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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妖食

食事,毫无疑问有伦理在。

中国文化中的仁心,是一种大悲悯,食事又岂可例外?

鳖与鸡同煨,本是好菜,郑板桥喜食。同炖亦可。只是如何吃,就有格调高下的问题。

吃什么补什么,历来妖僧妖道所为。皇家的龙鞭凤牝非常人之食,去天道亦远。

史上说,高祖起沛丰,乡党喜食狗肉。舞阳侯樊哙微时为狗屠,曾以狗肉飨刘季。

从前读到这个地方,并不在意。后来再读到蒯通说韩信曰“狐兔死,走狗烹……”便联想到沛丰之人实在缺德少义:狗帮过你,对你忠心不贰,为你奔突追逐,到头来你却处心积虑、巧言令色、心怀鬼胎、掩耳盗铃、瞒天过海、虚应故事、老谋深算、心狠手辣,以冠冕堂皇的理由烹食了朋友!

秦相李斯也是刘邦一类狠角色,不过他在败于赵高之手。父子同赴刑场之际,想起了他的狗,乃对儿子说:“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

这时候他才意识到,当年在河南上蔡,牵着狗出东门打猎有多幸福!

食事,毫无疑问有伦理在。

王徽之雪夜访戴、排门看竹,都是风雅事;南宋废帝刘昱通宵达旦逮耗子、庙中偷狗烹食,则千古荒诞恶行。中国文化中的仁心,是一种大悲悯,食事又岂可例外?

1999年夏,《四川日报》副刊在美食家苏东坡的家乡眉山开笔会,地方当局自是热情接待,派出部长做东。

舞文弄墨之徒高谈阔论过后,胃口都好。部长陪席,明智地选择了低调从事:不掉书袋子、不炫示文才,唯愿诸公吃好喝好。

席间,主人重点推荐看家美馔:霸王别姬。须臾,“姬”先上场了,铜盆火锅置桌上,内炖整只乌鸡,沸汤涌雪,姜黄葱绿,点点枸杞红似虞姬樱口,正是浓妆艳抹,楚楚动人,但不知“霸王”何在?部长说马上就来马上就来!

在主客翘盼中,服务生手捧浅盘托上一只肥硕的大甲鱼,甲鱼在盘内费劲地划动四肢,幻想逃逸。惊愕之际,服务生已将“霸王”推入火锅中。

部长立即握起尖头长箸,向尚在汤中挣扎的甲鱼背戳去,殷红的血自沸汤中冒出,部长赶紧用汤勺舀出尚未完全相融的血汤献客,说此时之味最鲜、最补,并敦请客人赶快动手。于是万剑直指垓下,项王身首不全……

我黯然地离席了。不知何故,蓦然忆起李义山——

人生何处不离群,世路干戈惜暂分。

雪岭未归天外使,松州犹驻殿前军。

座中醉客延醒客,江上晴云杂雨云。

美酒成都堪送老,当垆仍是卓文君。

鳖与鸡同煨,本是好菜,郑板桥喜食。同炖亦可。只是如何吃,就有格调高下的问题。

台湾有名张北和者,谓是厨中怪杰,儒雅庖人。他做此菜,将鸡拆骨去头,鳖去四脚,鳖头自鸡颈中穿出,鳖甲覆于鸡身上,慢煨之,说是有“缠绵”之意。菜上桌时,鳖伏鸡上,鳖首昂然,似性交之状。张姓“儒厨”为此菜起名叫“王八戏凤”,可谓恶俗之至!

据朱振藩《笑傲食林》,此人更善以“不典之物”入菜:淫羊藿炖鳗——据说唐明皇曾以淫羊藿提升性能;石虫炒玉笋——即鲜虫草炒乳猪小鸡鸡。

令张氏声名大噪且斩获台湾1983年“金厨奖”的菜品竟是炖牛鞭!取牛阴茎约二尺许,剥离输尿管与虫草同炖,蟠曲于盘中上桌,朱振藩说“相当的有看头”。

吃什么补什么,历来妖僧妖道所为。太监刘若愚狱中著书,便道出了他们苦涩人生中的荒诞食事:“内臣(即太监)又最好吃牛、驴不典之物。曰‘挽口’者,则牝具也;曰‘挽手’者,则牡具也。又‘羊白腰’者,则外肾卵也。至于白牡马之卵,尤为珍奇贵重不易得之味,称‘龙卵’焉。”

太监争食,是因为他们幻想能重新找回被阉割掉的东西。皇家也争食,却在幻想无限制地繁殖自己的家族。

孔子告诫士人“君子远厨”,非掩耳盗铃,其意在淡化人的动物本能。茹毛饮血时代,生吞活剥。流风所及,就有拴驴店堂门前,客至,上下左右打量毛驴,相中哪块,店家便割取哪块现场烹饪,而罔闻驴之惨叫。在店家,是残忍谋利;在食客,是图妖食之乐。两者皆失人道。至若活吃猴脑、进补婴儿汤,更其恶心,令人作呕!

