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清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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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辛亥革命时期的道教和社会变化

辛亥革命时期,是中国有着几千年历史的封建王朝风雨飘摇、分崩离析的时期。

辛亥革命时期,也是中国的仁人志士们在风浪中搏击,寻找国家和民族独立自强出路的时期。

辛亥革命时期的社会变化以及如何适应这一变化是放在当时中国人面前的一个问题。当然,这一问题也严峻地放在了当时的中国道教和它的教徒面前。

作为对于这个问题的直接回答,北京和上海先后成立了两个道教的全国性组织。

起因

1912年是辛亥革命后的第一年,也是中华民国元年。

1912年7月16日,从北京、上海、沈阳、西安、淮安、武汉和千山、闾山、武当山各大全真道观来的住持,在北京白云观联合发起成立了中华民国道教会。当日,就向袁世凯大总统的国务院送上呈文,要求“援照佛教会成案”,承认该全国组织。同年8月4日,内务部批复国务院准予成立中华民国道教会。其后,在各地陆续有各省道教总分会,县道教会支部的建立。

1912年9月10日,由江西龙虎山来的第六十二代天师张元旭会同上海和江苏等地的正一派道教徒,在上海的关帝庙,宣布成立中华民国道教总会以及中华民国道教总会江西本部驻沪总机关部。成立大会后,向南京的民国政府送了呈文,但是似乎未得到南京民国政府批准、承认或者不批准的覆文。

根据当时的形势分析,国民政府机关在南京,但是由于袁世凯窃据大总统的职位,在北京建立了自己的政权,行使国民政府的权力,因此,由袁的国务院作出批复,而南京政府避而不复,这是可以理解的。

两个全国性的道教会都有明确的宗旨和组织活动方法的文件。

北京的《宣言书》称,“道教为中华固有之国教,国体革新,道教亦应变制,此中央道教会之所由发生而亟欲振兴者也”。意思是,国家从王朝变成了民国,那么道教的制度也应该变化。

上海的《发起词》称,“当此时代过渡,难御世界风涛,若无群策群力,何能斯振斯兴”。第六十二代天师张元旭则在成立会上的讲话中称“兹当民国初立,万事维新,国体现已更新,教务亦当整理”。这些话的意思是,时代正在发生变化,道教也要重新整顿,不然不可能抵御世界的革新风涛。只有联合起来,才能振兴中国的道教。

从北京和上海两个道教会的成立文件来看,它们的建立都是为了适应社会的变化,而它们的出发点都是为了自身的利益。

北京的《宣言书》慨叹道教“传沿日久,失厥本宗”,批评“以符箓为道者,是道贼也;以服食为道者,是道魔也;以炼养为道者,是道障也。更有深林寂壑,痼癖烟霞,蓬莱方丈,谬托神仙,理乱不知,黜陟不闻,于物于民胞毫无系念,自为计则得矣,如苍生何如,世界何尤。其甚者自守,顽石难移”,对于这些为道的人说到“天演之如何淘汰,人群之如何进化”,他们就“掉头不顾,充耳不闻,惟以募化为生涯,疏懒为事业,在人类中为寄生物,为附属品。无怪乎道教之如江河日下,而为社会所鄙弃,地方所摧残,自侮人侮,势所必至,理有固然也。同道等目击心伤,慨然有道教会之建设”。

上海的《发起词》则慨叹“盖寺院自光复以后,业产田庐常失自主权限。过去者,既已而斯;将来者,胡复可言。恒产恒业,将化为乌有。教徒教业,必自之为湑沦”。

尽管北京和上海的道教会的批评是各有侧重的,但是,它们看到了辛亥革命时期,道教处境十分困难,道教自身存在的问题相当严重,为了适应社会变化,维护自身的存在和利益,道教要有所改变。在这一点上,两个道教会则是共同的。

结果

北京和上海的道教会都有它们自己的章程,提出了会务事业的内容,其设想不能不认为是规模宏大而全面的。

北京的中华民国道教会提出要从事两大类事业:一类为出世间业,分为演教门(包括:研究,文义传布,真谛传布,讲演等),宣律门(包括:说戒,传戒等)。另一类为世间业,分为救济门(包括:振饥,援溺,治病,保赤,救灾,济贫,扶困和利便等),劝善门(包括:文字劝导,言说劝导,开通劝导等),化恶门(包括:弭杀,弭淫,正俗等)。据道教中人回忆,这些事业项目,除了传戒、救灾和创办蚕桑学校以利山居道士自养以外,大多没有真正实现过。

