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历届新概念一等奖获得者作文精选(小说卷)
2789800000012

第12章 霓路:十字之上的过客(1)

起程之前,落幕之后

徐嘉妮

一个故事带来的慰藉能够留下什么呢?是中局带来的困顿,还是高潮留下的倒影?在一切落幕之后,当旅者归乡,长大的幼孩打开了命运之窗,英雄冷漠而又不可征服地唱完了他的咏叹调,这些又有什么用呢?总有一天,这些道路都将会消失。我们更加留恋的,是开端中丰盈的期盼与神秘感,是结局中绵长而又寂寥的尾音。戏服已经收起,留下的是空气中弥久不散的香气。一个故事最美的时候,通常是在起程之前与落幕之后。既然知道有无数条路可以通向彼岸,也就不会畏惧远方,畏惧道路之上的夜空,以及夜空背后的黑暗。行走的过程,已经写进了每个阅读者的行程。

这个故事需要被清洗,也需要被完成。其实一开始,我们就已经到达了终点。

开局-他们要去的房子位于一条种满枫树的巷子里,有着白色屋顶。对季烁而言,那幢越来越近的别墅似乎过于漂亮,都快叫她感到不自在了——从远处看那么明亮、优雅,简洁的石灰粉墙透出寒光,并且离水面不远。季烁看不到海,但她嗅得到它的气息,海浪温顺地翻涌着——那片耀眼的、无言的、化石般的海。

跟着沈诺穿过花园的时候,她看到屋前孤零零的网球场,隐蔽在齐人高的树丛里,露出高高的围网。网球赛进行了很长时间,并且竞争激烈。湛蓝色的场地上散落着几只球,颜色醒目,如同海面上零星散落的浮标。树木顶端的卷须静止着,隐约飘来梨花的芳香。

季烁选择来这里,是为了预料之中的静默。她从城中出逃,因为她不能确定自己是否能在同一个地方再一次面对同样的夏天。漫长的,漫长的,像青春一样漫长的夏天。她害怕什么呢?创作失败?重新接到电话?延长隐瞒期?有太多的疑问。无论如何她明白一件事,她现在年龄大了,脾气渐渐温和了,脸皮也更厚了。

宁静。家居生活的和平与宁静,习以为常的老式生活。她想。她是被叫来完成任务的,这才是她的冒险。沈诺对她说她需要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因此,尽管季烁从没独自在陌生的地方待过两个月,也不擅长与比她小十多岁的孩子打交道(她曾一度傻乎乎地认为自己有这个能力),但她还是爽快地接下了沈诺为她安排的这份差事——为一对外出度假的教授夫妇临时照看住所,并且照顾他们不安分的儿子。“那个孩子是个初出茅庐的网球运动员,”沈诺告诉她,“过两个月会有重大比赛,这段时间都要训练,不能跟着去度假。当然,他爹妈不希望他出什么岔子。”

沈诺与主人很熟悉,事实上,他们就是通过他才买到这幢别墅的。夫妇两人都是半退休的英文教授,开着几家书店。动身之前,季烁仔细想了想,觉得与小孩做伴也有好处。她可以随心所欲地对他说什么,作为年长者不必句句是真话。但是,当她真的走在沈诺后面,走近那幢似乎不真实的房子的时候,她突然觉得心中涌起一股奇特的忧虑。季烁抬起头,看到那对陌生的教授夫妇在游廊上微笑着朝他们挥手。她的脚步落在游廊中空的地板上,发出突兀的声响。这时,网球场里的击球声停止了。“你这个猪头!”被包围的球场中传来一声咒骂,十几岁男孩的声音,谴责自己不如意的球技。摔下的网球在地上砰砰作响。网球场的边门打开了,又被重重关上。“猪头!”在她看清他的脸之前,他又低声骂了一次。他的手臂下夹着两个相同的红色网球拍,头发用棒球帽扣在额头后面。那么,这就是那个孩子了。

