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精神分析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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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过失心理学(6)

现在,我们终于要讨论笔误了。笔误与口误相同,因此就笔误而言,我们不必期盼能有新观点,只要从中得到关于过失的一些知识,就已满足了。一些最常见的小错误,比如将后面的字浓缩,尤其是把最后一个字提前书写,便知书写者是不爱写字的,或没有耐心;而较显著的笔误,就可以把干扰的性质及意向显现出来。通常,在书信中出现笔误,可看出当时写信人的心灵并不平静,至于究竟什么原因却未必都能了解。笔误与口误相同,犯错者很难察觉到。有一点很引人关注,一些人习惯在发信前重读一遍。另一些人则不同,假设意外地他们写完信后重读了一次,常常能发现很明显的笔误并加以纠正。怎么解释呢?似乎他们都明白自己写错了字,确信是这样的吗?

关于笔误实际上的意义,有一个问题很有趣。杀人犯H的事你们还记得吗?他假冒细菌专家,盗取了科学院里的危险病菌,去杀害跟他有关的那些人。有一次,他对某学院的职员控诉:“你们寄来的培养菌效力太低。”却在信中写错了字,竟把“我实验用的老鼠和豚鼠”(Mausen und Meerschweinchen)误写成“我实验用的人类”(Menschen)。学院内的医生曾经注意到这个笔误,然而他们并没有推断出它的用意。你们怎么看呢?假设学院的医生推断出笔误背后的秘密,觉察出他的意图并及时破获不是更好吗?针对这个实例来说,缺乏对过失论的了解,就产生了实际上一种很严重的后果。对我来说,这种笔误将引起我很大的怀疑,若要当做口供却会引发强烈反对。而事实并不是如此简单。当然,笔误可视为一种提示,却不足以作为调查的理由。通过笔误,可知此人有害人的意向,然而尚不能断定它是一个确定的害人的计划,或者只不过是一种无关实际的幻想罢了。甚至,笔误者还可能提出强大的理由,否认存有这种幻想,反驳这种看法的荒唐。在下文中讨论心理的现实与物质的现实的差异时,再理解这各种的可能将很容易。然而,这个实例再次证明了过失是有意义的,毋庸置疑。

相比口误和笔误,误读的心理情境显然大不一样。在误读中,互相冲突的两种倾向之一,受制于感官的刺激,或许因而缺乏持久性。一个人阅读的内容并非出自他的心理活动,与他要写的东西不同。因此,误读的例子大都是以此字取代彼字的,而此字和彼字之间未必有任何关系,字形的相同已是足够的了。利希滕贝格“Agamemnon”竟误读为“Angenommen”,可称为误读中的上好实例。想要找到造成错误的干扰倾向,大可抛开全文,用下面的两个问题作为出发点进行研究:其一,由错误的结果展开联想时,产生的第一个念头是什么?其二,何种情况下发生了误读?有时候,只是第二个问题的知识来解释误读即可。比如,某人在一陌生的城市游玩,尿急,突然间看见一个写着“便所”(Closethaus)的牌子挂在某座房子的二楼,正疑惑为什么这牌子挂得如此之高,再看才发现原来是该商店店名(Corsethaus)。而对于另外的实例,若是原文与误读之间没什么关系,定要详加讨论分析,然而要想取得成功,须对精神分析的技术有训练和信仰方可。其实,要想解释误读也并不是特别困难。以Agamemnon为例,把它代进文字中不难猜测干扰的倾向。再如,在这次战争中,人们经常会听到市镇、将军的名字还有军事术语,因此但凡看到类似的字形,常常误读为某市镇或某将军的名字或军事术语。因为尚未发生兴趣的事物被心中所想的事物取代,新的知觉为思想的影子所遮挡。

