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大清王朝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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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天京定都(2)

太平天国定都天京后,为巩固和发展胜利成果,在军事上开始北伐和西征。同时,在自己管辖的地区内进行各方面的改革,进一步确立反映农民革命特点的政治、经济、军事制度。

咸丰三年(1853癸好三年),太平天国颁布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农民革命纲领——《天朝田亩制度》。这个纲领对于太平天国的军事组织,地方政权建设,人民群众的社会生活,文化教育以及国家的司法制度,官吏的保举、升贬、奖惩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而它的核心,则是关于土地制度的规定,宣布:“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此处不足,则迁彼处;彼处不足,则迁此处。凡天下田,丰荒相通,此处荒则移彼丰处,以赈此荒处;彼处荒则移此丰处,以赈彼荒处。务使天下共享天父上主皇上帝大福,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也。”根据这个原则,文件制定了均分田地的办法:凡田按收成多寡分成九等,“分田照人口,不论男妇,算其家人口多寡,人多则多分,人寡则寡分,杂以九等。如一家六人,分三人好田,分三人丑田,好丑各一半”。“凡男妇,每一人自十六岁以上受田,多逾十五岁以下一半”。关于农副业生产和分配,《天朝田亩制度》规定均由农村基层组织“两”来管理。分得土地的农民,都要参加农副业生产劳动,“力农者有赏,惰农者有罚”。“凡天下,树墙下以桑。凡妇,蚕绩缝衣裳。凡天下,每家五母鸡,二母彘,无失其时”,“凡二十五家中,陶冶木石等匠,俱用伍长及伍卒为之,农隙治事”。在分配问题上,规定每“两”生产的农副产品“除其二十五家每人所食可接新谷外,余则归国库。凡麦、豆、苎麻、布帛、鸡犬各物及银钱亦然”。二十五家中“婚娶弥月喜事”所需,由“两”所设的国库开支。“给钱一千,谷一百斤,通天下皆一式”;鳏寡孤独废疾者,皆由“国库”供养。这些规定,从根本上否定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充分反映了农民长期以来渴望获得土地的强烈愿望和要求,表现了农民阶级反对封建制度的革命性。但是,它不仅主张废除封建土地私有制,而且要废除一切私有财产,规定“天下人人不受私,物物归上主”,“天下大家处处平均,人人饱暖”⑩。这些主张,反映了农民阶级憎恶一切剥削和压迫,希望建立一个完全平等、平均的所有制社会的良好愿望。然而,要在个体劳动,分散经营的小农经济基础上,建立公有制的生产关系,只能是农民小生产者的一种幻想。因此,《天朝田亩制度》前拟订的一套社会改革方案,在实际上并没有能够实行。

《天朝田亩制度》所描述的空想的改革方案既然行不通,太平天国领袖们就不得不从理想的“天国”退回到“当时条件所容许的有限范围以内来”,采取一些切实可行的政策。

在土地改革方面,太平军占领南京后不久,就在江苏仪征等地,搜查钱粮征册,索收钱漕。咸丰四年(1854甲寅四年),杨秀清、韦昌辉和石达开联名陈奏,经洪秀全批准,正式确定辖区人民“照旧交粮纳税”,即依照旧制征收田赋。太平天国既然按照清制向地主征收田赋,就势必根据“赋由租出”的原则,保存原有的地权关系,维持地主的收租权利。前期,在江西、安徽、湖北等省,太平天国实行的实际就是承认地主占有土地,并允许地主收租的政策。但是这并不是说,太平天国没有打击封建势力。在太平军经过的地区,很多地主被杀或逃亡,不少庵观寺院的田产被充公,原来耕种地主和庵观寺院土地的农民,不再向他们交租。在太平军支持下,不少佃农自发起来向地主作斗争,拒交或少交田租。大部分地区留下来的地主也失去昔日的威风,农民政权严格监督地主收租,限制他们对农民的剥削。这一切都改善了农民的生活状况,促进了生产的发展。

在政权建设方面,太平天国实行的是君主制。它的中央政权,以天王为最高主宰者,以“军师”为掌实权的首脑;天王临朝而不理政,杨秀清的东王府实际为中央政府的最高国务管理机关。天王之下设王、侯两等爵位,设丞相、检点、指挥、将军、总制、监军、军帅、师帅、旅帅、卒长、两司马等十二级职官,爵位和职官一直不分文武,具有明显的军政合一的特点。从丞相到将军,称朝内官。地方政权采取“守土乡官制”:省、郡、县三级组织,由总制、监军担任,称“守土官”;县以下设若干军,由军帅以下到两司马担任,以25家为一基层单位,政治、军事、财政、司法和劳动生产、教育等工作都统一在这个组织系统中进行。县以下各级负责人称乡官,名义上由民众公举,实际许多地方均为直接委派。这些地方政权,在联系群众、支援革命战争、镇压反革命势力和维持革命秩序等方面,起了重要作用。

