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大明王朝1
2764600000010

第10章 文字狱与八股文(1)

“避席畏闻文字狱”,封建时代的文人真是不容易!密不透风的文网足以窒息与摧残一个民族的思维与创造力。无数因诗文招致杀身大祸的事例无情戳穿了“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的幻梦。

明太祖朱元璋在登基之前,曾借宿于太平府(今安徽当涂)般若庵。庵内住持方丈惊讶于其仪表。便询问起他的爵里姓名。当时朱元璋已是指挥千军万马的统帅了,便故作矜持,笑而不答,提笔在粉壁之上写下一首诗:

杀尽江南百万兵,

腰间宝剑血犹腥。

山僧不识英雄主,

只顾哓哓问姓名。

后来,朱元璋在南京即位,有意派人寻访自己当年的墨迹。而得到的答复却令他十分恼火,这首御诗已被人揩去。朱元璋立即将庵内僧人抓来,论刑当斩。意犹未尽的朱元璋愤愤不平地质问道:“为何除去朕诗?”这位被抓来的年轻僧人尚有几分机智,不慌不忙地回答:“御制题诗处,有吾师四句诗在焉。”朱元璋忙问:“何诗?”此僧朗声诵道:

御笔题诗不敢留,

留诗常恐鬼神愁。

故将法水轻轻洗,

尚有毫光射斗牛。

朱元璋听罢,朗声大笑,将小僧无罪开释。试想,“成者王侯败者贼”,朱元璋本是绿林英雄,未取天下之时,实是朝廷通缉的叛逆之人,所作诗文大有“反诗”的嫌疑,庵内老僧怎敢保留?聪明的小僧几句诗文将朱元璋大大吹嘘了一番,侥幸保住了性命。我们从这个故事中可以了解到,刚猛好杀的明太祖喜欢炫耀自己的文才,而且颇为自负。如遇不识时务者,他会不惜以极刑加以报复。遇到这样的帝王,天下文人的日子便可想而知了。

朱元璋出身于“无立锥之地”的佃农之家,穷困潦倒,衣不蔽体,食不果腹,哪有机会人塾读书识字?父母双亡后,他沦落为四处乞食的游行僧人,吃尽了人间的苦难,因而直至他投身于元末农民起义军之时,尚识字不多。与一般草莽人士不同的是,朱元璋对文化知识有着强烈的兴趣,愿意与儒士文人交往。从早年屈尊拜访朱升,到接纳号称“浙东四杰”的刘基、宋濂等人,朱元璋开始了与这些著名文士的朝夕相处,因勤学好问,学识大进。从识字不多到能随意题写诗文,足见他天资绝佳,聪明过人。

作为开创明朝数百年基业的一代英主,朱元璋深知治理天下需要大批高素质的人才,他在诏书中就强调:“治国家,得贤才为先,贤者天下之望也。”可见,朱元璋将人才的选拔与国家的稳定及治理相联系,其重要意义自然不同寻常。因此,朱元璋即位伊始,就屡屡下诏征求天下贤才,渴望之情溢于言表。如洪武元年(1368年)九月的诏书中就写道:“如今天下太平,愿请诸位学问通达的士大夫讲谈治理天下之道,启迪朕心,以达到盛世之治。在野人士,有能以贤辅我,以德济民,地方官必以礼送至京师,朕将擢用焉。”同时,朱元璋专门派遣官员在全国各地访求人才。

其次,朱元璋在人才的选拔与录用上也有十分高明的见解与举措。如选拔人才重才德,不重门第、资格。他曾说:“人才不可一概而论。老佛、卜筮、负贩之中常常有贤能之士。关键在于朝廷如何选拔与重用。”“(元代)选拔官员必须要求世族出身,有志者往往屈居下位。”又说:“资格为平庸之辈所设,若有贤才,岂能循以常例。今后庶官之有才能而居下位者,应当优先重用。”这些认识自然是出于朱元璋的实际观察与体验。为此,朱元璋大力擢用才能之士。如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曾有朝臣对儒士起自平民,骤得高官的现象表示不满,认为朝廷应爱惜名爵,不可滥赐。对此,朱元璋斩钉截铁地予以驳斥:“朝廷设置爵禄,就是为了优遇贤能之士,如他有卓越之才,岂可限以资格?朕只望获得贤才,名爵非朕所惜。……朕所担忧之事是得不到贤才,如能得而任之,官品非朕所惜。”同时,朱元璋在选用人才时强调才能不论大小,但求人尽其才。他认为,君主用人“如良工用木,大小各得其用。”还说:“朕要尊崇古制,举用贤才,各因其才能而擢用。”

