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释梦:弗洛伊德合集(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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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释梦(1)

按语

本书是弗洛伊德一生中最得意和最重要的一部著作,也是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理论体系形成的一个主要标志。他在广泛总结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根据自己对病人的梦的临床研究和有关梦的自我分析,深入地探讨了梦的实质、释梦的方法、梦的伪装、梦的材料和来源、梦的工作以及梦的过程的心理等有关的重要理论问题。他提出以象征论为其理论基础,认为梦是愿望的满足,它不仅提供了开启神经症患者心扉的一把钥匙,而且还成为了解正常人潜意识活动的一条最重要的途径。尽管这部书刚出版时曾受到很大的冷遇和责难,第一版共印了600册,头6个星期只卖了123本,花了8年时间才全部卖完。但《释梦》毕竟是弗洛伊德的主要代表著作,其重要性终于被人们所承认。在弗洛伊德去世前,共出了8版。《释梦》已成为精神分析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三大理论支柱之一。目前,西方学者有的将《释梦》誉为“揭开人类心灵的奥秘”。甚至美国全国图书馆协会前任主席唐斯博士把此书视为“改变世界历史面貌”的16部名著之一。

英文版编者导言

一、关于《释梦》一书出版的情况

(一)德文版1900《释梦》(Die Traumdeutung)在莱比锡和维也纳由Franz Deuticke出版pp.iv+375

1909第2版(增补修订版)由同一出版社出版pp.vi+389

1911第3版(增补修订版)由同一出版社出版pp.x+418

1914第4版(增补修订版)由同一出版社出版pp.x+498

1919第5版(增补修订版)由同一出版社出版pp.ix+474

1921 第6版1922 第7版(为第5版重印版,另增新前言并对参考书目做了修订)pp.vii+478

1925《弗洛伊德全集)(Gesammelte Schriften)之第2卷及第3卷之部分在莱比锡、维也纳、苏黎世由Internationaler Psychoanalytischer Verlag出版pp.543和1~185

1930第8版(增补修订版)在莱比锡和维也纳由Franz Deuticke出版pp.x+435

1942《弗洛伊德全集》第2、3卷(为第8版重印版)在伦敦由Imago Publishing Co.出版 pp.xv+1~642

(二)英文版1913译者A.A.Brill。在伦敦由George Allen & Co.出版,在纽约由The Macmillan Co.出版pp.xiii+510

1915第2版,在伦敦由George Allen & Unwin出版,在纽约由The Macmillan Co.出版pp.xiii+510

1932第3版(全面修订并由若干非指定人员重写),仍由上述两公司出版pp.600

1938《弗洛伊德主要著作》出版(该书为第3版重印,其中第一章基本上删除)出版单位是纽约Random House出版社pp.181~549

目前这一全新版本是由James Strachey所译。

实际上,《释梦》一书的成书是在1899年,弗洛伊德曾在他《我与约瑟夫·波普—林库斯的交往》的第二篇论文(1932c)中提到过这件事。他说:“关于《释梦》的这本书在1899年冬天终于展现在我的面前(尽管扉页标明的日期属于下一个世纪)。”我们还可以通过弗洛伊德与威廉·弗利斯(W.Fliess)的通信(弗洛伊德1950a)中得到更为准确的信息。在1899年11月5日(信123)的信中,弗洛伊德宣布:“昨天,这本书终于问世了。”而且在此之前的一封信中弗洛伊德似乎曾提到他在半月前已获得两本样书,其中一本他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了弗利斯。

弗洛伊德的《释梦》和《性学三论》这两部书已经多次再版修订,他一直使它们在体系上“跟得上时代”。在本书第3版之后,书中的改动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说明,这给以后几个版本的读者造成了困惑,因为新的材料有时涉及弗洛伊德对最初写书时一些观点修订方面的知识。为了摆脱这一困境,弗洛伊德的第一部文集(《弗洛伊德全集》)的编者们在第一卷中重印了《释梦》的第1版原文,并在第2卷中增补了后来补充的新材料。但遗憾的是这项工作做得不够周密,所增补的材料没有标明日期,以致这项计划事倍功半,未能达到预期的目标,使得随后的几个版本不得不又回到最老的、无争议性的孤卷本上去。

由于有相当数量的增补内容都和梦的象征意义的各种题目有关,弗洛伊德在他的《精神分析运动史》一书中,以及在本书中的第六章开头解释说,他对这一课题的这一方面内容的重要性的全面认识来得较迟。在第1版中,关于梦的象征意义的讨论只占几页,并在第六章关于表现力考虑的结尾部分(通过几例性象征的例子)举了一个典型梦例。在第2版时(1909)对这一部分内容也没有做任何的增补。但在第五章“典型梦”中又插入几页关于性象征的内容。这些内容在1911年的第3版中都有相当的扩充,而第六章的原来内容仍然没有做任何变动。显然,重新改写的工作拖得太迟了,在第4版(1914)第六章中加上了关于象征意义的全新内容的一节,并将原来第五章中有关这一问题的材料移至本节,同时增加了大量新材料。在以后的诸版本中这本书的结构没有变化,尽管也增加了一些新的内容。在两卷本的版本(1925)之后(即1930年第8版中),第五章“典型的梦”一节中原已删除的一些段落在这里又重新写了进去。

