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不爱,就是最好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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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相伤:爱情,终究是经营不来的

曾经许过的承诺,说过的未来,而今,回忆起来竟那么荒诞。

潇洒的离开,好过无谓的纠缠。

因为,不爱,便是早就不爱了,何必还要苦苦纠缠、藕断丝连。

不如祝福彼此,重新找寻爱。

回忆里的一抹光亮

自己也不明白,当时怎么就那么喜欢她。

那时的自己完全活在文学创作的理想世界里,虽然辛苦写的一篇文章才值几十块钱,可仍然对未来充满希望。总觉得自己很可能会成为一名出色的编剧,或者一位流传百世的作家。

因为喜欢,所以给她写了很多浓情爱意的小诗。她应该也是喜欢文字的吧,不然,怎么会选择跟我在一起。

那是一段极其快乐的时光,我用自己喜欢的文字换取微薄的稿酬,然后用这微薄的稿酬与心爱的她去不远的远方旅行。

不到三个月,我们几乎走遍了周围的小镇。

再后来,生活渐渐归于平淡。因为年岁和现实的压力,我们不得不从梦幻里跳脱出来,去考虑房子及柴米油盐等问题。

我们都不喜欢做饭,吃馆子永远要比在家吃饭多,起初并不觉得怎样,后来时间长了才发现:家,真的是一种味道。

喜欢,本身就是一件微妙的事情。她喜欢你,同样,她也可能喜欢别人。可惜,这个道理直到今天我才明白,世间所有事情都可以通过努力来得到,唯有喜欢这件事不行。

她喜欢上别人,是我意料之外的事儿。

我们在狭窄的屋子里吵得天昏地暗,我故作从容地放手,表情冷漠地看着她整理旧物,直到她拖着箱子准备离去,我的天地才轰然崩塌。

她真的要离开我了。而我,将要完全失去她,心里忽然懂得,相爱时许诺的永远不过是一刹那的爱恋。爱情在时,永远便在;爱情死了,永远也就不见踪影。

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个拿得起放得下的人。然而,那一刻,我却蛮横得像个患了失心疯的病人。

就爱情而言,大部分情况下来说,拿得起放得下,不是因为理智,而是因为爱得不够深刻。如果爱得够深,把一颗心都交付给别人了,怎能受得了完全的失去?

她和他在一起,并不快乐。因为我总是想方设法使他们难受,我以为,她会因为爱不了别人,继而便会转身回到我身边。

于是,在那段面临结束的日子里,我们想尽一切办法让对方流泪,把所有的爱都变成恨,变成折磨。

每一个失恋的人,也许都曾做过类似的事情。

她到底还是走了,既没有选择他,也没有回头再和我重新开始,当时想不明白,痛苦难言。几年后,从那场情感的风暴中跳出身来,以旁观者的姿态回顾往事,才觉得心有愧疚。

喜欢谁,爱谁,本身就不是我们自己能控制的事情。我们也想和一个对的人白头到老,牵手终了,可命运时常喜欢开一些玩笑。

回头想想,她要不要爱上别人,又岂是她自己能控制的?

相爱和别离,都是一种缘分。在漫长的人生里,在颠沛的旅途中,偶遇一人,和你在寒冬的路上相互取暖,相互依偎,是多么值得感激的事情。路太长了,中途不管谁决定停下来,都不是一种错,谁都没有必须陪谁走到最后的义务。

走不到最后,就祝福吧,回头看看那一段寒冷的路途,把彼此在路上慢慢丢掉的光亮都捡回来,送给对方,即便很久以后想起来,仍然会感念对方的温暖。

要让每一段半途而废的爱情,都努力成为回忆里的一抹光亮。

不管你记不记得,是不是在途中爱上了别人,你都应该告诉我——我不是非要等你,只是既然等了你,我就不能再等别人。

我不是非要等你

那么长的时间过去了,他还是喜欢她。

相熟的人都劝他放手,应该开始新的生活。可他始终觉得,她会回来,因为离别的时候,她说了一句:等我。

与她相比,他真的太普通了,不论家境还是相貌,都平平无奇。她注定是颗耀眼的明珠,不管丢在漆黑的夜里还是纷乱的人群中,总会招来诸多人的爱慕。

他是坚持到最后的一个。当然,他也是最毫无保留的一个。对于她来说,最感动的,莫过于此。那么多人爱慕她的青春和容颜,只有他,一直静静守在她身边,像是在等待一个调皮离家的孩子重新找到回家的路。

她去国外留学的时候,他跑去送她。那么多人在她生命里来来去去,最后,只剩下他一个,她确实有被感动。那一刻,她是真心想要把往后的岁月都给他,所以,她冲上前去,抱了抱他,然后凑在他耳边说了两个字:等我。