有时候,阅读材料本身也会产生干扰的倾向,也可以造成误读,把原文读成相反的字。假设某人在读他讨厌的文字,根据分析研究证明,他所有的错误都源于他对读物的厌恶。

从前面讲的常见的误读实例来看,构成过失机制的两个要素似乎不太明显。这两个要素其一是倾向及其之间的冲突,其二是一种倾向被干扰出现过失以得到补偿。这一类的矛盾未必都可发展成为误读,但是错误相关的思绪纠缠的确相当显著,与之前所受到的干扰相比。关于由遗忘所致的错误的多种情境,最容易观察到这两个要素。

有关“计划”的遗忘,很明显它只有一种意义,一般人都承认了它的解释,这在前文中我们已讨论过了。干涉“计划”的意向常表现为一种反抗的倾向,不情愿的情感。不用怀疑这种反抗倾向的存在,而我们所要讨论的也只是,什么原因让它不以另一种较隐蔽的方式表现。有时,我们也可以推断出这种倾向必须保密的动因是什么;如果他是公开宣告,势必遭到谴责,而巧用过失的方式,常常能实现目的。假定其在下决心之后、实行之前心理情况发生重大改变,甚至没有必要再执行这个计划了,尽管计划被遗忘,却是不再属于过失的范畴了。记忆既然已经没有用处了,忘记它便是理所当然;这样它就被永远地或暂时地一笔勾销了,在计划没有打消时,忘记执行才称过失。

遗忘实行“计划”的例子大都千篇一律,意义显而易见,没有研究的兴趣。不过,讨论这一类的过失,在两点上能长见识。前面说过,遗忘计划实行首先必然有一种倾向相对抗。这很正确,据我们研究可知,这种“对抗之意”(counter-will)可能有两种:直接的和间接的。下面将列举一两个实例说明何谓间接对抗。比如赞助人不愿意向第三者推荐被赞助人,或许是源于他不喜欢该被赞助者,不愿为他引荐。这自然可理解为赞助人不想提点受助人,或者事情更复杂一些。赞助人也可能另有隐情,这可能与受助人无关,而是对要请托的第三者没有好感。你们由此可知,我们的解释在实际上不能乱用。受助方尽管解释了那个过失,多疑使他仍然可能冤枉了赞助方。再比如,某人忘记了约会的计划,最常见的原因就是他不愿与约会人见面。然而据分析可知,干涉倾向或者与约会人无关,而是约会地点的缘故;由于该地方会让他想起痛苦过往而故意回避。又如,忘记邮信,这个对抗的意向或许与信的内容有关,又或者无关信的内容本身;被搁置的原因也可能是由此想起了过去的信,因而产生了厌恶。所以,本来没有妨害的信件,因为前一封可恨的信也成为厌恶的对象了。因此,运用有根据的解释时,必须慎重考虑一番,在心理学上同样的事件,在实际中其意义可能有很多种。

事实居然如此,或许会让你们感到惊讶。可能你们会认为间接的“相反之意”,足够断定这种行为是病态的。不过我能告诉你们的是,在健康和正常的范围之内也能遇见这些行为。要注意,我绝不是在此承认分析解释的不可信,你们绝不要有误解。我说过,遗忘计划的实行可能存在多种意义,但是这只是对于未加分析的、只用普通的原理解释的实例而言。如果对相关人员进行分析,则这种厌恶空间是直接的还是另有隐情,就可测定了。

接着是第二点:假设在大多数的实例中,已证实了“计划”的遗忘必然源于“相反之意”的牵制,即便被分析者抗议这一“反意”的存在,但我们仍有勇气坚持这一解释。拿一些最常见的遗忘来说,如忘记还书、还债等。就这些人而言,我敢说其内心必然有不愿还书或还债的念头。尽管他否认这些,却无法对自己的行为另作他解。所以,我们可能坦言其内心有这样的念头,本人却察觉不到;不过他借由遗忘来暴露自己也便足够了。或许,他此时极力申辩自己不过是忘掉了。你们了解,以前我们曾遇到过类似的情境。很多的例子已证明了我们对于过失的解释,如今想要作逻辑的延伸,就必定要假设人们在内心有很多自己所不知道的意向,可引发严重的后果。我们难免就要和普通心理学、和一般人的见解大相径庭。

