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诗经(国学启蒙书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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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木瓜

【原文】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注释】

①投:给,赠送。②报:报答,回报。③琼:赤玉。形容玉石美丽。④琚:古人的佩玉。⑤匪:不,不是。⑥木桃:即桃子。⑦瑶:指美玉。⑤木李:即卒子。⑨玖:一种浅黑色的玉。

【译文】

送给我木瓜的人,我以美丽的琚回报。不是为了报答,而是为了永远友好。

送给我桃子的人,我以美丽的瑶回报。不是为了报答,而是为了永远友好。

送给我李子的人,我以美丽的玖回报。不是为了报答,而是为了永远友好。

【启示】

这原本是两情相悦的男女之间赠答的情歌。后来世人根据这首诗和《诗经·大雅·抑》中:“投我以桃,报之以李”引申出了一个成语“投桃报李”,比喻友好往来或互相赠送东西。后世引用广泛,在亲人、朋友、同事之间,甚至国家与国家的关系上都可以运用。

【典故】

赵奢禀公执法赵奢是战国时期赵国的一位名将,他作战勇猛,善于用兵,多次为赵国立下战功。赵惠文王二十九年(公元前270年),秦国派大军进攻阏与,赵奢奉命率大军前去救援,大败秦军。赵惠文王论功行赏,封赵奢为马服君。

赵奢年轻时曾担任赵国征收田租的小官。在任职期间,他办事认真,公平严格,无论是官宦人家还是平民百姓,他都一视同仁,依法行事。

有一年,赵奢带人到平原君赵胜家去征收田租。赵胜是赵惠文王的弟弟,家有食客数千,声名远播、势力很大,是战国四公子之一(其他三位:楚国春申君、魏国信陵君、齐国孟尝君)。赵胜的管家见赵奢来收田租,仗势不缴,还纠集家丁聚众抗租。于是,赵奢根据当时的法令,接连惩办了平原君家的九个管家。

平原君赵胜得知赵奢惩办管家一事,恼羞成怒,立即下令逮捕了赵奢,并准备把他处死。

面对赵胜仗势欺人、公报私仇的行径,赵奢毫不畏惧。他义正辞严地对赵胜说:“您作为赵国的一个王公贵族,竟然纵容自己的管家不奉公守法,这样下去,国家财政就会空虚,国家就会因此衰弱。国家一旦衰弱了,必将遭到别的国家的侵犯,甚至有灭亡的危险。到那时,你也将保不住今日的荣华富贵,想交纳租税为国家尽力的机会更不会再有。像你这么有权有势的人,如果能带头奉公守法,遵守国家法令,做到上下公平公正,按国家规定交纳赋税,那么国家就会越来越强大。赵国强大了,你的荣华富贵也才能保持长久,而你作为赵国的贵公子,难道还会遭别人轻视吗?”

听了赵奢的一席话,赵胜深受感动,发自心底佩服他的胆识,立即把他放了,并极力向赵惠文王推荐,让赵奢掌管赵国赋税的征收,赵惠文王采纳了赵胜的建议。赵奢上任后,严格执法,始终做到合理公正。经过一段时期的努力后,赵国变得国库充实,百姓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