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籍黄帝内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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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癫狂篇第二十二

目外决于面者,为锐眦,在内近鼻者,为内。上为外眦,下为内眦。

癫疾始生,先不乐,头重痛,视举目赤。甚作极,已而烦心。候之于颜,取手太阳、阳明、太阴,血变而止。

癫疾始作,而引口啼呼喘悸者,候之手阳明、太阳,左强者攻其右,右强者攻其左,血变而止。

癫疾始作,先反僵,因而脊痛,候之足太阳、阳明、太阴、手太阴,血变而止。

治癫疾者,常与之居,察其所当取之处。病至,视之有过者泻之,置其血于瓠壶之中,至其发时,血独动矣。不动,灸穷骨二十壮。穷骨者,骶骨也。

骨癫疾者,咸页、齿诸俞、分肉皆满而骨居,汗出烦。呕多沃沫,气下泄,不治。

筋癫疾者,身倦挛急大,刺项大经之大杼脉。呕多沃沫,气下泄,不治。

脉癫疾者,暴仆,四肢 之脉皆胀而纵。脉满,尽刺之出血;不满,灸之挟项太阳,灸带脉于腰相去三寸,诸分肉本输。呕多沃沫,气下泄,不治。

癫疾者,疾发如狂者,死不治。

狂始生,先自悲也,喜忘、苦怒、善恐者,得之忧饥。治之取手太阴、阳明,血变而止,及取足太阴、阳明。

狂始发,少卧不饥,自高贤也,自辩智也,自尊贵也,善骂詈,日夜不休。治之取手阳明、太阳、太阴、舌下少阴,视之盛者,皆取之;不盛,释之也。

狂言、惊、善笑、好歌乐、妄行不休者,得之大恐。治之取手阳明、太阳、太阴。

狂,目妄见、耳妄闻、善呼者,少气之所生也,治之取手太阳,太阴、阳明、足太阴、头两咸页。

狂者多食,善见鬼神,善笑而不发于外者,得之有所大喜。治之取足太阴、太阳、阳明,后取手太阴、太阳、阳明。

狂而新发,未应如此者,先取曲泉左右动脉,及盛者见血,有顷已。不已,以法取之,灸骨骶二十壮。

风逆暴四肢肿,身漯漯,唏然时寒,饥则烦,饱则善变。取手太阴表里,足少阴、阳明之经。肉清取荥;骨清取井、经也。

厥逆为病也,足暴清,胸若将裂,肠若将以刀切之,烦而不能食,脉大小皆涩。暖取足少阴,清取足阳明,清则补之,温则泻之。厥逆腹胀满,肠鸣,胸满不得息,取之下胸二胁咳而动手者,与背俞以手按之立快者是也。

内闭不得溲,刺足少阴、太阳与骶上以长针,气逆则取其太阴、阳明、厥阴、甚取少阴、阳明动者之经也。

少气,身漯漯也,言吸吸也,骨体重,懈惰不能动。补足少阴。短气,息短不属,动作气索,补足少阴,去血络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