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疯羊血顶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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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疯羊血顶儿(1)

大公羊绕花鼎站在大霸岙的一座小山顶上,使劲耸动鼻翼,西北角方向随风飘来一股让羊一闻到就会厌恶得想呕吐的腥臊味,它本能地抬起前蹄,“橐橐橐橐”猛烈叩击石头。这是奥古斯盘羊群表示危险正在逼近的警报系统。霎时间,正在向阳的山坡上啃食青草的一百多头羊撒开四蹄跟着绕花鼎旋风似的冲下山坡向对面的山崖逃去。

无数只羊蹄在干燥的山坡上踩踏出一团团尘土,遮天蔽日,羊们争先恐后地奔逃着,你踩我,我挤你,母羊呼唤着小羊,小羊找寻着母羊,一片混乱。

好不容易逃到对面的山崖上,大公羊绕花鼎气喘吁吁,惊魂甫定,听听背后没什么动静,便停下来想歇口气,顺便观察敌害此刻所在的位置。

头羊一停,整个羊群也都停了下来。

绕花鼎身体还朝着白雪皑皑的日曲卡雪山,四肢弯曲还摆着一副随时准备起跳窜逃的姿势,只是把头颈做一百八十度的扭转,向后观望。

对面开阔的大霸岙,暂时还不见食肉兽的身影,却意外地发现有一头羊还傻乎乎地待在原地没跟着羊群一起逃命。

这是一头还没成年的小公羊,体毛浅灰,像清晨一片薄云;头顶刚刚长出两支半尺来长的琥珀色的羊角,还没盘成弯形,色泽透明,稚嫩得就像刚从地下冒出来的竹笋;身体只及那些成熟的公羊三分之二大,矮出整整一个肩胛,与母羊差不多。大霸岙是个地名,位置处在日曲卡雪山的半山腰,是块山间平地,光秃秃的,没有树,也没有其他动物,只有地上长着一层齐腰高的狗尾巴草,小公羊站在哪儿,特别显眼。

这家伙,也许是想心事想入了迷,也许是吓破了胆吓软了腿,也许是儿时那段悲惨的遭遇使它心灵麻木,反应迟钝了,才没跟着羊群一起逃命的,绕花鼎想。

“咩———”绕花鼎长长地叫了一声,是提醒,是催促,是招呼那头还傻站在对面大霸岙里的小公羊趁食肉兽还没扑到羊背上来赶快跟着群体一起逃命。

———你活得不耐烦了,想让自己变成食肉兽的晚餐吗?

小公羊听到绕花鼎的呼叫了,抬起头来朝在山脊线上站成一排的羊群望了一眼。但它并没有像绕花鼎所期待的那样从麻木状态中幡然猛醒,惊咩一声跳起来,像所有的羊一样,只恨爹妈没给自己多长几条腿,转身奔逃;恰恰相反,它不仅没逃,好像还嫌自己不够暴露,怕食肉兽瞧不见它,竟从狗尾巴草丛里走了出来,攀上旁边一块突兀的岩石,站在岩石顶上,“咩咩”叫着。

这纯粹是在引诱食肉兽去吃掉它嘛。

自杀还需要做广告吗?

大霸岙东边那片狗尾巴草无风自动,一条恐怖的黑影朝站在岩石上的小公羊逼近。

大公羊绕花鼎心里一阵绞痛。一个无辜的生命又要遭到血腥屠宰了。真让它感到气愤,却又无可奈何。它想收回视线,它不忍心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臣民被凶残的食肉兽大卸八块。羊是素食主义者,羊眼善良温柔,也看不惯血淋淋的屠宰场面。但还没等它来得及将视线收回,对面的大霸岙里又发生了新情况,小公羊跳下岩石,迎面朝正在狗尾巴草丛里钻行的那条恐怖的黑影走去。

大公羊绕花鼎现在所在的山崖和对面的大霸岙相距并不远,只隔着一条又窄又浅的小山谷,连小公羊脸上的表情也看得一清二楚。它惊讶地发现,小公羊完全没有大祸临头的惊悸与恐惧,也不是存心要去送死的悲哀与无奈,更不是反应迟钝者的麻木不仁,而是一种奥古斯盘羊群十分罕见的神态:两只羊眼睁得滚圆,像太阳一样闪烁着光芒;羊角摇晃,有一种咄咄逼人的气势;步子轻盈明快,不像是要去赴难,倒像是要去赴宴;全身皮毛兴奋得闪闪发光。

