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战争岁月(1930-1939 中国历史大事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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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1930年(5)

在中国资本主义发展的程度问题上,动力派认为中国资本主义已到了"代替封建经济而支配中国经济生活的地步"。为了证明中国资本主义"突飞猛进的发展",他们列举出许多种统计数字,以交通工具、银行、生丝的生产以及工业机器进口的数字来证明中国是资本主义社会。他们还认为对待"华洋两种资本"应该"一视同仁"。因为"两者都是代表资本主义势力","绝对不应当随时随地把整个资本主义给他划一个界限,认为这是国货资本主义,那是洋货资本主义"。"不管帝国主义占取全部统治也好,中国资产阶级在刻苦可怜的挣扎中侥幸发展也好,总是使中国整个国民经济中的资本主义势力扩大",二者之和"压倒封建经济而支配全国生活"。对此,"新思潮派"鲜明地指出:"应当注意到帝国主义经济在中国所起的作用,更要注意到它与中国资本主义间的互相关系","在破坏中国固旧的生产关系这点上看来,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和帝国主义在华经济的发展都起着同样的作用,都有相等的意义"。但是它们之间又"有本质上和地位上的差异,站在科学的见地上应将中外资本主义分为统治的(帝国主义在华的经济)与附庸的(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经济)两种经济形态来考察,更要认识帝国主义在华经济压迫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发展的事实"。在中国的社会经济中,"本身尚受着帝国主义经济压迫与支配的民族资本主义经济"是"不能领导国民经济的再生产行程,事实上居于支配地位的是帝国主义的经济,而居于领导地位的也是帝国主义的经济,中国经济明显地居于隶属的地位,成为了各帝国主义的附庸"。只有区分外国资本主义与民族资本主义,才能认清帝国主义的本质,明确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民族资本主义是没有独立发展的前途的。

关于封建势力在中国社会经济中的地位。"动力派"否认中国社会中封建势力的存在,认为"商品侵入农村更急剧地促使广大的农民破产","于是乎使旧时靠着农民为生的封建的、半封建的领主、贵族、官僚,也因此站脚不住了"。现在的地主是民族资本家、商人、高利贷的地主,是新式的地主,是资本主义化的地主,他们对于农民的剥削同城市资本家剥削工人完全一样,并无性质上的差别。认为"中国土地问题,主要的已不是封建关系而是资本主义关系了"。"新思潮派"则认为:"我们研究中国地主阶级,不是在研究他们的出身,而是研究他们怎样剥削中国的农民,只有明白了这一点,我们才能判断中国的地主是资本主义化的,还是封建的。"中国地主手中的土地,不是"雇佣劳动者来耕种,而是把它割成一小块、一小块的租佃给无地与少地的农民",而这种"资本主义化的地主的唯一记号""是中国地主所没有的"。在农村,地主对农民的剥削除了高额的封建地租剥削外,还有商业资本与高利贷的剥削,可谓无孔不入。中国封建势力除地主、商人、高利贷者以外,就是军阀统治。所有这一切都表明:"现在中国农村租佃制度下的剥削关系,是封建式的剥削关系。"是农村经济危机的基本原因。"这种剥削关系,是建筑在土地关系之上的。土地问题一日不得解决,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中国农民的解放,一日没有希望。所以土地革命,是数万万农民群众的切身的急迫的要求,是中国革命目前阶段上的中心问题,是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关键。"

这场论战在当时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使中国社会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观点,为更多的人所接受,推动了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

