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简介
冯友兰(1895~1990),哲学家。河南唐河人。1918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哲学系。1924年获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哲学博士学位。回国后,曾任广东大学、燕京大学教授,清华大学教授、哲学系主任、文学院院长,西南联合大学教授、文学院院长。建国后,任北京大学教授、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委员。是第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二至四届政协委员,第六、七届全国政协常委。长期从事哲学教学和研究,在哲学思想和中国哲学史研究方面自成体系。1982年被哥伦比亚大学授予名誉文学博士学位。著有《中国哲学史》、《贞元六书》、《中国哲学史新编》(三册)、《中国哲学简史》(英文)等。
心法探源
冯友兰先生是中国哲学史上无论如何也绕不过去的一个里程碑式的人物。他一生著作等身,成就蜚然,给后世留下了一笔可贵的思想财富。这和他皓首穷经式的读书方法虽然有很大关系。冯友兰先生在自己的回忆性文章中曾就自己的读书经验作过专门介绍。下面是冯友兰先生的自述,读者从中必定有所启发:
我7岁上学就读书,一直读到现在,基本上没有间断,不能说对于读书没有一点经验。我所读的书,大概都是文、史、哲方面的,特别是哲。我的经验总结起来有四点:一、精其选;二、解其言;三、知其意;四、明其理。
先说第一点。古今中外,积累起来的书真是多极了,浩如烟海。但是,书虽多,有永久价值的还是少数。可以把书分为三类,第一类是要精读的,第二类是可以泛读的,第三类是只供翻阅的。所谓精读,是说要认真地读,扎扎实实地一个字一个字地读。所谓泛读,是说可以粗枝大叶地读,只要知道它大概说的是什么就行了。所谓翻阅,是说不要一个字一个字地读,不要一句话一句话地读,也不要一页一页地读。就像看报纸一样,随手一翻,看看大字标题,觉得有兴趣的地方就大略看看,没有兴趣的地方就随手翻过。听说在中国刚有报纸的时候,有些人捧着报纸,就像念五经四书一样,一字一字地高声朗诵。照这个办法,一天的报纸,念一年也念不完。大多数的书,其实就像报纸上的新闻一样,只是昙花一现而已。所以,书虽多,真正值得精读的并不多。
那么,怎样知道哪些书是值得精读的呢?这个问题不必发愁。自古以来,已经有一位最公正的评选家,有许多推荐者向它推荐好书。这个选家就是时间,这些推荐者就是群众。历来的群众,把他们认为有价值的书推荐给时间。时间照着他们的推荐,把那些没有永久价值的书都刷下去了,把那些有永久价值的书保留下来。从古以来的好书,都是经过群众的推荐,经过时间的选择,流传下来的。我们看见这类书,大部分都是有价值的,心里觉得奇怪,怎么古人写的东西都是有价值的?其实他们所作的东西,也有许多没有价值的,不过这些没有价值的东西,没有为历代群众所推荐,在时间的考验下落了选,被刷下去了。现在我们所称谓的“经典著作”或“古典著作”的书都是经过时间考验流传下来的。这一类的书都是应该精读的。当然,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历史的发展,这些书当中还要有些被刷下去,但直到现在为止,它们都是榜上有名。
我们心里先有了这个数,就可以随着自己的专业选定一些需要的精读的书。这就是要一本一本地读,在一个时间内只能读一本书,一本书读完了才能读第二本。读的时候先要解其言,这就是说,首先要懂得它的文字;它的文字就是它的语言。语言有中外之分,也有古今之别。就中国的汉语笼统地说,有现代汉语,有古代汉语,古代汉语统称为古文。详细地说,古文之中又有时代的不同,有先秦的古文,有两汉的古文,有魏晋的古文,有唐宋的古文。中国汉族的古书,都是用这些不同的古文写的。我们看不懂古人用古文写的书,古人也不会看懂我们现在的《人民日报》。这叫语言文字关。攻不破这道关,就看不见这道关里边是什么情况,不知道关里边是些什么东西,只在关外指手划脚,那是不行的。我所说的解其言,就是要攻破这一道语言文字关。当然,要攻这道关,要先作许多准备,用许多工具,如字典和词典等工具书“书不尽言”。
中国有句老话说是“书不尽言,言不尽意”,意思是说,一部书上所写的总要简单一些,不能像他所要说的话那样NB059唆。这个缺点倒有办法克服。可是“言不尽意”那种困难,就没有法子克服了。因为语言总离不了概念,概念对于具体事物来说,总不会完全合适,不过是一个大概轮廓而已。比如一个人说“他牙痛”,“牙”是一个概念,“痛”是一个概念,“牙痛”又是一个概念。其实他不仅止于“牙痛”而已。那个“痛”,有一种特别的痛法,有一定的大小范围,有一定的深度。
这都是很复杂的情况,不是仅仅“牙痛’’两个字所能说清楚的,无论怎样NB059唆他也说不出来,言不尽意的困难就在于此。所以读书时即使书中的字都认得了,话全懂了,还未必能知道作书的人的意思。从前人说,读书要注意字里行间,又说读诗要得其“弦外音,味外味”,这都是说要在文字以外体会它的精神实质。这就是知其意。司马迁说过:“好学深思之士其意。”“意”是离不开语言文字的,但有些是语文文字所不能完全表达出来的。语言文字是帮助了解书的意思的拐棍。既然知道了那个意思,最好扔了拐棍。这就是古人所说的“得意忘言”。在人与人的关系中,过河拆桥是不道德的事。但在读书中,就是要过河拆桥。
上面所说的“书不尽言”,“言不尽意”之后,还可以再加一句“意不尽理”。“理”是客观的道理;“意”是著书的人的主观的认识和判断,也就是客观的道理在他的主观上的反映。“理”和“意”既然有主观客观之分,“意”和“理”就不能完全相合。人总是人,不是全知全能。他的主观上的反映、体会和判断,同客观的道理总要有一定的差距,有或大或小的错误。所以读书只“得其意”还不行,还要“明其理”,才不至于为前人的“意”所误。如果“明其理”了,我就有我自己的“意”。我的“意”当然也是主观的,也可能不完全合乎客观的“理”。但我可以把我的“意”和前人的“意”互相比较,互相补充,互相纠正。这就可能有一个比较正确的“意”。这个“意”是我的,我就可以用它处理事务,解决问题。好像我用我自己的腿走路,只要我心里一想走,腿就自然而然地走了。读书到这个程度就算是能够现学现用,把书读活了。会读书的人能把死书读活,不会读书的人能把活书读死。把死书读活,就能使书为我所用,把活书读死,就是使我为书所用。能够用书而不为书所用,读书就算读到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