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医学公共场所消杀灭简明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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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各类公共场所卫生(4)

(1)人工建造游泳场所应设置游泳池及急救室、更衣室、淋浴室、公共卫生间、水质循环净化消毒设备控制室及库房。并按更衣室、强制淋浴室和浸脚池、游泳池的顺序合理布局,相互间的比例适当,符合安全、卫生的使用要求。

(2)急救室应按《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GB19079)要求设置,配有氧气袋、救护床、急救药品和器材,救护器材应摆放于明显位置,方便取用。

(3)更衣室地面应使用防滑、防渗水、易于清洗的材料建造,地面坡度应满足建筑规范要求并设有排水设施。墙壁及内顶用防水、防霉、无毒材料覆涂。更衣室应配备与设计接待量相匹配的密闭更衣柜、鞋架等更衣设施,并设置流动水洗手及消毒设施。更衣柜宜采用光滑、防透水材料制造并应按一客一用的标准设置。更衣室通道宽敞,保持空气流通。常年开放的室内游泳池宜设有空气调节和换气设备、池水温度调节设施。

(4)淋浴室与浸脚消毒池之间应当设置强制通过式淋浴装置,淋浴室每20—30人设一个淋浴喷头。地面应用防滑、防渗水、易于清洗的材料建造,地面坡度应满足建筑规范要求并设有排水设施。墙壁及顶用防水、防霉、无毒材料覆涂,淋浴室要设有给排水设施。

(5)为顾客提供饮具的应设置饮具专用消毒间。

(6)设有深、浅不同分区的游泳池应有明显的水深度、深浅水区警示标识,或者在游泳池池内设置标志明显的深、浅水隔离带。游泳池壁及池底应光洁不渗水,呈浅色,池角及底角呈圆角。游泳池外四周应采用防滑易于冲刷的材料铺设走道,走道有一定的向外倾斜度并设排水设施,排水设施应当设置水封等防空气污染隔离装置。

(7)淋浴室通往游泳池通道上应设强制通过式浸脚消毒池?池长不小于2米,宽度应与走道相同,深度20厘米。

(8)室内游泳池应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人员出人口及疏散通道,设有机械通风设施。

(9)游泳池应当具有池水循环净化和消毒设施设备,设计参数应能满足水质处理的要求。采用液氯消毒的应有防止泄漏措施,水处理机房不得与游泳池直接相通,机房内应设置紧急报警装置。放置、加注液氯区域应设置在游泳池下风侧并设置警示标志,加药间门口应设置有效的防毒面具,使用液氯的在安全方面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要求。

(10)游泳场所应配备氯、pH值、水温度计等水质检测设备。

4.天然游泳场所设施与布局

(1)天然游泳场围护区域内应设置明显的安全防护网与安全警示标志,海滨游泳场应在岸边选择适宜地点设置更衣室、淋浴室、指挥台、公共卫生间、急救室;指挥台内应配备望远镜、通讯广播设备;急救室应配备救生圈(船)、救生人员及有关物口口寺。

(2)天然游泳场所应有平坦的人水走道通向水域,通道应保持清洁。在天然游泳场所水面应按一定水深范围分别设置不同颜色且颜色鲜艳的浮筒,并有告示说明其所代表的水深范围。

(3)天然游泳场所应配备pH值等水质检测设备。

(4)天然游泳场所应设立天气预报、水温告示牌。

5.公共卫生间

(1)在游泳场所淋浴室的区域内应配备相应的水冲式公共卫生间。公共卫生间地面应低于淋浴室,地面与墙壁应选择耐水易洗刷材料铺设。男卫生间每60人设一个大便池和两个小便池,女卫生间每40人设一个便池。

(2)公共卫生间内便池宜为蹲式,采用座式便池的宜提供一次性卫生坐垫。卫生间内应设置流动水洗手设施,卫生器具宜采用感应式水龙头和冲洗阀。卫生间应有独立的排风设施,机械通风设施不得与集中空调管道相通。

6.通风、照明与水质

(1)室内游泳场所应保持良好通风,机械通风设施正常运转,空气细菌总数、室温、相对湿度、风速、二氧化碳等空气监测指标应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的要求。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游泳场所,其空调通风系统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室内游泳场所自然采光系数不低于1/4,夜间人工照明,距离水面1米高度的平面照度不低于180勒克斯,开放夜场应当配备足够的应急照明灯。天然游泳场所游泳区水面照度应能够满足救生安全需要。