在城市管理方面,太平天国曾试图推行在军队中所实行的一套原则和制度。在天京,一度完全废除私有财产,取消商业,居民的财物一概收归圣库,生活必需品由圣库按统一标准供给。家庭也被取消,城内居民虽夫妻不得同居,按性别分别编入男馆和女馆,除参加军队外,都要参加生产或在政府中服役,年老残疾者编人牌尾馆,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对各种手工业实行国营,将城市各种行业的手工业工人分配到有关的诸匠营和百工衙中,从事手工业生产;产品直接分配到有关使用单位。这种根据绝对平均主义思想所制定的管理城市的方案,显然违反现实生活的需要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因而引起天京城内经济萧条和群众的广泛不满。咸丰五年(1855,乙荣五年)初,太平天国领导者正式下令解散女馆,允许天京居民恢复家庭生活,承认私营工商业,社会秩序逐渐恢复原来状态。在天京以外各地,太平天国对民间商业始终采取保护的政策,要求商人领取“商凭”(即营业许可证),服从法令;太平军所到之处,即张贴告示,让百姓各安生业,照常贸易,政府则收极轻的商业税。因此,太平天国统治区,生产得到发展,商业也日益繁盛起来。

在妇女政策方面,太平天国主张男女平等,采取了一些解放妇女的措施。在经济上,妇女同男子一样分田;在政治上,设立女营,建立女军和从事生产的女馆,保证妇女参加革命政权工作、革命战争和生产劳动的权力。太平天国还废除了封建的买卖婚姻制度,“凡天下婚姻不论财”,推行禁止娼妓,不准缠足等解放妇女的政策。但是,由于小农经济的制约和封建思想的影响,太平天国没有能冲破封建夫权的束缚,把妇女彻底解放出来。洪秀全颁布的《幼学诗》公然宣扬“妻道在三从。无违尔夫主,牝鸡若司晨,自求家道苦”等封建伦理道德观念;太平天国领导者也仍然沿袭着历代帝王的嫔妃制。这些事实说明,他们不可能摆脱封建社会的传统影响。

在思想文化领域,太平天国对孔丘和儒家经书的正统权威进行了一次有力冲击。金田起义前,洪秀全即在村塾中砸毁孔子牌位。在道光二十八年(1848)撰写的《太平天日》中,洪秀全进一步发展了他们的反孔思想,指出:“推勘妖魔作怪之由,总追究孔丘教人之书多错”,要把孔丘捆缚在“皇上帝”面前,接受审判、斥责和鞭挞。金田起义后,太平军所到之处,广泛地开展捣毁庙宇、偶像的活动,“凡学宫正殿两庑木主亦俱毁弃殆尽”。定都天京后,太平天国宣布孔孟之书为“妖书”,规定“凡孔孟诸子百家妖书邪说者尽行焚除,皆不准买卖藏读也,否则问罪也”。这些举动无疑具有反封建的革命意义。但是,这种不加区别的搜书、焚书的做法,既不能根除儒家思想的影响,也不利于批判地继承古代的优秀文化遗产。事实上,农民们对四书、五经也只是删掉鬼神祭礼之类的字句,或做些枝节的文字改动,而儒家思想中的一些基本内容如等级制、三纲五常、天命论等,都完全保留了下来。

沈阳故宫大政殿如何对付外国资本主义侵略者,是中国农民革命碰到的一个新问题。在这方面,太平天国虽然没有经验,对侵略者也缺乏本质的认识,但他们从开始就表达了中国农民阶级所具有的朴素的反对外国侵略的鲜明立场。天京定都后一个月,英国公使到天京,蛮横地要求太平天国承认《南京条约》,妄图通过不平等条约控制太平天国,达到继续侵略中国的可耻目的。太平天国严正拒绝了侵略者的无理要求,表示外国人可以来中国通商,但不准把鸦片运到中国来,两国地位必须平等。他们严厉警告英国侵略者:不要帮助清朝攻打太平军,“但即令助之,亦是无用的”。后来,当英国军舰掩护清朝水师攻击镇江时,太平军立即用炮弹回击了这帮侵略者。不久,法国公使和美国公使也先后到天京刺探,他们得到的答复同英国公使所得到的完全一样。太平天国这种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同清政府对外屈辱投降的方针,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太平天国实行的内外政策,表现了反封建、反侵略的革命精神。但是,太平天国毕竟是单纯的农民战争。农民阶级不是新的社会生产力的代表者,它不能创造新的生产方式,不能建立一个符合社会发展的新社会。在太平天国控制区内,清朝统治势力虽然受到很大的打击,但远没有被彻底摧毁。农民阶级的一些弱点,在起义队伍,尤其领导集团中,也越来越明显地反映出来。太平天国农民战争在高涨中已蕴含着走向衰败的危机。

注释

①《太平天国印书》上册,第120、122、121页。

②《太平天国印书》上册,第122页。

③《大平天国印书》上册,第107~112页。

④《大平天国》第3册,第290~291页。

⑤《太平天国》第3册,第5页。

⑥⑦《大平天国》第4册,第458页。

⑧《大平天国》第4册,第367页。

⑨《太平天国》第7册,第46页。

⑩《太平天国印书》上册,第409~4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