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莫言:诺奖的荣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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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在传统堤岸与现代潮流之间 构筑自己的世界(1)

—莫言小说“写意”散论

1985年的小说新潮,真是波诡云谲,樯橹横飞,茫茫九派,择路奔流—郑万隆“淘金”,韩少功“寻根”,贾平凹在“商州”故道采风,李杭育立于“葛川江”潮头哀婉而雄健地喊响昨天与今天的号子,郑义却站在黄土高原悠长沉重地唱出一支支太行儿女的新歌与旧歌,刘心武、张辛欣把敏捷的“长镜头”对准了当代的“北京人”,柯云路则从一颗“新星”的升起透视出古国改革的艰难与阵痛,陆文夫谨慎而老练地领出一个个“小巷人物”,刘索拉等却大胆地实行了对现代派的“选择”或“变奏”……

真是各怀绝技,遍地风流,令人眼花缭乱。然而当我们谈到1985年的中国小说时,还不能不再提到一个人。此人在此前还名不见经传,可他的笔在一夜之间横空出世,以“天马行空的狂气和雄风”,以“白马非马的邪劲儿”,泼墨“写意”,独树一帜,跻于强手之林,提领风骚,成为了小说新潮的前锋—他,就是莫言。

在1985年3月至今年8月短短的一年之中,莫言相继甩出了《透明的红萝卜》、《球状闪电》、《红高粱》等六部中篇,和《白狗秋千架》、《枯河》等十余部短篇。在这一系列农村题材作品中,他坚持以冷峻严谨的现实主义为基调,以宏阔丰厚的民族文化为背景,糅合点染外域现代流派的多种色彩,狂放不羁地为中国农民写意抒怀,向我们提供了一幅中国农村生活的内容丰繁驳杂,形式新颖别致的立体画卷。—这似乎是一个不可思议的奇迹。是的,本文即试图对这个奇迹—莫言小说艺术的“写意”①特色作粗浅探讨,并顺便涉及它的成因。

“写意”原本是中国传统绘事中与“工笔”对称的一种画法,特点是笔墨放纵,力求神似,表达作家意境。“写意”(或曰重表现)不仅是中国绘画的一大特色,甚至是整个中国艺术传统的精髓,并以此显著区别于西方“写实”(或曰重再现)的艺术传统。只要将中国的突出变形传神的佛教壁画、雕塑,高度抽象讲究气韵风骨的书法,以简胜繁的程式化的戏曲,崇尚意境的唐诗宋词等,与西方的高度写真的古希腊雕塑、文艺复兴绘画、“四堵墙”话剧等略作比较,便一目了然。只是近代中西艺术流变相逆,似乎一方成了另一方的还原反应:中国从“写意”走到“写实”(如现实主义的油画、雕塑、话剧、小说等);西方则恰恰相反,从“写实”走到“写意”(诸种现代派艺术多如此)。当我们注意并跟踪了莫言的艺术实践之后,我们欣喜地发现,他给我们提供了更为丰富典型的小说“写意”实证。当然,莫言并非这方面的始作俑者。在他之前,我们已从贾平凹、何立伟、阿城等人的作品中,领悟到某种“写意”的风神和气韵。但莫言不仅继承和发扬了中国传统“写意”,而且有了发展,有了变化,它是中国古典“写意”与西方现代“写意”的“混血儿”,既吸收着本土养分,又承受着外域阳光。

一、天马行空的创新精神

莫言说:“创作就是突破已有的成就、规范,解脱束缚,最大限度地去探险,去发现,去开拓疆域……”①在他自己为期不长的小说实践中,就充分表现了一种敢于“白马非马的邪劲儿”,爱好花样翻新的“探索癖”。

l.手法的多样性。

当初,莫言以朦胧而缥缈的氛围,空灵而充实的意象,超人而殊异的感觉使《透明的红萝卜》赢得了一片喝彩。本来,他完全可以继续发挥他的优长,轻车熟路地如法炮制。然而他不(尽管迄今为止,我们仍然认为那才是他真正的拿手好戏),时隔不久,却抛出了一批与“红萝卜”风格迥异的新作,有传统写实的《白狗秋千架》,有传奇故事的《秋水》,还放出了魔幻变奏的《球状闪电》。小说中那个反复出现“老往双臂上粘羽毛”,口里不断喊“别打我……我要飞……”的神神鬼鬼的“鸟老人”,那个从雷电中落下的一边滚一边还发出噼噼啪啪的炸裂声的“黄中透绿的大火球”,以及“蝈蝈”每进考场必出现的尿迫感,和他妻子吃了两个月蜗牛便胖得穿不进衣服等一系列荒诞不经的人物和情节,都使读者大开眼界乃至惊奇困惑。去年年底,他冷不丁来了个“感觉”集中的《爆炸》,今年年初,《草鞋窨子》又以散文式的漫话纪录体问世,而《红高粱》则是传奇故事、地域风情与超人感觉三结合的最新品种……