上海的中华民国道教总会则明确宣布有创办学校、创办杂志、举办慈善事业和建立实业团体四个方面的规划。上海道教总会创办的学校是明道学校,普通科五年制,专修科三年制,每年为四个学期。普通科学习国文、数学、体育、艺术等项目。专修科学习经典、符箓、法事等科目。专修科学生从普通科的毕业生中选拔。学生来源是道教徒的子弟。据道教中人回忆,明道学校曾经建立过,终因经费和师资等问题而解散了。至于创办杂志、举办慈善事业和建立实业团体等等,都未能实现过。

1912年以后,北京和上海的全国道教组织之下,都相继成立了省和市的一些道教会,它们也都订有章程,有各种会务设想,但是同它们全国的组织一样,会务设想大多未能获得实现。究其原因,主要有三:

一是经费困难。道教组织的经费是从各个庙观募集,但是,从清代中叶起,道教就失去朝廷的支持,全部依靠信徒的奉献和土地、山林的出产。辛亥革命时期,社会动荡,经济凋敝,各庙观的收入减少,财力都显单薄。据1912年10月18日《申报》第一版载《上海正一道教公会兼办中华民国道教总会江西本部驻沪总机关部的公告》,教主训谕,拨发的开办经费,仅仅是大洋“五十元”。如此经费支持,何能维持公会。道教会的议事或在庙观,或在教堂,可见经费维艰。

二是各自为政。北京和上海两个全国道教会,实质上是道教两派,即全真派和正一派的全国组织。全真派创立于金元间,元代以后一直以北京白云观作为祖庭。正一派创建年代较早,但其最后形成也在元明以后,以江西龙虎山天师府为祖庭。两派都以师承作为组织系统的方法,其发展和传承都有赖于师徒传授,并且从属于中国的郡县管理的政权组织之中。因此,历史上必然形成道教内部派系林立,划地成帮的局面。这种历史现象并不因为成立全国性的道教组织就会改变。因此,两个全国组织彼此对立,同时,它们对于下属地方组织也毫无权威性。不同地区或者不同派别往往为了一些小事争论不休,统一不起来。

三是缺乏称职的领袖队伍。清代末年,中国道教并未出现有远见卓识的高道。北京的全国道教会发起书中头三名较有影响的全真道士是北京白云观住持陈明霦,沈阳太清宫葛明新,上海白云观赵至中。他们中没有一个具有执掌全国全真教派的权威地位。上海的道教会成立期间,世界宗教会的李佳白和李提摩太等人都推举第六十二代天师张元旭为道教领袖,江西地区的正一派道教徒也推举张元旭为教主。但是,江南的全真派道士就不承认。因此,张元旭事实上只是道教正一派的教主。张天师尽管受到历代皇朝的封赐,但是正一派从来没有一个从天师到道士的有效的组织系统,也从来没有对于全国正一派道士的全面管理的实际权力。张天师既无实际的领导权威,也无具体的组织经验。因此,两大派都缺乏一支能够从上到下做组织工作的干部队伍。

从辛亥革命时期开始,中国道教这样一种适应社会的尝试,一直延续了三十年。1949年以前,各地还反复组织过一些地方性的道教组织,企图使其完善,但是,有的组织不起来,组织起来的也在事隔几年后不了了之。因此,可以认为,辛亥革命时期中国道教适应社会的尝试是以失败告终的。

结论

第一,宗教是在变化的,社会也是在变化的。宗教的变化可能发生在社会变化之前,推动社会的变化。宗教的变化也可能在社会变化之后,社会又推动了宗教的变化。此类例子在历史上是很多的。道教在辛亥革命时期的变化是在社会变化的推动下产生的。中国道教在创建后一千多年历史的过程中是适应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闭关自守的中国社会的。辛亥革命后,中国道教不能适应了,这在社会上和道教界内部都感觉到了,不改变不行,不改变就意味着道教自取灭亡。但是,如何适应社会,当时的道教徒并没有找到问题的关键所在。北京和上海的《宣言书》和《发起词》都说到了国体的变化,但是国体为什么会产生变化?民众的思想观念又有哪些变化?对于这些问题,都不甚了了。也就是说,中国道教对于中国社会变化的深刻的经济和社会的变化原因,以及这一变化对于中国民众的心态和感情的深刻影响都缺乏认识。同时,中国道教也还没有来得及对自己身上的沉重历史包袱做出分析、鉴别和反思,因此,也并不明白自己应该如何去适应这个动荡不安的社会。在这种情况下,辛亥革命时期道教适应社会的努力遭遇流产的命运就是不可避免的了。