疯了,大公羊绕花鼎想,只有疯子才会有如此怪异反常的表情和举止。正常的羊绝不可能会把自己往食肉兽的嘴里送的。

其实,绕花鼎早就怀疑这头小公羊是个小疯子。这家伙自从生下来后,行为举止就与众不同,从来不跟同龄伙伴在一起玩耍,性情孤僻,除了吃草和睡觉,整天里呆呆地望着高耸入云的日曲卡雪峰。雪峰有什么可看的嘛,形如张牙舞爪的巨兽,正常的羊看着就心里不舒服,再说雪峰上终年不化的积雪白得刺眼,一般的羊眼看久了难免会头晕眼花,有一种被白色恶魔缠身的恐惧,只有雪豹的眼睛才适应长时间凝视惨白的积雪,羊眼爱看青翠的树林和碧绿的草地。你说,不是因为神经不正常,谁会这样傻不看青草看积雪?

唉,可怜的小疯子,绕花鼎心里油然产生一种怜悯与同情,在这个世界上才活了八个月,还没有尝到生活的甜滋味呢,就要追随母羊猴戏去黄泉路了。

隐没在狗尾巴草丛里的那条黑影突然加速,向小公羊蹿去。绕花鼎一颗心陡地跳到嗓子眼。它想,血案顷刻之间就要发生了,毫无疑问,食肉兽会一路狂飙跃上小公羊的脊背,噬咬脆弱的羊脖子。

又一个绕花鼎完全没有预料到的事发生了,那条黑影蹿出了狗尾巴草丛,并没穷凶极恶地朝小公羊扑咬,而是一转身绕开小公羊穿过小溪流走了。

小溪流周围是沙砾地,没长狗尾巴草,绕花鼎很快看清楚,那恐怖的黑影原来是一只狐狸。

狐狸虽说也是食肉兽,但狐狸相对来说体态较小,对体重达两三百斤的盘羊构不成太大的威胁。一般来说,狐狸不敢招惹成群的盘羊,也不敢袭击健康的成年盘羊,只敢对年老体弱行将倒毙的老羊或头上还没长角身边又没有母羊照看的羊羔下毒手。当然,盘羊也绝不会没事找事主动去和狐狸纠缠不清的。

狐狸和盘羊之间可以说是井水不犯河水。

果然,那只狐狸经过小公羊的身边,只是漫不经心地瞅了它一眼,大概觉得对方头上已经长着两支尖角,厮打起来自己很难占到什么便宜,所以连停顿都没停顿,就钻到小溪流后面的乱石沟里去了。

倒是小公羊还不依不饶,冲着狐狸的背影示威似的摇晃着头顶两支羊角,“咩咩”叫着。

真是个不知好歹的疯子。

大公羊绕花鼎并没有因为食肉兽是一只狐狸而改变对小公羊的看法。它觉得小公羊这次没遭杀害,纯属侥幸。设想一下,假如那条恐怖的黑影不是狐狸,而是狼或雪豹,又会是一种什么样的结局呢?恐怕现在已经是在食肉兽的肚子里了。小公羊绝不是因为嗅出走过来的那条黑影是狐狸而不是狼或雪豹才大胆地待在原地不逃跑的,羊的嗅觉没那么灵,连它这样富有丛林生活经验的头羊都只能嗅出一个模糊的概念,分辨出是有害的食肉兽还是无害的食草兽,更不用说像小公羊这样乳臭未干的羊了,是绝没有可能在随风飘来的淡淡的腥臊味中准确地识别来犯的究竟是什么类型的食肉兽。由此推理,小公羊虽然幸免于难,但疯子的性质并没改变。

众羊隔着山沟也都看见闯进大霸岙来的只是只狐狸,惊慌的情绪渐渐平静下来,慢慢散开,到草地上吃食去了。

大公羊绕花鼎并没有因为那恐怖的黑影是狐狸,自己冒冒失失转身逃跑,惊扰了众羊宁静的生活,结果证明是虚惊一场而有任何内疚和羞惭。对羊来说,小心谨慎永远也不算过分,羊的座右铭就是,宁肯错逃千次,也决不能失误一次。