清宫御膳房有一道为皇帝准备的“清汤虎丹”,乃以小兴安岭雄虎睾丸,大若小茶碗者,以微沸鸡汤慢几个时辰,剥去皮膜,渍味,快刀片为薄张,摆盘作牡丹花卉,佐以芫荽蒜泥……

皇家的龙鞭凤牝非常人之食,去天道亦远。《礼记·礼运》云:“夫礼之初,始诸饮食。”人类文明最初是从饮食活动中产生的。吃什么、如何吃,都在诠释着文明与野蛮。

以一本《厨师之旅》风靡全球的美国厨子安东尼·伯尔顿(Anthony Bourdain),讲述过他在越南的一次妖食体验——

吃早点的时间到了。这次我打算吃一些我确信能使自己变得很强壮的东西……

一名侍者咧着嘴笑着走了过来,手里拿着一只麻布袋子,里面有东西在蠕动。他将袋子打开,小心翼翼地将手伸到里面,抓出了一条邪恶地发出咝咝叫声、看上去很狂怒的四英尺长的眼镜蛇。当我点这道很特别的菜时,我想,估摸着饭店里的员工们大概早已习惯于看到这一幕了。侍者把眼镜蛇放到地上,用带钩的刺棒刺它;它昂起头,鼓胀着颈部。在场的所有员工——除了那位驯蛇的,都往后退了几步,神色紧张地傻笑着。驯蛇侍者——一位很不错的年轻小伙子,上着排扣的白色衬衣,下着侍者的黑色宽松裤——他的右手绑着一块很大的绷带,这让我对他缺乏足够的信心。眼镜蛇朝我瞪着它那珠子似的小眼睛,努力地搏斗着。驯蛇者将它放到地板上,允许它滑行一会儿。我很快喝完了剩下的啤酒,尽量保持冷静。一名助手端着一只金属盘,一只白色的小酒杯,一把装有米酒的壶和一把剪刀过来协助他。这两人拾起眼镜蛇,将它完全伸展开来。驯蛇者一手掐住了眼镜蛇的七寸,助手将蛇尾向下伸展开来,驯蛇者用另一只手操起剪刀,刺入蛇的胸部,剪下了心脏,一股红褐色的鲜血洒到了金属盘子里。所有在场的人都很兴奋地观望着,侍者们全身放松了下来。他们将血倒入了玻璃杯,与少量的米酒混合在一起。这颗蛇心的样子像牡蛎,还在搏动着就被轻轻放入了小酒杯中,拿到了我的面前。

这颗小小的红白色的东西仍在跳动着,躺在杯子底部小小的一摊血泊里,有规律地上下搏动着。我将杯子放到嘴唇边,仰起头,一口吞了下去,它就像是一粒小小的奥林匹亚牡蛎——极其活跃的一粒。我微微咀嚼了一下,可是这颗心还在跳动着……跳动着……跳动着,直到将它吃下肚里。味道怎么样?说不出个所以然。我全身的脉搏抽动得很快,清晰可见。我一口喝下蛇心酒——这种血和酒的混合物,享受着它的味道,一点也不坏——如同一块烤牛排上渗出的汁——令人精力充沛,只是微微能感觉到它是来自于一条爬行动物的。到目前为止,我的感觉棒极了。我已经吃下了一颗鲜活的蛇心。林以我为荣,许多孩子也都这样认为。整个楼层的员工们都咧嘴笑着,女孩们也害羞地傻笑着。刚才那位驯蛇的小伙和他的助手在忙着切割蛇身。一大团雪白的蛇内脏滚出了蛇身,落到了一只盘子上,紧接着滴下一粒墨绿色的蛇胆。

“吃了这个对你很有好处,”当一名侍者将蛇胆和一些酒温和到一只酒杯里递给我喝的时候,林说道。这会儿蛇胆呈现出极度的绿色,令人食欲大开。“喝了它可以使你变得更强壮,而且味道很特别,很特别。”

我一口气喝下了这杯绿色的液体,吞下了蛇胆。味道苦苦的,酸酸的,很不好喝……

知味,乃厨师天赋;审美,是厨界品德。仅以此节记叙来看,安东尼·伯尔顿绝非良厨,更不必说是美食家了——他倒真应该去写惊悚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