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大汉王朝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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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王莽托古改制(2)

王莽颁布这一诏令的目的,并非想要真正解决土地问题和奴婢的社会地位,而只是冻结土地和奴婢的买卖,借以缓和土地兼并和农民奴隶化的过程。在此以后,官僚富商继续买卖土地和奴婢,以此获罪者不可胜数,于是他们的代言人区(音欧)博公开出来反对。区博上书给王莽说:“井田虽圣王法,其废久矣。周道既衰,而民不从。秦知顺民之心,可以获大利也,故灭庐井而置阡陌,遂王诸夏,迄今海内未厌其敝。今欲违民心,追复千载绝迹,虽尧舜复起,而无百年之渐(渐进过程),弗能行也。天下初定,万民新附,诚未可实行。”由于官僚富贾的反对,王莽被迫于始建国四年,下令取消。其诏令曰:“诸名(私人占有)食(朝廷赏赐)王田,皆得卖之,勿拘以法。犯私买卖庶人者且一切勿各治。”王莽试图解决当前最主要的社会矛盾的尝试,到此已完全失败。

王莽另一项经济改革政策,是实行五均、赊贷与六筅(管)。始建国二年(10):二月,王莽下令实行五均六筅,企图以此节制商人对农民的过度盘剥,制止高利贷者的猖獗活动,并且使封建国家获得经济利益。五均是在长安及洛阳、邯郸、临淄、宛、成都等大都市设立“五均司市师”,管理市场。各城市置交易丞五人,钱府丞一人。每季的中月,司市师评定本地物价,定出法定的标准价格,叫做市平。物价高过市平,司市师照市平出售;低于市平,则听民自相买卖;五谷布帛丝绵等生活必须品滞销时,则由司市师按本价收买,不令折钱。

五均官除平准物价以外,还有一个向农民办理借贷的任务。民因祭祀或丧葬需钱可向钱府借贷,不取利息。祭祀贷款归还日期不得超过十日;丧事贷款归还日期限定为三个月。如果因欲经营生产而缺少本钱,也可低利借贷,年收利息不得过十分之一。

六筅是由国家掌握盐、铁、酒、铸钱、五均赊贷等五种事业,不许私人经营;同时控制名山大泽,向在名山大泽中采取众物的人课税。实行六筅的理由,照王莽自己的说法是:“夫盐,食肴之将(主也);酒,百药之长,嘉会之好;铁,(田)农之本;名山大泽,饶衍之藏;五均赊贷,百姓所取平,仰以给赡;钱布铜冶,通行有无,备民用也。此六者,非编户齐民所能家作,必仰于市,虽贵数倍,不得不买。豪民富贾,即要(要挟)贫弱,先圣知其然也,故斡(管理)之。”由此看来,王莽实行的六筅政策,即统制重要经济事业的政策。六筅中除五均赊贷一项是平准法的新发展以外,其余五项都在汉武帝时实行过。王莽用来推行五均六筅的人,多是一些巨商富贾,如洛阳薛子仲、张长叔和临淄伟姓,都是家资千万的富商,这与武帝时以贾人为盐铁官一样。但是武帝凭借强大的国家力量,能够基本上控制管理盐铁的官吏;而王莽则缺乏这样的力量,对他们则是无能为力。这些富商巨贾乘传求利,与郡县官吏通同作弊,盘剥人民,损公肥私,即所谓“奸吏猾民,并侵众庶,各不安生”。纳言冯常谏王莽废除六筅,荆州牧费兴提出,对荆州“盗贼”要“阔其租赋”、“解释安集”,都被免官。直至地皇三年(22),王莽见四方盗起,攻城杀吏,知天下溃叛,事穷计迫,“乃议遣风俗大夫司国宪等分行天下,除井田、奴婢、山泽六筅之禁,即位以来诏令不便于民者皆收还之”。使者未及出发,刘秀兄弟及李通等已起兵反莽,事实上六筅政策,已自动取消。

古代铜器在王莽的改制中,给社会经济造成最大混乱的是货币的屡次改革。王莽从当“摄皇帝”开始,前后进行过四次货币改革。这些改革主要是以新铸的劣质货币代替原来质量较高的旧币,然后再以更劣的货币兑换原来铸造的劣币,而且品类繁多,换算困难,甚至连古代的原始货币龟、贝也拿来应用。王莽不知道钱币的价值要由它所包含的内在价值、金属价值来决定,而只是一味用法令来强行变更,这就注定其必然失败。

第一次改革是在居摄二年(7)王莽居摄时,下令于当时通用的五铢钱外,另铸大钱(重12铢,值五铢钱50)。又造契刀(值五铢钱500)、错刀(值五铢钱5000),与五铢钱并行。这种做法的掠夺性异常明显,大钱与五铢钱的重量是12:5,而价值却规定为50:1,重量和价值相差极其悬殊。

第二次改革是在始建国元年(9)王莽称帝后。这次又废除错刀、契刀及五铢钱,另造小钱(重一铢),与大钱同时并行。并下令以一个五铢钱兑换一个重一铢的小钱,以50个五铢钱(共重250铢)兑换一个重12铢的大钱。社会上久已惯于使用五铢钱,且大钱与小钱的比值极不合理,因此民间仍然私用五铢钱进行交易。