它刚刚闻到丁点儿食肉兽的腥臊味就闻风而逃,说明它嗅觉灵敏,反应极快,动作迅速,处置果断,不愧为奥古斯盘羊群的一代明主。

倒是那头小疯羊,再这样疯下去,总有一天会落到狼嘴豹口的。

在头羊绕花鼎用前蹄叩击岩石发出食肉兽正在朝羊群逼近的报警信号时,唯一没跟着众羊一起仓皇奔逃的小公羊名叫血顶儿。

血顶儿,奇特而又带着某种凶兆的名字。

羊社会不像人类社会那么文明进步,人类社会中个体的名字很复杂,有姓还有名,有的还用笔名、化名、乳名、小名、官名、缢号和字,还有一些民族女子出嫁后还时兴夫姓什么的。羊社会的名字相对来说就要简单得多,取名根据四种来源:一是出生地点,例如母羊烂泥,妈妈生它时正好在一块烂泥塘里,故起名就叫烂泥,小公羊滚雪窝是因为它从母羊肚子里一出来就刚好掉在一个浅浅的雪窝里;二是出生时间,有一头老公羊当年出生时,刚好太阳从日曲卡雪峰那个马鞍型的山凹落下去,由此而得到了一个吞日的名字,另一头年轻的母羊出生在启明星升起的时候,就叫启明星了;三是根据某种显著的生理特征,例如美丽的母羊金蔷薇,那根短短的羊尾与众不同,其他羊的尾巴都呈灰褐色,茸毛芜杂,缺乏美感,而它的短尾却蓬松如云,柔软如柳丝,尾尖有一撮金色的长毛,摇甩起来如蔷薇开花,而头羊绕花鼎之所以叫绕花鼎,关键就是头顶那对羊角比普通的公羊多绕了一个花结,显得格外威武雄壮;四是出生前后刚巧发生了一件值得纪念的大事,就围绕这件事直接取名,比如蛇咬,是一头九岁龄的公羊,之所以会取这么个难听的名字,是因为它还在慢慢从母羊产道往外滑的时候,旁边羊群里有一头老母羊在草丛中不慎踩着一条眼镜蛇,被眼镜蛇咬了一口,没走几步路就倒地抽搐而死,老母羊咽气的时候正是它落地的时候,于是就只好叫蛇咬了,还有一头已故的母羊名叫猴戏,这名字和它妩媚的体态完全对不上号,这名字的来源是它出生半个月后的一天下午,一只调皮的小金丝猴跃上它的背把它当马骑了一会儿。

血顶儿,属于第四种取名类型。

血顶儿这名字本身就带有血泪的悲苦。

血顶儿的母亲就是猴戏,八个月前的一天清晨,猴戏五月怀胎,就要一朝分娩了。它在离大霸岙不远的地方找了一块背风的石旮旯,用嘴衔来一堆干草,铺在身体底下,开始生小羊羔。

羊不像人类那么娇嫩,人的分娩过程简直就是个庞大的系统工程,要一次又一次做产前检查,产妇临盆前还要送进专门的产科医院,由医生和护士来协助完成分娩过程。产后还要坐月子,卧床休息一个月。而羊的分娩过程就非常简单了,羊没有产科医院,也不像大象那样,别的象能用灵巧的长鼻给正在生产的母象当合格的助产士———用鼻尖轻轻钩住小家伙的脖子或腿把它从母亲的身体里拉出来。羊天生没这等福气,母羊分娩全过程都是依靠自己来完成的。分娩前的几分钟母羊还必须跟上羊群一起行动,该奔跑还要奔跑,该跳跃还要跳跃,直到肚子一阵阵痉挛,肚子里的小家伙迫不及待想出世了,这才随便找个角落完成做母亲的过程。分娩、咬断脐带、剥掉小宝贝身上的胎衣、舔净小宝贝身上的血污,整个过程大约就半个小时的时间,简捷迅速,不存在产后虚弱躺在地上不能动的事。刚产完羊羔,如果需要,母羊即刻就能和平时一样奔跑如飞。母盘羊的这套本领,是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被险恶的丛林环境逼出来的一种高超的生存技能。

