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古文观止鉴赏(中华古文化经典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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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周文(1)

郑伯克段于鄢《左传》

【导读】

本文选自《左传·隐公元年》。《左传》全名《春秋左氏传》,是一部解释孔子所编鲁国国史《春秋》的著作,它的作者相传是鲁国的史官左丘明。《左传》的成书年代,一般认为是在战国初年。《左传》详细地记载了春秋时期各国的重大历史事件及重要人物的生平行事,善于把复杂的事写得有条不紊,剪裁得当,文笔优美流畅,人物个性分明。《左传》不仅是一部史书,更是一部杰出的散文著作。

本篇记叙了春秋初年郑庄公平定弟弟共叔段与母亲姜氏勾结发动兵乱的故事。作者用极其简洁的笔墨,叙述了郑庄公老谋深算,善用心计,把共叔段一步步逼上死路的经过。文章通过郑庄公的行事与言语,十分生动准确地刻画了他的性格与心理活动,阐述了《春秋》原文对郑庄公的狡诈不孝与不讲兄弟情义的贬斥。最后母子相见的情节也一向为人称道,无论是颍考叔的机智善谏还是郑庄公的悔恨,都写得委婉动人,栩栩如生。

初,郑武公娶于申[1],曰武姜[2]。生庄公及共叔段[3]。庄公寤生[4],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之。爱共叔段,欲立之。亟请于武公[5],公弗许。

及庄公即位,为之请制[6]。公曰:”制,岩邑也[7],虢叔死焉[8]。他邑唯命。“请京[9],使居之,谓之京城大叔[10]。

祭仲曰[B11]:”都城过百雉[B12],国之害也。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参国之一[B13],中五之一,小九之一。今京不度[B14],非制也,君将不堪。“公曰:”姜氏欲之,焉辟害[B15]?“对曰:”姜氏何厌之有[B16]?不如早为之所,无使滋蔓。蔓难图也。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公曰:”多行不义必自毙[B17],子姑待之。“

既而,大叔命西鄙、北鄙贰于己[B18]。公子吕曰[B19]:”国不堪贰,君将若之何?欲与大叔,臣请事之;若弗与,则请除之,无生民心。“公曰:”无庸,将自及。“大叔又收贰以为己邑,至于廪延[B20]。子封曰:”可矣,厚将得众。“公曰:”不义不昵,厚将崩。“

大叔完聚,缮甲兵,具卒乘,将袭郑[B21],夫人将启之[B22]。公闻其期,曰:”可矣!“命子封帅车二百乘以伐京。京叛大叔段,段入于鄢[B23],公伐诸鄢。五月辛丑[B24],大叔出奔共。

书曰[B25]:”郑伯克段于鄢。“段不弟,故不言弟;如二君,故曰”克“;称郑伯,讥失教也,谓之郑志[B26]。不言出奔,难之也。

遂置姜氏于城颍[B27],而誓之曰:”不及黄泉,无相见也!“既而悔之。颍考叔为颍谷封人[B28],闻之,有献于公。公赐之食,食舍肉。公问之,对曰:”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未尝君之羹,请以遗之。“公曰:”尔有母遗,繄我独无[B29]!“颍考叔曰:”敢问何谓也?“公语之故,且告之悔。对曰:”君何患焉!若阙地及泉[B30],隧而相见[B31],其谁曰不然?“公从之。公入而赋:”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B32]!“姜出而赋:”大隧之外,其乐也泄泄[B33]!“遂为母子如初。

君子曰:”颍考叔,纯孝也。爱其母,施及庄公。《诗》曰:’孝子不匮,永锡尔类。‘其是之谓乎!“

【注释】

[1]郑武公:姓姬,名掘突。申:国名,姜姓,在今河南南阳。[2]武姜:姜为姓,武为夫谥,即武公妻姜氏的意思。[3]共(gōng)叔段:共为国名,地在今河南辉县。段后来逃亡到共,叔为长幼次序,他是庄公的弟弟,所以称共叔段。[4]寤生:即逆生,难产。[5]亟:多次。[6]制:在今河南汜水县境内。原为东虢属地,东虢被郑所灭,地入郑。[7]岩邑:险要的城市。[8]虢叔:东虢国君。[9]京:在今河南荥阳县。[10]大:通”太“。[B11]祭(zhài)仲:郑大夫,字足,其先为祭地封人。[B12]都城:都邑的城墙。雉:城墙长三丈、高一丈为一雉。[B13]参(sān):同”三“。国:此指国都。[B14]不度:不合规定。[B15]辟:同”避“。[B16]厌:满足。[B17]毙:跌仆。[B18]鄙:边境。此指边境地区。贰:不专一。此指背叛国君。[B19]公子吕:郑大夫,字子封。[B20]廪延:在今河南延津县北。[B21]郑:指郑国国都。[B22]启:开、导,此指作内应。[B23]鄢:在今河南鄢陵县北。[B24]五月辛丑:为五月二十三日。[B25]书:指《春秋》记载。[B26]郑志:郑伯的意愿。[B27]城颍:在今河南临颍县西北。[B28]颍谷:即城颍之谷。封人:守护疆界的官。[B29]繄(yì):语首助词。[B30]阙:同”掘“。[B31]隧:地道。[B32]融融:和乐的样子。[B33]泄泄:舒畅快乐。