中国社会史问题论战

与中国社会性质的讨论密切联系的我国思想理论界关于中国古代史分期问题的论战。1930年3月,郭沫若出版了他的重要著作——《中国古代社会研究》。该书根据卜辞金文和各种古代文献,第一次把帝国主义入侵前的中国历史叙述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这样几种生产方式有规律更替的历史,确认了中国历史的发展完全符合马克思所揭示的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书一出版,立即遭到新生命派、托陈取消派以及其他资产阶级学者们的攻击,双方展开争论。除了一些专著和刊物登载这方面文章外,《读书杂志》从1931年底至1933年4月,先后出版了四期《中国社会史论战》专辑。形成了中国社会史论战的热潮。这场论战涉及中国几千年的历史,问题十分广泛、复杂。参加这一论战的主要有:马克思主义史学家郭沫若、吕振羽、翦伯赞等;新生命派的陶希圣、梅思平等;托派李季、陈邦国、王宜昌、杜畏之等。论战主要围绕着三个问题展开:

关于"亚细亚生产方式"问题。"亚细亚生产方式"是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一书的《序言》中提出来的。他说:"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做是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但马克思并未对"亚细亚生产方式"作具体的阐述,因此,一直以来它就成为一个存在疑义和有争议的问题。1927年前后,苏联共产党内就中国的社会性质问题展开的争论引发了"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热烈讨论,各派见解被介绍到中国来后,影响了中国的理论界。郭沫若开始认为,马克思所讲的亚细亚生产方式,就是指古代的原始共产社会。他说:中国"大抵在西周以前,就是所谓’亚细亚的‘原始共产社会,西周是与希腊罗马的奴隶制时代相当"。后又认为"亚细亚生产方式"等于奴隶制以前的"家长制"或"氏族财产形态"。郭沫若大体上把亚细亚生产方式看作是奴隶社会的一个发展阶段。吕振羽开始认为"亚细亚生产方式"只是"亚细亚国家之封建主义的一点特色",后又说它"不外是一种初期国家的奴隶制",即希腊、罗马发达奴隶制之外的其他国家的奴隶制。持不同见解的杜畏之在《古代中国研究批判》一文中攻击郭沫若用马克思的话来理解中国古代社会就是"机械地固执了一种死的成见方式"。他认为:"氏族社会解体之后,不一定产生东方社会,也不一定产生古代社会,在他们社会上亦有建立封建社会的可能——这要看氏族社会之内部发展与氏族间的关系如何而定。氏族社会可以生育一个亚细亚社会,如在古代的近东;亦可生育一个封建社会,如在纪元前十二、十三世纪之中国;还可以生育一个特殊的社会组织,如南美洲印加帝国下的社会系统。"他认为"中国没有划然的奴隶社会一阶段",是"在氏族的丘墟产生了封建社会到资本主义之过渡,这里面有封建关系,有奴隶劳动,有资本主义关系"。李季认为亚细亚生产方式是指与希腊、罗马奴隶制并行而又与奴隶制不同的东方的一个社会阶段。王宜昌认为它是东方的封建社会。胡秋原指出它是"专制主义的农奴制"。托派分子的说法尽管也不尽相同,但他们都一致认为中国历史上没有奴隶社会,认为中国的封建社会早已瓦解。

关于中国历史上是否存在奴隶制社会的问题。最早论证中国有奴隶制社会存在的是郭沫若。他通过大量文物的研究,得出了西周是奴隶社会的结论。之后,他又出版了《殷周青铜器铭文研究》等多种著作,进一步阐述了西周奴隶制度。继郭沫若之后,吕振羽又提出殷商为奴隶社会的观点,后来也为郭沫若等许多进步的史学家所接受。吕振羽指出:"我以为郭(沫若)先生对中国社会史研究的功绩,不在于其见解是否完全正确,而在于他首先应用历史唯物论来系统地研究中国史,其开创的功绩,是不能否认的。"托派大多数人则否认中国历史上曾有过奴隶制社会。李季根据普列汉诺夫的观点,认为原始公社崩溃后,"因自然的地理的环境关系",中国与欧洲进入了不同的发展道路,欧洲转入希腊、罗马的奴隶制,中国则进入以土地国有为特征的"亚细亚社会"。陈邦国认为"奴隶经济是由氏族社会到封建社会的一个过渡",并不能构成一个社会发展的阶段。胡秋原更是认为"不是奴隶社会先于封建社会,而是封建社会先于奴隶社会"。"新生命派"的陶希圣把中国历史分为"宗法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梅思平也否认中国历史上存在奴隶社会阶段,他把中国春秋以前的历史分为氏族斗争时期、原始封建时期、原始帝国时期、新封建时期四个时期。强调"研究中国的特殊情形",反对所谓"公式主义",即马克思主义关于整个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有共同的、一般的客观规律。