他一直在等她回来。

很多人都说,她不会回来了,国外的条件那么好,她怎么可能还会回来呢?况且,事情都过去整整十年了,说不定她都已经结婚嫁人了。

他笑笑,他知道她的脾气。她向来是个言出必行的人。

在他34岁的时候,学校举办了毕业十周年聚会。她来了,她的脸上没有留下丝毫岁月的痕迹,仍旧美得让人怦然心动。

当年所有爱慕过她的男子,都起身敬酒,跟她打趣。只有他,默默地坐在人群里。

狂欢过后,他主动找了她。她喝得有点多,送她回家的时候,她靠在他的肩膀上,嘴角挂着微笑。

开门的是个老外,一头金发,瘦瘦高高。客厅的墙壁上,挂着她和老外的结婚照。他隐约懂了,说了句再见,而后匆匆消失在了夜色里。

回程的路上,他的心像插了无数把刀子,那些奔流的鲜血,就是与她有过关联的破碎时光。

第二天,她主动给他打了电话。这么多年过去了,他的号码一直没变,他一直在等她回来。

她说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在电话里泣不成声。她说她一去就是十年,那么久的时间,她以为他不会再等了,或者也已经爱上了别人。

他笑笑说,没事,就当是和命运赌了一局,虽然输了,却也死心了,透彻了。

换号码之前,他给她打了一通电话。他说,我不是非要等你,非要得到你,只是我既然答应了等你,就不能再等别人。如今,你有了自己的归宿,我也该去寻找我的幸福。

是的,不管你记不记得,是不是在途中爱上了别人,你都应该告诉我——我不是非要等你,只是既然等了你,我就不能再等别人。

别去奢望一个已经不爱你的人,会因为你的眼泪和执着再度敞开心门。

不爱就是不爱,何必枉送一片真心和痴情呢?

不爱,就是最好的理由

他说分手的时候,她正往嘴里塞菠萝。

那时没在一起多久,他不爱吃水果,她就哄着他骗着他,说吃水果其实特别方便,宿舍楼下就有卖菠萝的,顺路买一块,好吃又不耽误时间。

就这样,每天经过那栋宿舍楼,她都会买两块菠萝坐在草坪上等他。

周围的人都说她傻,是的,他俩确实不般配。她率真、善良、上进且独立,从高中开始就靠打工养活自己,是难得一见的魅力女生。与之相较,他显得太普通了。

但这又能怎样?她爱他,不顾一切地追逐他,明知是曲意逢迎,仍奋不顾身。不必别人说,她自己都知道,因为爱他,她变得不像自己了。

她继续走,大口大口咬着菠萝。她不问为什么,她说不出话,胸口忽然像压了一块巨石,疼得喘不过气。

她努力笑笑,嘟囔着腮帮说:“亲爱的,今天的菠萝真的好酸哦,你看我眼泪都酸出来了。不信?你尝尝,你尝尝……”

她忍着泪,撒着娇,把菠萝递给他。他不理会,继续大步流星地往前走。

他走得脚下生风,裤腿作响。她提着菠萝,一路小跑,却怎么也追不上他渐行渐远的背影。她想自己快些,再快些,可怎么也跑不起来,她恨极了自己,不知如何是好。

就这样,他把她一个人扔在春风呼啸的天地里。而她手里,还提着那块为他买的菠萝。

她没给他打电话,也没发短信。她知道,既然提出这样的要求,他心里肯定很烦。

她的闹钟一直都是下午五点四十。他特别懒,经常因为睡觉或者玩游戏忘记吃饭。她得提醒他,打电话催他,并拉着他,一起在六点共用晚餐。

闹钟响了。

她像往常一样给他打电话,叫他吃饭。他说吃过了,不饿。她知道,他肯定没吃。于是,她就去宿舍楼下等他,照旧买了两块菠萝。

她坐在草坪上一直等,没有方向,也没有目的。她只是不停地想,自己哪里做得不好,为什么他会提出分手。是怪自己平时话太多,还是怪自己太黏人?她想了很多理由,但都不足以说服自己。

夕阳慢慢落去,她记得,他们曾在这里无比甜蜜地看过日落。她的眼泪又要落下来了,她真恨自己,何时变得这么脆弱。

初春的晚风还是很凉,她一直坐在那儿,从五点五十,一直等到晚上八点。

他下楼时看到她,有些许诧异。她说一起吃饭吧,他没拒绝。

去食堂叫了两碗面。他吃得特别快。刚吃完,他就起身要走,说有事。

她又哭了,流着泪,求他别走。他说我们已经分手,不必再联系了。

她说,你总得给我一个分手的理由吧?他不说话。他永远都是这个样子。

停顿片刻,他转身大步流星地离开。她追着他,一路跑,一路哭。

她跟着他跑进了男生寝室。他关上门,不理会她。她站在门外,一直哭。那一刻,她真想从过道的窗户里跳下去,如果没死,她还会爬起来,投身湖底。她只求他说一句话。

整个楼道都沸腾了,所有人都出来看她,劝她。只有他,无动于衷。她不记得事情是怎样结束的,醒来的时候,已经躺在熟悉的床铺上。

姐妹们带她去吃饭,路过那栋宿舍楼,停了会儿,走过去,买了两块菠萝。卖菠萝的还是那个清秀的小姑娘。

她说:“如果以后他路过这里,麻烦你帮我告诉他,记得多吃水果……”

