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官商大鳄:桑弘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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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为命侍中受命理财

(一)经济思想

汉武帝时期,匈奴的侵扰尤为频繁,但汉武帝的反击也最为有力和彻底。武帝当然知道财政问题是最大的问题。如果没有强大的财政做后盾,战争根本无法进行。于是汉武帝及其理财家们制定了翔实可行的财政政策。这其中桑弘羊就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他针对当时的战争现状,结合法家思想的实用之处,形成了两个基本的理财思想——即解决财政问题必须贯彻法家的思想和政策,并根据现实情况进行变通。

法家思想在农业方面重视包括家庭纺织业在内的农业的发展。先秦法家提出农战方针,以实现新兴地主阶级富国强兵的要求。在农业政策上废除井田制,发展和巩固封建生产关系,增加农业人口,限制兼并活动,兴修水利,改革农具,改进生产技术,移民垦荒等等。桑弘羊认为这些政策都很重要,应该继续推行。但是单靠这些还解决不了当前的财政困难,还必须采取更有力的措施。

在经济方面,法家还主张抑商。为什么要抑商呢?因为中国古代是一个农业社会,提倡农业而抑制商业,是治理国家的一个重要方针。法家主张抑商的目的就是为了打击工商奴隶主复辟势力,也是为了巩固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并保证绝大多数人口从事农业生产,但抑商不等于禁商。另外,桑弘羊充分吸收《管子·轻重》的论点,准备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贯彻,他认为用商业利润来解决财政困难是很快就能见效的好办法。但是《管子·轻重》夸大了流通过程的作用,这对桑弘羊的财政政策也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但桑弘羊主要是吸收了它的合理部分。

桑弘羊以这些理论为基础,在实践中加以充实和发展,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经济思想体系。可以说,桑弘羊是先秦至西汉法家经济思想的集大成者。

另一个理财思想就是,进一步打击工商奴隶主和地方豪强势力,巩固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这也是西汉王朝建立以来同复辟、分裂势力进行长期斗争的延续。因为,豪强地主把持“山海之利”即矿山海盐这些资源,垄断重要生活、生产资料盐、铁的生产和流通,这对政府财政收入和普通百姓都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著名的铁商卓氏、程郑、孔氏有的“致富数千金”,有的“富至巨万”。他们不顾朝廷的禁令,大量铸造劣质钱币,扰乱市场,获取暴利。文帝时实行自由铸钱政策,吴王刘濞、大夫邓通铸的钱遍布天下,富裕程度甚至超过了天子。而这使得西汉前期的货币制度极其混乱。再加上工商业奴隶主操纵物价、投机倒把,使得朝廷的财政收入减少,严重破坏了西汉王朝的财政制度,凡此种种,都说明进一步打击工商业奴隶主、豪强地主的斗争势在必行。文帝时,晁错已经揭露了工商业奴隶主势力膨胀以及他们兼并农民土地所带来的严重社会现象,指出:“今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尊农夫,农夫已贫贱矣。”就是说,当今汉朝的法律虽然对待商人很苛刻(如规定商人不能做官),但是商人却日益富裕,国家一直以来虽然重视、鼓励农业,但是农民却愈加贫困。这也说明了限制工商业奴隶主是势在必行的,同时也说明了当时的统治者已意识到了社会存在的严重问题。

工商业奴隶主和地方豪强是西汉前期巩固中央集权和地主阶级专政的主要障碍。因此桑弘羊要把进一步打击这两股势力作为制定政策的重心。

基于这两点,桑弘羊制定了翔实可行的财政政策,当他把自己关于理财的设想告诉武帝时,武帝非常满意,于是武帝就把理财的重任托付给他。这一年桑弘羊33岁,入宫已整整二十年了。

(二)白鹿皮币政策

白鹿皮币政策开始于元狩四年(前119年)的第一次币制改革。当时,前任大农令郑当时已被免职,继任者为颜异。颜异起初为济南亭长,以廉洁正直著称。他上台不久,山东各地发生水灾,民多饥乏。政府遣使赈发郡国储粮来缓解灾情,但仍然不足,又募豪富相假贷,仍然不能缓救灾情。最后采取移民政策,大量迁徙贫民于陇西、北地、西河、上郡及会稽等地,总共约有七十二万五千口。所有这些人的衣食住行等费用都由朝廷供给。