关于秦汉以后、鸦片战争以前中国社会的性质问题。托派和新生命派大都认为是"商业资本主义"或"前资本主义社会"。"新生命派"的陶希圣认为中国的封建制度早在战国时期就由于商业资本的发展而"崩坏"了,此后至鸦片战争之前的"中国社会是含有封建要素的前资本主义社会"。梅思平认为秦统一中国是"商业资本阶级的政治成绩"。他说:"秦以后的中国社会绝对不是封建社会,乃完全是商业资本主义社会。"李季说:"中国真正的封建制度仅与周代相始终",秦以后就是"前资本主义的生产方法时代"了。而这种"前资本主义"是过渡阶段,包含以前各种生产方法的残余。杜畏之也认为中国封建制度"崩坏"后,出现了一个"被历史拉长的过渡阶段",包含"有封建关系、有奴隶劳动、有资本主义关系"。托派和"新生命派"的观点是依据"商品经济是破坏封建经济的"理论,认为秦汉以后的中国社会中"高利贷资本和商业资本很占优势"、"商业牵制工业"、已有"独立生产者——手艺工人——的存在"和"地方小市场的网"的存在,从而判断中国的封建社会早已"崩坏",得出鸦片战争前的中国社会已是"前资本主义生产方法"或"商业资本主义社会"的结论。郭沫若、吕振羽等人,尽管对封建社会的上限有不同的看法,郭沫若认为始于春秋,吕振羽和翦伯赞认为始于西周,但他们都完全肯定鸦片战争之前中国社会是处于封建制度的阶段。郭沫若指出:"秦统一了天下以后,在名目上虽然是废封建而为郡县,其实中国的封建制度一直到最近百年都是岿然的存在着的。"那些拘泥于古籍上的文字,"说中国封建社会在秦时就崩溃了,那简直是不可救药的错误"。1934年,吕振羽在他出版的《史前期中国社会研究》一书中,将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划分为:原始公社制——奴隶制——封建制——半殖民地半封建制几个阶段,将古代和近代全部贯穿起来。这是史学研究的一大成果。

代关于中国社会史的论战,意义重大。通过历史的追溯,有助于弄清近代中国社会的来龙去脉。通过探讨历史问题,有助于认清近代中国社会的性质,也使历史研究向前迈进了一步。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的入侵与史无前例的江淮水灾,是1931年,也是民国时期的重大历史事件。日本对中国东北觊觎已久,在制造了万宝山事件、中村事件等一系列挑衅事件之后,于9月18日自行炸毁沈阳北郊柳条湖村附近南满铁路一段路轨,然后诬称中国军队所为,向中国东北军驻地北大营和沈阳城发动了进攻。此即震惊中外的"九一Jk"’事变,"九一八"事变,开始了日本帝国主义变中国为日本殖民地的阶段,中国人民局部的抗日战争由此开始。

夏,发生了以江淮地区为中心的百年罕见的全国性特大水灾,受灾16省,其中江淮流域的鄂、湘、皖、苏、赣、浙、豫、鲁8省受灾尤为严重。长江沿岸城市及乡县大多被淹,淮河流域亦成为面积广袤的洪灾区。此次江淮水灾,其范围之广,损害之大,实为有史以来所仅见。