在第4、5、6、7各版(即1914~1922)中,在第六章结尾处曾增加了奥托·兰克(Otto Rank)的两篇文章(其一是《梦与创作》,另一篇是《梦与神话》),但后来被删去。

关于参考书目的问题。第1版中参考书目只列了大约80本书,其中大部分弗洛伊德都曾在正文中有所援引。在第2版与第3版中,这些书目没有变动;但在第3版中,弗洛伊德又增加了一个新书目,包括1900年以来出版的大约40本书。在这以后,这两个参考书目的数量不断增加,到第8版时,第一个书目已增至260部著作,第二个也增至200多部。到了这个阶段,第一个书目(1900年以前出版的)中仅有少数书目是弗洛伊德在书中真正提到的;而另一方面,第二个书目(1900年以后出版的)也不能跟上当时关于分析或准分析方面有关著作出版的步伐(这第二个书目很可能是人们从弗洛伊德在各个序言中提到的内容里整理出来的)。而且,弗洛伊德在正文中援引过的许多著作,都没有包括在这两个书目中。看来从第3版以后的参考书目编列工作主要是由奥托·兰克负责的。

二、关于《释梦》一书的史料

通过已发表的弗洛伊德与弗利斯的一些通信,我们可以了解到关于《释梦》一书写作过程的一些细节。在《精神分析运动史》一书中,弗洛伊德曾回顾最初写作时那种悠闲的步调,说:“以《释梦》为例,早在1896年这本书的主要部分就已完成,但全书告竣却拖到了1899年的夏天。”再如,他在《两性解剖差异所带来的心理后果》(1925j)一文的前言中曾写道:“我的《释梦》和《一例癔症分析片断》(1905e)……是我压而不发的(即使没有霍勒斯的9年禁止),无论如何我也拖了四五年时间才把它们出版。”

我们目前能够做些增补,或在某种意义上说,是根据新近发现的作者本人所提供的证据,来订正后来的一些不当说法。

除了关于这一题目的一些零散参考材料(从他的通信中可以看出,这些材料至少可以追溯到1882年)外,最主要而且已发表的关于弗洛伊德对梦最早产生兴趣的证据,是在他和布洛伊尔合著的《癔症研究》一书中他在第一个病例上所做的长长的脚注(即埃米·冯·N夫人的病例,日期是5月15日)。他讨论的是这样一种情况:神经症患者似乎总有一种把在心灵中同时出现的任何观念都联系起来的要求。他还写道:“不久之前我才通过对不同领域中现象的观察,使自己相信这种指向联系的强制性力量。几周来我总是换一张更硬一些的床睡觉,结果我的梦也就更多了,而且也更为逼真,或许我也不再如以往睡得更沉稳。在刚刚醒来的大约一刻钟内,我能记得夜里做的所有梦,我不厌其烦地把它们记下来,并试图解释它们。我成功地寻找到两个因素:一是出于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的需要,这些想法白天仅仅是粗略地考虑过,或刚刚接触到并未完全想出来;二是出于把在同一意识状态下出现的任何观念都联系起来的压力。那种无意义甚至是自相矛盾的梦的特征,可能与这后一因素的力量无限增加有关。”

遗憾的是关于这一篇章的准确日期不能明确标出。这一卷的前言写于1895年的4月份。1894年6月22日的一封信(信19)透露出那时这些病历业已完成,1895年3月的一封信更证实了这一点。弗洛伊德这一封信(信22)非常有意义,它已显示出愿望满足理论的端倪。在信中,他引用了这位医科学生的“方便梦”的例子,这段文字在本卷第三章中提及。但他的这一理论在脑海中明确形成是在1895年的7月24日,他是通过对自己关于伊尔玛打针的梦的分析(见第二章释梦的方法:典型梦例分析)才得出这样的结果的(参看1900年6月12日的信)。同年(1895)9月,弗洛伊德完成了《科学心理学设计》的第一部分(在弗洛伊德与弗利斯通信集的附录中发表),并在《科学心理设计》一书的第19、20、21节中对有关梦的一系列理论做了最初的探讨。它已包括了许多重要问题,这些问题在本书中也再次出现,如:(1)梦的愿望满足特征;(2)梦的幻觉特征;(3)心灵在梦和幻觉中的退行作用(布洛伊尔在《癔症研究》一书的理论贡献中已明确提出这一问题);(4)睡眠状态包括运动麻痹这一事实;(5)梦中移置作用的本质;(6)梦与神经症症状在机制上的相似性。当然,还远不止于此,《科学心理学设计》还清楚地说明了《释梦》一书向世人揭示了一个重大发现,即两种不同类型的精神作用(即原发性心理过程和继发性心理过程)的区别。