说着说着她就哭了。接着,那个卖菠萝的小姑娘也不明所以地哭了。

再后来,她告诉了我这个故事。直到今天,她还不明白分手的理由。

傻瓜,还要什么理由呢?不爱,就是最好的理由。因为不爱,所有关于你的好和不好,他都不要了。这就是最好最真实的理由。

别去奢望一个已经不爱你的人,会因为你的眼泪和执着再度敞开心门。

不爱就是不爱,何必枉送一片真心和痴情呢?人活着,就是这样,总要碰到几个错的人,才会知道谁是对的人。

当你用尽一切方法把爱情融化成水时,它已在表演着将要凝固的形状,一旦冷却,便再也不可动摇。

爱不似水胜似钢

寒窗苦读二十余载,见惯了人生里最动人场面的生离死别的爱情。这些如流水一般会侵蚀你双眼和泪水的情感,总能让心底的最后一道防线轰然坍塌。

朋友小暖的爱情便是让我感动的其中之一,多年之后回想,仍是惆怅不已。

小暖是我的大学同学,同寝整整四年,可以说,我是她爱情的最好见证者。她爱上那个名叫萧云的男孩是在入学半年之后。萧云生性浪漫,大胆,极端的狂享青春主义者。他不停地向我们灌输“人生得意须尽欢”的理论,不止一次斜耸着高高的鼻梁对小暖说,一旦爱上,就不能让年轻的自己后悔。

温柔沉静的小暖最终还是被他的癫狂点着了火,爱得甚是欢愉。她大抵是忘了,她当初许下的承诺。她说要找一个外语水平达雅思,裸足身高超过一米八,会背唐诗宋词三百首的男孩来做未来老公。

萧云虽与这些目标遥隔千里,可小暖还是死心塌地地爱上了他。很多人不明白她为什么会爱上萧云这种一眼看上去就知道是“花花公子”的男孩。

说实话,当她把心里的想法告诉我时,我没有半点诧异。我一直觉得,小暖是一分秋水,而另一种沉静之人,是不可能在她心中掀起任何涟漪的。

萧云的癫狂,浪漫,正是她骨子里缺少的成分。于是,他一出现,稍加坚持,小暖就抵挡不住这股甜蜜的狂澜了。

如所有人预料的一般,萧云与小暖在一起不到半年他就爱上了另外一个女孩。她像极了半年前的小暖,沉静,腼腆,对万物懵懂,心存希冀。

小暖得知这个消息后,哭了整整一夜。我看着他们那叠足有十厘米厚的照片,也忍不住落下泪来,谁能想到,昔日对你如此衷情,百般疼爱之人,转眼间就另觅他人了。

萧云照旧爱着小暖,与其说爱,不如说是对旧爱的不舍。他徘徊于两人之间,用自己的独特言语维持着这两段已是残破不堪的爱情。

小暖和另外那个女孩一样,对萧云的话深信不疑,她们甚至觉得,这种情场浪子才是最最专情之人。他们看似花心,可要是真遇见了令自己倾慕之人,必定会为其舍弃所有。

如此痛苦又让人费神之爱,硬是延续到了毕业前的一个月。萧云对小暖说过,他会在毕业之前给她一个满意的答复。于是,小暖在最后这些时日里,越发地活泼起来,好像她离幸福真是咫尺之距了。

不知从何得知的消息,小暖说,萧云这话,不仅仅对她一个人说过。这几年,她的青春与情感,算是付诸流水了。俗话说,劝合不劝分。我安慰她道,只要他还未说出口,就存有希望。

可她却不愿意了,说这几年她已经爱够了,心里该翻起的涟漪,该涌动的波澜,已然在苦等与谎言中平息了。

萧云大抵是真意识到了小暖的觉悟,知道她将离自己而去,在后来的日子里,每天傍晚,便来宿舍门前苦守,一言不发,只求与小暖见上一面。大雨之夜过后,萧云重病了一场,多少旧友前来求情,可直至别离,小暖都没有瞧过他一眼。

其实,爱情就是这么回事儿,当你用尽一切方法把它融化成水时,它已在表演着将要凝固的形状,一旦冷却,便再也不可动摇。因为,它本就不是柔水,而是坚钢。

你想要的爱情怎样,全然就看今时之你对它怎样。

爱与不爱,都一样。

既然已经决定舍弃未知的结果,又何必苦苦追逐开始的怦然心动?

爱与不爱

半途分道的情侣总喜欢问对方一个问题:“我最后打扰你一次,希望你真心回答我,你有没有爱过我?”

我曾经也那么郑重其事地问过她。

那是我谈过的最虐心的一次恋爱,两人在喧腾的酒会上认识,一见如故。她和我一样喜欢安静,于是,我们端着酒杯偷偷跑到凉风徐徐的阳台上促膝长谈。

在这个陌生而又让人浮躁的城市里,我们从彼此的眼神中找到了一丝安定。

因为这一丝安定,我们选择了走在一起。

她住城北,我住城南。虽然都在同一个城市,但要见到对方,怎么也得两个小时,坐地铁,转公车,跟一大群人挤得头昏眼花,满身汗臭。

两人仍旧乐此不疲,爱情真是个美妙的东西。

为了能使这样的见面持续得更久,我们制定了简单的小规则:逢单她来看我,逢双我去找她。

这个年纪,在没有任何背景的情况下,大部分人所走的路线其实都差不多——拿着微薄的工资,操着中南海的心,成天被领导使唤得都不记得自己到底是谁。

日子久了,对于这样的见面,慢慢产生了厌倦,总想一下班就可以躺在床上,呼呼大睡。

终于,我们迎来了恋爱中的第一次大战。

为了结束这种朝九晚五仍然毫无希望的生活,我理智地做出了三种方案:第一,回老家,两人好好创一番小事业。第二,去一个二线城市,过相对安定的日子。第三,她来城南,或者我去城北。

