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悬疑阴阳诛天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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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半夜去挖坟

方明轩用手支着下巴,听着物理老师在讲台上慷慨激昂的讲解着题目,粉笔在黑板上吱吱作响,高三的生活,单调而乏味。他看了一下表,离下课还有三分钟。

啪,啪,啪!

教室后门传来规律的拍打声,吸引了大部分学生的注意力,大家不由的转过头。

一只带血的手,整个巴掌拍在后门的玻璃上!手腕上一道深深的伤口,皮翻肉绽,鲜血从里面滚滚冒出,浓稠的血随着不停地拍动,在玻璃上溅出无数斑点,在慢慢滑落过程中,与新溅上的血液融为一体,继续滑落……

“啊!鬼,鬼啊!”胆小的女生捂着眼睛尖叫起来,直直刺激着脆弱的耳膜。

物理老师面色严肃,开了门就冲到楼道上,“谁在那恶作剧!你是哪个班的?”

那只手停下拍打,指向老师所在的方向,“啊,啊啊,啊!”抽搐的声音在安静空旷的楼道内响起。

这声音令人毛骨悚然,大家谁也不敢动弹,教室外的物理老师也没了声响。

“铃铃铃……”下课的铃声突兀的响起!

方明轩腾地一下站起身,疾步走出教室。

只见物理老师瘫在地上,而对面,那个人右手拿着一把裁纸刀,左手还在指着他们这个方向,鲜血啪嗒啪嗒掉在地上,就像是一块块化了的山楂雪糕。

方明轩眸中阴沉,他缓缓的朝着那个人走过去。

“你再向前,我就杀了她!”那个人将裁纸刀抵在脖子上,脖子上立即出现了一道红线。

方明轩没办法,只好停在原地。

下课铃响以后,因为听到奇怪的声响,其它教室里涌出越来越多的学生。

“我会杀光他们!”她咧开嘴,阴阳怪气的说道,“一个也不留!”

“牛丽丽你怎么了?”一个女生拨开人群,朝着牛丽丽走去,方明轩见势不妙,紧跟在那个人女生身后。

“哈哈哈哈,感谢你们所作的一切!”那个人高高举起刀子,“想救她,过来啊!”

说完这句话,牛丽丽猛地将裁纸刀捅进自己的脸颊,“哈哈哈哈!”

“啊!”那个女生边尖叫着边向后退,因为从牛丽丽大张的口中,能清晰的看到那半截刀子!

方明轩不退反进,那把裁纸刀卡在脸上,她就不能用来自杀,这是一个机会!

牛丽丽见他过来,手上一用力,竟生生将裁纸刀拽了下来,左边整个的半边脸,被割成两半,伤口鲜血淋漓,参差不齐。

紧接着,她攥着裁纸刀就向方明轩刺过来。

方明轩大手顺着刀身滑去,一个侧步,身体右摆,直接到了牛丽丽身后,然后大手一把扣在她头顶的百会穴。

“你等着,我一定亲手将你送到地狱!”方明轩用极小的声音说道,却坚定无比。

牛丽丽的双眼顿时清明,她虚弱的抓住方明轩,不顾身体上的疼痛,拼命地说着话。

方明轩皱着眉头,他实在是听不清楚牛丽丽在说什么。

“你会没事的,你会没事的。”方明轩只能尽自己所能安抚她。

很快,警车,救护车纷纷赶到。

索性没有造成更大的伤害。受伤的只有方明轩和牛丽丽两个人。

方明轩伸着大手,安静的等待着包扎。他那时候不是不能躲开,而是他需要自己的血,因为他的血,能将上身的鬼赶走。

此时,他一遍又一遍的回忆着牛丽丽说的那些含糊不清的话,她到底想表达什么?

录完笔录,方明轩回到自己的住所。他并不在学校的宿舍住,而是在外面租了一套一室一厅的房子,只有他一个人,不过,并不寂寞。

“怎么你今天回来的这么早?”方明轩正在开门,一个头从墙壁中探出,好奇地问道。这只鬼陪在他身边十二年了,因为没有生前记忆,所以不能转世投胎。它穿着一身白色运动衣,整齐干净,看不出任何死前症状,二十多岁的模样,明朗帅气的一只鬼。

“啊,学校里发生了一些事情。”方明轩进屋就开始找东西,“晚上我会在去一趟学校,看看情况。”晚上,指的是凌晨一两点左右,那时阴气最盛,汇集也最明显。

“今天晚上?你等了半个月等到初一,难道你还想再等一个月?”

方明轩一愣,“是啊,一着急,差点给忘了。”这件事情非常重要,耽误不得,没办法,他只能将探查学校的事情挪到明天晚上了。

方明轩换上一身黑色长袍,左手小指戴金色佩环,胸前系紫色纸花,右眼处用朱砂绘上引魂之花——彼岸花。

拿上背包,驱车前往极阴之地,即乱坟岗。离他的住所大约两个小时的车程。他一年前就考取了驾照,至于车,破破烂烂的一辆,尽管捉鬼师向来是不缺钱的。

这片乱坟岗,之所以能一直保存下来,是因为这里地势特殊,东南高而西北低,阴气汇集,鬼魂肆虐。而且这里多种芳香浓郁的树木,溺人心,乱人神。

方明轩进入其中,一个挨着一个的土坟,杂乱不堪,可以说连个落脚的地方也没有。而在最外层的坟,埋得很浅,有的甚至还能看见白森森的骨头。越往里,阴气汇集越明显,身上感到的寒气也越来越盛。

方明轩捂着口鼻,香味太过浓郁,十一二月开花,香味又如此浓郁,估计是腊梅。他紧皱眉头,却不敢贸然催动灵力抵御,如果在这片乱坟岗动起手来,他只有一个死!

选了一处老坟,方明轩开始挖坟,这种缺德的事情,他现在却不得不干。没有碑文,没有棺材,甚至连个草帘子都没有!

过了一会儿,方明轩不敢再使劲挖了,他怕伤到骨头,于是直接用手抓了起来,然而严冬腊月,土地冻得像堡垒一样坚实,根本抓不动。

拿着铁锨,方明轩思考着办法,花香味似乎已经侵入脾脏,连同着那一股股阴气,搅的他心浮气躁。一使猛劲,铁锨铲下去,嘎吱一声,骨头碎裂,混着泥土一起被铲了上来。

用手拨开泥土,仔细分辨,他从尸骨中拣出了左手小指的第一节骨头,然后他将自己手上戴着的将金色佩环摘下,套在那截骨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