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汉武帝与中外朝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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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建立中外朝制度(2)

这些皇帝左右的亲信,往往还加有侍中、常侍、给事中、散骑等头衔参与国事的商议。这些头衔是汉代的加官,是在原来的官职之外加的官衔,这样可以出入禁宫,与皇帝接近。侍中,是秦官,是皇帝左右的亲信人员。最初主要是服侍皇帝的生活,如便壶、痰盂、舆服等事务。后来逐渐发展为顾问议论朝政大事和受皇帝派遣为特使处理边防等特殊事务;中常侍,也是秦官。西汉时期沿用,也是一种加官。与侍中可以一起出入宫廷。由上至列侯、卿大夫,下至郎中的官吏兼任。到了东汉时期才有宦官专门任此职;给事中,也是加官。所加者为大夫、博士、议郎,主要是执掌顾问应对,地位在中常侍以下。

除上述文臣亲信外,武帝还有武将亲信。如卫青曾先后为建章宫监、侍中、太中大夫、车骑将军、大将军。再如霍去病,“少而侍中”,后为骠骑将军、大司马。他们也作为皇帝亲信与皇帝关系非常密切,参与机要大事的商定。

中朝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就是处理日常行政事务的尚书台与中书令的出现。尚书的官名,最早见于秦朝。其实战国时期已经有此官了,但只是负责文书的小吏。秦时的尚书是由战国时期的主书或掌书发展而来的。按照秦制,尚书属于少府,并且有尚书令、尚书仆射、尚书丞及左右曹诸吏,已经初步形成了自己的办事机构。尚书包括四人,负责文书收发。其地位并不重要,各种事务都由丞相决定,尚书只是皇帝与丞相之间的转达站。汉武帝时,为了削弱相权,强化君权,就更多地利用了尚书这个机构。并且任用宦官为尚书,这就是中书。尚书(或中书)是皇帝的近侍,办事又日益增多,自然是日益重要。汉武帝是个有雄才大略的皇帝,他扩大了尚书的权力,让其处理国家行政事务,代替部分相权。可是,他虽然把丞相的权力收回了宫廷,却不下放,这些身边的近侍只有参与权,却无决策权。所以武帝时期的中书地位仍得不到尊崇。司马迁曾任过中书令,他在写给友人任安的信中说:“今已亏形为扫除之隶。”意思是说虽为中书令,但地位还是很低下的。

武帝时期尚书台长官为尚书令,次官称丞。张汤的儿子张安世曾因为写字好、记忆力强被武帝任为中书令。武帝以后,随着君权的发展和皇帝个人能力的减弱,尚书的职权逐渐增大。如汉元帝时任石显为中书令,石显内外结党,权力愈大,政事皆由他决定,朝廷上下对他恭敬有加。

总之,武帝时出现的中朝由两部分人组成:一部分是尚书台有关人员,负责收发、保管、评议有关机要文书,分类整理提出的意见,供皇帝使用,审决后交执行机构办理。另一部分是武帝从郎、大夫、公卿中选出的,并通过加官侍中、给事中、中常侍等称号形成的亲信左右,这部分人的职责是出纳王命,通过诘难丞相等公卿大臣和直接被委派为使臣处理有关问题,贯彻武帝意图。总之,中朝的设置大大加强了专制主义皇权对国家各方面的控制。

随着中朝的出现,以丞相为首的外朝地位逐步下降。公孙弘为丞相后,李蔡、庄青翟、赵周、石庆、公孙贺、刘屈氂相继为丞相。自李蔡至石庆,丞相府不比往日,至公孙贺、刘屈氂时,丞相府客馆已坏为马厩、车库、奴婢室。这说明武帝时,丞相的地位已大大下降,后经西汉后期至东汉的发展,中朝逐步取代了以丞相为首的外朝职权。