在这场激烈的争吵中,我才慢慢发现,原来她是个不甘平凡的女子。她想在这样的城市里占有一席之地,想证明自己的实力,想把曾经丢在这里的尊严一点点捡回来。

我甘于平凡,喜欢安静,很早之前就打算辞职回家,过平稳的小日子,谁知道,竟会遇见她。

为了维持这段来之不易的爱情,我做了极大的妥协——辞职,搬去城北。

她因为我的勇气而感动得痛哭流涕。

平淡的相处,使彼此的缺点在生活中暴露无遗。她喜欢参加各种各样的培训班充实自己,喜欢听讲座、吃宵夜,喜欢看书看到凌晨……

相比较而言,我是个特别懒惰的人。我只看自己喜欢的书,并且不喜欢把书和工作联系得太紧,下班就是下班,得有自己私人的空间和时间。我喜欢早睡,这样可以享受到第二天清晨的清新空气……

我们除了相爱,其他的,根本拧不到一起。

就这样,两个根本不合适的人,为了神圣爱情,一直苦撑,直到撑得两相生怨,已无法继续,才决定放手,这真是一件残忍的事情。

我们都没有流泪,平和得像酒会上的初次见面。

临别时,我问她:“都要分开了,你就老实告诉我吧,你……你有没有……有没有真的爱过我?”

我才抛出问题,就笑了。

其实,不管怎样的答案,都已无力更改结局,我们不过是想要一点甜蜜的安慰来冲淡这离别的苦楚罢了。

爱与不爱,都一样。我们既然已经决定舍弃未知的结果,又何必苦苦追逐开始的怦然心动?

既然选择离开,那一切都已了然。

不能陪你走到最后的人,不是没有非你不可的决心,便是缺少和你白头到老的勇气。

不能陪你走到最后的人

她住我隔壁,小我五岁,大学刚毕业没多久,找了工作,谈了男朋友,成天快乐得像只树梢上的云雀,走路都哼着歌。

她知道我搞写作,所以经常来我书房里借书,时间久了,慢慢也就熟了。

我和她男朋友见过几次,是个清秀的小伙子,眉宇间充满英气,看样子应该特别招女孩子喜欢。

小伙子挺热情,每次来看她,都要给我带些水果,说感谢我的照料。

我从不过问他们相识的经历,我也曾一度相信他们可以白头偕老。

如花般的年纪,不谙世事,也正因如此,才能聚集全部的力量去爱一个人。

那是一个冬日的下午,我坐在书房里写作,听到有人敲门,便起身去开,我永远记得她那张梨花带雨的脸庞。

那么久的日子,她一直在笑,从她搬到我隔壁那天开始,我就没看她皱过眉头。现在,一下子哭成这样,真让人不知所措。

我给她倒了杯水,让她独自在客厅里安静,过了一会儿,她终于不哭了。

小伙子去了另外一个城市,且毫无预兆,听说,他爱上了别的女人。

是的,连我都忽视了,爱情本身就是一个危险的游戏,因为它既不能买任何保险,也没有标明确切的保质期。

她有所不甘,我能明白,换谁都一样,那么一颗真心付给了别人,最终却一无所获,想想都觉得憋气。

“他如果要走,可以提前告诉我啊,如果他觉得不合适,我坚决不会打扰他,何必用这样的方式呢?”她显然有些激动。

“你问他分手的原因了吗?”我说。

“问了。他说,是我爱的太重了,他觉得有些喘不过气,觉得害怕,说我完全把他归在自己的生活计划中了。而他,一切都还没有准备好……”她坐在对面,泣不成声。

也许是吧,爱情究竟有多重,谁能说得清楚?我们不能要求所有骆驼都载同样的重量,所以,我们也就不能要求所有的人都以爱情为信仰。

“爱得太重?这算什么理由?难不成我要爱得三心二意,爱得马马虎虎才符合他的标准?我不过是太投入而已,这有什么错呢?”

看着对面的她,我忽然想起年轻时候爱过的一个女子。她纤弱娇俏,温柔如水,可惜,我们没能在一起。

我似乎也曾用这样的理由拒绝过那个女子。那时,她爱我,爱得奋不顾身,义无反顾。

我是否爱她,很多年后,我仍然得不到答案。也许是爱吧,在那个冲动且莽撞的年纪,爱上谁,都有可能。

只是,为何这样的爱情往往没有结果呢?正如这男孩,为何要离开?

