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走向卓越:中小企业资本经营实战精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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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资本扩张方式(一):兼并(1)

什么是兼并呢?所谓兼并是指通过产权的有偿转让,把其他企业并入本企业或企业集团中,使被兼并的企业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的经济行为。通常是指一家企业以现金、证券或其他形式购买取得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丧失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并取得对这些企业决策控制权的经济行为。兼并是合并的形式之一,等同于我国《公司法》中的吸收合并,指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而存续,被吸收公司解散。兼并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兼并是指一个企业获得另外一个企业的控制权,从而使若干个企业结合成一个整体来经营。狭义的兼并概念是指两个规模大致相当的企业结合起来将其资源整合成一个实体。兼并前企业的股东或所有者在兼并企业中拥有股份,同时原来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继续在兼并后的企业中担任高级管理职位。相反,收购是指一个企业取得另一个企业的所有权和管理控制权。是否取得控制权是区分兼并与收购的关键。毋庸置疑,兼并是一项高技术内涵的经营手段,如果操作得当,所能获得的收益是十分巨大的,但高收益的东西永远伴随着高风险。为了保证投资和收益的安全,降低其伴随的风险,在兼并造作过程中要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信息错误。这是在我国实施兼并的最大陷阱。在中国,信息的取得是十分复杂和困难的,就算千方百计得到了信息,里面也有惊人的错误。因为,有时连一个企业的老总也搞不清有的资产在法律上是否存在。况且,卖方在兼并前不讲实话是常有的事。其他关键信息错误如交易主体无资格,产权交易客体不明确,交易程序违法等。信息的收集和分析是十分必要的,在这方面费用千万不要吝啬。在中国,兼并的利润通常远远大于其他规范的市场经济国家,但一定要请懂行的专家才行。

第二,经营不善。包括不能像管理原来的企业那样管理新的兼并后企业;没有足够的现金开展随后的计划,因为总有意想不到的开销,如被购企业的种种或然负债;不了解将进入的市场中的竞争对手,尤其是外资兼并时不仅仅是要了解中国对手,还要了解已经或将要进入该市场的外国对手,以及国际经济形势变化对原先经营计划的冲击;不能解决企业和地区文化差异问题;被购企业的职员将有关技术和市场的商业秘密外泄;被购企业的分厂或未并部门同行竞业瓜分市场等。

买方所购买的是一个能够运转的整体业务,而不仅仅是简单的资产总和。不了解具体情况的经营者是不可能获得兼并成功的。找当地的专家会对兼并者有所帮助。听从专家的意见,在重要岗位设置你的管理人才,建立有效制度,进行管理重组,精简机构,增强科研实力以符合知识经济的要求。如果不是现金宽裕,在兼并方法的选择上注意采用现金流量少的方式。聘请有关专家对市场进行专项调研和提供管理咨询。

第三,第三方攻击。兼并方之外的其他方方面面如法院、行政和职工等围攻兼并后的新企业,因为一般来说兼并后企业相比原来有钱,而原先不出现的债权人和职工一看到好不容易来了个有钱的主,自然不肯放过了。在政府方面,由于情况的变化,会有不同程度的干扰,原来讲好的,现在都不作数了,工商、税收、土地、环保等各种行政机关的规费和税收都冒了出来,加上企业原来欠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等(可能账上都没有的)也会出现。在这种情况下与当地政府的合作好坏是成功兼并的关键。

第四,在兼并合同中的保证条款是十分重要的。保证条款是买卖双方从法律上界定被购企业资产的最主要内容,也是卖方违约时买方权利的最主要保障,兼并合同中应用最直接、合理、科学、专业和没有歧义的语言使买卖双方达成共识,以减少今后的纠纷、误解和矛盾。保证条款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的合法性,相关法律文件的有效性,法律主体成立性,对公司股权所有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公司对其账册上注明的有形和无形资产的合法拥有的权利范围及其限制(条件)的反映。