莫言就是如此,几乎是一篇一个样,不断突破自己,不断地去冒险探胜,寻求着更加适合写意抒怀的新框架,以变化无穷的小说范式的成功的或不甚成功的试验,一次又一次地冲击着传统小说规范的堤岸。就像那位经历过蓝色、玫瑰、梦幻等时期的不倦创新者毕加索所说的:“一幅画乃是破坏的结果。”莫言的小说创作也正是这样一种积极的建设性的“破坏”,富有才气的创造性的“破坏”。

2.结构的随意性。

和手法的多样性相适应的,是莫言在小说结构上也大搞随意性,“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只要顺心顺手就好”。① 既搞意象意绪结构(《透明的红萝卜》、《枯河》),也搞故事传奇结构(《三匹马》、《秋水》);既搞“时序并列的对位结构”(《金发婴儿》),也搞“多角叙述结构”(《球状闪电》中计有蝈蝈、蝈蝈妻子、女儿、毛艳以及奶牛、刺猬等十几种视角);还搞“无结构结构”(《草鞋窨子》)、“立体时空交叉结构”。在《爆炸》中,写天上飞机训练,写草甸子里撵狐狸,公路上骑摩托、打爆米花,医院里流产,多条线索纵横交织立体推进,“把风马牛不相及的若干事物联系在一起,熔成一炉,烩成一锅,揉成一团,剪不断,撕不烂,扯着尾巴头动弹”。

②这种结构的随意性,有时体现在具体的叙述过程中,如莫言常用的将两件事情同步叙述的新颖别致的“二声部平行穿插”。像《白狗秋千架》里写部队过河时穿插《看见你们总觉得格外亲》歌词的那一段,和《爆炸》中写玉兰拖碌碡轧麦子时穿插吕剧《李二嫂改嫁》唱词的那一段,等等。读来令人耳目一新,拍案叫绝。

莫言小说结构的随意性,还常常表现在大量的越出结构常规的“闲笔”上。他的笔,从来不在一条通天大路上勇往直前,而是旁逸斜出,沿路采花,哪儿有花就在哪儿采,哪儿有味就往哪儿写。那些貌似“肿瘤”的东西,常常是不可删去的情趣所在,总与他要表达的情绪有某种内在联系,甚至还是一种深化。因此,在他笔下少有呆滞单调感,反见得灵动天然。

3.一语言的独创性。

莫言小说首先打动读者的,是他语言的独创性。

新鲜传神而又变化无穷,不仅是人物、故事和情节的运载工具,而且在字里行间渗透了作家强烈的个性,本身就成为了较高层次上的独立审美对象。

他注意“大小调”结合。所谓“大调”,是指的叙述部分。它采用了相对欧化的长句式,遣词造句也极为典雅,调子舒缓厚重。因此,尽管写的是乡风乡情,却仍不失容裕不迫、华贵优雅的风度。

所谓“小调”,就是指的人物对话部分。在这部分里,作者严格遵守人物的文化背景、地域特色以及性格和心态,采用的是地道的方言俚语,处处闪烁着中国农民式的直率、狡黠、幽默和深刻,调子清新如泥土,活泼似流水。

他注意长短句的结合。

《透明的红萝卜》里有一个大伙坐听老铁匠唱戏文的场面。先写菊子姑娘的表情时用了一个多达53个字的大长句:“睫毛也不眨动一下地盯着老铁匠微微仰起的表情无限丰富的脸和他细长的脖颈上那个像水银珠一样灵活地上下移动的喉结。”后面写小铁匠全是短句:“他半蹲起来,歪着头,左眼几乎竖了起来,目光像一只爪子,在姑娘脸上撕着,扯着。”

长句舒展如张开阔翼席卷而过的飞翔,没有跳跃、撞击和跌落,一马平川,一泻千里;短句局促似急管繁弦,乱珠叮当。如此长短参差,便造成了语言节奏的摇曳起伏,张弛有致,别有一番韵味。