其实,又何必苦苦追问。既然选择离开,那一切都已了然——不能陪你走到最后的人,不是没有非你不可的决心,便是缺少和你白头到老的勇气。

再问,亦是徒劳。

可以忍痛将自己爱情割舍成全的人,是值得托付终身的人。

而那些只是逃避消失的人,不见就不见了吧。

失恋285天

原来,他不懂爱

马骁楠消失后的第99天,杨小娇终于搁下了一个摇滚女郎的死不认账,开始疯狂地搜寻一切与他有关的信息。一个礼拜的电话轰炸后,杨小娇不得不向事实妥协,蓬头垢面地转过几条马路,亲自到报社登记寻人启事。

一个月的工资,换了当日报纸上的一块弹丸之地。杨小娇多希望,隐藏于城市某个角落的马骁楠,能够看到当天的报纸,看到这一块空地上的无聊言辞。其实,杨小娇太过于了解马骁楠,即便他真看见了,也不会回来。

很早之前,他便对杨小娇说过,他爱上了别的女人。那女人,有修长的身材和瀑布一般的长发。杨小娇讪笑着跟马骁楠说:“修长的身材多简单,我可以减肥;瀑布的长发算个屁,我可以养到脚跟。”杨小娇说这些话的时候,脸上充满了故作的鄙夷和淡漠。可即便如此,她装得再好,还是有隐隐约约的泪,如尘埃一般,从心底慢慢地弥散上来。

杨小娇起身进了排练厅的洗手间。马骁楠握着吉他,噼里啪啦地跑着音阶,略带嘲讽地说:“丫头,算了吧,这辈子,你就继续完成假小子的伟大事业吧。”

杨小娇真为马骁楠开始了轰轰烈烈的减肥计划,至于那蓬稍过夸张的摇滚头,也在第二天清晨变成了零碎而又干净的短发。当然,所有都来得悄无声息。杨小娇习惯了这样默然的改变,从第一次爱上一个已婚男人开始,这颗顽如毒瘤的种子,便牢牢地埋在了她的血液里。

唯独有一次,马骁楠火了,摇着杨小娇的肩膀逼她说爱他。杨小娇才疯也似地憋出了一句:说了,不代表真爱;而没说,不代表不爱。直来直往的马骁楠竟然因为这句话,跟杨小娇断绝来往整整两个月。

顿时,偌大的排练厅里,宽敞了许多,杨小娇简直恨死了他。对于一个不善于表达爱情的女人来说,她的全部语言,就是她的四肢。

马骁楠啊马骁楠,如果杨小娇真不爱你,她会因为你想要的一把吉他,只身南下,不辞千里之苦吗?如果杨小娇真不爱你,她会因为你偶然的一句话,义无反顾,打乱整个乐队的预定行程吗?如果杨小娇真不爱你,她会因为怕失去你,开始疯狂减肥,并渴望烦人的头发长快一点儿吗?

不管他知不知道,他还是消失了。杨小娇几乎能幻想出,他换手机号码时的决绝。而他身旁的那个女人,也一定会因此,更加死心塌地得迷恋他。

久违的盛请

马骁楠消失后的第123天,街道两旁的合欢树终于遮住了头顶的蔚蓝。马骁楠,杨小娇真害怕这样的颜色,因为他曾告诉过她,不论怎样,他们都会活在同一片蓝天下。是的,直到此刻,他们仍在同一片蓝天下生存。他没有违背誓言,亦不曾欺骗过她。可是,同一片蓝天下的他,现在身安何方?

马骁楠消失后的第125天,杨小娇收到了一封极为简短的信件。信上说,“丫头,我们分手了,你不必再来找我。”杨小娇几乎把信封上的每个污点都记在心里了,可还是找不到马骁楠寄信的地址,他唯一留下的,就是当地邮局所盖下的那块黑色印记。

他与她在同一个城市,他们呼吸着同一个城市里的空气,走着同一个城市里的马路,看同一个城市里的新闻,却在领悟着截然不同的爱情哲学。

杨小娇从网上找了一家同城快递,打了电话,不到十分钟,一个骑着黑色自行车的小伙儿,便站在了她的面前。杨小娇将一封没有地址的信件交给他,他愣愣地看着杨小娇。杨小娇说:“邮吧,随便你邮到哪儿,但地址不要重复就行,以后,你每天都来一次。”

从此,杨小娇便用上了这个愚蠢至极的方法。她想,城市那么小,总有一天,马骁楠会看到她写的信,确切地说,她那根本不算是信。很多时候,合上信封,杨小娇都不知道自己说了些什么,反正,这成了她生活中的一种习惯。

马骁楠消失后的第150天,杨小娇已邮出了25封地址不明、内容不同的信件。也是在这一天,那个寄信的小伙儿,对杨小娇发出了邀请。他说:“感谢你对我们公司的大力支持,按照公司规定,每个长期客户,都可以在月底享有一次外餐的机会。今天,我们帮您订在了‘好客来’,菜式虽然单调了些,但味道不错,希望您能试试。”

杨小娇没多想,欣然应邀。自从马骁楠消失之后,已经很久很久没有男人这么盛情地请她吃饭。再者,对于天上掉馅饼的事儿,杨小娇想任何人的反应大都一致。

他叫赖小北,25岁,单身,某公司快递员。

从此,两不相欠

赖小北公司的外餐味道不错,只是让杨小娇有些措手不及。他在回程的路上说了一句:“杨小娇,我爱你。”杨小娇顿时哑然,半晌之后,狼狈地问:“这也是公司的附赠产品?”他笑笑,继而各自保持了缄默。杨小娇一直没跟赖小北说,她有男友,她之所以那么疯狂地写信,便是为了找他。

当夜,杨小娇一直想不明白,一向深恶拖泥带水的她,为何会对赖小北的事情犹豫不决。难道,她在无形中爱上了他?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马骁楠消失后的第152天,杨小娇收到了回信,信上依旧没有地址。但出奇意外的是,对于这封有意旧情复燃的信件,她竟没有半点欣喜。