由此,明朝初年,朱元璋从维护其统治地位的角度出发,实施了较明智的人才选拔策略,这对于一个靠造反创业的封建帝王来讲,是难能可贵的。而这种政策的实行,对明代初年统治机构的建立与政权的稳定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大批优秀人才的破格录用,也为新兴政权的发展带来了勃勃生机。史载:“当时隐于山林之士,以布衣身份而骤登高位者不可胜数。”这种人才云集的喜人景象大有“天下英雄入吾彀中”的意味。朱元璋重视人才,破格提拔人才,其见识与魄力似乎理所应当地受到后人的推崇。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简单。

朱元璋是一位个性极强的帝王,言行之间充满了矛盾,典型地代表了一种“圣人与强盗兼而有之”的复杂人格。他一方面豁达大度,不惜名爵,笼络替他卖命的文臣武将,但在另一方面他却明察秋毫,对臣下疑忌颇重,果断自负,疆场上的成功更使他刚愎自用,专断敢行,为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不择手段。他在天下太平后,大杀开国功臣,被后人称为“其残忍实千古所未有”。为朱元璋出谋划策、功高盖世的文臣也难逃劫数。朱升、刘基、宋濂等人都没有好结果,其他儒士的境遇就可想而知了。更有甚者,朱元璋以惩治贪污为名,动用严刑峻法,广事株连,滥杀无辜,大批文人儒士惨遭屠戮,如“郭桓贪污案”处死者竟达数万人,甚至造成了六部机构荡然一空的局面。这与朱元璋大力征召贤才之举形成了鲜明的反差,真可谓“来得容易,去得更快”!这种恐怖气氛使不少士人将入朝做官视作畏途,因为凡在朝为官、能得善终者,实在是太少了!

朱元璋大戮功臣的主要动机不外乎是消除对朱氏皇权的威胁,他挖空心思地将一切权力集中在自己手中,不允许任何人有僭越不轨之谋。从这个意义上讲,明代初年大力征召天下贤士,正是为了让大批新人充实于朝廷各部及州县衙门,以取代那些朱元璋忌讳的开国功臣。这些手无缚鸡之力的白面书生对皇权自然不敢有任何的僭越之念,然而,这却引起了行武出身的勋臣们的强烈不满。他们便寻找各种借口加以反对,文士喜好讪谤,成为他们攻讦的缺陷之一。洪武初年,朱元璋为延揽天下英才,决定开科取士。这本是历代相传选拔人才的最佳手段,诸位勋臣却颇有异议。他们认为此为皇帝崇尚文士之举。朱元璋理解他们的心情,便耐心启发道:“世乱则用武,世治则用文。”诸位武臣反驳道:“陛下所云固然在理,但读书人用心歹毒,特擅讥讪,如不警觉,即受其愚弄。张九四(即张士诚原名)起初诚意优礼文人儒士,甚至请他们为自己更名,这些文士竟给他取名为‘士诚’。”朱元璋不以为然道:“此名甚美,何足为怪?”诸位武臣道:“《孟子》有‘士诚小人也’句,张九四怎会知道?”朱元璋闻听,如梦方醒,心中恼怒万分。没想到白面书生在舞文弄墨之间竟能含沙射影,任意褒贬!朱元璋自然担心自己也会糊里糊涂地陷于被愚弄、被讥诮的境地。