【译文】

当初,郑武公娶了申国的女子为妻,名叫武姜。武姜生了庄公与共叔段。庄公出生时倒生,使姜氏受到惊吓,所以取名寤生,姜氏因此不喜欢他。姜氏喜爱共叔段,想立他为太子,多次向武公请求,武公没有同意。

等到庄公即位后,姜氏请求把制邑作为共叔段的封地。庄公说:“制邑是个险要的地方,虢叔就死在那儿。你要其它地方我都照办。”姜氏就要了京邑,庄公就让共叔段住在那儿,人们称他为京城太叔。

祭仲对庄公说:“一般的都邑,城墙超过三百丈长,那就要成为国家的祸害。先王规定的制度:大城的规模不得超过国都的三分之一,中等的不得超过五分之一,小的不得超过九分之一。现在京邑的规模不合乎规定,违反了制度,恐怕对您将有所不利。”庄公说:“姜氏要这么做,我有什么办法来躲避因此产生的祸害?”祭仲回答说:“姜氏怎么有满足的时候呢?不如及早作好打算,别让祸害滋生蔓延开来。一旦蔓延开来,就难以对付了。野草蔓延尚且难以铲除干净,更何况是您的受宠的弟弟呢?”庄公说:“不道德的事做多了必然会栽跟斗,你姑且等着瞧吧。”

过了不久,太叔命令西部、北部边境地区违背庄公,听从自己的节制。公子吕对庄公说:“国家不能忍受有两个君主,对此您打算如何处理?如果想让位给太叔,那么请允许我去侍奉他;不然的话,就把他除了,不要让百姓们产生疑虑。”庄公说:“用不着这样,他会自作自受的。”太叔又把那两个地区划入自己的封地,领土一直扩展到廪延。公子吕又进言说:“现在可以剿灭他了,土地多了,得到的民众也就多了。”庄公说:“对君主不义,对兄长不亲,土地扩展得越大,瓦解倒台得越快。”

太叔修葺城墙,屯聚粮食,修整鎧甲武器,训练好步兵、车兵,将要偷袭国都。姜夫人准备好开城门接应。庄公打听到太叔起兵的日期,说:“可以下手了!”并命令公子吕率领二百辆战车去攻打京邑。京邑的人叛离太叔段,太叔段只好逃到鄢邑,庄公又领兵攻打鄢邑。五月二十三日,太叔逃亡到共国。

这段历史,《春秋》上写的是:“郑伯克段于鄢。”意思是说段没有恪守做弟弟的本分,所以不称他为弟弟;兄弟间如同两个国家的国君争斗,所以用“克”字;称呼庄公为郑伯,是讥刺他没管教好弟弟,表示这样的结果正是庄公的意愿;不说太叔出奔,是史官下笔有为难之处。

于是庄公把姜氏安置在城颍,并发誓说:“不到黄泉,不再相见!”没过多久,庄公又后悔了。颍考叔当时是在颍谷守卫疆界的官员。听说这件事,就假借贡献礼物,进见庄公。庄公赏赐他吃饭,他吃的时候有意把肉放在一边不吃。庄公询问原因,颍考叔说:“小人家有母亲,小人所能得到的食物她都吃过了,可是从没尝过国君赏赐的肉,请允许我把这肉带给她。”庄公说:“你有母亲可以孝敬,唯独我就没有!”颍考叔问:“请问这是什么意思?”庄公说出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并告诉他自己后悔的心情。颍考叔回答说:“您何必为这发愁呢,如果挖个地道见到泉水涌出,在地道中见面,谁会说您违背了誓言呢?”庄公照他的话做了。庄公在进入地道时,赋诗说:“走入地道中,心里乐融融!”姜氏走出地道时也赋诗说:“走出地道外,心里真爽快!”于是恢复了以往的母子关系。

君子说:“颍考叔的孝心真称得上纯正。他爱自己的母亲,还把爱心推广到庄公身上。《诗经》说:‘孝子的孝心没有穷尽,永远可以赐给你的同类。’说的就是这样的情况吧!”