赖小北的自行车已经在杨小娇的门前遁隐了足足两天。这两天,杨小娇没有打他的电话,亦不曾为马骁楠写过只字片语。这场爱情追逐的游戏,她马不停蹄地跑了152天,还是追不上马骁楠不知去向的踪影。她真累了,她似乎从始至终都那么清楚,马骁楠不会回来,而她之所以这样,无非是想让自己彻底死心。

如今,杨小娇收到了马骁楠的信件,该如何走剩下的路呢?她暗骂自己,这样的问题简直多余。她不是一直都深爱着马骁楠吗?她不是都在寻找他的消息吗?她不是一直都想和他重归于好吗?为何现在胆怯了呢?

是的,杨小娇的确深爱着马骁楠,可是,她却不能和他在一起。不是因为她依旧肥胖,也不是因为她的头发没有养长。只是,有一道深深的裂口,在心间越演越烈,马骁楠缝合不了,而她杨小娇,亦不能自行修复。

杨小娇给马骁楠写了一封长长的信,从白天写到黑夜,又从黑夜写到黎明,直到后来手抖得再也握不住笔,才慢慢写了日期。那是她与他相恋整整三年的过往,分分合合,吵吵合合,像块朽木一般在她心间腐烂。

索性今天杨小娇勇敢了,忍着剧痛,将它一点一点地从心里挖拣出来,两不相欠。

原来,爱在身边

马骁楠消失后的第154天,杨小娇给赖小北打了电话。他不到五分钟便气喘吁吁地立在了她面前。杨小娇将那封厚如书稿的信件交到他手里,告诉他,扔到这个城市蓝天最广的地方。

赖小北走后,杨小娇心里忽然空缺了一大块。她不知道,以后该写信给谁,因为只有这样,她才能冠冕堂皇地见到赖小北。她不知道自己是否爱他,但隐约有一种幸福的错觉。

次日,下起了瓢泼大雨,向来讨厌阴天的杨小娇,忽然希望这雨从此不要再停,那么,她便有了一种永生的希冀。杨小娇可以想,赖小北之所以没来,完全是因为下雨。

事实证明,杨小娇的忧虑纯属多余,三日后放晴,赖小北急匆匆地给她打了电话。他说,你可是我所有客户里最不厚道的一个,晚上有演出也不告诉我。杨小娇伏在窗前咯咯地笑,好啊,欢迎你晚上来看演出。

傍晚提着吉他出门的时候,转身便看到了合欢树下的赖小北。他摇着车铃说,上来吧,现在可是下班时间,堵车呢!

当赖小北载着杨小娇穿过这条合欢小巷的时候,她忽然有种恸哭的悸动。很久很久以前,马骁楠也曾这样载过她,她甚至还清楚地记得,他暴露的后腰上的一颗豆大的黑痣。

演出非常成功,赖小北在台下险些把嗓子喊哑。杨小娇很难想象,他瘦弱的身体里为何能爆发出那么大的动静。乐队主唱在后台嚷嚷着说:“丫头新找的男朋友可实诚,那么卖力地给咱们鼓劲儿,是个好小伙子。”其他人也纷纷起哄,杨小娇只是笑,没作解释。

接到赖小北第一封情书的时候,杨小娇的头发已经盖过了耳垂,打开淡蓝的信笺,心墙轰然坍圮。后知后觉的她赶忙将马骁楠给她的第二封信件从抽屉里翻寻出来,仔细对比,原来,这真是赖小北的笔迹。可怜的是,在伤痛中自怨自艾的她,竟一直不曾看出来。

杨小娇答应了赖小北。至少,她觉得可以忍痛将自己爱情割舍成全的人,是真值得托付终身的人。

马骁楠消失已经整整285天,窗外的合欢树依然,只是,杨小娇心间的树顶早已换了蓝天。

当初那么好的人,那么好的爱情,怎么说丢就丢了呢?

我们的爱情,究竟输给了谁?

你把爱情输给了谁

二十几岁,遇见一个自己真心喜欢的人,大多时候,并不懂珍惜。

那时候,我们尚且还强调个性,追求自我,总觉得做自己和依赖别人,是两个完全冲突的事情。

那时的快乐,是无忧无虑的快乐,我们不用为明天的琐事发愁,因为年轻,潜意识里觉得人生很长,有很多的机会来弥补自己的大意和错误。

但那时的争吵,也是最荒唐的争吵。我们经常会因为几句口误而把战火烧得漫山遍野,即便灭了火,也会陷入僵持不前的冷战。

我们不怕冷战,因为二十几岁的年纪,使我们周围从来都不缺各种各样的朋友,以及各种形式的热闹聚会。

有时吵得凶了,双方谁也不愿低头,便想到了分手。冷战期间,没接到对方的任何回应,我们还是想到了分手。

回过头来想想,二十几岁,怎么这么容易就想到放弃?怎么可以把爱情看得如此无关紧要?