季烁感到心中涌上一股宽恕的冲动。他十四岁了,也许快十五了——那种苹果般的孩子的气息。如果他是个魔鬼,那么,如同她日后将了解的,他也是另一种天使。

结局-那个可怕傍晚过后的一星期,她打理行装搬出宅子。刚刚回来的教授夫妇对她表示了最诚挚的谢意,以他们所能够的方式,而不是她的方式,最直接的体现就是她口袋里支票上的数目比以前几个月的薪水还要多。季烁知道这感谢背后是挥之不去的淡淡的敌意。她满心愧疚,虽然她并没有错。从今以后,这个家庭所要面对的将会是一段由失落渲染的漫长的岁月,一个冰冷而平静的世界。她必须抽身离去。

季烁忽然不能确定当初做的决定是否正确,而如今的这些岁月到底值不值得被回忆。她想起那天深夜交谈时,小男孩对她吐露的那个隐秘的恋人。她想象他们两个小小的孩子,坐在阳台边沿,脚后跟不断敲击着墙壁。男孩望着一望无垠的星辰请求她等他,他出人头地之后一定会回来娶她。女孩如何回答,季烁不知道,男孩也没有告诉她。但寥寥数语中,她就已经能看出那个小女孩等待的尽头是一个无畏的希望,而她自己,却只有漫漫无终的缅怀。

临行的前一天晚上,季烁站在楼下隐隐约约地看到他透过房间的窗口凝视着她。她知道他想做什么,他天生内向,不可能再多说一个字。那一刻,她突然想最后一次依照他的方式离开,莽撞而果断,第二天他们会发现她已经一声不吭地悄悄走了,除了自己的行李之外什么都没拿。这就是他的作风。她确信,如果换作是他,一定会这么干的,让别人去担心。季烁在脑中精密地安排每一个细节,甚至盘算好了该如何在深更半夜默默地与这幢别墅告别。但是,她只是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靠窗的一侧,双手紧紧地攥在胸前,让夜风吹着她的头发。她想象她正这样抓着她所爱的那个人的手腕,头痛欲裂却如此坚定,他永远无法挣脱开来。

几小时后,天空渐渐苏醒过来。

早上,她去男孩的房间与他告别。她本以为他仍在睡梦中,但房门却虚掩着,因此她没有敲门。他曾对她说过,一扇虚掩着的房门代表着对外部世界的默许,进入者不需要再请求。这个念头带来的苦涩记忆并未让她有丝毫欢乐,尽管她仍想微笑着道别。她觉得自己是个叛逃者,这一点,无论怎样也不能改变。

男孩坐在窗口的椅子里,听到声响转过头来。他受伤的脚踝被包裹得整整大了一圈,小心翼翼地搁在硕大的脚凳上。他现在连房间都不可能出了。她看着他的脸,忽然感到一阵悲哀,不是对命运本身,而是命运竟能使一个人如此地……顺服。她想起就在几天前,那张令无数女孩疯狂的笑脸、那个热烈而清新的孩子,与眼前这个把球场变成尸横遍野的战场的摧毁者,并不是同一个人啊。但是,她又能多说什么?

对季烁如背书般精心设计的告别词,他既不表示肯定,也没显出反对。她知道他过几天要再动手术,否则会瘸。但无论发生什么,他都默默接受。她想他已经学会了坚忍,或者刚刚懂得了什么是绝望。

她不会回来了,她永远不会再回来了。他凝滞的眼神盯着窗外的花园。她准备走了,他点点头,脸上毫无笑容。但当她转身离开时,他忽然生硬地抓住了她的手腕,把她的手握在手里,几个月来第一次,而且捏得那么紧,她都能感觉到他的戒指在她的皮肤上留下了印记。那个瞬间她清楚地明白,她不可能对他说,他会好起来的。她只是闭上眼睛,让这难得的真情流露深深印在心里。她关上门时,觉得他快要哭出来了。窗外,天空是发亮的银色。

