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籍孙子兵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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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变 篇 (2)

贾林曰:五利五变,亦在九变之中。遇势能变则利,不变则害。在人,故无常体,能尽此理,乃得人之用也。五变谓:途虽近,知有险阻、奇伏之变而不由;军虽可击,知有穷蹙、死斗之变而不击;城虽势孤可攻,知有粮充、兵锐、将智、臣忠不测之变而不攻;地虽可争,知得之难守、得之无利、有反夺伤人之变而不争;君命虽宜从之,知有内御不利之害而不受。此五变者,临时制宜,不可预定。贪五利者:途近则由,军势孤则击,城势危则攻,地可取则争,军可用则受命。贪此五利,不知其变,岂惟不得人用,抑亦败军伤士也。

梅尧臣曰:知利不知变,安得人而用?

王皙曰:虽知五地之利,不通其变,如胶柱鼓瑟耳。

张预曰:凡兵有利有变,知利而不识变,岂能得人之用?曹公言下五事为五利者,谓九变之下五事也,非谓杂于利害已下五事也。

是故智者之虑,必杂于利害。

曹操曰:在利思害,在害思利,当难行权也。

李筌曰:害彼利此之虑。

贾林曰:杂一为亲,一为难。言利害相参杂,智者能虑之、慎之,乃得其利也。

梅尧臣同曹操注。

王皙曰:将通九变,则利害尽矣。

张预曰:智者虑事,虽处利地,必思所以害,虽外害地,必思所以利。此亦通变之谓也。

杂于利,而务可信也。

曹操曰:计敌不能依五地为我害,所务可信也。

杜牧曰:信,申也。言我欲取利于敌人,不可但见取敌人之利,先须以敌人害我之事参杂而计量之,然后我所务之利,乃可申行也。

贾林曰:在利之时,则思害以自慎,一云:以害杂利行之,威令以临之,刑法以戮之。己不二三,则众务皆信,人不敢欺也。

梅尧臣曰:以害参利,则事可行。

王皙曰:曲尽其利,则可胜矣。

张预曰:以所害而参所利,可以伸己之事。郑师克蔡,国人皆喜。惟子产惧曰:“小国无文德而有武功,祸莫大焉。”后楚果伐郑。此是在利思害也。

杂于害,而患可解也。

曹操曰:既参于利,则亦计于害,虽有患可解也。

李筌曰:智者为利害之事,必合于道,不至于极。

杜牧曰:我欲解敌人之患,不可但见敌能害我之事,亦须先以我能取敌人之利,参杂而计量之,然后有患乃可解释也。故上文云“智者之虑,必杂于利害”也。譬如敌人围我,我若但知突围而去,志必懈怠,即必为追击,未若励士奋击,因战胜之利,以解围也。举一可知也。

贾林曰:在害之时,则思利而免害,故措之死地则生,投之亡地则存,是其患解也。

梅尧臣曰:以利参害,则祸可脱。

王皙曰:周知其害,则不败矣。

何氏曰:利害相生,明者常虑。

张预曰:以所利而参所害,可以解己之难。张方入洛阳,连战皆败,或劝方宵遁,方曰:“兵之利钝,是常贵因败以为成耳。”夜潜进逼敌,遂致克捷。此是在害思利也。

是故屈诸侯者以害。

曹操曰:害其所恶也。

李筌曰:害其政也。

杜牧曰:恶,音一路反。言敌人苟有其所恶之事,我能乘而害之,不失其机,则能屈敌也。

贾林曰:为害之计,理非一途。或诱其贤智,令彼无臣,或遗以奸人,破其政令,或为巧诈,间其君臣,或遗工巧,使其人疲财耗,或馈淫乐,变其风俗,或与美人,惑乱其心。此数事,若能潜运阴谋,密行不泄,皆能害人,使之屈折也。

