的行为并不能纳入行善的行列。当然,我们还是应该做到在有能力的情况下知恩图报。

一个人接受的恩惠越多,这就意味着他承受的责任越大,因此,作为受惠者,也应该注意一些问题。受惠者在接受施受之前留意一下施受者的目的,看看施受者是不是真的出于好心和善意。因为现实生活中有一些人,他们施受的动机并不纯正,或者只是一时间的冲动所致。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在施惠的行为中,量的定夺必不可少。对受惠人施与过多的帮助,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并不见得就是好事。

实施与关系的远近亲疏

假如人人都能够根据对方与自己的远近亲疏来实施仁慈与慷慨,那么我们生活的环境将会变得更加秩序井然,社会公共利益也会得到最大程度的满足。

我们应该遵从“自然”为人类所制定的各种原则,社会的或是公众的,因为这些原则是我们追求良好社会状态的最初源泉。社会原则通过理性和语言在人与人之间拉起一条相互联系的纽带,并且通过教育、通信和推论等为这条纽带涂上了友爱的色彩。我们知道,动物之间是谈不上所谓的善良、平等或公正的,更不用说理性和语言了。而我们人类正是通过相互之间的联系将动物的兽性摆脱开来。所以说,这条纽带是人类社会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关键性因素,在它的连结下,每个人都拥有了享用“自然”为我们提供的共享资源的权利。不仅是这样,这条纽带还让人类认识到:根于各项法律的记载,私有财产固然受到不可侵犯的保护,然而我们还是希望可以做到像柏拉图所言的:所有财物在朋友间都不分彼此。诗人恩尼乌斯也曾经用诗句来表现了他对共同财产愿望的描绘:

“那些为迷失者带路的好心人,

他们用自己手中燃烧着的火把将对方的火把点亮,

然而,

他们手中的火把却不会因此而变得微弱。”

人与人之间的关爱示范性地存在于这个例子当中,它让我明白,即便是素不相识的人,我们也应当以宽厚的心境向他伸出援助之手,这种帮助从来不会让我们若有所失。除了恩尼乌斯的这首诗,在社会中还流传着诸多关于互爱关怀的谚语,如“对于流动的水源,人人都享有使用权”,“我们的火种可以供每个人享用”,“帮助犹豫不决的人拿定主意”,等等。

这样看来,这种人与人之间的互爱行为既不损失于施恩人,而对受惠人也有相当的帮助,所以为了社会公益能更快地向前迈进,我们更要多做善事。然而由于个人力量的有限,又由于需要帮助者人数的众多,所以我们只能按照恩尼乌斯所讲的借与火种的理性方式去实施恩惠。

除了我们都属于人类这个一般意义上的类同以外,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密切程度并不相等。民族、部落和语言的异同也是决定远近亲疏的重要因素。例如,由相同语言和城市联系在一起的人们,由于他们共享着广场、神殿、商店、街道、雕塑、法律、选举权等相同的事物,因此他们就比不同语言和不同城市之间的人们关系更加亲密。至于经常往来的朋友、亲戚和生意伙伴之间的紧密程度,那就更不用说了。

然而,相比起其他社会关系,亲人之间的联系则更加紧密。可以这么认为,亲属是广大社会关系中范围最小的那个领域,而夫妻则是这个小区域中最基本的关系纽带,因为这是大自然赋予人类共同的生殖本能。除了夫妻关系之外,父母和子女的联系也是建立家族纽带的基本单位,更是建立国家和政府这类大单位的基层组织。再往下,兄弟姐妹就是次于父母子女的下一层纽带,紧接着就是祖孙关系。这样一层包裹一层、一层大于一层的亲属圈子逐渐向外围扩展,促使一个区域中的人与另一个区域中的人相结合,形成新的家庭,这些家庭之间又形成家庭,这种亲情纽带的延伸其实也类似于殖民地的扩张。这样,蕴涵着善和爱的血缘关系将人与人不可分割地融为一体,共享着相同的传统、相同的祭祀仪式等等;最后,国家就在这样的环境中逐渐建立起来。

其实在我看来,在所有由友爱建立起来的社会关系中,唯有连结相近性情和志趣的友谊关系最为坚韧。人们常常会有这样的感觉,当在别人身上找到一种道德上的善的时候,我们就很容易被这种优秀品质所吸引,并且希望与这个人结为朋友。而在这种优秀品质中,最能够让我们青睐的就是公正和慷慨。我们会像爱自己一样去爱戴那个与我们有着相同志趣和爱好的人;另外,好人与好人之间的志趣相投更容易结成至亲至善的关系,这种关系使得几个人和谐共融,理想的友谊就是这样形成的。此外,友善的互助也可以形成牢靠的关系,但是也要把握好友善相助的程度,防止过度的相助导致友好关系的变质。

用理性的眼光比较一下,我们就会发现,人们之间各种密切关系都是在国家这个大范围内生成的,由此可见,我们每个人同国家的关系是何等紧密啊。我们对父母的爱、对子女的爱,都是在国家这个大熔炉中凝结起来的。每个爱国者都愿意以牺牲自己的利益为代价来保卫自己的祖国,对比之下,那些最可耻的人就是为了个人荣辱而将祖国出卖的叛徒。

我们每个人承担的责任都有轻重主次之分,在这么多的人际关系中,父母位于我们承担的道德责任之首,位于第二的是对于子女和其他亲人的赡养,最后就是与亲戚朋友的和睦相处,同甘苦,共患难。所有我们涉及到的人都是我们施惠和慷慨的对象,特别是在友谊的纽带中,我们不仅要互助友爱,而且在朋友犯错误的时候还要给予适当的批评。总的说来,人与人之间最美好的关系就是由志趣相投的朋友所结合起来的。

伟大的灵魂

但是除了上面我们所说的按主次等级来履行责任之外,生活中我们责任的履行往往还要分清轻重缓急。也就是说,要确定哪位朋友是最需要我们的帮助的,是不是没有了我们的帮助他就无法脱离困境。例如我们在法庭上应该为亲戚辩护,而不是为朋友;但是在收获的季节,我们却可以首先帮助朋友收割。所以说,要想将责任履行的步步到位,那就需要将影响责任关系的因素普遍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