第二,宗教是一种思想,也是一种社会现象。宗教对于社会的适应,既是一种思想的适应,又是一种社会行为的适应。宗教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既是宗教教义思想的发展和变化,又是宗教行为的发展和变化。在文明社会中,一般认为总是思想支配行为,当然,行为反过来也影响思想。从辛亥革命时期中国道教适应社会的努力遭到失败来看,主要是因为道教没有从发展教义思想入手,只是抓住了形式的表面。因此,一时间看来热闹,时间一过就似乎什么也没有留下。道教初成立时,曾经成为中国农民起义的旗帜以及纽带,在社会生活中发挥过惊天动地的作用,就是因为它的教义思想对于民众生活发挥过十分巨大的影响。从魏晋以后,道教教义思想逐渐精密和系统化,到了唐宋以后,转向以探讨人的内在禀赋为重点,并且大量吸收儒家关于“性命”和“心学”的某些观点。有清一代,道教的教义思想发展一直处于停滞状态。清代公认的四名高道,北京白云观的王常月,功在广泛传戒;龙虎山的娄近垣,功在整理正一派仪范;甘肃的全真道士刘一明和浙江的全真道士闵小艮都是儒道相融,重在内修炼丹的功夫。在这样的凝固不变的教义思想的支配下,道教逐渐失去活力,越来越不关心社会的进步以及民众的痛痒,道教徒和民众的关系也越来越疏远和隔膜。因此,在这样封闭的教义思想支配下,道教是无论如何也不能适应社会的剧烈变化的。其实,道教教义是能适应的,《道德经》赞颂“水”,水就是最善于适应变化而又保持自身性质的一种物质。五代道士谭峭还有《化书》,指出宇宙和人类的普遍规律就是变化。当道教抛弃了“变化”的教义思想的时候,它就停滞、凝固、封闭、保守,最终只能等待自己被抛弃的结局了。

第三,宗教思想的变化,既有赖于社会的要求,也有赖于宗教自身的要求,特别是宗教领袖的作用。宗教制度的变化,有赖于新的社会生活观念的形成,也有赖于一批不同层次的宗教领袖的涌现。辛亥革命以前,道教的组织系统是以师承关系为基础的,是郡县管理和中央集权的宗法制度的一部分,因此,道教的领袖只能是师承系统中的师辈人物,并且依靠皇帝的召请、赏赐和封号等手段树立起来。一旦赖以生存的宗法体制被推翻,新的道教领袖人选就成为空白,群龙无首,道教的适应社会的任何努力当然都不会达到目的。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辛亥革命时期发起成立道教会的领袖们,大多是各地各大全真丛林和正一庙观的住持,他们在宗教思想上较为封闭和保守,因此,如果寄适应社会的希望于他们,当然只能落空。

第四,适应社会的努力只能依靠自身的力量,而不能指望外来的援助。1912年,第六十二代天师张元旭到上海成立中华民国道教总会,是因为受到当时上海的外国传教士李佳白和李提摩太组织的世界宗教会的邀请。张元旭到上海后,还在李佳白的尚贤堂的中外教务联合会上发表了演说。在关帝庙举行的成立大会上,李佳白、梅殿华、日本的仲田喜治以及伍廷芳等人都出席大会。当时天师府的代表对外援确实抱有幻想,称“李提摩太倡言,以聪颖子弟出洋陟游欧美”,以“采彼精华,资我进益”,似乎欧美宗教人士是大力支持道教适应社会的努力的。但是,就在三个月以后,世界宗教会会长李提摩太专函张元旭,提出“各教精义大致相同,明达之士欲拟联合各教,融而为一,俾得协力救世,大展宗教之精神,永弭门户之争执”,结束“彼此峙立”和“分门立户”,以“收联合之效”。从这封信中,我们一眼就可看清,李提摩太的目的只是以“联合”为名,“永弭”道教。当时,张元旭就避而不答,并且逐渐疏远了同世界宗教会的关系。欧美的宗教在如何适应现代社会方面,确实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众多的办法,无疑是值得我们借鉴的。但是,中国道教为适应中国现代社会的一切努力,只能坚实地踏在中国这块土地上,而不能寄希望于外援,或者照搬欧美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