梅尧臣曰:制之以害则屈也。

王皙曰:穷屈于必害之地,勿使可解也。

张预曰:致之于受害之地,则自屈服。或曰,间之使君臣相疑,劳之使民失业,所以害之也。若韦孝宽间斛律光,高平陈之策是也。

役诸侯者以业。

曹操曰:业,事也。使其烦劳,若彼入我出,彼出我入也。

李筌曰:烦其农也。

杜牧曰:言劳役敌人,使不得休,我须先有事业,乃可为也。事业者,兵众、国富、人和、令行也。

杜牧曰:能以事劳役诸侯之人,令不得安佚。韩人令秦凿渠之类是也。或以奇技艺业,淫巧功能,令其耽之,心目内役,诸侯若此而劳。

梅尧臣曰:挠之以事则劳。

王皙曰:常若为攻袭之业,以弊敌也。田常曰:“吾兵业已加鲁矣。”

张预曰:以事劳之,使不得休。或曰,压之以富强之业,则可役使。若晋楚国强,郑人以牺牲玉帛,奔走以事之是也。

趋诸侯者以利。

曹操曰:令自来也。

李筌曰:诱之以利。

杜牧曰:言以利诱之,使自来至我也,堕吾画中。

孟氏曰:趋,速也。善示以利,令忘变而速至,我作变以制之,亦谓得人之用也。

梅尧臣同杜牧注。

王皙曰:趋敌之间,当周旋我利也。

张预曰:动之以小利,使之必趋。

故用兵之法,无恃其不来,恃吾有以待也。

梅尧臣曰:所恃者,不懈也。

无恃其不攻,恃吾有所不可攻也。

曹操曰:安不忘危,常设备也。

李筌曰:预备不可阙也。

杜佑曰:安则思危,存则思亡,常有备。

梅尧臣曰:所赖者,有备也。

王皙曰:备者实也。

何氏曰:《吴略》曰:“君子当安平之世,刀剑不离身。”古诸侯相见,兵卫不撤警,盖虽有文事,必有武备,况守边固圉,交刃之际欤?凡兵所以胜者,谓击其空虚,袭其懈怠,苟严整终事,则敌人不至。《传》曰:“不备不虞,不可以师。”昔晋人御秦,深垒固军以待之,秦师不能久。楚为陈,而吴人至,见有备而返。程不识将屯,正部曲、行伍、营陈,击刁斗,吏治军簿,虏不得犯。朱然为军师,虽世无事,每朝夕严鼓兵,在营者咸行装就队,使敌不知所备,故出辄有功。是谓能外御其侮者乎。常能居安思危,在治思乱,戒之于无形,防之于未然,斯善之善者也。其次莫如险其走集,明其伍候,慎固其封守,缮完其沟隍,或多调军食,或益修战械。故曰物不素具,不可以应卒。又曰:惟事事乃其有备,有备无患。常使彼劳我佚,彼老我壮,亦可谓先人有夺人之心,不战而屈人之师也。若夫莒以恃陋而溃,齐以狎敌而歼,虢以易晋而亡,鲁以果邾而败,莫敖小罗而无次,吴子入巢而自轻,斯皆可以作鉴也。故吾有以待、吾有所不可攻者,能豫备之之谓也。

张预曰:言须思患而预防之。《传》曰:“不备不虞,不可以师。”

故将有五危。

李筌、张预曰:下五事也。

必死,可杀也。

曹操曰:勇而无虑,必欲死斗。不可曲挠,可以奇伏中之。

李筌曰:勇而无谋也。

杜牧曰:将愚而勇者,患也。《黄石公》曰:“勇者好行其志,愚者不顾其死。”《吴子》曰:“凡人之论将,常观于勇。勇之于将,乃数分之一耳。夫勇者必轻合,轻合而不知利,未可将也。”

梅尧臣同李筌注。

何氏曰:《司马法》曰:“上死不胜。”言贵其谋胜也。

张预曰:勇而无谋,必欲死斗。不可与力争,当以奇伏诱致而杀之。故《司马法》曰:“上死不胜。”言将无策略,止能以死先士卒,则不胜也。

必生,可虏也。

曹操曰:见利畏法不进也。

本筌曰:疑怯可虏也。

杜牧曰:晋将刘裕溯江追桓玄,战于峥嵘洲。于时义军数千,玄兵甚盛,而玄惧有败衄,常漾轻舸于舫侧,故其众莫有斗心。义军乘风纵火,尽锐争先,玄众是以大败也。

孟氏曰:将之怯弱,志必生返意,不亲战,士卒不精,上下犹豫,可急击而取之。《新训》曰:“为将怯懦,见利而不能进。”《太公》曰:“失利后时,反受其殃。”

