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末黄巢的农民起义军有位将领叫朱温。后来他叛变降唐,在帮助唐朝政府镇压了农民起义后,又与其它割据势力展开长期争夺。由于连年混战,士兵厌战,纷纷逃亡,朱温为了稳定军心,推行了一种残酷的军纪:“凡将校有战没者,所部兵悉斩之,谓之‘拔斩队’。”结果士兵逃亡的更多。朱温一怒之下,命令在军中士兵的脸上刻上文字,记下所在军队的称号。同时,在通道设立关卡严格盘查过往人员,以辑拿逃亡者。逃亡者一旦被缉获,立即将其按脸上刻的军队称号送回原单位,以酷刑处死。有的士兵躲关避卡,费尽心机回到老家,但因黥面难藏,被人发现,左邻右舍怕背知情不报的罪,也不敢将其留下。
公元906年(唐天三年),朱温的劲敌刘仁恭规定:凡士兵必须在面部刻上“定霸都”(这里的“都”,是唐末五代期间军队的一种称号);凡当官的,必须在手臂刺上“一心事主”四个字,以督其拼死作战,为自己效力。
黥面在军中定制以后,起初是强迫进行,后来人们习以为常,成为多数人的自愿行为。特别是那些私人武装部队,在重金奖赏之下,士兵往往自愿黥面,以示忠诚。
元朝时,士兵黥面的现象渐渐消失,但军中仍有少数人自愿纹身。
十八般兵器
“十八般兵器”是在古代小说中经常出现的名称,因而颇为人们所熟知。那么,十八般兵器都是什么呢?它们的形成又是怎样?
“十八般兵器”的说法由来已久,它是从“十八般武艺”一词演变来的。“十八般武艺”一词最早见于南宋华岳编的一部兵书《翠微北征录》,他说:“臣闻军器三十有六,而弓为称首,武艺一十有八,而弓为第一。”华岳是武状元出身,一生博览了不少兵书。从他这句话里可以得知,南宋时的军用器械有三十六种,而武艺则是十八种,但这十八般武艺的具体内容却没有说。到了明代,“十八般武艺”已经作为武举考试的科目。据谢肇制《五杂俎》记述,明英宗正统十四年(1449年)因军事紧急,开武科而召募天下英雄,“山西李通者行教京师,试其技艺,十八般皆能,无人可与为敌,遂应首选,”这“十八般武艺”的具体内容是:“一弓、二弩、三枪、四刀、五剑,六矛、七盾、八斧,九钺、十戟、十一鞭、十二简、十三挝、十四殳、十五叉、十六杷、十七绵绳套索、十八白打。”这十八般武艺是演练兵器的技艺,前十七种都是兵器名称,而第十八“白打”是徒手格斗。
成书于元末明初的《水浒传》第二回在描写九纹龙史进跟王进学习武艺时,也提到了“十八般武艺”,其内容是“矛锤弓弩铳,鞭锏剑链挝,斧钺并戈戟,牌棒与枪杈。”与前一种说法有一定出入,已全部变成了兵器的名称,但因铳是一种金属管状射击武器,在宋代还没有,在元代也很少见,故可能是后人增补的。由此可见“十八般兵器”是由“十八般武艺”演变而来的,一直流传至今。现在这一名词已为武术界所广泛所用,说法较多,较常见的:“刀枪剑戟,斧钺钩叉,鎲棍槊棒,鞭锏锤抓,拐子流星。”
还应指出,这十八般兵器即使在古代,也并不能囊括所有的武器,上文提到的南宋华岳在《翠微北征录》中就说“军器三十六”。除此而外,还有各种甲、胄、盾、牌等防护兵器,各种战车,云梯等也都属于兵器。
古人的佩剑之风
剑不仅用于沙场,也是我国古代人雅爱的佩饰武器。在周秦汉唐2000多年间,一直盛行佩剑之风。西周到春秋,剑主要用来佩带防身。另外,腰间悬剑也是一种身份地位的标志,剑只有贵族才能佩带,其他人是不许带的。战国时期铁剑也开始使用,锻制技术达到极高的程度,剑从原来短而厚向长而薄发展,最长的有1米多。长了有利于实战,但从剑鞘拔出却不方便,荆轲刺秦王时,秦始皇就因为剑长拔不出来而几乎丧命。
到隋唐时期,佩剑之风尤为盛行。《隋书·礼仪志》载:“一品,玉具剑,佩山玄玉。二品,金装剑,佩水苍玉。三品及开国子男,五等散品名号侯虽四,五品,并银装剑,佩水苍玉,侍中已下,通直郎已上,陪位则象剑。带直剑者入宗庙及升殿,若在仗内,皆解剑。一品及散郡公,开国公侯伯,皆双佩。二品,三品及开国子男,五等散品号侯,皆只佩。”唐代剑被文人墨客视为饰物,常以抒发凌云壮志或表现尚武英姿。如大诗人李白少年习剑,25岁“仗剑去国,辞亲远游”。杜甫有“检书烧烛短,看剑引杯长”,王维有“一身转战三千里,一剑曾动百万师”等剑与战争的诗句留于后人。
唐代的直刃兵器叫“唐大刀”,由此可以看出唐代已经不把剑作为实战兵器了。从宋代一直到清代,军队中剑也只是用做装饰或领导地位的象征。但不同的是,诸如武侠小说里频繁提到的一样,剑在民间的使用很广泛。尤其应该提到的是道教的“七星”剑、“挂符斩妖”剑等,都有很明显的特征。
弓与弩的独特作用