成帝时建三公官,这是君权与相权矛盾进一步发展的结果。以前由丞相总理政务的中央政府,一变而成为由司徒、司马、司空三公分权的中央政府。将统一的丞相权力一分为三。三公互不统辖,于是中央政府的权力自然总归于皇帝。但皇帝不论怎样专制,总不能揽尽天下大事,加上皇帝个人能力的低下,而天下大事又必须由他决断,因此就不得不委政于近侍尚书。

随着尚书职权的扩大,尚书的名额也必然增多。成帝时置尚书五人,一人为仆射,四人分四曹。正式组成宫廷内的政治机构。这五名尚书职权范围非常广泛,从中央到地方、从官府到民间所有的事都管到了。不过此时的尚书还仅限于章奏及封奏以上传下达,只是已经多少干预了某些政务。

尚书台正式成为总理国家政务的中心是在东汉时代。光武帝刘秀鉴于王莽篡汉,不信任大臣,所以大权独揽。他虽然也组织了以三公为首、九卿分职的中央政府。但实际上国家大权全部集中在宫廷,即集中在尚书台。尚书虽然仍属少府,但实际上已经从中央政府的组织中分离出来,一变而成为直接隶属于皇帝的尚书台。自此之后,一直到东汉末,尚书台是当时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尚书的权威与日俱增。尚书职权的变化,可以通过以下过程体现出来:尚书职权最初只是在殿中负责收发文书,起上传下达的作用,没有什么政治权力。皇帝下达章程往往要通过丞相、御史。武帝以后,尚书的职权有所变化。由“通章奏”到“拆阅章奏”,进而“决策章奏”,甚至直接“下达章奏”了,开始慢慢侵夺中央政府的职权。例如,选举、考课、任用官吏之权,武帝以前本在丞相和御史二府,但汉武帝以后人事权就转归尚书了。卫宏在《汉旧仪》中说道:“汉制规定,六百石以上官吏的调迁权在于尚书,四百石至两百石的人事权在于丞相。”可见,选举地方官吏之权,尚书竟在丞相之上。

尚书不仅掌握官吏的任用权,还可以掌握刑狱诛赏的大权。尚书可以质问大臣,并可以因为大臣出言不善而弹劾大臣。有时不直接责问大臣,而是责问他的僚属。总之,两汉的尚书,特别是东汉的尚书,可以说是包揽一切,无所不统。不仅原来丞相、御史的职权转归尚书,连九卿之职也逐渐为尚书诸曹所管。尚书有这些职权,反过来容易作威作福,这在西汉时期,有时就可以压服丞相了。到了东汉,其权势更是凌驾于三公之上。

尚书台的组织开始较小。后来随着尚书权力的提高,尚书台的机构也日益扩大。至东汉渐具规模,俨然成为一个小型的中央政府。尚书台由尚书令、尚书仆射、尚书曹组成。尚书令是尚书台的长官,自秦已有,属九卿少府,不过六百石之官。武帝时用宦官任尚书令,所以也称为中书谒者令,简称中书令。如用士人还称尚书令,武帝以后成帝之前,此职或用宦者,或用士人,所以有人怀疑尚书令与中书令是两个官职。但是,如果按照秦汉称宦官均为中官,所以凡是宦官兼任的官,都要加个“中”字。如赵高为丞相,则曰“中丞相”。因此,宦官任尚书,则称为“中书”。由此,尚书即中书,二者为一官。尚书令之下有尚书仆射,也可以认为是副尚书令。此官秦时也已经存在了,汉朝沿袭之。宣帝时,宦官主事,弘恭为中书令,石显为仆射。成帝时,置尚书五人,一人为仆射,仆射负责文书的启封。尚书令不在的情况下,仆射代行其权。尚书仆射秩六百石,如果是三公任仆射,则为两千石了。仆射的权力大小以及是否管事,完全因人而异。