(3)保证公司的重大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的反映。

(4)对公司或然负债的说明、法律状态的维持。

(5)最低损害数额。

(6)合理的保证期限(如知识产权的有效期和税务违法的追诉期、政府的批准期限等)。

(7)买方的及时违约通知条款和合理的补救措施条款。

(8)(可选)卖方应赔偿买方负责事由,卖方的总责任不超过收购合同的总价条款。

(9)(可选)多个卖方的连带责任条款。

第五,其他。兼并专业人员做专项法律和地区、部门性调查。不要盲目为了多元化去兼并,首先要计算有没有利润,也不要盲目求大,二要首先计算成本;调查一下兼并的目标企业"有技术吗"、"有市场份额吗",看准时机,把握规模与成本,规模与效率,规模与风险,规模与力量,规模与竞争力的关系;同时把握能有效地输出成功的企业文化。

兰州黄河企业集团其前身是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杨纪强于1985年利用贷款创建的一个村办啤酒厂,目前已发展成为一个以生产啤酒为主,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集团化现代企业,资产总额已达到7.8亿元,无形资产达到12亿元,职工8000多名,下属24个经济实体。1997年啤酒产量可达32万吨,利税总额1.3亿元,人均创税1.26万元。经国家食品行业统计公布,吨酒利税同行业全国排名第四位。它的发展壮大,主要得益于资本经营的创新形式的运用。那么,黄河集团是靠什么手段和方法来进行资本经营呢?在介绍之前,还是让我们先来看看当时的行业背景吧。

我国的啤酒产量,1978年只有40万吨,1994年产量达到1400万吨,1996年接近于2000万吨,已超过日本、德国,基本与美国持平,成为啤酒产量最大的国家之一。但中国有13亿人口,人均年消费量只有8升,仅是发达国家人年均啤酒消费量的1/14,完全可以这么说,中国假如要达到发达国家人年均啤酒消费量的50%,那么,我国啤酒市场容量巨大。在这么大的市场中,竞争状况是,全国近千家啤酒厂中,90%以上达不到规模效益或为年产5万吨以下的小厂,其中90%以上的小厂中约40%的厂亏损,年产量超过5万吨的大中型啤酒厂只有61家。与此同时,外国公司纷纷涉足中国啤酒业,世界最大的啤酒商,美国的安霍伊泽--布施公司利用青岛啤酒公司股票上市之际,毫不犹豫地买下了35%的股份,又投资上亿美元吞并了武汉中德啤酒公司,啤酒品牌为"百威";法国达能跨国集团公司以6.3亿元人民币,收购了河北唐山豪门集团公司的主体企业豪门啤酒厂70%的股份,合资成立了欧联豪门啤酒有限公司,连著名的"豪门"商标也作价6000万元人民币一并买断,使得原"豪门"集团公司下属的22家企业必须注册新的商标。据了解,全国啤酒行业年产5万吨的约60家企业都已实现中外合资;年产10万吨以上的只有兰州黄河啤酒、杭州钱江啤酒、北京燕京啤酒、青岛啤酒等极少数厂家没有合资,苦苦支撑着中国民族啤酒业的大旗。

面对"一个省,甚至一个市喝一个牌子",啤酒企业散布在全国各地的"散、乱、差"的行业现状,黄河人深切地体会到:大公司、大集团战略是惟一的选择。从中外啤酒商在华的竞争来看,只有大公司、大集团才能与之抗衡。英国《经济学家》杂志目前在评述中国啤酒时指出:"在本世纪末,中国将取代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市场,这引发了新市场的争夺战,对华投资者为了保险起见,在挑选做伙伴时,总盯住那些有名的大公司。"因此,扶植重点企业,增加重点企业与国外跨国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势在必行。轻工总会扶持10个60万吨以上的啤酒集团,从投资、政策方面给予优惠,让它们在融资、发行债券、股票上市、在贷款和兼并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对被兼并的老企业的负担,可挂账停息。对黄河人来说,只有组建"航空母舰",只有跻身十强,才具备冲出西北,走向全国的条件,才能在更为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主动。实施大公司、大集团战略,剩下的一些家中小啤酒企业,它们根本不具备抗风险能力,不仅难以保全已有存量资产,更难以发展壮大,怎么办?惟一使其资产重组--兼并、收购。黄河人正是在这种战略思路指导下,大胆实践,勇于创新,成功地走出了一条西部资本经营之路。

正是处于这样一个机遇和威胁并存的环境下,黄河集团开展了一系列资本经营,下面让我们先看看黄河的资本经营的"组合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