在政府财政方面,自文帝造四铢钱以来,已有四十余年,虽没有什么改变,但从建元以来,也感到了筹码的缺乏。为补救计,往往就一多铜之山,采铜铸造,于是民间盗铸日益成风。那么,何谓白鹿皮币政策呢?白鹿皮币政策,就是对发国难财的大官僚(王侯宗室)要钱的一个具体方法。与“告缗令”为了向发国难财的“富商大贾”要钱的方法相同。原来,汉廷禁苑里养着很多白鹿,而少府则贮藏有很多银锡。在汉武帝召开的御前会议里,明确提出了“更钱造币以赡用,而摧抑浮淫并兼之徒”的议题。于是理财家们制定了一个具体的做法。说“古者皮币,诸侯以聘享。金有三等,黄金为上,白金(即银)为中,赤金(即铜)为下。当今半两钱,法定重为四铢”,但是由于奸人或摩擦钱上铜屑而使货币失重,钱轻而物贵”,于是决定用一尺见方的白鹿皮,周围画上彩色花纹,一张值钱四十万,规定王侯、宗室朝觐皇帝或诸侯聘享,都必须用它来垫璧作为礼品。这实际上是对王侯、宗室强迫征税,是在统治集团内部进行财产再分配,和劳动人民没有直接关系,所以只在上层贵族中流通和使用。

白金币用银锡合金制成,有三等:一、圆形龙纹币,重八两,每枚值三千钱;二、方形马纹币,重六两,每枚值五百钱;三、椭圆形龟纹币,重四两,每枚值三百钱。这个政策造成了严重的通货贬值,贬值程度在中国历史上是空前的,它对工商业奴隶主和小生产者都不利。但王侯、宗室可以把自己的损失转嫁到劳动人民身上。因此,归根到底,这次改革是以劳动人民为掠夺对象的。

(三)盐铁官营

桑弘羊根据自己的理财思想,采取的第一项措施是把灾区七十二万五千贫民迁往陇西、北地、西河、上郡、会稽等郡落户垦荒,移民的衣食都由政府供给,还贷给几年的生活费用。边境移民通过垦荒发展农业主产,增加国家的经济实力和财政收入的同时还与巩固边防的措施相结合。可见桑弘羊的思想是深谋远虑的战略思想。

桑弘羊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从13岁开始就在武帝身边做侍中,直到39岁出任大农丞时,已当了二十六年的侍中。这期间,由于汉武帝全力发动了对匈奴的战争,动员全国上下所有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斗争,所以国家府库的钱财很快就耗尽了。汉武帝虽有雄才大略,但苦于匈奴反复无常、不讲信用,签订和约也没有用。从公元前133年起,西汉与匈奴的战争便连绵不断地发生了。战争增加了财政支出,动用了国库中大量的钱财,而这也导致了财政危机的出现,使国库面临枯竭的危险。

元狩三年(前120年),朝廷派大农令郑当时负责财政。为了弥补财政的亏空,郑当时向汉武帝推荐了山东有名的大盐商东郭咸阳和河南南阳的大铁商孔仅,武帝任他们担任大农丞,让他们利用经商的经验和技术负责管理盐铁事务。具体主张就是通过盐铁收归官营,来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东郭咸阳是齐国人,齐国是当时有名的商业区域之一。春秋时期,齐国即以商业著称于世。咸阳之所以能成为大煮盐家,也不是偶然的。孔仅是南阳人,南阳也是当时著名的商业区域之一。所谓“宛周齐鲁,商遍天下”的宛,就是指南阳而言。孔氏起先是由大梁迁移而来的。孔氏在大梁就以冶铁起家,迁宛后仍继续从事冶铁事业,致钱数千万。他利用财富,交接王侯,势力很大,为一方之冠。汉初原来有一条法令,就是禁止商人及其子孙做官,这是高祖为了防止工商业奴隶主的破坏活动而制定的政策。但时间一久,政策就逐渐被破坏了,尤其是在汉武帝时期。

这一年,桑弘羊已经34岁了,由于他擅长处理经济问题,汉武帝让他帮助东郭咸阳和孔仅进行盐铁官营的规划。经过几人的严密规划,制定了详细的实行措施,即将原属少府管辖的盐铁划归大农令管辖。从少府到大农令,有一个这样的区别,即少府负责的是皇室的财物问题,而大司农是专门负责整个国家财政问题的官职。这是“大家”与“小家”的区别。由国家垄断盐铁的生产,不许私人经营。三人详细讨论后,由孔仅和东郭咸阳通过大农令颜异上奏武帝说:“山海天地的宝藏,本来应该属少府,现在陛下不占有它们,交给大农令来增加财政收入。我们建议募民自备费用,让他们向政府领取制盐工具煮盐,产品由政府收购,铁器则由政府生产和销售。那些想垄断山海之货以发财致富,奴役盘剥小民,他们反对这种做法的言论我们不必听,敢私自铸铁器和煮盐的,用足钳(刑具)钳他的左趾,没收他的生产工具和产品。”武帝批准了这个建议,派孔仅和东郭咸阳乘车到全国各地产盐铁的地区,设立盐铁官营的机构,任命原来经营盐铁生产的商人为各地官营盐铁的主管官。但同时,他们也乘机在各地安插了一批工商业奴隶担任盐铁官。

