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庄子逍遥人生(传世名家经典文丛)
2772000000004

第4章 庄子与《庄子》(3)

庄子认为,宇宙中包括人类在内的万事万物都是不逍遥的,因为它的存在和生活方式都是“有所待”的,即有条件的、受限制的,因而都是不自由的,即使那些自以为逍遥,表面上看去也貌似逍遥的人与物,也是如此。庄子在《秋水》篇中说:“井蛙不可以语于海者,拘于虚也;夏虫不可以语冰者,笃于时也;曲士不可以语于道者,束于教也。”即是说人们由于空间、时间、教育的限制会形成许多认识的局限性。比如,在《逍遥游》中描写的大鹏,它的活动范围非常之大,上能达到九万里的高空,远能自北海飞至南海,行为极其豪迈壮观,貌似逍遥,实际上,它是很不自由的,因为体形太大,飞翔时不仅需凭飓风之力来托负,而且还必须有大的空间才能展翅,必须上至高空才能不受山峦之阻。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它才受到小鸟斥鴳的嘲笑,认为它过于费力了。斥鴳认为自己的生活方式比大鹏优越,是最自由的,“我腾跃而上,不过数仞而下,翱翔蓬蒿之间,此亦飞之至也”。其实这正反映了它由于生活环境的狭小所带来的局限,因为它无能力到广阔天地中去遨游,形成了目光短浅的习性。这讲的是万物在空间上的局限。

在时间上也是如此。朝生暮死的小生物朝菌不可能了解一天之外发生的事情,春生夏死、夏生秋死的寒蝉不可能知道一年四季的变化,这是生命短的局限。生命长的也是如此,能活2000年的灵龟和32000年的大椿,它们也不能知道其生前死后的事。这讲的就是万物在时间上的局限。至于人类,看上去似乎比动、植物自由得多,实际上他们所受的限制也更多,除了名、利、富、贵之外,还有伦理道德、感情欲望等多种牵累,而且对死亡的恐惧和担忧的精神负担,远远超过其他生物。从受限制这个角度来审视人生,人是世界上所有事物之中最不自由的。在此我们可以发现庄子论证自由的逻辑进程,那就是离开自然原始本性愈远的物性,就愈不自由;因而要想获得自由,就必须离弃物性,恢复自然的原始本性,回归自然,与自然融为一体,达到“无己”的精神境界,从而克服时空等局限而进人永恒。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真正的自由。所以庄子得出结论说:“像那种能因顺自然的本性,适应六气的变化,而在广漠无穷中遨游的人,他还有什么凭借什么限制呢?所以‘至人’是‘无己’的,‘神人’是‘无功’的,‘圣人’是‘无名’的。”(《逍遥游》)只有这种人才是进入绝对自由境界的人,这就是庄子的理想人格,而“逍遥游”也就成了庄子理想的人生境界。

庄子理想人格的称谓除了“至人”、“神人”、“圣人”之外,有时也叫“真人”、“天人”、“全人”等。这种人物性格有些什么特点,或者说庄子的理想人格有些什么标志呢?从《庄子》一书的有关描述中,可归纳如下。

