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大宋王朝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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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庆历新政

宋乾兴元年(1022),宋帝赵恒卒,庙号真宗,其子赵祯即位,是为宋仁宗。时朝柄大权操纵于真宗刘皇后手中,她先后任用王曾、王钦若、张知白、张士逊、吕夷简等人为宰相,朝政率循旧章。依旧执行“守内虚外”的国策,致使内外矛盾不断发展,官僚冗滥,办事效率低下;军队将兵元员,作战能力低弱;朝廷费用入不敷出。为解决“积贫积弱”的问题,宋廷靠增加赋税以充实府库,导致百姓生活贫困,怨声载道,反抗斗争此起彼伏。而辽又与西夏相呼应,严重威胁着宋朝北部赵祯像与西北部的边疆。北宋再度陷入内忧外患的境地。

明道二年(1033),刘太后卒,赵祯才实际控制朝政。此时社会矛盾已十分尖锐,士兵暴动与农民起义相互交织,宋南京(今河南商丘)、京东、郑州(今属河南)、许州(治今河南许昌)、滑州(洽今河南县东)、解州(治今山西运城西南)、池州(治今安徽贵池)、清平军(今山东章丘)、临江军(今江西清江西)、建昌军(今江西南城)、桂阳监(今湖南桂阳)及夔州(治今四川奉节)、峡州(治今湖北宜昌)等地,先后爆发了各种形式的起义斗争,规模大小不等。其中有影响的反抗斗争包括庆历三年(1043)沂州(治今山东临沂)虎翼军卒壬伦率众哗变,杀巡检使朱进,“转斗千余里”,“如履无人之境”①。同年,京西、陕西两路有张海、郭貌山领导的农民起义,于黄河至汉水流域间杀戮贪官污吏,“散钱帛与其党及贫民”②。又有荆湖南路瑶、汉百姓的起义,“平人惊惧,尽起为盗”③。此后,还有河北贝州(治今河北南宫东南)王则领导的起义,等等。这一系列的反抗斗争极大地震动了北宋朝廷,不禁惊呼:“一年多如一年,一火强如一火。”④宋廷官僚多已看到社会潜伏的诸多危机,不断提出革新的倡议。

此前,地方官僚中的一些有识之士着手进行局部的改革。大理寺丞郭谘与秘书丞孙琳于沼州肥乡县(今属河北)试行“千步方田法”,基本改变了当地“田赋不均,岁久莫能治”⑤的局面。而更多的官吏则指盼宋帝赵祯能革除积弊,消除危机,扭转局面。庆历三年,赵祯令枢密使吕夷简罢议军国大事,旋即擢升范仲淹为参知政事,韩琦为枢密使,富弼为枢密副使,三人同以宰相执政,又以欧阳修、蔡襄、王素、余靖同为谏官。为“兴致太平”,赵祯期望他们能尽快提出更张朝政的革新方案。

范仲淹(989—1052),字希文,苏州吴县(今属江苏)人。宋大中祥符八年(1015),登进士第,始入仕途。他对宋廷的种种弊端耳濡目染,身感不安。天圣三年(1025),他以文林郎充大理寺丞,即向赵祯上书,提出恩荫冗滥之弊。五年,再奏《上执政书》,抨击朝廷粉饰太平,兵久不用,武备不坚,内外奢侈,国用不充,贤才乏匮等诸多弊政。希望能“固邦本,厚民力,重名器,备戎狄,杜奸雄,明国听”⑥。八年,他改判河中府(今山西永济西),再度上疏请求裁并州县,减轻差役,以宽民力;但范仲淹的多次上疏,未引起朝廷的重视,依然因循守旧。不过他的主张与见解,越来越多地得到朝野有识之士的称赞,“朝廷无忧有范君,京师无事有希文”⑦。欧阳修、富弼、余靖等一批有志青年官僚,纷纷支持范仲淹的革新倡议,不满吕夷简等人的墨守陈规。景韦占二年(1035),他升任权知开封府,又一次向宋帝极言更张之措,因反对吕夷简的擅权,而遭谪贬,出知饶州(治今汀西波阳)、润州(治今江西镇江)、越州(治今浙江绍兴)。次年,他与尹洙、欧阳修等人又被吕夷简等权臣斥为“朋党”,宋廷上下官僚因此而咋舌,不敢言事。直至庆历初年,因内外交困,宰相吕夷简难以应付,在日益高涨的更张呼声中,宋帝赵祯乃重用范仲淹为宰相。