其实,在那个年纪,往往最先提出分手的人,是最不舍得分开的人。

他不知道如何低头,更不知道低头之后的结果,因此,他便等着对方低头。其实,只要对方一句我爱你,一个拥抱,或者一个热吻,他就会收起伤人的刺,露出柔软的心。

可惜,二十几岁的人,都太相似了。我们刚刚逃出家庭和学校的束缚,刚刚独立,刚刚有一些能力做自己,所以,就像野马一样在草原上驰骋,撞了谁,伤了谁,都不愿停下脚步问问。

冷战,同样是等待的问题,我们在等其中一方低头。

只是,那时候的我们尚且年轻,还不懂得爱情的珍贵。因为不够珍贵,所以,也就不值得我们放下面子来争取。

其中一方提出分手,另外一方内心的愤怒或许远远大于不舍。等了这么久,给你思考,给你机会,你竟然跟我提分手?好吧,分就分,以后谁也不认识谁!

就这样,我们在很轻易爱上对方的年纪,也很轻易地选择了分手。

说完要强的话,伤人的话,自己一个人躲在房间里哭得稀里哗啦。因为年轻,所以记忆力还很好,对方说的每一句话,曾经去过的每一个地方,都记得一清二楚。因为不能忘记,所以爱情就更伤人。

有时,会想要回头认个错,让他转身,可想想,那又似乎不是自己。那么低三下四,曲意逢迎,何必呢?

你要走,我绝不会挽留,二十几岁,就是这么一个荒唐的年纪。可以一秒钟爱上别人,也可以一刹那把他踢出自己的世界。

过了一些年岁,平淡了,温和了,开始懂得爱情了,便会怀念一些人的好。可惜,这些人,往往都不再联系。

当初那么好的人,那么好的爱情,怎么说丢就丢了呢?我们的爱情,究竟输给了谁?

任何一段失败的爱情,都有原因。

在爱里,根本就没有值得与不值得的说法。

让你成为Better Me的那个人

年轻时,失恋了,通常不会想自己的不好,只会怪对方有眼无珠,没有看到自己的好。

如果,他很快爱上了别人,这种愤怒,会持续得更久。

有时,也会失去这种自命不凡的信心,想要努力,成为更好的自己,让他后悔,让他回来求自己,然后再狠狠地给他一巴掌。

想想,都觉得解恨。

她是恨他的吧,不然,不会在分手之后性情大变,想要成为魅力四射的Better Me。

他很快爱上了别人,听说他重新爱上的那个人,不但年轻漂亮,还留过学,可以说一口流利的英文。

相比之下,她真的太普通了,不懂打扮,不懂学习,白天马马虎虎上班,晚上打开电脑呼哧呼哧玩游戏。

他抛弃自己,肯定有原因,自己那么不好,怎么值得别人爱呢?

那时真的还年轻,还不明白,任何一段失败的爱情,都有原因。也不明白,在爱里,根本就没有值得与不值得的说法。

爱一个人,本身就不是做多选题,不是非要对方各种指标都符合才值得掏心去付出。

她想要成为更好的自己,这起码,算是一个积极的心态。

离开他之后,她不但努力减肥,还报了各种学习班,她比考研的学霸们还要用功,还要忙碌。

她学着化妆,学着服装搭配,学着穿超短的裙子。她学着摘下笨重的镜框,换成亮闪闪的美瞳。她学着跳舞,唱歌,练瑜伽……

那几年,她把失恋的悲痛都换成了另一种折磨自己的力量。

她本来就不爱学习。她努力学习,不是发自内心,而是想要报复,因此,她学得并不快乐。

但因为她的努力,她变得越来越美丽。

追她的人越来越多,她开始有足够的资本挑选别人,但她心里清楚,现在的自己,不是真正的自己。有一天,她可能会松懈,可能会想做回那个不修边幅、不问世事的单纯胖胖女,不用再为保持身材和气质劳心费神。可她明白,一旦她回到从前的自己,会是怎样的结局。

于是,在心里,她既想要做回原来的自己,又厌倦不够上进的曾经。

很久之后,碰到他,趾高气扬地走过他身边,头也不回。然而,内心,却早已一片狼藉。

她还是喜欢他的,看到他和别的女人在一起,心里还是会难受。

她会爱上别的人,会和别的人共度余生。但她永远不会忘记那个曾经让她下定决心逼迫自己成为Better Me的人。

因为这个让她成为Better Me的人,是这辈子伤她最深的人。

原本以为,最可怕的事情是失去你。

而其实,最可怕的是,忽然发现自己已经不再爱你。

最怕的不是失去你

真的,她以为她会一直爱你,即便早已知道,此生不可能再拥有你。

她真不明白,为什么老天爷要和她开那么大一个玩笑。她好不容易动情,好不容易交付一颗心,结果你却是个有家的男人。

你知道,她并不是水性杨花的女子,见谁都说爱。你知道她的好,了解她的毫无恶意,因此,心里更是百般愧疚。

她可以放下身段,不要名分,做你背后最默默、最鲜为人知的女人。可你,却连默默的机会都不肯给她。

也许,你是喜欢过她的。她那么善良贤惠,温柔懂事,你怎么可能一点也不动心?

她曾经说过,她最害怕的,不是被人骂小三,而是失去你。

一个年轻貌美的姑娘和你在一起,不图财,不图名,除了图那份冲昏头脑的喜欢,还有什么可图?

