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巴顿(名人传奇故事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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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幸福的家庭生活(1)

人类五千年的战争史上,曾涌现出许多叱咤风云、功垂青史和富有传奇色彩的优秀军事将领,他们宛如璀璨的星辰组合成一幅幅光彩照人的历史画面。在他们中间,有一位被誉为“热血与豪胆”的将军,他以其鲜明的个性、敏锐的感觉、娴熟的战法和高超的指挥艺术导演出一幕幕战争活剧,引起人们无尽的遐思和争论。他就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美军杰出将领、陆军四星上将巴顿。

1885年11月11日,小乔治·史密斯·巴顿生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南部的雷克维尼亚德。

2岁4个月的小乔治·史密斯·巴顿小巴顿的父亲是弗吉尼亚人,生于1856年,也叫乔治·史密斯·巴顿。内战后,他随母亲辗转来到加利福尼亚,过了几年贫困潦倒的生活。但从小就勤奋好学,表现出过人的毅力和才智,不仅学习成绩优异,辩才出众,品格高尚,而且身体强健,具有极高的体育天赋,早在中学时代,他就引起了公众的关注,被认为是一个前途无量的“杰出少年”。他以优秀的成绩从中学毕业后,又进入弗吉尼亚军事学院学习,曾在高年级中担任头号学员干部——学员副官。1879年毕业后,曾当过法文教官。他是一个典型的南方绅士,生得身材魁伟,一双浅褐色的眼睛显得过于高傲,但风度翩翩,举止高雅。他博学多才,具有很强的经营头脑和管理才能,而且口才极好,是当地颇有名气的演说家,但平时却不苟言笑,含蓄矜持,既有政治家的手腕,又有思想者的深沉。他是民主党人,小有成就的律师,1884年当选为洛杉矶县地方检察官。小乔治·巴顿出生时,正值他前程远大、事业蓬勃向上之际。

小巴顿的母亲出生于加利福尼亚南部一个富裕家庭。外公本杰明·戴维斯·威尔逊早年是一个拓荒者,曾当过猎手、商人、小店主等,经过多年的艰苦创业,终于成为洛杉矶屈指可数的富翁,并当选为洛杉矶第一任市长。他从拓荒者到社会精英、富豪的发迹史是所谓“美国神话”的一个象征。到19世纪70年代,威尔逊成为加州最大的制造商之一,并拥有大量不动产。他的母亲从小就生活在这种高贵优裕的环境之中,虽说养尊处优,但由于受过良好的教育,因此深明事理,谈吐不凡,是个美丽端庄的女性,颇有贵妇人风韵。

小巴顿出世不久就患了一场大病,身体柔弱得像个小面团儿,大家都担心他是否能活过满月。但他奇迹般地活了下来,逐渐长成了一个健康强壮、精力充沛的孩子。两年后,他们举家迁入洛杉矶市。不久,家中又添了一个女孩,取名安妮,但人们都叫她尼塔或安尼塔。虽然家在市区,但为了使两个孩子享受更多的户外生活,他们的大部分时光是在雷克维尼亚德外公的牧场中度过的,这里给童年的巴顿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外公的牧场位于洛杉矶东北约19千米处,远处是莽苍苍的圣盖布里尔山,山下便是一望无际的绿色农田和1897年,12岁的巴顿与钓鱼的小伙伴在加利福尼亚州的温亚德湖畔合影留念。牧场,牧场上繁花锦簇,草木葱翠,远方的羊群在苍茫的天地间轻轻浮动,如同朵朵白云,附近还有一座古老的圣公会教堂。这里环境幽雅秀丽,空气十分新鲜,充满了迷人的魅力。

小巴顿和尼塔都很喜欢父亲,因为父亲是他们的大朋友,热爱孩子是他最突出的一种秉性。尽管公务繁忙,但陪孩子们玩耍始终是他生活的一项重要内容,他经常带他们钓鱼、划船,教他们骑马、射击,在兄妹俩的记忆中,这是他们人生中最无忧无虑的时光。装扮成军人冲冲打打是孩子们最喜欢的游戏。父亲每天早晨向他们敬礼,然后带他们到外面去锻炼。他为儿子削了一把木剑,让他骑在自己的肩上纵情挥舞、呐喊。巴顿后来一生行伍,热爱武器和战争生活,这在很大程度上与他童年时代所接触的事物有关。儿子跟父亲的关系是无拘无束的。向父母道晚安时,他总是调皮地使劲儿吻一吻爸爸,而对妈妈却不敢这么放肆。后来他才知道,父亲不太喜欢户外生活,只是因为自己的缘故才不厌其烦地陪他们玩耍,从此他对父亲更加崇拜了。巴顿天生好动,似乎需要不断地活动,以释放他那过于充沛的精力。