有人认为,明初文字狱(即文字之祸)由此而兴。显然,文武大臣之间的矛盾也是引发明初文字狱的原因之一,武将们的提醒使朱元璋对他不甚介意的文士也多了几分戒备之心。本来“眼里不揉沙子”的朱元璋从此更是明察秋毫,文士以所著文字罹祸的惨剧接二连三地发生。清代学者赵翼在《廿二史札记》中指出:“明祖通文义,固其天纵,然其初学问未深,往往以文字疑误杀人,亦已不少。”事实证明,朱元璋以文字杀人,并非由于学问不深,而是因为他最痛恨臣下触及自己的隐痛,对于这种冒犯,他是绝对不会心慈手软的。狭义的“文字狱”是指文士在自己的作品中有触犯封建帝王忌讳之处,因而惨遭杀害的情形。对于朱元璋这位背景复杂又雄猜好杀的帝王来讲,天下文士因文字罹祸者不在少数。

朱元璋统治时期,文士以表笺文字不当而罹罪者最多。按照明朝初年的习惯,每逢正旦、万寿圣节及册立东宫之时,内外文武大臣都要献上表笺庆贺。而各级文武大臣娴于文辞者并不太多,于是撰写贺表的任务一般都落在当地教官的身上。朱元璋既知文士有讪讥之好,故而对这种表笺格外在意。果然,一些表笺被他看出了“破绽”,朱元璋毫不客气地亮出了屠刀。当时以表笺文字触犯忌讳者为数不少,而最多的是因用了“则”字。当时的江淮方言,“则”字与“贼”读音相似,朱元璋以为这是讥讽他有落草为寇的经历。如浙江府学教授林元亮因所作《谢增俸表》中有“作则垂宪”句被杀;北平府学训导赵伯宁因所作《万寿表》中有“垂子孙而作则”被杀;桂林府学训导蒋质因所作《正旦贺表》中有“建中作则”被杀。其次,表笺中因有“生”(近“僧”)、“法坤”(近“发髡”)等字样,朱元璋以为这是讽刺他有出家为僧之事。常州府学训导蒋镇因所作《正旦贺表》中有“睿性生知”句被杀;尉氏县教谕许元因所作《万寿贺表》中有“体乾法坤,藻饰太平”句被杀。

这些因一字涉嫌便招来杀身之祸的事例,触目惊心,骇人听闻。而朱元璋在位之时,类似这种穿凿附会、横生枝节的文字之祸形形色色,五花八门。如毫州训导林云在所作《谢东宫赐宴笺》中有“式君父以班爵禄”句,朱元璋以为“式君父”为“弑君父”之隐语,意在辱君,林云因此被杀。德安府学训导吴宪在所作《贺立太孙表》中有“永绍万年,天下有道,望拜青门”句,朱元璋以为“有道”为“有盗”之谐语,有谤君之意,吴宪也因此身首异处。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怀庆府学训导吕睿在所作《谢赐马表》中有“遥望帝扉”之语,朱元璋以为“帝扉”隐含“帝非”之讥,吕睿也遭杀头之祸。明初因文字而招祸者远不止上述几人,朱元璋对言涉忌讳的文士均处以极刑,而这种忌讳又大多出于朱元璋的臆测。古语云:“欲加之罪,何患无辞?”面对如此结密的文网,天下文士几乎不敢下笔为文。

明人徐桢卿《翦胜野闻》记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太祖朱元璋多疑,常常担心受到臣下的讥讪。杭州儒学教授徐一夔曾作贺表,其中有“光天之下”、“天生圣人,为世作则”等语。朱元璋览后震怒道:“腐儒胆敢如此污辱朕吗?‘生’者僧也,以我曾经出家为僧也。‘光’者秃头也。‘则’字近贼也!如此猖狂,罪在不赦。”即命锦衣卫将徐一夔斩首。在旁礼部群臣见此情形瞠目结舌,体似筛糠,一齐跪倒请罪:“臣等愚懵不知忌讳,乞皇上亲降表式,令臣等永为遵守。”闻听此言,朱元璋的脸色才有所好转,毫不客气地答应了臣下的请求。此后,朱元璋先后颁发了《建言格式》、《繁文鉴戒》、《表笺定式》等书,详细规定了官民上奏的各种文体的格式,令天下以此为标准,不得以私意妄行撰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