众所周知,作为牛科的一属———羊,处在大自然那条食物链的下端,是豺狼虎豹最感兴趣的食物,也是两足直立的人垂涎三尺的猎物,经常处在食肉兽和猎人的追逐捕杀之中。盘羊要想生存下去,唯一的办法是一有风吹草动就机敏迅疾地逃跑,一秒钟也不能耽误。假如母盘羊也像人那样娇嫩,在分娩前后很长一段时间不能跑不能跳只能躺卧休息,那么,每一头分娩期的母盘羊都将成为食肉兽最容易捕杀的对象;分娩时那股浓烈的血腥味,会很快招来嗅觉十分灵敏的食肉兽的。真要这样的话,盘羊这个物种恐怕早就从地球上灭绝了。于是,在悠悠岁月里,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母盘羊为克服生存危机,把分娩期的虚弱压缩到了最低限度。

这就是适者生存。

与母盘羊这套高超的分娩本领相适应,或者说是相配套的是,小羊羔一生下来,十几分钟后,即能奔跳自如,一旦遇到险情,就能跟上母盘羊一起在山崖上飞奔逃命。

这在动物行为学上叫做幼稚态缩短。

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哺乳类动物,刚生下来时到能独立生活,其间都有一个幼稚期,就是要依靠父母悉心照料和保护才能活下去,自己毫无防卫能力和觅食能力,最微小的敌害都可以将其置于死地,这种状况也叫生命的幼稚态。但不同种类的哺乳动物幼稚态是各不相同的,有的要延续许多年,有的却只需要极短的瞬间。

人的幼稚态在所有的动物中是最长的,也是最脆弱的,婴儿刚生下来,连老鼠都可以把它撕成碎片。幼儿直到一岁左右才开始蹒跚学步,三岁以后才能短距离奔跑,十五六岁以后才能独立生活。现在的独生子女更是幼稚期延长得让动物界瞠目结舌,十三四岁了还不会自己洗衣叠被,十五六岁了还不会自己买菜做饭,二十好几了还要父母替他安排工作操心前途。人的这种幼稚期越来越长的状况,叫做幼稚态延伸。

一般来说,肉食动物的幼稚态比草食动物要长,豺狼虎豹产下的崽,比猪崽更没用,要一至两岁后才能离开母亲单独在丛林闯荡。同样是草食类,穴居动物的幼稚态就要比在野外生活的动物长得多。例如兔子,生下来时活像一只剥皮老鼠,要两个月后才绒毛长齐开始吃点嫩草。这说明,生存压力较轻的动物,如食肉兽们,如两足行走的人,幼稚态就长;有洞穴可钻,保护措施较好的动物,幼稚态也要长一些。环境塑造人,也塑造动物;生存环境决定物种的品格。怪不得人类社会有句俗话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指的就是穷人家的生存压力大,只好尽量缩短幼稚态以求能活下去。

在所有的哺乳动物中,羊羔的幼稚态是最短的。羊是典型的草食类动物,没有尖爪利齿,天生没有防卫武器,也不像兔子那样有洞穴可钻,在防御工事里躲避敌害的侵袭,求得平安;羊习惯在地表生活,完全暴露在食肉兽的爪牙下,倘若也像人那样幼稚期要持续好几年的话,小羊羔就会毫无例外地还不等长大就被食肉兽吞吃干净了。于是,在千万年艰难的进化道路上,凡幼稚期长的羊羔都被严酷的丛林法则淘汰掉了,筛选下来的都是幼稚态短的羊羔。

如果用人类婴儿当做参照系数,羊羔幼年期的生存能力简直就是一个奇迹。小羊羔从母羊肚子里钻出来后,一开始只能平躺在地上四肢抽动,但母羊刚把它身上的污血和胎衣舔干净,还不等太阳把它身上湿漉漉的绒毛晒干,眼睛就已经睁开,软耷耷的脖颈就硬朗得能竖直起来,几分钟后,就能颤颤巍巍从地上站起来,趔趔趄趄围着母羊绕圈子,再过几分钟后,就能自由自在地奔跑跳跃了。

盘羊羊羔的整个幼稚态只有半小时左右。

话说猴戏在避风的旮旯里生产羊羔,开始一切都很顺利,胎儿是顺产,平安地降临世界,猴戏用舌头温柔地舔净羊羔身上的黏液,梳理着羊羔脊背上的绒毛,小羊羔显得很健康,才一会儿工夫,就站了起来。猴戏心里像灌了蜂蜜似的甜,慈祥的目光凝视着小宝贝,羊脸上蒙着一层母性圣洁的光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