晚上,他常常与妹妹坐在父亲的身边,有时干脆就坐在父亲的大腿上,一边一个,倾听父亲给他们讲优美动人的故事,朗颂诗歌。父亲这样做主要是为了提高儿子的阅读能力:巴顿虽聪明伶俐,但在发音和拼写上却天生有缺陷,经常出现发音不准和拼写错误的现象。现代医学称之为“阅读失常症”。巴顿本人为此感到非常苦恼,因此他的情绪要比同龄的儿童更容易发生波动,脾气有时比较暴躁。

对此最感焦虑的还是巴顿的父母,但他们不是简单、粗暴地教育他,而是始终以绵绵的舐犊深情温暖他,启发他,帮助他克服心理障碍,他们在巴顿身上花费了巨大的精力。由于担心巴顿会受到同学们的嘲笑从而产生自卑感,因此父母决定不送他上学,专门请家庭教师教他文化课,指导他锻炼身体,以便排除外界干扰,使他能健康茁壮地成长。

巴顿具有极强的家族观念,为自己颇为神奇的家世而感到骄傲。他坚信,自己的祖先出身于英国显赫的贵族世家,来到北美后也都是体面的绅士,具有天生的高贵气质和骑士精神,他们都是有远大抱负的民族栋梁之材。他坚信自己就是祖先的能力、意志、信心和理想的继承人,领导他人是自己的神圣使命,因此自己必将成为像汉尼拔、拿破仑那样功垂青史的伟大军人。上述信念影响了巴顿的一生,是他效法祖先、建功立业的强大精神支柱和原动力。

巴顿的祖先原为苏格兰人,是苏格兰东部亚巴登的地主。是否有贵族头衔,现已无据可查。或许正是因为这个模糊不清的家世使得巴顿家族的成员在婚姻上普遍交好运。巴顿家族的第一个美国祖先名叫罗伯特·巴顿,他于18世纪独自一人漂洋过海来到弗吉尼亚殖民地。据说,他个头不高,强悍粗鲁,但交友甚广,风度翩翩,对姑娘们颇有吸引力。由于买不起来北美的船票,据说罗伯特·巴顿最初是作为契约工来到北美的。1771年,他在弗雷德里克斯堡的一家农场打工,虽身无分文却志向远大,气质高雅,后因娶了富家小姐安妮·戈登·摩塞为妻而成为名流显贵。所以有趣的是,值得巴顿引以自豪的不是他的第一位美国祖先本人,而是这位祖先的岳父大人休·摩塞将军。

摩塞在美国第一次革命的历史上占有一席之地。他是一位来自苏格兰的移民,在大名鼎鼎的乔治·华盛顿的领导下参加了七年战争。独立战争中任大陆军准将,在特伦顿、普林斯顿等战役中勇立战功,深受华盛顿的器重。摩塞是在一次肉搏战中在马上中弹身亡的,他的事迹不仅在美国建国史上留下了痕迹,他也因此成为巴顿家族史中地位最高的一位先祖。他为家族确定的信条是:“勇敢战斗!千万不能使祖上蒙羞!”

小巴顿的祖父乔治·史密斯·巴顿生于1831年。当他从同名父子,亲密无间。1895年巴顿与父亲合影。弗吉尼亚军事学院毕业时,正值美国历史上的多事之秋,南北双方在黑人奴隶制度、西部土地以及国家的经济政策等问题上的矛盾斗争日趋激烈,最终发展成为一场惨烈的内战。受家族传统的影响,乔治·史密斯·巴顿顽固地维护种植园奴隶制度,曾组织了一支骑兵部队镇压奴隶起义,后参加了南部同盟军,因战功卓著而晋升为上校、骑兵团团长。1864年9月在第三次温切斯特之战中战死。祖父使用过的马鞍一直珍藏在巴顿家中。鞍上写有这么一句话:

巴顿上校在第三次温切斯特之战中殉职,因有忠诚之传令兵,此鞍、战马及军刀得以保存。

祖父的几位兄弟也是弗吉尼亚军事学院的毕业生,都参加了南部同盟军,在战场上作过战。祖父的表兄弟们也大多在南部同盟军供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