你知道的,她之前最看不起的,就是小三。可谁知道,命运却偏偏把她安排成了这样的角色。

她开始懂得小三的酸楚。

也许很多女子跟她一样,并没那么面目可憎。她们只是在错误的时间遇上了一个对的人。

她们只是泥足深陷得不愿再管世俗和道德而已。

归根究底,她们不过是爱错了一个人。

就好比她爱你,明明知道毫无结果,可仍旧义无反顾,无怨无悔。

也许有那么几次,她是逼过你离婚的。因为太爱你,太想和你共度余生,太想和你有一个完满的结果,所以,她变成了使你厌倦的撒泼女。

你要明白,任何时候,她都不会伤害你。因为爱你,她默默得像一朵墙角的野花,不见阳光,只为等你。她说过,如果有一天,事情败露,她宁可伤害自己,也不会伤害你。

于是,她甘愿承担一切,甘愿让众人破口大骂,甘愿沦为别人口中的狐狸精。

她是否真心爱你,你应该清楚。

因为爱你,她才不愿看到你在家庭和道德的夹缝中挣扎。因为爱你,她才选择不为难你,默默离开,默默消失。

她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有爱上别人的能力。因为她已经把一切的真心和气力都给了你。不管你要不要,她都放在了你的掌心里。

她以为她会在难以治愈的伤痛中颓唐堕落,紧靠着你给的那点微凉回忆,了却残生。

她以为,没有你,自己怎么也不会活得开心。

然而今天,如果不是偶然翻起旧日的照片,她险些忘记生命中还出现过那么一个你。

她说,很久没有想起过你了。

时间到底还是把她变成了另外一个自己,她不悲伤,只是觉得有点荒唐。那么好的你,她怎么可以忘记?那么好的你,她怎么可以不再爱?

可没办法,事实就是如此,她原本以为,最可怕的事情是失去你。可今天,她才明白,最可怕的,其实是忽然发现自己已经不再爱你。

不必感念她昨日的万般柔情,也不必打扰她的心。因为,她真的已经不再爱你。

真正的宽容,并非懂得了原谅,而是放过了自己。

最好的宽容,不是懂得原谅

离开他之后,她彻底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失去爱情,摆在面前的,无非就是两条路。一条,是因为失去,懂得如何做更好的自己。一条,是从此一蹶不振,走进越来越窄的死胡同里。

可惜,她属于后者。

她开始和周围的朋友圈打成一片,不管是从前认识的朋友,还是饭桌上刚刚混过的脸熟,只要有人邀去酒吧或者KTV喝酒,她肯定爽快赴约。

她每天晚上都忙得不可开交,有时经常要赶好几个场,喝完这边喝那边,跳完这边跳那边,好不痛快。

温文尔雅的她,到底是把烟酒毒全学会了。

有时,坐在人群里,她会特别想他,那种置身人海都无法驱散的孤独感,实在让人觉得可怕。于是,她听从了旁人的建议,在震耳欲聋的迪厅里,吃上一枚摇头丸,然后醉生梦死地蹦一整夜。

起初她只是想让他难过,她知道,他是爱过她的。因为爱过,他不会舍得让她难过。她使劲折磨自己,目的只是想让他于心不忍,重新回头。

可是她忘了,他已经不爱了,曾经不管多么铭心刻骨,海誓山盟,都只能是曾经了。

不爱的是他,所以,他拍拍沾满风尘的一颗心,转过身,还可以爱别人。

她即便为他自杀,为他粉身碎骨,他也仅仅只是内疚。然而,内疚怎么可能是爱情?

混乱的生活,让她看不清自己,她似乎已经习惯这样的放纵,不想再回到从前。

放纵使人得到无法无天的快乐,但这种不接地气的快乐,往往也需要付出代价。

她怀孕了,却不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

那一刻,她突然明白,在这个巨大的游乐场里,也许每一个带着笑脸的人,背后都隐藏着魔鬼的面具。

她给他打了电话,聊了几句,除了哭得昏天黑地,其他的,她什么也不敢说。

能说什么呢?该怎么说?让他当孩子的爸爸?这本来就是一个荒谬的笑话,不管用什么样的方式陈述,它都不会让人觉得幽默。

躺在惨白的床单上,看着天花板,往事像电影一样回放。她觉得,过去的一切,正在慢慢从身体中抽离,她将变成一个全新的自己。

但她无法原谅他。在意识里,她把所有的错与放纵后的恶果都归给了他,如果不是他选择抛弃,她怎么可能成为今天这个样子?

再后来,她仍旧没去爱谁,只是在相亲的闹剧中遇见了一个还不错的男人,草草嫁了。

两年后,有了孩子,有了家庭,所有的日子,仿佛都被老天爷重新安排了一遍。她不是特别喜欢,但也不觉得厌恶。

想起他,心里还是有些不舒服吧。毕竟,当年那么掏心掏肺地爱过。

只是,偶尔独处时再问自己,恨不恨?竟全然没有了仇怨的委屈。

有什么可恨的呢?一生那么长,自己都曾无数次想过要放弃,更何况别人?不管结局如何,起码,曾经一起欣赏过别样的风景。

我想,真正的宽容,便是如此——并非懂得了原谅,而是放过了自己。

不管爱或不爱,时间都已经把这个疙瘩卷到过往的洪流中去了,放不下的,不如把一切抛给时间去处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