第三次改革是在始建国二年(10)。王莽以钱币讫不行,“于是更作金、银、龟、贝、钱、布之品,名曰宝货……凡宝货五物、六名、二十,八品(钱货六品,金货一品,银货二品,龟货四品,贝货五品,布货十品)”。这些复杂的货币,只有更使“百姓愦乱”,而且连古代的原始货币龟、贝也拿来应用,尤为荒谬。由于“其货不行”,“乃但行小钱值一与大钱五十,二品并行”,龟、贝、布属停止使用。

最后一次改革是在天凤元年(14)。由于大钱、小钱不能通行,遂予废止,改行“货布”与“货泉”两种。一个货布重25铢,一个货泉重5铢,但却规定一个货布的价值等于25个货泉。又下令一个12铢重的大钱兑换一个5铢重的货泉,比例还是不对。

王莽屡易货币,“每一易钱,民用破业而大陷刑”。而且种类复杂,单位太多,换算亦不容易,所以人民仍私用五铢钱,盗铸钱者不可胜禁。王莽对于私铸钱币者,原定处以死刑,后来因为犯者愈来愈多,古代风景画鉴赏杀不胜杀,于是改为犯者及妻子没为官奴婢,由郡国用槛车铁锁,传送长安钟官(主管铸钱的官),因此“愁苦死者什六七”。虽然如此,新币仍不能通行。

在政治制度方面,王莽也大事更张。他一味的“矫讬天命,伪作符书”来实施改革。他把中央和地方的官名、官制、郡县地名和行政区划,大加改变,屡易共名;甚至连新朝的国号也多次变更,有“新家”、“新室”、“新成”、“黄室”等,名目虽多,但毫无意义。

王莽实行的这些改制,有些措施触及到当时社会的突出矛盾。但是王莽是封建权贵的代表,他的改制实质上是从维护贵族的利益出发的。他之所以打击一部分豪强和工商业主,不过是为了强制大地主、大商人作出一定程度的让步,使封建经济得到适当的调整,借以缓和当时已经激化了的社会矛盾。更明白地说,就是企图牺牲个别大地主、大商人的利益,来重新稳定濒于崩溃的封建权贵的统治。这如果能够实现,在客观上对农民还是有利的。正因如此,所以遭到豪强富贾的顽强反抗;加上王莽胡乱推行一些反经济规律的措施,给本来即已混乱的社会经济生古代风景画活更增加了混乱。许多官僚也趁火打劫,渔肉百姓,无限制地加重人民的负担,以致“农商失业”,“百姓困乏”,社会经济遭到极大破坏,社会矛盾更加尖锐。

王莽在极其不利的形势下,为了挽回自己的威信,拯救自己的统治,又肆意挑起了和周边各族的战争,以转移人民的视线。王莽执政后,为了显示自己的威德,特派五威将王奇等向边疆少数族颁发新室印绶,收回汉朝的印绶;把原来汉朝所封的王尽改为侯,引起周边各族的反抗。在东方,高句丽人反对王莽,王莽派严尤征服了高句丽,并把高句丽改称“下句丽”,但高句丽并没有停止战斗。在西方,西域各国纷纷反抗,断绝同王莽的往来。在西南,句町(今云南蒙自地区)王起兵反抗,王莽于天凤元年(14)派冯茂等发巴蜀兵击句町,前后三年,“士卒疾疫,死者什六七”,始终未能征服句町。历史最久,规模最大的是对匈奴的战争。匈奴从宣帝时起和汉朝一直保持着友好关系。王莽称帝后,派专使收回单于的“玺”,重新颁发“新匈奴单于章”。接着,王莽又下令分匈奴全国为十五单于,并派人到边境招降呼韩邪单于诸子,封为单于。始建国三年(11),王莽一面下令把匈奴单于改为“降奴服于”,对匈奴表示侮慢;一面又发北方各郡国及乌桓、鲜卑十二部兵,分十路向匈奴进攻,引起匈奴人的强烈反抗。结果“损失惨重”,“数年之间,北边虚空,野有暴骨”。王莽发动的这些战争,不仅加重了国内人民的负担,而且破坏了自汉武帝以来,中原王朝与周边各族人民之间的友好关系。

王莽改制没有挽救社会危机,相反,使广大人民在政策的摇摆中遭受祸殃。残酷的刑法,沉重的赋役征发,加之匈奴入寇,旱灾虫蝗频仍,使得百姓富者不能自保,贫者无以自存。于是天下萧萧然,农民暴动风起云涌。

注释

①②③④⑤《汉书》卷九九《王莽传》上。

⑥《资治通鉴》汉平帝元始五年。

⑦⑧《汉书》卷九九《王莽传》上。

⑨《资治通鉴》汉平帝元始五年。

⑩《汉书》卷九九《王莽传》上。

《汉书》卷九九《王莽传》(中)。

《汉书》卷二四《食货志》下。

《汉书》卷九九《王莽传》下。

《资治通鉴》王莽始建国二年。

改行货布、货泉年代。《王莽传》置于地皇元年(20),此据《汉书·食货志》。

《资治通鉴》王莽天凤元年。

《汉书·食货志)下。

《汉书》卷九九《王莽传》中。

《汉书》卷九四《匈奴传》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