盐铁官营在财政收入上有相当显著的效果。《平准书》说:“县官以盐铁缗钱之故,用少饶矣。”后来,在盐铁会议时,御史也追述说:“当此之时,四方征暴乱,车甲之费,克获之赏,以亿万计,皆应大司农,此皆……盐铁之福也。”不过此时盐铁官营,似乎还只是做到设立机构而止。而其与均输法发生密切关系及积极作用,成为一整套的财政经济机构则是元封元年(前110年)的事了,也就是孔仅等举行天下盐铁官营之后七年,桑弘羊任命孔仅管理盐铁之时,才得以完全实现。

汉武帝对经营盐铁政策的支持以及孔仅、东郭咸阳和桑弘羊对这一新政策的执行,在经济上取得了成效。所以这一政策执行三年后,孔仅就升任为大农令,桑弘羊也被提拔为大农丞。大农令是封建政府掌管财政的最高官员,大农丞是他的主要助手,从这时开始,桑弘羊在理财上就显示出他的突出才干,汉武帝对富有政治眼光和经济头脑的桑弘羊非常赏识,经常和他讨论军事和经济问题。桑弘羊越来越受到汉武帝的重用。

汉武帝向桑弘羊征询意见。武帝认为抗击匈奴之大事,是全国上下有人出人、有力出力的事,尤其在战争不断,军费问题成为首要问题之时。如何解决军费问题?能不能再增加农民的税收呢?面对武帝的疑虑,桑弘羊认为,农民的负担已经够重的了,除了交地税、服劳役外,还要用现钱交纳算赋、口赋、更赋等,如果再加税,他们会不堪重负,从而增加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但问题也接踵而来:军费开支所需要的钱应该去哪里筹集呢?为此,桑弘羊说道:“天下有的是钱,有的是生财之道,却不掌握在皇上您的手中;如果把它们拿过来,军费乃至更大的军需就不是问题了。本朝开国以来,实行的都是民间冶铁煮盐的政策,一些大盐铁主垄断了盐铁的生产和买卖,积累了巨大的财富。要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只能从这些富商大贾手中夺回一部分财富。我建议皇上推行盐铁及酒类的官营专卖政策,从富商大贾手里夺回盐铁的贸易和控制权。这样既可以使国库充盈,又能抑制和打击豪强势力。”武帝非常同意桑弘羊的建议,对他更是加以重用。

汉武帝先任命桑弘羊担任治粟都尉(管理全国粮政的长官),由宫廷到政府实际部门工作;接着又让他出任大农丞,掌管会计事务;后来又让他担任大司农、御史大夫等职务,他的政治生涯达到了最高峰。

(四)实行算缗

算缗是国家向商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告缗是没收向国家隐瞒财产而进行少缴纳或不缴纳财产税的财产。这两项政策主要打击的对象是大商业者。这也是由于大规模地对匈奴战争,为了弥补财政不足而对工商业者采取的一种筹款措施。最初提出这个办法的是御史大夫张汤,武帝元狩四年(前119年)颁布了推行的法令。但是由于当时的大农令颜异不赞成此事,所以未能认真贯彻执行。桑弘羊出任大农丞后,才在全国雷厉风行地加以推行。

按缗计算税额的征税办法是一算二十钱。具体政策是:从事商业的(包括囤积商品暂不出卖的在内)按营业额(囤积商品按商品价值),从事高利贷的按贷款额,每二缗纳税一算;从事手工业自产自销的按出售产品价格,每四缗纳税一箅;车船要征通过税,每年每辆一般人纳税一算,商人加倍,船身长五丈以上的纳税一算。凡是经营工商业、高利贷的,不管有没有市籍(商人户口),都要纳税。纳税数额根据自报,隐瞒不报或申报不实的,一经查出就没收全部财产,并发往边疆服役一年。检举揭发的人,奖给没收财产的一半。实际上,算缗的税率并不算高,只占营业额或商品囤积额的百分之零点五至百分之一,但是工商业奴隶主追求利润的本性决定了他们必然要对此进行破坏。

此外,桑弘羊针对工商奴隶主“以末致财,用本守之”的兼并和复辟活动,规定有市籍的商人及其家属不得占有土地,违反这一禁令就没收他们的土地和农业奴隶。这一政策的实质,是新兴地主阶级用政治权力来限制工商奴隶主的货币权力,这是上层建筑保护自己的经济基础的一个生动体现。这个政策同理财并无直接关系,桑弘羊将它作为重要措施之一,说明他的着眼点不仅仅限于解决财政困难,而是立足于巩固整个封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