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言有婚无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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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这下,柳珞微不敢嘴硬了,真要是那样的话就亏大了,那真正的叫做是祸从口出!她跌坐回被窝,拥着被子,色厉内荏地说:“不跟你胡说八道了……你赶紧穿好衣服,我有正经事要跟你说。”

说着,探身从包里掏出一张纸来扔在被子上,指点着:“我觉得我们前几天订下的条件需要修改!”

此话正合心意。当听说父亲带着柳珞微去外面疯的时候,司徒骅差点崩溃了。他是知道父亲对女人的态度的,他绝对不能眼睁睁地看着柳珞微落进父亲的手中。尽管,对这个小丫头谈不上喜欢,更说不上爱这个字眼。但是,她是自已名分上的妻子……。得加上这条,不得和父亲私自外出。

司徒骅换好睡衣出来,他看到,床上的战局已摆好,就等着他这个对手上场了。

屋中的大灯已熄,床头两侧的台灯幽幽地亮着,泻染在红彤彤的被子上,折射起一片刺目的光芒来。

柳珞微正襟危坐,大床的中间,昨晚已工作了一夜的长枕头,再次守护在自已的岗位上,监督两位对手不准逾越楚汉两界。

“司……司徒,司徒骅……唉,还是叫登徒子爽口!登徒子,我不想多废话,我想跟你谈谈这婚前协议的事情。”

司徒骅阖首同意:“对此,我也有话要说。”

“好!那你先看看我们前几天订下的条件和协议吧,有什么建议,看完再一起讨论。”签协议那天,司徒骅尽管是执笔人,可他当时喝了不少酒,柳珞微担心他没看清楚,或没记明白。

司徒骅接过柳珞微递过来的协议书,刚看了一眼,他便扭头看了看柳珞微,眉宇间似乎有抹怪怪的神色。

“看我干嘛?看协议!”柳珞微喝道。

司徒骅重新低下头。

纸上写着:

第一:坚持老婆的绝对领导。家里老婆永远是第一位,假如有孩子,那么孩子的第二位的。假如有小狗,那么小狗的第三位,我则排第四位。

具体实施细则:

1、早晨醒来要给老婆请早安。如果老公先醒,必须静静地看着老婆醒来后再请早安,在老婆不拒绝的情况下要轻轻拥抱老婆,并亲吻老婆。如果老婆先醒,老公听到声音后必须起床,并做如上事宜。

2、老公应该给老婆拿干净的内衣及外衣裤,并负责给老婆穿上,抱老婆起床。

3、原则上早饭由老公做,口味由老婆决定。但如果老婆想做早饭,老公不得打扰老婆的雅致。并不得挑三拣四,如果做的好,要诚心称赞,做的不好要加以鼓励,并比做的好的时候还要吃的多。

4、上班前要拥抱并亲吻老婆,护送到楼下,目送老婆不得少于21秒。

5、下班前主动给老婆打电话,询问老婆晚饭想吃什么。老婆到家后,老公应主动接过老婆的包,扶老婆换鞋。

6、遇有下雨,刮风等恶劣天气,或老婆下班较晚等情况,老公应带好雨具,主动接老婆下班。

7、晚上要陪老婆做老婆想做的事,包括但不限于散步,逛街,健身,看电视,洗澡。看哪个台由老婆决定,用几只眼睛看由老公决定。

8、睡觉前要适老婆的需要,给老婆按摩、讲笑、讲故事等。以服务老婆为基础,以让快乐老婆为核心。

9、是否爱恩、在哪做、采用什么姿势由老婆决定,具体过程由老公控制。宗旨是让老婆开心,舒服。

10、在散步、逛街的时候,老公距离老婆不的超过35厘米,拉着老婆手的时间不得少于散步、逛街时间的85%。每少1%,加罚10%,老公不得有疑义。

“哈哈哈,柳珞微,这些条件是你写的吗?”看到这,司徒骅忍不住笑了,笑得前仰后合,不住地拍着婚床,“蓬蓬”作响。

从认识到此刻,总共是六天零三小时五十三分五十九秒,柳珞微还没看到司徒骅笑过。

原来,他也有笑的细胞啊?

柳珞微一把夺过,白了他一眼:“神经病,这有什么好笑的?这上面的条件怎么会是我一个人写的?你没份啊?”

“我可没那份才气,写不出这传世佳作,”笑过后,司徒骅又冷下脸来,从电视柜里抓出一张纸来:“看看,我写的在这。”

嗯?这登徒子搞什么鬼?

柳珞微给他弄糊涂了,纳闷地举起手中的“条件”一看,顿时羞极了,忙塞进包里,连连说:“拿错了拿错了。”

都怪那帮同学!他们原打算要在昨天新婚之夜来闹洞房的。那几个本是中文系的才子,一碰头,一大篇洋洋洒洒的结婚誓言便写了出来,他们准备让新郎照单给新娘发誓的。后来听说新郎家不准备搞什么“闹房”,百般沮丧之下,他们将这份令人捧腹大笑的“誓言”顺手塞进了柳珞微的手袋里。

“登徒子,你念一遍,然后再看要增加哪些。”柳珞微赶紧转换话题。

太糗了。

司徒骅这回倒挺老实,展开协议书,用他特有的磁性男中音,抑扬顿挫地念了起来:

协议人(甲方)司徒骅

协议人(乙方)柳珞微

经协议人自愿协商,现达成婚前协议如下:

第一章彼此守则

第一条因为彼此只是名义上的夫妻,所以,同床不共枕,不具备夫妻的义务和责任。彼此可以拥有个人的生活空间,互不干涉“内政”。但在家人与众人面前,必须扮好恩爱夫妻的角色,若双方当事人中有一方行为不端,做出让对方在公众面前无法下台的事情,应视其情节严重进行处理,处理决定权由受伤害一方决定。

第二条若双方当事人中有一方对另一方有包括言语上的辱骂或其它家庭暴力行为,应在短期内妥善处理并道歉,若受害方不原谅其无理行为,则过错当事人应无条件同意受害方的离婚申请,并视情节严重对受害方进行赔偿。

第三条婚姻承续期间,甲乙双方在外不得有情人。若双方当事人中有一方感情出现变故(移情别恋),或其它异性朋友过于亲密,则该当事人不得欺骗其变心行为,坦白相告。且与另一当事人协商处理该问题。若受害方不想原谅过错方,或过错方有欺瞒行为,则受害方有权要求过错方无条件答应任何合理要求,包括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