遗忘专用名词、外国人名或外文等,同样源自与这些名词有直接或间接抵触的意向。关于直接厌恶,我通过实例已作了说明。然而在这里比较常见的却是间接的原因,必须详细地分析便可去解释它。比如在这次战争期间,许多的娱乐场所已禁止我们前往,我们对一些专有名词的记忆,却因毫无关联而大受伤害。最近我曾忘掉了“比森茨镇”(Bisenz),分析显示,我对这个镇没有直接的厌恶,不过我在奥维多的比森支大厦有许多不愉快的回忆,由于比森茨发音类似于比森支,因此被连带着忘掉了。就遗忘这个镇名的动因来说,我们初次遇到了新的原则,它后来在精神病症的产生上占据很重要的地位:简而言之,即回忆与痛苦情感有关的事物,便会引发痛苦,记忆因此反对这类事物的回忆。这一避免痛苦的倾向,就引发了遗忘名词及其他多种过失、遗漏及错误的最终目的。

但是关于忘记名词,似乎是心理生理的解释最适合它,因此它发生时,未必受一种避免痛苦的倾向所干扰。由分析研究可知,一个人假如有遗忘名词的倾向,这种遗忘来源于它对名词厌恶,也不仅因为该名词将引起痛苦的回忆,而且还可能是这一特别的名词更容易引发一些联想。固定这个名词,禁止与其他事物形成联想;偶尔为了记忆一些名词,特意由它引发某些联想,不过因此造成的联想却弄巧成拙。如果你们没有忘掉记忆系统,想必对这一点感到惊讶。专用人名称得上最显著的例子,针对不同的人他们的价值也不同。比如,提奥多的名字对你们一些人而言没有什么特殊意义,却可能是某些人的父亲、兄弟、朋友或自己的名字,依据分析的结果来看,你们之中前者不会忘记以此为名的客人,后者似乎认为只能以此称呼其亲友,而对以此为名的客人难免有所不满。现在,我们可以假定这一联想而产生的阻碍,与“痛苦”原则的应用以及间接的机制恰恰符合;那么对于遗忘名词,你们将会知道其原因非常复杂。然而,如果我们能够彻底地分析事实,这引起复杂的原因也可全部揭开。

关于遗忘印象和经验,相比遗忘名词更为鲜明地表现了一种避免不愉快的倾向。当然,这类遗忘中并不是所有的实例都属于过失,根据一般经验的标准,某些被认为不同寻常的、有违常理的遗忘方列于过失的范畴之中,比如忘掉新近的或重要的印象,或者清楚记得的某件事忘掉了其中一段。我们究竟是怎样得到了一般遗忘的能力,特别是怎么将那些记忆深刻的经验忘掉了,比如童年时的事情,则是另外的问题了。对于遗忘本身来讲,尽管避免痛苦的联想是原因之一,却不能用它来解释一切。至于容易忘掉不愉快的印象,这个事实毋庸置疑。诸多心理学家都曾注意到它,达尔文也深谙其理,因此但凡与其学说有冲突的事实,他都将其一一记载,唯恐忘掉了它们。

凭借遗忘来抵制不愉快的回忆的原则,初次听到的人必定会提出抗议,据他们自己的经验可知,最痛苦的记忆最难忘,痛苦的回忆常常冲破意志的压制,比如那些悲哀及受辱的记忆。尽管这一事实很对,不过因此而起的抗议则理由不足。须知,心灵是相反冲动的竞争场所,或者用非动力论的名词来说,即由相反的倾向所组成。出现了一个特殊倾向,丝毫不影响其相反倾向的存在,两者可以同时存在。重要的是:这些相反的倾向之间究竟关系如何?