“我一直希望梨花整个夏天都不会凋谢。”他的声音很低,仿佛在挽救一个意料之外的压线球。

尾声-她在网站上翻看着他十几年来的照片,心中是翻涌而起的挫败感。他告诉过她,他打巡回赛的那些地方并不像梦中那样风景如画。可能街道狭窄,海滩布满岩石,高楼在夕照下反射出铁锈般刺眼的色泽,可这并不是说,它们没有锥心刺骨的美。

但她依旧没有想到。当年,还没有多少人知道他,他是少数几个人的,是她的。但当她再次看着那张脸,回忆起那双拥抱过她的臂膀,发现他已经长大了,老了,丑了。他眼睛周围的皮肤显得灰暗而脆弱,新的皱纹从眼角延伸到太阳穴,如同一段已逝时光的掌纹:记忆是会被遗忘的,但身体不会。

她极其惊讶地发现他的实际年龄比看上去大得多,在他们相遇之前,他就已经达到了事业的巅峰。在之前的一项大满贯赛事里,他几乎创造了底线种子夺冠的奇迹。她根本不了解他,而他也没有告诉她。

照片按照时间编排,随着一次次的点击,她知道她将会看到什么。那场转折性的比赛只有为数不多的几张照片,并且没有拍摄后来的混乱场面。在她的记忆里,那个不祥的下午已经过去多年了。她只是依稀记得,自己婉拒了他的邀请,没去看那场半决赛,尽管他给她预留了最好的位置。她怕她的到场会让他紧张。但当天傍晚,她在厨房里接到他的教练打来的电话。

在赶去球场的途中,她甚至非常自责,认为如果自己到场,他也许就不会这样。

她毫不费力地找到了他。一片嘈杂声中,网球场更衣室的门砰砰作响,他被一大群人簇拥着,帮他把僵直的身体弯起来,放上担架。他肯定知道她来了,但自始至终没看她一眼。她盯着绿色场地上刺眼的血迹,它像一个不完整的图腾,在成型之前就已经干枯。

手术时,他们给他打麻醉剂,防止他挣脱氧气罩。他们以为他不会记得的。第二天她翻看报纸,找到报道。那个记者写道,这位年轻选手参加这次比赛完全是个错误,因为在那场史诗般的五盘大战中,他不仅没有帮球队拿到冠军,还在比赛中严重受伤,断送了自己的前程。她的心因恐惧而怦怦跳动着。他是否足够清醒?挂拍退役?他会告诉她这个噩耗吗?他会对她说什么?她还能再见到他吗?

没有这个人。不再有。然而他没有向她投射愤怒的梭镖。后来,她甚至觉得,他一直想让她明白他们不应成为陌生人。她觉得奇怪,这么多年来,他们的生活道路竟然从未交叉过,并且再也不会交叉了。她没有打探过他的音讯,但是,当她偶尔想起那段转瞬即逝的夏日,想起十年前那片沉静的海、那些从不间断的鸟鸣和击球声的时候,她依然觉得手腕被牢牢抓住了,那么紧,她永远无法挣脱开来。她看到男孩四仰八叉地躺在湛蓝色的场地上,位于发球区和底线之间,网球拍丢在一边。

如今,他的辉煌,如同岁月,正在消逝。照片里,球场夜间的灯光慷慨地泼洒在他汗水淋漓的脸上,那是种骄傲的孤独。对她而言,他是一个模糊了性别的印记,一个记忆的入口。那个最悲伤的夏日里,她无意间遇到了成年之初怅然而清醒的灵魂,那时她只有二十七岁。是他让她相信每一个天真的人都有一段过去,并且赠予她累积的爱与忧伤,不管她是否愿意领受。她可以理解世界本身便是虚空,也可以理解未来也是虚空,但她怎么能理解他也是虚空,一旦过了期限便不复再有?她多么希望作别之后他能保持沉默,并且永远不要回答她。她不能对他说,他十年前就已经扎根进了她的情感深处,并不依不饶地留在了那里。她对他始终保持着对待一件珍宝的敬畏与顺服,一旦它珍贵得令人难以忍受,即使破损了,她依然会在回忆里爱着它。