(3)游泳池水质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提供的饮水设施设备及饮用水水质应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

7.废弃物存放与预防控制病媒生物设施

游泳场所应在适宜位置设置废弃物盛放容器,容器应加盖密闭,便于清理,并能有效预防控制病媒生物孳生。

游泳场所应设有预防控制病媒生物的设施。

三、游泳场所卫生操作要求

1.人工游泳场所应当制订以下操作规程:

(1)池水循环、净化、补充、消毒操作规程。

(2)浸脚消毒池水更换消毒操作规程。

(3)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操作规程。

(4)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程。

(5)池水循环净化设备维护、污水处理排放等操作规程。

2.公共用品用具采购

游泳场所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净化剂、清洁剂、杀虫剂、消毒药剂、消毒设施、饮水设备、急救物品及设施、池水循环净化设备等各类用品用具应到证照齐全的生产厂家或经营单位购买,采购时应建立验收制度并做好记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和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或有关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使用的消毒剂、净化剂、清洁剂、杀虫剂、急救药物等不得对人体产生危害。使用的循环、净化、消毒、通风保暖等设施设备不得对人体安全造成损伤。

3.公共用品用具储藏

库房应存放一定数量的公共用品用具、消毒药剂、急救物品与设施等,物品应分类存放,标记明显。库房内不得堆放杂物。库房应有预防控制病媒虫害的设施和措施,设有机械通风装置,保持良好通风。消毒药剂和急救药物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专间或专柜存放且密闭上锁,并严格执行使用登记制度。按药品有效期分类存放,并及时清理过期药品。

4.公共用品用具消毒

游泳场所提供游泳者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包括拖鞋、茶具等)应一客一换一消毒。消毒后的饮用具应存放于保洁柜。

5.人工游泳池水净化消毒

(1)经净化消毒的游泳池水质应符合相关国家卫生标准的要求。采用臭氧、紫外线或其他消毒方法消毒时,还应辅助氯消毒。

(2)游泳池水(包括儿童涉水池连续供给的新水)应保持游离余氯浓度为0.30.5毫克/升。

(3)浸脚消毒池池水余氯含量应保持5—10毫克/升,应当每4小时更换一次。

(4)游泳池水循环过滤净化设备每日应进行反冲洗,反冲洗水应排人下水道。

(5)池水水质消毒液投人口位置应设置在游泳池水水质净化过滤装置出水口与游泳池给水口之间。

6.游泳场所消毒

(1)人工游泳场所每班开场前和散场后均应对游泳池外沿、池边走道及卫生设施进行清扫、擦洗或冲洗一次。发现有污染时,用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后再进行擦洗。

(2)淋浴室应经常刷洗,地面要定期消毒。更衣柜应于每日开放结束后做好清洁消毒工作。公共卫生间和垃圾箱(桶)应每天及时清洗消毒,防止孳生蚊蝇。

(3)饮水、消毒、抢救等设施设备以及急救室应定期做好清洁消毒。

7.设备设施维护

(1)人工游泳场所水质循环净化消毒、补水、保暖通风等设备设施应齐备完好,应建立并执行定期检查和维修制度,做好相应记录。

(2)设施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检修,采取应急处理措施,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水循环设备检修超过一个循环周期时,不得对外开放。

四、游泳场所卫生管理

1.证照管理

游泳场所及从业人员应证照齐全,卫生许可证应悬挂在场所醒目处。

2.机构及人员职责

(1)游泳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该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场所的卫生管理负全面责任。

(2)游泳场所应当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设立卫生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或部门,明确卫生安全主管负责人,配备专(兼)职卫生安全管理人员。游泳场所水质净化消毒、水质监测、督浴、浸脚消毒池、救生、巡视监护等岗位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明确管理人员及岗位责任。

(3)游泳场所应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的组织安排工作,并根据健康检查的结果,对患有不宜从事游泳场所服务工作疾病的,调离其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岗位。

3.培训、管理制度

(1)游泳场所应建立卫生及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制度:定期对本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卫生及专业知识培训和考核并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