第一,这种人了解人生痛苦即不得逍遥的根源,那就是人在现实生活中受到自然、社会中许多非人的智能所能干预或改变的事情的限制,这种限制的力量庄子叫做“命”。他说:“死生、存亡、穷达、贫富、贤与不肖、毁誉、饥渴、寒暑,是事之变、命之行也。”(《德充符》)另外,人一出生就遇到已经被社会上普通人认为是行为准则的伦理规范、道德法则的拘束,这些都是限制个人自由的力量。庄子认为这些东西都是自然和社会从外面强加于个人的,是无法抗拒的,必须顺从和适应它,否则就会使人遭到不幸和痛苦。这些事物有些带有必然性,有些则是偶然的,不过在庄子看来都是必然的,所以叫它做“命”。庄子所说的“命”,有命令必须听从的意思,也有今天说的“命运”的意思。庄子对“命”的认识是非常深刻和丰富的:其一,“命”是包括时机在内的时势的变化,这是在社会生活中个人力量最无可奈何的。庄子在《秋水》中借孔子的口说:“我忌讳穷困已经很久了,然而还是不能避免,这是命运。我企求通达已经很久了,然而还是得不到,这是时运。当尧舜的时代,天下没有穷困的人,并不因为那时人们都有高超的智慧;当桀纣的时代,天下没有得志的人,并不是因那时人们都失去了智慧,这些都是时势造成的啊!”《秋水》中又借海神之口说:“古时候尧和舜因禅让而成为帝,燕王哙和国相子之却因禅让而使国家灭亡;商汤和周武王因争夺天下而成为王,白公胜却因争夺天下而招来杀身之祸。由此看来,争夺和禅让的体制,尧和桀的行为,哪种可贵、哪种可贱是由时俗决定的,不能认为是永远不变的。”“不合时代,违反世俗,就被称作篡夺的人;符合时代,顺从世俗,就称他为道义的人。”可见,个人努力的成功与失败,得福与取祸,以及是好是坏,是善是恶的道德评价,都不是自己能做主的,而是时势决定的。这种时势形成的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力量,庄子称其为“命”。其二,死生的变化,这是人最无可奈何的自然规律。生命是人们最珍惜的,没有人不想长寿,然而人总是要死的,这是谁也逃不脱的命运。《大宗师》篇说:“人的死生,这是命运,就像永远有黑夜和白天的变化一样,这是自然的规律。有许多事情人力是不能干预的,这些都是事物的实情。”人生同永恒的宇宙相比的确是太短暂了,正如《知北游》中老聃所说:“人生天地之间,就像骏马掠过缝隙一样,转眼之间就过去了。万物蓬蓬勃勃,没有不出生的;变化衰萎,没有不死亡的。已经变化而生,又要变化而死,生物为之哀伤,人类为之悲痛。”所以人们莫不乐生恶死,忧惧死亡便成了人们难以摆脱的痛苦。但生命又是短暂的。人的生命不但是短暂的,有时也是无常的,是一个人自己左右不了的。任何人超越不了生命而存在,而生命的短暂则限制了人存在的本质,因此,这个生死大限的确是人痛苦忧思的重要根源。其三,在“至人”看来,人的情志与欲望是人在生活中不能达到“逍遥”的内在的心理根源。《庚桑楚》篇说:“贪图富贵名利、权势的欲望,追求生活享受的心理,以及爱、憎、喜、怒、哀、乐的感情等等,都是能扰乱人心、负累德性、障碍人获得宁静心境的力量,也是使人达不到自由境界的原因。而这些情志和欲望都是人的本性,一般人没有不崇尚声名、趋就利禄的”,“声色、滋味、权势对于人来说,不必学习心里就爱好它,不必模仿身体就会安于它。欲求、憎恶、逃避、趋就,本来不必教导就会,这是人的本性。”(《盗跖》)人的感情和欲望,得到了满足时就高兴,得不到时就忧愁,得到了又会担心失去。这样不论得到得不到,人总是处在患得患失的忧虑之中,所以说“人一出生,就和忧愁同生”。活的时间愈久,忧愁的时间也就愈久,“长寿的人昏昏迷迷,久忧不死,是多么痛苦啊!”(《至乐》)人被这么多的忧愁牵累着,怎么可能“自由”呢?所以,庄子认为这些都是“生之害也”(《天地》),“天下之至害也”(《盗跖》)。因为它们不仅常常使人陷于各种各样的痛苦之中,一生“除了疾病、死亡、忧患之外,其中开口欢笑的,一月之中不过四五天而已”,甚至于为它们牺牲生命,“小人为财利而死,君子为功名而死”(《盗跖》)。其四,就是自然灾害给人造成的痛苦,也是妨碍人获得自由的根源,如大旱大涝、疾病瘟疫等。因此,能解脱这些忧苦和烦累的人,才能获得一种自由的心态,而一般人是不具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