他还长于“古今中外”的结合。

“雨点大如铜钱,疏可跑马。”(《白狗秋千架》)是成语新用;“高粱晃动激起的风在父亲头顶上短促出击。”(《红高粱》)是新词活用;“秋风起,天气凉,一群群大雁往南飞。”“夜色灰葡萄,金风串河道……”(《红高粱》)又是旧体诗词的化用。“蛤蟆叫他们就说有小雨,泥鳅翻花他们就说有中雨,蛤蟆也叫泥鳅也翻花他们就说有小到中雨。”(《金发婴儿》)是幽默机巧句式。“依然是黑孩梦幻般拉风箱,依然是小铁匠公鸡般冥思苦想,依然是老铁匠如枣者脸如漆者眼如屎壳螂者臂上疤痕。”(《透明的红萝卜》)是重叠比喻句式。

总之,莫言小说的语言和手法、结构诸方面,都贯穿了一种“天马行空”般的大胆创新精神,这种不倦创新的内驱力,正是为了强烈深刻地抒写他的胸臆和情愫。

二、奇异超人的艺术感觉

莫言有奇异超人的艺术感觉,谈论他这方面的文章已经不少,并且大家承认这是他小说艺术的主要特色之一。不过,雷达最近指出:“他的主要特点还不是人们称赞的充满生命意识的艺术感觉,首先是他对人物心理的常态与变态的绝妙挖掘,对人物的隐秘激情和欲望的大胆抒发,以及注重于对人的本体的哲理思考。”①这是有识之见。莫言自己也说:“我觉得小说愈来愈变为人类情绪的容器,故事、人物、语言都是造成这容器的材料。”②但是,抒发“人类情绪”也罢,抒发“隐秘激情”或“对人本体的哲理思考”也罢,这是小说内容的主要特点。就好比说,莫言小说是玻璃“容器”,其中盛满着“人类情绪”等等之水,那么,他的奇异超人的艺术感觉就该是组成玻璃的“硅酸盐”,它(当然是和人物、故事、语言等融为一体)负载着水,又通过自身显示出水。一个是载体,一个是被载体。就艺术表达的方式方法论,奇异超人的“充满生命意识的艺术感觉”仍然是莫言小说主要的特点之一。他有意无意获得了一个特殊的审视世界的非常态视角,并以此去把握客观世界,变态地非逻辑地然而又是寻幽入微地表现出人物的意绪、心理和潜意识。

莫言打破以往作家们传统单调的对世界的感知方式和表达方式,轻视小说的情节和时序,而是调动全身每一个细胞,以直观方法去赋予天地万物以生命与个性,捕捉瞬间的特殊状态,加以联想发生,通过暗示和象征,摹形状物富于立体感,将一个充满色、香、味、形的活生生的宇宙和盘托出,使你如见如闻,可触可摸。因此,他不仅在取材炼意的宏观方面获得了高度自由,而且在每一个微观的细部表现上也如鱼得水,可以通过一种眼波、一个笑靥、一声叹息,长驱直入人物内心,把人物意绪心态写得淋漓尽致;甚至能笔墨酣畅地对一棵草、一滴水、一缕风展开立体化、深层化、生命化的描写。哪怕是一点最微小的感触,也描绘出一个有声有色的艺术情境。这不仅大大丰富了我国读者对外部世界的感知方式和审美情趣,而且他本人也从中获得了既节省材料又反映深刻的高产高质的创作效应。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莫言对世界的艺术感知方式和表达方式,为我们的当代文学打开了一个新领域,其贡献和影响是不可低估的。

当然,我们说莫言的艺术感觉“超人”,乍看之下,奇诡多变,如气如风,只要细加辨析,还是有规律可循的。下面我们分成四个方面来略加考察。

l.生理感觉。人们的生理器官对外部世界的感觉一般不外乎视(眼)、听(耳)、嗅(鼻)、味(舌)、触(身),莫言高度发挥这五官的感觉功能,有意识地在嗅觉上大下工夫,给予反复强调。《红高粱》开头部分就写“从路两边高粱地里飘来的幽淡的薄荷气息和成熟高粱苦涩微甘的气味……那股弥漫田野的腥甜味浸透了我父亲的灵魂,在以后更加激烈更加残忍的岁月里,这股腥甜味一直伴随着他”。而这股“腥甜味”也浸透了通篇《红高粱》,贯穿首尾乃至字里行间。莫言运用“视觉”在色彩上表现出高人一筹的精确入微的分辨力,以至笔下常常出现一些突出色调差异的五彩缤纷的“画面”。如:“从天而降的红翅鲤鱼和黑脊草鱼在长着绿色气根的高粱秸秆间横冲直撞,翠绿的鱼狗不时钻到水里去,又叼着银亮的小鱼从水里钻出来。”(《老枪》)一般不为人所注意的味觉、触觉,他也用的很多,给人一种陌生感和新鲜感。至于听觉,就几乎成了他的“特异功能”,他常常能听见别人听不见的声音,在一片寂静里,他都能搞出“此地无声胜有声”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