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亲子胎教百问百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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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古人怎样看待择优婚配?

所谓择优婚配,是指男女年龄相当,身体健康,血缘不亲。

南北朝名医褚澄认为,少年男女虽已开始性发育,但必须等到身体完全成熟后再结婚。父母年龄相当,后代才能壮实健伟,聪明长寿。“父少母老产女必羸;母壮父衰,生男必弱”。“合男女必当其年,男虽十六而精通,必三十而娶,女虽十四而天癸(即月经)至,必二十而嫁。皆欲阴阳充实,然后交而孕,孕而育,育而为子。坚壮长寿。”(摘自《褚澄遗书》)到了适合的年龄,还要注意是否有妨碍生育的疾病。唐代王冰所着《玄珠秘语》中,就有“五不男”、“五不女”之说。王氏所谓“五不男”,是指天、犍、满、怯、变五种病态;“五不女”,指骡、纹、鼓、角、脉五种病态。这些生殖器官的先天畸形和生理缺陷,多数只有通过医生检查才能被发现。所以宋朝陈自明在《妇人大全良方》中也特别强调:“凡欲求子,当先察夫妇,有无劳伤痼疾,而依方调治,使内外和平,则有子矣。”

我国古代一向对生殖很重视。《曲礼》指出:“娶妻不娶同姓”,因为同姓就可能有血缘相近的因素。《左传》道:“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国语·晋语》亦谓:“同姓不婚,恶不殖也。”周代有同姓不婚制,并明确规定:凡同姓,不论如何疏远,即使相隔许多代也不得通婚。不难看出,古代对择优婚配是十分重视的,这对民族的繁衍和后代的健康,都有其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