但是,她没有关掉网页,也没有就此停下。搜索引擎列出了几十万个链接,关键字是亮眼的红色。它们需要被点击,也需要被阅读。她知道,她即将找到十年前那些问题的答案。他的过去,那个无忧无虑的孩子气的笑容,以及他为什么将那个生涯抛到了身后。

她闭上眼睛,出乎意料地,听到男孩的声音。“我一直希望梨花整个夏天都不会凋谢。”

现在,她懂得了。

在路上

赵丹盈

平镇,明村。我到这里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四点多,不知道自己在火车上颠簸了多久,实在支撑不住的时候就下了车。火车站被埋没在一片荒草之间,站牌的漆已经掉色,隐隐可以认出站牌上的字是“明村”。

明村的天空很蓝,是那种特通透的蓝。我拖着很大的行李箱走到人家聚集的地方的时候,腿脚都麻了。这个时间,几乎每家的烟囱上都有白烟“呼呼”地冒出来。我问一个跟我年龄相仿的姑娘,这里哪儿有旅店?她上下仔细地看了看我,看得我有些不自在,之后她笑了,对我说,你是外地的吧?这里没有旅店。不如,你住我家好了。她的发音与普通话偏离了很多,但大致还是能听得出来。

她说她叫莫从,然后领我进了她的家。院子很大,有两间独立的房子,一大一小。莫从搬着我的行李箱,我跟着她进了那个稍微小一点儿的房子。她说,这是我家。然后又伸手指了指那间大点儿的,说,那是他们的。当时我并没多问“他们”指谁,后来才知道那是她父母。让我感到奇怪的是,莫从看样子也不过只是十八九岁的孩子,难道这么小就已经和父母分开过日子了吗?

我不会烧饭。看着莫从娴熟老练地起火煮饭,我只是靠在门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跟她说话。她坐在灶台边,抬头问我,你一个女孩子为什么一个人走了这么远?我习惯性地挑了挑眉毛,然后接起她的话,“我的目的不是这里,只是想走得远一些,离开北京,我讨厌透那个地方了。我在这里下车只是因为如果我再坐火车就要吐了。”莫从轻轻地笑起来,柴火的灰渣飞上了她的头发,她的笑夹杂了些许无奈,我看不懂那是对我的同情还是对她自己的同情。

那个晚上,我和她挤在一个木板搭起的小床上,我们说了很多,直到天快亮我们才睡着。

莫从是个坚强的姑娘。

她有个弟弟,在平镇上念高一。明村有些落后和守旧,依然有着顽固的“重男轻女”思想,莫从没念完高中就回家开始赚钱。她不喜欢她的父母,她说她现在住的房子还是从她父母那里花钱买来的。我从没想到,原来孩子和父母之间竟然也能划分得如此清楚。

住在这里的几天偶尔也会碰见莫从父母,他们进进出出地,却始终不与莫从有什么对话,也从来没问过我是谁,从哪儿来。

我有些心疼莫从。她给我看她右小腿上的一道细长的疤,密密麻麻的。她说那是她父亲用刺槐条抽出来的。我想象不到尖利的小刺割伤皮肤的感觉,何况又是那么的密麻,可莫从却说得轻描淡写。

我父母希望我有个如花似锦的前程。从小学到高中,我总是在重点学校的重点班。我父亲的人际关系很广,不管我的成绩如何,都能受到学校的优待,我却始终对此嗤之以鼻。我叫李梦阳。我父母希望我成为一个耀眼的太阳,做梦都想。但或许是青春期特有的叛逆吧,我对他们的期望总是不屑一顾,一直都热衷于我自己想要的那种肆无忌惮的自由。

他叫路,很精神挺拔的男生。我们在一起已经快一年,我家里人也知道他。因为他成绩好,人也那么优秀,所以我父母同意让他和我在一起。我承认,在这一点上,他们还是有些开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