以上这些也不足以穷尽《科学心理学设计》一书及弗洛伊德与弗利斯直到1895年底有关信件的重要意义。如果我们说正是《科学心理学设计》的出版才更好地帮助我们理解《释梦》的第七章和弗洛伊德后来对心理玄学的研究,是毫不夸张的。

从弗洛伊德学生们的理论著述中,我们可以看出,即使在弗洛伊德深蕴心理学的思考中,他对经常使用的一些基本概念,也不做或者很少做出讨论,如“精神能量”(mental energy)、“刺激总和”(sums of excitation)、“精力贯注”(cathexis)、“量”、“质”、“强度”等等。在弗洛伊德全部著作中,最为明晰的概念分析大概莫过于他对在《防御性神经精神病》(1894a)第一篇论文中倒数第二句话的分析。在分析中,他提出一个假说,即“在精神作用中,有些必须区分的东西(如情感释放、刺激总和),它们具有量的所有特征(尽管我们无法对之加以测量),但可以增加、减少、转移或消除。它可以如电流传遍全身一样扩散到整个对某事的记忆痕迹中去”。在弗洛伊德后期著作中,这样的一些基本概念都极少有解释,是由于弗洛伊德认为读者理解这些概念应是理所当然的事,正如作者本人可以理解它们一样。我们真应感谢在弗洛伊德去世之后他与弗利斯的通信公开发表,对我们理解这些令人费解的术语有所帮助。

当然,在此我们不可能对这一题目展开深入细致的讨论,读者必须去读原著(1950a)和克里斯(Kris)博士为这卷著作所写的卓有见地的序言。不过,指明困难的处境是十分容易的。弗洛伊德《科学心理学设计》的精髓在于他打算把两个完全不同来源的理论结合成一个理论。其一是赫尔姆霍茨(Helmholtz)的生理学派,弗洛伊德的老师、生理学家布吕克(Brucke)正是这一学派的核心成员。根据该派的理论,神经生理学因而发展为心理学,并完全被化学和物理的规律所支配。如“守恒定律”就是常被弗洛伊德和布洛伊尔(也是赫尔姆霍茨学派的门徒)引用的,并在1892年用这些术语来说明问题(见1940年布洛伊尔和弗洛伊德死后出版的一些手稿)。“神经系统努力保持某物在发挥功能时恒常不变,这可以被描绘为‘刺激总和’。”布洛伊尔对《癔症研究》一书的大部分理论贡献也是沿这些思路的精心构建。被弗洛伊德引入到《科学心理学设计》一书中并起到作用的另一种主要理论,是神经元的解剖学理论,这一学说在80年代逐渐被神经解剖主义者所接受(“神经元”这一术语只是在1891年才被沃尔德耶[Waldeyer]所介绍)。这一学说认为中枢神经系统的功能单位是一个独立的细胞,它与相邻的细胞没有直接的解剖学联系。在《科学心理学设计》一书的开篇句子中就明确地说明,这部著作是在以上两种理论的结合基础上写出的。弗洛伊德写道,它的目的是“把精神过程描述为特殊物质粒子的定量决定状态”。他还继续推定说,这些“物质粒子”就是神经元,并指出那种区别它们处在活动状态和处在休眠状态的东西就是“量”,这种“量”是受“运动的一般规律支配的”。这样,这些神经元就可能有时是“空的”,而有时就“充有一定的量”,即“被贯注了”。“神经兴奋”将被解释为一个“量”流经神经元系统,这个流受到阻止或得到推动取决于神经元间“接触屏障”的状态(后来在1897年,“突触”这一术语才被福斯特[Foster]和谢林顿[Sherrington]所使用)。整个神经系统的功能是受“惯性”总原则支配的,根据这一原则,神经元总有摆脱“量”的倾向,因为它们会被“量”所充满——这一原则与“恒定性”原则是相关的。弗洛伊德就是以这样一些概念或类似的概念为材料,构筑起一个作为一部神经学机器的十分复杂而又特别天才的关于心灵的工作模式。把神经元假定地划分为三类或三个系统在弗洛伊德的理论构架中是起到很大作用的。其中第一和第二系统分别与外部刺激和内部刺激有关,它们都只在量的基础上发挥作用。也就是说,它们的活动完全受冲击它们的神经刺激的量值所决定。第三个系统与量差相关,量差区分意识的感觉和情感。这种把神经元划分为三个系统的方法为许多精确的心理学解释提供了依据,如记忆机制、对现实的知觉、思维过程、做梦以及神经症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