国内政局极为动荡。中原大战结束后,蒋介石想通过国民会议与约法将军事上的胜利转化为政治上的胜利,并借机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但遭到资历颇深的胡汉民的强烈反对。为排除障碍,蒋介石于1931年2月将胡扣押,随后不顾反蒋各派的反对,强行召开国民会议,通过《训政时期约法》,从而将国民党一党专政的政治体制用国家大法的形式巩固下来。胡汉民被扣事件招致了反蒋各派的强烈不满,他们组成了暂时的反蒋联盟,另立与南京国民政府相对立的广州国民政府。

蒋介石在加强独裁统治的同时,继续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实行疯狂的"围剿"。中原大战结束后,蒋介石即调集兵力,自1930年11月至1931年7月对中央苏区连续发动了三次大规模的军事"围剿"。面对国民党军的"围剿",中央红军在正确的战略战术指导下,将国民党的三次"围剿"一一粉碎。第三次反"围剿"胜利后,赣南、闽西联成一片,奠定了中央革命根据地的基础。为统一领导各地的革命运动,中共于11月7日在江西瑞金召开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大会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宣告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王明"左"倾机会主义王明,原名陈绍禹,1904年出生于安徽省六安县。1924年考入国立武昌商科大学学习。在次年声援五卅反帝爱国运动中,王明非常活跃,被商大学生选为出席武昌各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并于同年10月加人中国共产党,11月赴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在苏学习期间,深得米夫喜爱。1929年3月,王明回上海工作。

9月,中共召开六届三中全会,结束了李立三"左"倾机会主义在党中央的统治,但八七会议以来在党内一直存在的"左"倾思想和"左"倾政策,未能得到纠正。在李立三"左"倾错误推行期间,王明因反对《新的革命高潮与一省或几省的首先胜利》的决议受到处分,六届三中全会虽然结束了李立三"左"倾机会主义的统治,却并未撤销王明因反对李立三错误而受的处分,对此,王明心中不满。得知共产国际东方部全盘否定六届三中全会的消息后,王明便打着"执行国际路线"、"反对立三路线"、"反对调和主义"的旗号,在共产国际代表米夫的支持下,起来反对三中全会及其后的中央。10、11月间王明写成名为《两条路线——拥护国际路线,反对立三路线》(即《为中共更加布尔塞维克化而斗争》)的小册子。

《两条路线》集中反映了王明对时局的错误认识。这个小册子指责李立三的错误为"左倾空谈掩盖下的右倾机会主义的消极",故而提出了一系列比李立三的冒险主义还要"左"的错误观点。

在中国社会性质问题上,王明批评李立三对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程度估计不足,因而没有能够更急迫地由民主革命转到社会主义革命。

在阶级关系问题上,王明批评李立三承认"第三派"或"中间营垒"的存在。他认为,资产阶级大、中阶层及一切资产阶级改良的派别,都是反对营垒的一翼。

在中国革命性质问题上,王明批评李立三"不曾懂得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特点",指责李立三不反对资产阶级。但事实上并非如此,李立三同王明一样,把反资产阶级同反帝反封建并列,只不过不如王明更加彻底而已。

在革命形势问题上,王明批评李立三在"左"的词句下,取消中国革命运动的新高潮,"否认了一省或几省首先胜利的可能"。王明认为,革命形势将在"湘鄂赣各省等"成熟起来,在这里"我们必须夺取政权,建立起红军和临时中央政府"。

王明的这本小册子,在批评李立三的过程中,涉及到中国革命所有的根本问题,涉及到政治、经济、军事、外交、土改、肃反、党的建设等所有重大政策问题,实际上是统治中共四年之久的第三次"左"倾机会主义的总纲领。

12月上旬,米夫以共产国际代表的身份来华。米夫到达上海后,立即筹划扶植王明上台。

1月7日,由米夫一手策划的六届四中全会在上海举行,会期一天,许多与王明意见不同的人,竟未被通知开会。在米夫的操纵下,王明不但被全会选为中央委员,而且跻身于政治局委员之列。四中全会后的总书记虽仍为向忠发,但由于他缺乏领导能力,实际掌权的则是王明。通过这次会议,以王明为代表的"左"倾机会主义者控制了中共中央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