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新概念作文十六年纪念版精华范本(才女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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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倒流年光(5)

.植物链断了我之所以绞尽脑汁地把这四个人的关系一层层理下来并不是为了阐明“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阴谋论,也不是为了接下来的一件事。虽然它奇怪地把四个人聚在一起,让四幕独角戏于同一天收场。

起因、经过、结果都很简单。那天阿花在阿草的桌子底下捡到一张纸条,简练地写着:“今晚六点半,操场,我们把账算清。”阿花不动声色地把纸条还给阿草,从她脸上的表情里证实了纸条上信息的新鲜度。“今晚?”他问。“嗯。”“你打算怎么办?”“什么怎么办?我一个人去呗,大不了被打一顿,事情就完了。”“完了你妹。你疯了吗?你不能去——”

“难道你和我一起去?”阿草似笑非笑地翻翻眼睛,“你就安心读你的书吧。”阿花知道自己再多说也无益,这是他插不了手的事,而且以阿草的性格肯定会一个人赴约。不过,他不会就这么想想就算了的。

他是好学生,有威信。他是班长,有班上的花名册,简言之就是有全班同学的手机号码,他也有年段每个班班长的联系方式。傍晚放学,阿花只用了十五分钟,编辑了一条短信,发给全班同学——当然除了阿草——及各班班长,让他们互相通知转告年段同学:学校临时决定进行消防演练,今晚六点半,在操场集合。

阿花没有料到的是,今晚和上次不一样,阿草照样单枪匹马赴约,对方却来了整整一群,而且时间略有提前。所幸同学们来得很准时,并且对此类事件一直抱有积极态度,等太妹们注意到已经被围观群众牢牢围住时,阿草虽然已经挨了几下,但是至少还站着。

阿花是第一个冲破人群撞到场地中心的。他的轨道犹如直径把这个圆破开,伸手拽过阿草就往人群里跑。瞬间被人流淹没。下一刻,几个素来和阿草交情不错的女生这才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脑子一热,张牙舞爪地打破围观圈。“你凭什么打她?”“说!你是几班的?”“外校的来我们学校干吗?”……女生对友谊的捍卫有时可以达到难以想象的程度。随之而来的是他们的同班同学,连续不断的尖叫声又吸引了更多注意,更多人从四面八方涌来,一群学生推推搡搡,搅和得沸沸扬扬,场面一时失控。简直是一出闹剧。

阿花绝对绝对没有料到事情会闹得这样大。他原想多来些人让她们打不成就好了,没想事件的旋涡不断扩散。

阿藤也在队伍里,等她反应过来时,四下里已经混乱不堪。她急急忙忙地想退出,又忍不住四处搜寻阿花的身影。几次差一点被人群撞倒。忽然间,就被一只手扣住手腕,磕磕碰碰地跑了几步,总算脱离混乱。

与此同时,阿花已经带着阿草跑到了教室走廊上,两个人刹住脚步,倚在墙上大口喘气。

十七秒后,阿花听到阿草用大大咧咧的,不加掩饰的声音对自己说:“我知道你喜欢我。我们在一起吧。”他愣在原地,随即很快就笑起来,傻里傻气的。就像当年那个被女孩震天动地的笑声震慑住的小男孩,有一样的局促和瞎紧张,不过心情却是好的。阿藤则被阿树带去了另一个方向,风不断刮过耳边,声音清脆。她还没理清思绪,就听到跑在前头的男生支吾了片刻,一字一顿地说:“我,喜,欢,你。”阿藤红了脸,没有回答。但她对眼前的男生一下子有了难以言语的好感。他看起来那么傻气,可就是和什么时候的自己,很像,很像。

迷鹿

辜妤洁

我给林牧写过很多信,他不知道。

没有人知道。

那天我打着一把小红伞,穿着一双白色的拖鞋,走过一条又一条的街道,最后停在林牧家楼下。墨绿色的爬山虎已经长得很茂盛,蔓延了整个墙壁,微风吹来时,轻轻翻转过浅浅的灰白色。它们悄悄地探到他的窗台,小心翼翼地向里面张望。

林牧的窗子依然紧闭着。就像无数个中午那样,我关了伞,抬起头来望着他的窗子。七月的阳光炽热地晒着我的皮肤,黑色的长发在阳光里泛出浅黄的色泽。汗水浸透了我的头发和棉布裙子,我觉得有一架飞机飞到了我的脑袋里,于是耳边充斥的都是螺旋桨的声音。轰隆隆,轰隆隆。

我有一阵产生了恍惚的错觉,固执地认为林牧此刻也一定正躲在窗子后面看着我,他好看的眼睛眯成一条细线,褐色的瞳仁发出懒散的光,他就斜靠在窗子后面,透过某个缝隙,安静地看着我。