大概是在青铜器时代的初期就出现了弓类武器。弓类武器的发明使得战争从面对面的肉搏战争稍稍拉开了一些距离。当时的弓箭是以坚韧有弹性的木材为弓,兽筋为弦,在木条上装上金属的箭头与羽毛,一般的射程大概只有100步左右(约60米)。随着时间的发展,弓也开始发生了分类,从较小的3英尺左右的短弓/猎弓,4英尺左右的混合弓(骑兵弓)到5英尺以上的长弓等等。由于弓使用时必须用手拉着弦,时间久了必定难以稳定,而且由于臂力的关系无法远射。这个问题直至弩出现之后才得以解决。
弩是利用机械力量发射箭镞的一种远射兵器,在冷兵器中杀伤力极大。弩是由弓演变而来的,是弓的发展。
手持弩是中国人在春秋战国时期发明的,它与弓最大的不同在于能够以机械的力量来储存拉弓的力量,在射出箭枝时不用持续地用力以保持弓弦的张开,所以它具有以下优点:一能够以脚力(或其它机械的力量)拉开弩使之能够射得更远,二可以瞄准得更准,三可以利用机械的力量连续发射两枝或更多的弩箭。
汉代人认为弩是黄帝发明的。史书记载商代人有弩,但据考证为木弩。“吴越春秋”则把弩的发明归于楚人琴氏。铜弩机是战国时期出现的。在战国时期的不少战争中均有用弩的记载。秦兵马俑坑发现了数百处弩的遗迹,反映出弩机当时在秦军的作用是很大的。
欧洲的手持弩直到中世纪骑士时代才开始(大概是从中国传过去的),使用可以发射两枝箭的十字弩(弩弓由两个弩机呈十字型装配在一起)。当时最著名的弓箭手是英格兰人,能够射穿两件重叠的锁子甲。
另外,在欧洲使用的多是大型弩(或称攻城弩),该种弩在中国也有使用。唐朝时飞将军李广军中所使用的一种大型弩,据说能射800步(约500米),能够洞裂城墙,一弩能发八矢,当之披靡。
古代火药
火药的发明与中国古代发达的冶炼技术有密切的关系。在冶炼金属的过程中,人们不断总结经验,逐渐接触和熟悉了许多矿物的性能,积累了丰富的化学知识。从战国时代(公元前403年~公元前221年)起,就有人把冶金技术运用到炼制矿物药方面,梦想能炼出长生不老的药来,也有人想从矿物中炼出金银来。虽然没有炼出长生不老的丹药或金银,但是炼丹工匠们在炼丹的过程中发现,硝石、硫磺与含碳物质在一起加热后,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在一次次爆炸中,人们逐渐认识到硝石、硫磺、木炭按一定比例配制,将会制成会爆炸的火药。
火药发明的具体年代已无从查考,但根据资料可以推断,其时间应在唐代(公元618年~公元907年)以前。由于这种火药的颜色是黑色的,所以叫做“黑火药”。唐朝末年,火药开始用于军事。最早的火药武器是“飞火”,即火箭。宋、元时期(公元960年~公元1368年),军事上广泛应用火药,出现了许多火药武器,主要有火箭、火铳、突火枪、火炮等。明朝(公元1368年~公元1644年)时,出现了利用齿轮控制的触发性地雷与线香控制的定时水雷。
元朝(公元1279年~公元1368年)时,火药传到欧洲,引起了武器制造业和战略战术上的一系列重要的变化,对欧洲社会经济领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军事史上重要的小发明——马镫
马在我国被驯养,大约在新石器时代晚期。马以其快捷健走、力大温良的优点,很早就被人类所认识。早期马多被用来驾车。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的军队最初都是以步兵和兵车混合为主,动辄都是几十万,而骑兵最多不过五六千骑。后来赵武灵王提倡“胡服骑射”,才为赵国训练了一支强大的骑兵队伍,改变了原来的军队装备,成为军事史上一项伟大的变革。此后,各诸侯国都非常重视发展骑兵。
但是,在当时骑马是一件十分辛苦的事,因为还没有发明马镫。马镫是骑马时踏脚的装置,没有它,当马飞奔或腾越时,骑士们只能用双腿夹紧马身,同时用手紧抓马鬃才能避免摔下马来。陕西临潼的秦始皇兵马俑二号坑中,出土了许多与真马大小相似的陶马,马身上马具齐备,就是没有发现马镫。
马镫虽小,作用却很大,它可以使骑士和战马很好地结合在一起,发挥出最大效力。马镫最早是由中国人发明的,但准确的时间目前学界尚无定论。
吉林市郊帽儿山墓地是20世纪八十年代发现的,其年代大致相当于西汉中晚期至南北朝。1993年在帽儿山墓地18号墓中出土了一副马镫,用铜片夹裹木芯,以铆钉缀合加固。这是我国出土年代较早的马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