丢失和错放物品不但有多种意义,也有许多想要通过过失表达出来的倾向,因此我们讨论起来饶有兴趣。这些实例中,遗忘物品的愿望是其共同点,而这一愿望想表达的理由及目的则不同。某人失掉东西,或许该物品已破损,或者他想以此换更好的,或许他不喜欢该物品,又或许他对赠送物品的人产生了厌恶之感,再者他或许拒绝回忆获得该物品时的情境。丢掉或损坏物品,都可用来表示相同的意向。据说,社会上遭受排斥的私生子会常常比正常怀孕的孩子瘦弱得多。这并不表示“代养小孩者”喂养方法粗糙鄙陋,而是对孩子的关心程度不够足以说明问题了。物品的保存正如抚养小孩子,道理是相通的。

有时候,一个物品尽管没有丧失价值,仍然要被丢掉,似乎有一种意向,牺牲了它就能避开其他的更为巨大的损失。由分析结果可知,这类消除灾难的方法仍然很流行,因此,这样的牺牲多是本人自愿。遗忘物品有时也用来泄愤或惩罚自己。总之,遗忘物品中所隐匿的那较远的动机形式,是多得说不完的。

取错了物品,或做错了动作,也与其他过失一样,常常用于一种应当禁止愿望的满足;这种意向伪装成偶然的幸运。比如,我有一个朋友就曾如此,他不愿意乘火车去乡下访友,于是在换乘的车站,竟然搭上了回城的火车。再比如,有人在旅途中想要在某个地方歇歇脚,然而他已经在别处有约难以实现,后来他竟然出错或延误了时间,致使自己如愿以偿。就如我医治的某个病人,我不允许他与爱人打电话,可是他本想与我通话时,说错了电话号码,他最终与爱人通了电话。有一个工程师自述的故事,是解释损坏物品或错误行为的好例子。

“曾经,我和几个同事在一所中学的实验室里做过实验,关于弹力的,我们自告奋勇做这项工作,然而它所用的时间超出了预期。一天,同事F和我一起进入实验室,他告诉我家里太忙,实在不想在此耗时太久。我非常同情他,并且拿一周前的事情跟他开玩笑:‘希望这台机械再坏一次,这样我们就不得不停下工作回家。’安排工作时,F的职责是管理压力机的阀门,也就是说,他需要很谨慎地打开阀门,使储藏器中的压力缓缓地压入水压机的气缸里。水压机旁边站着该实验的领导者,到了压力适中的时候,他大喊:‘停!’听到这个命令,F用大力气向左旋转阀门。然而,关闭阀门无一例外地必须右转才对。于是,储藏器里的全部压力立刻侵入压力机内,导致连接管不堪重负,其中一个立刻破裂——尽管这一事件完全无害,却使我们必须停工回家。我们在不久后再说起这一事件时,同事F已经忘掉了我说过的那些话,而我却清楚地记得,这一点实在是相当特别的。”

这一点或许会使你开始怀疑,以往仆人们因失手而损坏器物的事是否纯属偶然了。甚至让人产生怀疑的还有,一个人伤害自己,或者让自己处于危险中究竟是不是偶然。如果时机恰当,你们也可分析试验。

关于过失需要研究和讨论的问题还有许多,远不止上面所谈到的这些。然而,如果听了我的演讲后,能使你们以往的信仰有稍微的改变,而准备接受我的见解,我就已满足。那些未解决的问题就随它吧。因为想要证明所有的原则绝不能仅依据对过失的研究。过失对实现我们的目的的价值在于,它们是最常见的现象,人们自己就很容易观察到,而与病症又毫不相关。本次演讲结束前,我要再提出一个尚未答复你们的问题:“假设通过诸多的实例,人们对过失有了认识,并且其行为也似乎显示他们对过失的意义有所认知,则究竟何种原因让他们普遍地把过失这种现象视为偶然的、无意义的,而对精神分析的解释却极力反对呢?”

是的,解释这一问题很有必要。但是我更愿意你们慢慢领悟到其中的关系,而不会立刻给你们答复,自然你们就会得出它的解释,而不必有我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