梅尧臣曰:怯而不果。

王皙曰:无斗志。曹公曰“见利怯不进也”,皙谓见害亦轻走矣。

何氏曰:《司马法》曰:“上生多疑。”疑为大患也。

张预曰:临陈畏怯,必欲生返,当鼓噪乘之,可以虏也。晋楚相攻,晋将赵婴齐令其徒先具舟于河,欲败而先济是也。

忿速,可侮也。

曹操曰:疾急之人,可忿怒侮而致之也。

李筌曰:急疾之人,性刚而可侮致也。太宗杀宋老生而平霍邑。

杜牧曰:忿者,刚怒也,速者,褊急也,性不厚重也。若敌人如此,可以凌侮,使之轻进而败之也。十六国姚襄攻黄落,前秦苻生遣苻黄眉、邓羌讨之。襄深沟高垒,固守不战。邓羌说黄眉曰:“襄性刚很,易以刚动,若长驱鼓行,直压其垒,必忿而出师,可一战而擒也。”黄眉从之。襄怒,出战,黄眉等斩之。

杜佑曰:急疾之人,可忿怒而致死。忿速易怒者,狷戆疾急,不计其难,可动作欺侮。

梅尧臣曰:狷急易动。

王皙曰:将性贵持重,忿狷则易挠。

张预曰:刚愎褊急之人,可凌侮而致之。楚子玉刚忿,晋人执其使以怒之,果从晋师,遂为所败是也。

廉洁,可辱也。

曹操曰:廉洁之人,可污辱致之也。

李筌曰:矜疾之人可辱也。

杜牧曰:此言敌人若高壁固垒,欲老我师,我势不可留,利在速战,揣知其将多忿急,则轻侮而致之,性本廉洁,则污辱之。如诸葛孔明遗司马仲达以巾帼,欲使怒而出战;仲达忿怒欲济师,魏帝遣辛毗仗节以止之。仲达之才,犹不胜其忿,况常才之人乎。

梅尧臣曰:徇名不顾。

王皙同曹操注。

张预曰:清洁爱民之士,可垢辱以挠之,必可致也。

爱民,可烦也。

曹操曰:出其所必趋,爱民者,则必倍道兼行以救之,救之则烦劳也。

李筌曰:攻其所爱,必卷甲而救援,其人乃可以计疲。

杜牧曰:言仁人爱人者,惟恐杀伤,不能舍短从长,弃彼取此,不度远近,不量事力。凡为我攻,则必来救。如此,可以烦之,令其劳顿,而后取之也。

陈?曰:兵有须救不必救者,项羽救赵,此须救也,亚父委梁,不必救也。

贾林曰:廉洁之人,不好侵掠,爱人之仁,不好斗战。辱而烦之,其动必败。

梅尧臣曰:力疲则困。

王皙曰:以奇兵若将攻城邑者,彼爱民必数救,则烦劳也。

张预曰:民虽可爱,当审利害。若无微不救,无远不援,则出其所必趋,使烦而困也。

几此五者,将之过也,用兵之灾也。

陈?曰:良将则不然。不必死,不必生,随事而用。不忿速,不耻辱,见可如虎,否则闭门。动静以计,不可喜怒也。

梅尧臣曰:皆将之失,为兵之凶。

何氏曰:将材古今难之,其性往往失于一偏尔。故孙子首篇言“将者,智、信、仁、勇、严”,贵其全也。

张预曰:庸常之将,守一而不知变,故取则于己,为凶于兵。智者则不然,虽勇而不必死,虽怯而不必生,虽刚而不可侮,虽廉而不可辱,虽仁而不可烦也。

覆军杀将,必以五危,不可不察也。

贾林曰:此五种之人,不可任为大将,用兵必败也。

梅尧臣曰:当慎重焉。

张预曰:言须识权变,不可执一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