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年的春天,每天放学后和星期天我都在奥森老爹的花店替他送花。周薪虽然只有三美元,但对于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来说,这些钱已经相当不菲了。让我记忆深刻的是,每个星期天的晚上八点,无论天气多么恶劣,我都要准时给凯洛琳·韦尔福小姐送去一支红玫瑰。
那总是花店里最好的一支红玫瑰。每次奥森老爹都轻轻地用绿棉纸和羊齿叶把花包好,然后放入盒中。随后,我就拿着这个盒子在寂静的街道上拼命蹬自行车,最后把玫瑰送到凯洛琳小姐手中。
然而,这事透着一点古怪,这是我从一开始送玫瑰就感觉到的。第一次给凯洛琳小姐送玫瑰的晚上,奥森老爹竟然忘记给我送花人的名片。提醒他时,他通过眼镜像个慈祥的“老妖怪”似的窥视着我,说:
“哦,没有名片,詹姆斯。”他从不叫我吉米,“而且,送花的人要求尽量保密。所以你千万不要声张。”
我很高兴能有人送花给凯洛琳小姐,因为她最倒霉不过了——她被人抛弃了。
凯洛琳·韦尔福与杰弗里·潘尼曼已订婚多年。潘尼曼是小城里最有本领的单身青年之一。她一直等他读完医学院,在他担任医院实习生时还在等他。然而实习期间,潘尼曼医生爱上了一个更年轻漂亮的姑娘,并和她结了婚。
“那简直是丑闻。”我母亲说,“所有的男人都是畜生,应该用鞭子抽杰弗里·潘尼曼一顿。”我父亲却正好相反,他说:“每个男人都有权利去娶肯嫁给他的最美丽的姑娘。”
潘尼曼娶的那个姑娘名叫克丽丝汀·马洛,她的确很漂亮,而且是从大城市来的。当然,她在这个小城生活得很尴尬,甚至可以说是很糟糕,因为小城里所有的女人都鄙视她,说她的坏话。
至于凯洛琳小姐,差一点就被这件事击倒了,她好像打定主意要使自己变成一个脾气乖僻的老小姐。在一连六个月里,她几乎足不出户,放弃了一切社会活动,甚至也不替教堂弹风琴了。
我送第一枝红玫瑰去的那天晚上,她无精打采,头发蓬乱,看上去像个鬼。“嘿,吉米,”她毫无生气地说。我把那个盒子递给她时,她满脸惊讶,“给我的吗?”
第二个星期六,在同一时间,我又送一枝玫瑰给凯洛琳小姐。第三个星期六,在同一时间又是一枝。当第四个星期六晚上八点时,她很快就开了门,她一定是在等待着我。她的两颊透着红润,头发也不那么散乱了。
我又给她送去了第五枝玫瑰,第二天早晨,凯洛琳小姐又回到教堂弹风琴了。她昂首挺胸,衣襟上别着昨晚送去的红玫瑰。对潘尼曼医生和她娇妻坐的那排座位连看都不看一眼。
“多么勇敢,”我母亲说,“多么有骨气!”
接下来的每周周末我都照例送去玫瑰。凯洛琳小姐逐渐恢复了正常的生活。现在她有点儿自豪,几乎是一副傲岸自尊的神气,是那种虽然表面上遭受挫败而心里却明白仍然受人珍惜、爱怜的女子的态度。
这是我最后一次给凯洛琳小姐送花。我把盒子递给她,说:“凯洛琳小姐,我们下星期要搬到别的地方去了,我不能继续给您送花了。不过,奥森先生说他会继续送花来的。”
她踌躇片刻,说:“吉米,你进来一下。”
我随着凯洛林小姐来到整洁的客厅,她从壁炉架上拿下一个精雕的帆船模型。“这是我祖父的,”她说,“我要送给你。你和那些红玫瑰给我带来了莫大的快乐,吉米。”
她打开盒子,轻触娇嫩的花瓣。“花瓣虽然无言,却告诉我许多事情。花瓣对我说起星期六的夜晚,快乐的星期六夜晚,告诉我它也寂寞……”
“你现在应该走了,吉米,走吧!”
她咬着嘴唇,好像觉得自己说得太多了。
我紧抓住那个帆船模型,跑到自行车那里。旋风般回到花店,然后做了一件我以前从来不敢做的事情——我去找奥森先生那凌乱的文件夹。幸运的是,我找到了那份记录,只见上面是奥森老爹潦草难辨的笔迹:“潘尼曼,52朵美国红玫瑰,每朵0.25元,共计13元。已全部预付。”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许多年过去了。有一天,我又来到奥森老爹的花店。一切都还是老样子。奥森老爹还像往常一样在做一个栀子花束。
我跟他闲聊了一阵,随后问:“凯洛琳小姐现在怎样了?就是每星期六晚八点接受玫瑰的那一位。”
“凯洛琳小姐?”他点点头,“当然记得。她嫁给了开药店的乔治·霍尔西。乔治那人不错,他们生了一对双胞胎。”
“哦!”我有点惊讶。但我仍然想让奥森老爹知道我当年有多么精明。“你猜想,”我说,“潘尼曼太太是否知道她丈夫送花给凯洛琳小姐呢?”
奥森老爹深深地叹了口气:“你从来就不太聪明,詹姆斯。谁说送花人是杰弗里·潘尼曼,他甚至根本就不知道这回事。”
“那么花是谁送的?”我瞪着眼睛看着他。
“一位太太,”奥森老爹边说边小心翼翼地把栀子花放进盒子,“那位太太说她不愿坐视凯洛琳小姐因为杰弗里·潘尼曼而毁了自己。送花的是克丽丝汀·潘尼曼。”
他最后盖上盒子的时候说:“这才是个有骨气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