从有关尚书仆射的记载来看,尚书仆射可以弹劾尚书令的意见,尚书令的奏议,仆射也能反驳。另外,仆射履行着监察和谏诤的职责。甚至类似后来唐朝的谏官。如,顺帝打算立皇后时,尚书仆射胡光上疏说道:“我的官职是拾遗,责任重大,所以焦虑担忧,现在冒昧想听皇帝您的想法。”拾遗作为官名,是唐代的事。但拾遗有诤谏之意,从汉代就已经开始了。

尚书曹也是尚书台的重要成员。尚书分曹有一个发展过程。秦朝时已有左右曹诸吏,但没有一定的职事。自武帝以后至成帝,诸曹成立,开始为四曹,成帝时加一曹为五曹。至东汉光武帝时期则增加到六曹。其曹名、职务前后有所变化。东汉这六曹及其职务为:三公曹,主管地方官员的考察;二千石曹,主管刑法;吏曹,掌管官员的选举和任用;民曹,接收官员和民众上奏皇帝的奏折;中都官曹,掌管水火及贼盗;客曹,主管少数民族事务。每曹设尚书一人,秩六百石,下辖侍郎六人,令史三人。各曹位于皇宫的范围内,日夜有人值班,还不断有武装的禁卫巡逻。

这六曹尚书以后即发展为吏、户、礼、兵、刑、工这六部尚书。于唐时形成,以后各朝延续发展完善。于此,六曹尚书与尚书令、尚书仆射共八人,谓之“八座”。“八座”之外,还有左、右丞各一人;尚书郎三十六人,掌管文书起草;令史十八人,每曹三人,主管文书;这样,以尚书令为首的机构,在东汉猛增至六十四人,其规模较西汉时扩大了。同时,尚书在接收和起草文件方面就起到了关键的作用,甚至可以影响政策的制定。由于可以接近皇帝或他的代理人,尚书的成员可以不顾他正式的上级少府。“事实上,他们终于形成可以与三公的权力相抗衡的皇帝的内阁。谁掌握了尚书的权威,谁就自然而然地可以相当严密地(虽然不是全面地)控制中央政府。”

尚书台的职权已超越三公,但是终两汉之世,尚书仍为少府的属吏。而少府为九卿之一,九卿又分属三公。如此以来,尚书在名义上还是三公的下属。这样矛盾就出现了,即三公不仅不能指挥下属,反而还受制于下属。为了解决这一矛盾,于是就有了所谓的领、平、视、录尚书。即由中央高级官吏,外加“领尚书事”“平尚书事”“视尚书事”“录尚书事”等官衔来监管或主持尚书台的工作。领、平、视、录尚书事并不一定是尚书令,皇帝在尚书台的亲信、代理人等都可以加这些官衔。这样,中央高级官吏既能保持本职,又可以参与枢密。如昭帝时霍光以大将军“领尚书事”;宣帝时,张安世曾以大司马车骑将军“领尚书事”等等。领尚书的大臣自然权力扩大。就拿霍光来说,处理尚书台文件时听取尚书台有关官吏谋议后,最后再由他决定,然后才能付诸执行,实际是代皇帝行使职权。

总之,两汉的尚书台,其职权十分重要。它的组织规模也很大,是天子的喉舌。在名义上虽为宫廷近侍,但实际上就是中央政府的总枢。两汉的皇帝就是利用这个组织,把中央政权从以丞相为首的权力组织手中过渡到自己的宫廷内部。皇帝个人大权在武帝以后日益加强,但是皇帝一人不可能揽尽天下所有大事,即使再有能力的君主也要委任于身边的人做助手,尤其是皇帝幼小或无能之时。那么此时,也就是皇帝近侍窃弄权柄的时候了。如西汉昭帝时,霍光权倾朝野;元帝时,宦官弘恭、石显擅权;成帝后,政权落入外戚王氏之手;东汉和帝以后,更是形成外戚、宦官交替专权的局面。皇帝成为外戚、宦官争权夺利的工具和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