是年九月,赵祯诏辅臣于天章阁应对,范仲淹与富弼联名上疏《答手诏条陈十事》,(又称《上十事疏》),提出一套革新的基本方案:一日明黜陟,提倡依官吏政绩决定升迁罢黜。二日抑侥幸,限制官僚子弟依据恩荫充官。三日精贡举,变更学校传习之业及科举取士之法,应“教以经济之业,取以经济之才”。四日择长官,重视对地方官吏的择选,而使政令下达,杜绝扰民。五日均公田,均定官所占职田的收入。六日厚农桑,主张重视农业生产,修复水利,以利财政收入。七日修武备,建议招募强壮之丁,以充京畿卫士,令其三时务农,一时教战。既可省兵费,又益京师防卫。八日减徭役,提出合并州县,以利减轻户少之州县百姓的赋役负担。九日覃恩信,要求朝廷及地方政府官员恪守职责,严格执行宋帝及朝廷所颁大赦等恩惠,以取信于民。十日重命令,即慎重订立条法,一经颁行,各级官吏必须照章遵守执行。此10项革新主张,大多在庆历三年五月至四年五月间,由赵祯下诏书颁行全国,时称“新政”。其间,富弼还上疏陈当世之务10余条和安边13策,韩琦亦前后上疏陈述15事,是为对“新政”的完善与补充。

范仲淹、富弼等人更张的核心是通过整顿吏治,以达缓和社会矛盾,稳定统治秩序的目的。从三年十月起,宋廷即着手进行吏治的整顿,先是赵恒诏令中书省与枢密院长官共同择选各路转运使。范仲淹在选定转运使人选时,十分慎重,凡属庸碌无能之辈,一律免去,最后确定张昆之赴河北,王素赴淮南,沈邈赴京东,施昌言赴河东,李绚赴京西,实地考察地方官吏的治绩。对此富弼尚存疑虑,担心免除庸才之职,会生悲泣之感。范仲淹则坚持认为,如若任其贪赃枉法,则本路百姓将受其盘剥。未几,赵恒又诏令中书省与枢密院共同选定各路转运使与提刑按察使。重新恢复设置各路转运使司判官。不久,再诏令中书省与枢密院商议并颁行“新定磨勘式”,以作为考核官员及官吏升迁的条法依据。十一月,宋廷更定“荫补法”,且下令限制职田数额。

庆历年间,以范仲淹、富弼、韩琦等人为首的“新政”派,主要从整顿吏治人手,却因此触及了官僚地主的特权及利益,多数官僚恐仅此已更张过甚,不便于推行。部分守旧派官僚更是横加指责,百般刁难,暗地里甚至公开表示强烈的反对。集贤殿大学土、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章得象对“新政”极为不满,他支持部分御史台谏官,攻击和诽谤范仲淹等革新派及其新政,诬陷他们结为“朋党”,“欺罔擅权”,“怀奸不忠”。枢密使夏竦则令其女仆伪造石介为富弼撰写废立皇帝草诏,诬蔑富弼要废赵祯,另立他帝。守旧势力的破坏与诋毁,令范仲淹等人难以安身,新政更难以推行。四年六月,范仲淹借“秋防”之名,离开朝廷,宣抚陕西、河东。八月,富弼亦宣抚河北。范、富二人出朝后,守旧派更是肆无忌惮,又编织各种罪名,将支持新政的官僚刘巽、王益柔、苏舜钦等10余人贬出朝廷。宋帝赵祯迫于压力,也向守旧派妥协,十一月,他下诏“戒朋党相讦,及按察恣为苛刻、文人肆言行怪者”⑧。五年正月,范仲淹、富弼被罢相。二月,诏罢“京朝官用保任叙迁法”,又罢“荫补限年法”。三月,韩琦亦遭罢相。五月,欧阳修等人相继被贬朝,又罢各路转运使司判官。至于各路转运按察使,多以“苛刻”之罪名,或罢或贬,曾惩治贪官污吏卓有成效的江南东路转运使杨绂及其判官王绰、提点刑狱王鼎等人,竟被诬为“江东三虎”⑨,遭到贬斥。

在守旧势力的陷害和打击下,新政官僚人人自危,“皆惧谗畏祸,不敢挺然当国家之事”⑩。守旧派官僚控制朝政后,基本废止了新政所实施的一系列改革措施,依旧推行“守内虚外”的国策。为解决朝廷庞大的开支,满足统治者的挥霍浪费,拼命盘剥搜刮,全然不顾百姓死活。结果朝廷府库仍旧亏空,社会矛盾继续激化。皇枯四年(1052),范仲淹病逝。此后不久,原参与新政的官僚又多被重新启用,至和二年(1055),富弼受任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嘉祐占元年(1056),韩琦任枢密使。三年,富弼改授昭文馆大学士,韩琦改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三年,富弼改授昭文殿大学士。五年,欧阳修升任枢密副使。尽管他们再度复官,却失去昔日新政时革新的锐气;并陷入守旧与保守之中,不再有“妄非”之举。不过“庆历新政”虽然失败了,可主张“更张”的思想却对后世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注释

①《欧阳文忠公文集·奏议》卷二。

②《长编》卷一四三。

③《欧阳文忠公文集·奏议》卷九。

④《欧阳文忠公文集·奏议》卷四。

⑤《长编》卷一四四。

⑥《范文正公集》卷八。

⑦《欧阳文忠公文集》卷二○。

⑧《宋史》卷十一《仁宗纪三》。

⑨《宋史》卷三五《杨纯传》。

⑩包拯《包孝肃奏议》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