周郑交质《左传》

【导读】

本文选自《左传·隐公三年》。春秋时期,诸侯纷争,周王室衰微。郑庄公以诸侯的身份兼任周王室的卿士,其实并不把周天子放在眼里,双方产生很大的矛盾。这篇短文,说的就是这时候的事。

文章先简要记叙了事件的前因后果,说明周天子与郑庄公想通过交换人质来缓解矛盾,取信对方的做法不可靠与不可取,然后通过君子对此事的评论,指出互相之间的了解与信任在于彼此体谅、坦诚相待,强调恪守礼仪、忠于信义的重要性。文章虽然不长,但有事实,有根据,有结论,语言中肯,说服力很强。

郑武公、庄公为平王卿士[1]。王贰于虢[2],郑伯怨王,王曰:”无之。“故周、郑交质[3],王子狐为质于郑[4],郑公子忽为质于周[5]。王崩[6],周人将畀虢公政[7]。四月,郑祭足帅师取温之麦[8]。秋,又取成周之禾[9]。周郑交恶。

君子曰:”信不由中[10],质无益也。明恕而行[B11],要之以礼[B12],虽无有质,谁能间之[B13]?苟有明信[B14],涧溪沼沚之毛[B15],蘋蘩蕰藻之菜[B16],筐笤锜釜之器[B17],潢汙行潦之水[B18],可荐于鬼神[B19],可羞于王公[B20],而况君子结二国之信,行之以礼,又焉用质?《风》有《采蘩》、《采蘋》[B21],《雅》有《行苇》、《洞酌》[B22],昭忠信也。“

【注释】

[1]卿土:周朝的执政官。[2]贰于虢:二心,这里指平王想把政权的一部分让虢公执掌。虢,指西虢公,周王室卿土。[3]交质:交换人质。[4]王子狐:周平王的儿子。[5]公子忽:郑庄公太子,后即位为昭公。[6]崩:去世。[7]畀(bì):交给。[8]祭(zhài)足:即祭仲,郑大夫。温:周朝畿内小国,地在今河南温县南。[9]成周:周地,在今河南洛阳市东。[10]中:同”衷“,内心。[B11]明恕:互相体谅。[B12]要:约束。[B13]间:离间。[B14]明信:彼此了解,坦诚相待。[B15]沼沚:小池塘。毛:植物。此指野草。[B16]蘋:水生植物,即浮萍。蘩:白蒿。蕰藻:聚集而生的水草。菜:此指野菜。[B17]筐筥(jǔ):均为竹制容器,方的叫筐,圆的叫筥。锜(qí)釜:均为炊具,有脚的叫锜,没脚的叫釜。[B18]潢:积水池。汙(wú):池塘。行潦:道路上的积水。[B19]荐:进献。[B20]羞:进奉。[B21]《采蘩》、《采蘋》:均为《诗·召南》篇名,写妇女采集野菜以供祭祀。[B22]《行苇》、《洞(jiǎng)酌》:均为《诗·大雅》篇名。前者写周祖先宴享先人的仁德,歌颂忠厚。后者写汲取行潦之水供宴享。

【译文】

郑武公、郑庄公先后担任周平王的卿士。平王偏爱虢公,想把政权分一部分给虢公,郑庄公因此埋怨平王,平王却说:”没有这么回事。“因此周、郑交换人质,王子狐到郑国去做人质,郑公子忽到周朝去做人质。平王去世,周朝的大夫们打算把国政交给虢公管理。四月,郑国的祭足率领军队割取了温地的麦子。秋天,又割取了成周的谷子。周、郑互相憎恨。

君子说:”诚信不是出自于内心,交换人质也是没有用处的。彼此在互相体谅的基础上处理问题,并用礼义来加以约束,即使没有人质做保证,又有谁能离间他们呢?只要有诚心,山涧小溪旁的野萍,浮萍白蒿一类野菜,竹筐铸釜一类器具,池塘道路上的积水,都可以供献给鬼神,可以进奉给王公,何况君子缔结两国间的信任,按照礼义行事,又哪里用得着人质?《国风》中有《采蘩》、《采蘋》篇,《大雅》中有《行苇》、《洞酌》篇,都是表彰忠诚信用的。“