像我看他一样的,看着我。这是一场旷久的对峙,在这样一个躁动而沉默的夏天一次又一次上演。时间如水般流经过去,浅浅地漫过我裸露的脚踝,也漫过了我强撑着的双眸。林牧的窗子,依然紧闭着。

好吧,这一次,我是彻底地输掉了。我对着他的窗子轻轻地说。

我将小红伞折好放在林牧家的门口,连同那双已经脏了的白色拖鞋。

我在夕阳里转身回家,柏油路面上的温度还未褪去,赤着的双脚引来很多人惊愕的目光。可是,你们随便看吧随便看吧。我什么都不在乎了。

直到回到家里,安格在看到我的同时发出尖叫,我不解地顺着他的目光往下看。白皙的小腿上鲜血淋漓,甚至还有一块扎进去一直没有掉下来的玻璃。是在哪里扎到的呢?我回忆着,却想不出来。

塔塔,疼吗?安格扶我到沙发前坐下,然后从抽屉里拿出药酒和纱布半跪到我的面前,他小心翼翼地擦拭着我的伤口,好看的眉毛纠结在一起。我转过头去,故意不去看他眼里流露出的心疼。外面的天空有一片一片玫瑰色的云朵,风很淡,旧时光在里面穿梭而过。

我听到有一个声音从不知名的地方传来,塔塔,疼吗?

还能感觉到疼吗?

我轻轻推开安格,一个人走进了屋里,然后很自然地将门反锁。乳白色的门框将两个世界的光影隔开,我听到一声轻轻的叹息。也许是安格的,也许不是。我不知道。

回到屋里,我无事可做,只有蒙着被子睡觉。世界在一瞬间被黑暗覆盖,隐隐地,竟会觉得安心。很久以前我害怕天黑,天黑下来我们就要分开,回到属于各自的角落。我不知道林牧和安格是怎样的,只有我,一个人眼睁睁地望着外面的天空,期待着它能快一点重新亮起来。

可是现在,一切都失去了。我开始习惯黑夜,并且渐渐依赖上了它。

有人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可是我从来没有梦见过林牧,一次都没有。也许我已经不会做梦了,可很多次醒来我的脸上都奇异地挂满了眼泪。

凌晨三点我会自然醒来,这个城市已然入睡,暧昧的霓虹透过窗帘投射到屋子里,暗淡而又模糊的光,所有的东西都显得很不真切,就像林牧的瞳仁发出的光线,朦胧的,没有焦点,所以我永远都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我给林牧的信就是在这个时候写的。书桌上还放着一盏玫瑰型的台灯,光线透过水晶的灯罩在我的视界里来回萦绕,然后驱赶走了黑暗,却驱赶不走寂寞。

这是我十六岁生日那天得到的礼物,林牧和安格一起买来送给我的。那时候我们是最要好的朋友,在学校里勾肩搭背着一起翻墙逃课。这盏台灯就是有一次逃课出去时无意看到的,我趴在玻璃外面被它的美貌吸引,死活赖着不走,可是四位数的标价让我们三个望而却步。但是我在生日这天得到了它,我欢呼着扑上去在他们两个脸上亲了一口。

那是我第一次亲吻林牧,也是唯一的一次。

事后一整天我的心脏都跳动个不停,我甚至心虚地不敢去看他好看的眼睛。那天下午我们三个坐在地上打斗地主,我心思恍惚,林牧漫不经心,安格顺势赢走了我们很多的钱。

我总是记得很多小事。有一次安格偷走了我藏在冰箱里的哈根达斯,我也记恨了他很久,甚至扬言要跟他绝交。你看,我就是这样小心眼的人,不记得他们俩辛辛苦苦去打零工挣钱给我买想要的一切,却把这些小事记得如此清楚。

安格常常恶狠狠地对我说,太拘小节的人不会幸福,而且死得快。我伸手勾住他的脖子,我就拘小节怎么了?我现在很幸福很幸福,就这样死去了我也没什么遗憾。唔。很久以后回想起来,如果那时候我就真的死去了,确实是很幸福的吧。可惜没有如果。

张悦然说,她的王子,喜欢蜡烛胜于灯,喜欢绘画胜于篮球,喜欢咖啡店胜于游戏机房,喜欢文艺片胜于武打片,喜欢悲剧胜于喜剧,喜欢村上春树胜于喜欢王朔。安格是后一种男生,而林牧,是前一种。就算林牧沉默是大多数,但是他有那种气场,不动声色地吸引我,他皱一皱眉,嘴角漾起什么样的弧度,我都会情不自禁地沉下去、沉下去,连呼吸都变得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