石碏谏宠州吁《左传》

【导读】

本文选自《左传·隐公三年》。州吁是卫庄公所宠爱的小老婆所生的儿子。卫庄公夫人庄姜无子,所以庄公很娇宠州吁。卫国大夫石碏认为这样恐怕于国不利,所以加以劝谏。石碏指出:爱自己的儿子,一定要以正确的礼法来教导、约束他,这样才能使他不走上邪路,家庭才能和睦,国家才能安定。卫庄公没有听从石碏的劝谏,对州吁溺爱放任,后来州吁终于谋反,杀了哥哥桓公自立。教子以义方,防患于未然,州吁的事留给后人的教训是深刻的。

文章叙述简洁有序。以”东宫“二字开篇,突兀而起;以”乃老“二字结束,冷隽有味。

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1],曰庄姜,美而无子,卫人所为赋《硕人》也[2]。又娶于陈,曰厉妫[3],生孝伯,蚤死[4]。其娣戴妫生桓公[5]。庄姜以为己子。公子州吁,嬖人之子也[6],有宠而好兵,公弗禁,庄姜恶之。

石碏谏曰[7]:”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骄、奢、淫、佚所自邪也[8]。四者之来,宠禄过也。将立州吁,乃定之矣。若犹未也,阶之为祸[9]。夫宠而不骄,骄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眕者[10],鲜矣[B11]。且夫贱妨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淫破义,所谓六逆也。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去顺效逆,所以速祸也[B12]。君人者将祸是务去[B13],而速之,无乃不可乎?“弗听。其子厚与州吁游,禁之,不可。桓公立,乃老[B14]。

【注释】

[1]东宫得臣:齐庄公太子得臣。东宫,太子所居。[2]《硕人》:见《诗·卫风》。诗写庄姜的美貌,车马服饰的讲究,婚姻的美满等。[3]妫(guì):姓。[4]蚤:同早。[5]娣:一般指同嫁一个丈夫的妹妹。春秋时嫁女,以妹从嫁。[6]嬖(帧)人:地位低下而受宠的人。[7]石碏(què):卫大夫。[8]沃:同”逸“,荒淫放荡。[9]阶之为祸:即”为祸之阶“,成为酿成祸乱的阶梯。[10]眕(zhěn):克制。[B11]鲜(xiān):少。[B12]速:招致。[B13]祸是务去:即务去祸害。[B14]老:告老退休。

【译文】

卫庄公娶齐国太子得臣的妹妹做夫人,称为庄姜,庄姜很美,但无子嗣。卫国人因此作《硕人》这首诗。庄公又娶陈国女子,名叫厉妫,生下孝伯,很小就死了。她的妹妹戴妫与庄公生下桓公,庄姜收领桓公作为自己的儿子。公子州吁是庄公宠妾所生的儿子,受到宠爱又喜欢舞刀弄剑,庄公不管束他,庄姜却很讨厌他。

石碏劝谏庄公说:“臣下听说爱自己的儿子,应当用正确的道义规矩来教导他,不让他走上邪道。骄傲、奢侈、淫欲、放荡,是走入邪道的根由。这四者之所以产生,是宠爱、受益过分的缘故。如果您打算立州吁为太子,那就定下来;如果没有决定,这样做就会逐步酿成祸乱。受到宠爱而不骄傲,骄傲而能安心于地位的下降,地位下降而能无所怨恨,怨恨而能自我克制,这样的人是很少的。再说卑贱的妨害高贵的,年幼的欺凌年长的,疏远的离间亲近的,新人离间旧人,权势小的超越权势大的,淫邪破坏道义,这就叫做六逆。国君行事合乎道义,臣子奉命执行,父亲慈爱,儿子孝顺,哥哥友爱,弟弟恭敬,这就叫做六顺。抛弃了顺的而效法逆的,这就是招致祸害的根由。作为人民的君主应该努力去消除祸害,现在却去招致祸害,这样做恐怕不妥当吧?”庄公不听。石碏的儿子石厚与州吁交游往来,石碏禁止他,但没办到。卫桓公即位后,石碏就告老退休了。

臧僖伯谏观鱼《左传》

【导读】

本文选自《左传·隐公五年》。鲁隐公想到棠地去观看捕鱼,鲁国贤臣臧僖伯认为不合乎礼义,坚决反对。他的这篇谏辞,以君王是”纳民于轨物者“为出发点,从行为准则、物用谈到政事,指出君王治理国家成败的关键,因小见大,抓住要害,层层深入,条理清晰,说服力很强。隐公此行明明是为游玩,臧僖伯不直接点明,只说捕鱼是下等官吏所管的事,避免了正面冲突,措辞委婉,观点鲜明,堪称谏言中的佳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