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不爱,就是最好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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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相念:谢谢爱情路上,曾给予美好的人

有些人哪怕不属于自己,遇见了也好。

相恋时的点点滴滴,尽管此去经年,而今回忆起来的都是美好。

谢谢你,温暖了那些旧时光。谢谢你,曾给予过我美好。

而我知道,没有什么比现在更好。

我想,我不会忘了你

那时,你真的太爱自由。很多人说,你这辈子最不缺的,就是说走就走的旅行。

你说人生是自己的,而且只有一次,如果不好好为自己活一次,那肯定会遗憾到下辈子。

爱一个人,就该给她足够的自由。真正的相爱,不是束缚,而是因为有了对方,才让自己看到了更好的自己。

于是,我让你自由。允许你和周围的男人称兄道弟,允许你背着包浪迹天涯,甚至,允许你在任何时候,爱上别人。

我说这话的时候,其实是自私的。我以为,只要给了你足够的空间飞翔,你就不会再眷恋另一片蓝天。

你生来就不是那种甘愿为谁洗衣做饭的女子,所以,我努力包容你,让你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每次出门,你都会跟我说,不必等。

是的,我们都不年轻了,并且都知道,爱情不是说了就算,牵了手就能永远。人生本来就是无数次不断重复的遇见和分离。谁,都有爱上谁的可能。

这些,我们都懂,只是,都还看不开,放不下。如果,都看开了,放下了,也就不会再爱任何人,更不会想要和谁天长地久了。

就这样,你独自去了新疆、西藏,去了很多人梦寐以求而没能去的地方。你被阳光晒得黝黑,被风沙吹打得像个女汉子。最重要的是,你瘦了,真的瘦了。

你拍了很多美丽的照片,一张张翻给我看。吃完饭,还没来得及说在旅途中经历的有趣故事,你就已经靠在饭桌的椅子上呼呼大睡了。

我把你抱进房间里,躺在我怀里的你,是那么真实。有时,我多想你这一觉睡得久一些,最好不要醒过来,这样,你便可以永远收起那骄傲的翅膀,乖乖躺在我身边。

然而,我是爱你的,我知道你想要怎样的生活。

我想过,我们会分开。很多个夜晚,坐在阳台上,我都会想,这一刻,你在哪里,和谁在一起,有没有动心,有没有故事。

没办法,在看不见你的日子里,理智和信任已经不能解决思念的苦楚。

你是快乐的。在漫长的行走中,也许,你会偶尔想起我。但很快,这样的想念,便会被美丽的风景所代替。

有一天,如果我们真的分开,原因想必你会明白。不是我爱上了谁,也不是你和谁去了另一座城市。只是我太想要安定,而你,太喜欢自由。

跟你说分开的时候,你特别平静。也许,挂完电话的同时,你跟我一样,都哭了。

已经不是十七八岁的年纪了,离开谁或者爱上谁,都不至于天崩地裂,撕心裂肺了。那么长的人生,没能走到最后,依然会心存感激。毕竟,曾经那么快乐地走过一程,彼此取暖,彼此相依。

我想,你和我一样,都会小心翼翼地把心擦拭干净,重新捧给另一个人。我希望,我们都会这样,因为悲伤和隔绝,都不可能再把我们拉到一起。

你留给我的痕迹,我会保留甜蜜;伤怀的,全部擦去。

直到此刻,我仍然感激上苍让我遇见你。虽然没能得到结果,但不能否认,爱你,是件美丽的事情。

我不会忘了你,也不会刻意记起你。因为我们曾经约定过,不能因为和谁分开,而亏待下一次命运安排的相遇。

我们的爱情并非属于自然消亡,而是丧生在这些了无生趣的比较里。

别人的爱情

直到此时,回想起自己年少青葱时的那段爱情,心中仍不免伤怀。

我念大一那年,他辍学加入了艰辛的打工行列。在母亲左托右说之下,他进了我们学校的食堂当打菜工人。当与我一般年纪的他在那个被热气模糊的窗口出现时,我大大吃了一惊。

打菜的时候,他故意将一大勺肉盛入我的碗中,然后面无表情地继续低头工作。开始我想,是我太过于敏感了吧。可慢慢发现,的确是这么回事,连朋友都经常在吃饭的时候唠叨,他对我偏心,每次给我打的菜不但分量足,而且“质量”好。不知为何,他总能在那么多人面前毫无破绽地运用着那柄钢勺,从菜上轻轻一掠一倒,大半的肉就到我碗里了。这虽只是一个小小的举动,却让我这个贫家女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温暖。

后来,这样的次数多了,我们很自然就熟了。于是,那本让人烦躁的几分钟,越发成为了我一天里最期待的时光。因为只有在那时,我才能全身心得以解脱,与一个真正默默关心我的人谈天说地。

无可非议,在大二那年我们恋爱了。我常常说,我是被他那一年的肉收买的,这份爱情太廉价了。他笑笑说,会继续这样的“交易”,并且持续一辈子。想想,真记不清楚,当时的自己为这句平白无奇的话泪湿了多少个夜。

相爱一年之后,已临近毕业,我开始为我的前途费心伤力。也就是在那一年,我忽然觉得,有一个家庭条件比较好的男朋友,是占了多么大的优势。

我只是单纯地这么想,这么默默地权衡着,心里却没有任何动摇的念头。可谁能控制得了自己的思想?或许他人,包括那些正被我羡慕之人,心中不都存有无数不满吗?我与他们一样,会把自己的爱情与他人比较。例如在特别的节日里,两手空空的自己,会莫名懊恼,为何她们会怀抱一束漂亮的玫瑰,我却不能?这样的比较,不只在节日里出现,它原本就普遍而深刻地存活于恋人心中。

时间真是一种微妙的东西。它能让两个人恍然陌生,也能让两个人彼此熟悉,无可避讳。

当我第一次把心中的委屈向他诉说时,他既懊恼又悔不当初,不断向我承诺,会给我一个满意的未来。

可我等不了了,时间如刀催人老。谁知道,这个小小的未来会耗去我多少青春呢?

当然,后来我生活得并不如想象中那般幸福。而我也在这些年明白,之前我所用来与之比较的那些人,其实也与我一般,同样有着太多难言而又隐秘的生活艰辛。

往往,我们的爱情并非属于自然消亡,而是丧生在这些了无生趣的比较里。自己的爱情,其实和其他人眼中的爱情一般,都是别人的爱情。而爱情,与人潮中的脸庞一样,不可能总以一种面貌浮现。

可如此简单的道理,我们往往要在很晚之后才会明白。

还有何事能比旧爱之忆更伤神?

这些已和春花秋月无关的故事,只要想起,至今还是会含泪。

莫把爱情当职业

若说“七年之痒”是男人的专利,那么好友就是个例外。因为,她说她曾如此真实地享受了这个本该属于男人的专利。

七年之恋,男人对她千依百顺,娇宠得让旁人生妒。可她却偏偏向这样一个绝种好男人提出了分手。我大惑不解,不停地开导她,甚至跟她算过,现实社会中此类男人尚存的概率。我万般好话说尽,男人也险些将我的门槛儿踩破,可最终还是难以更改这惨淡结局。一切的言语和承诺,都如同落在纸上的那串微小概率般苍白无力,已无法再扭回她倔强的心。

男人心生绝望,再不为此爱耗半点气力。而我也劝说他,再寻他爱吧。

我知道,与我多年交好的她,这次是真下了归去的决心。

虽然这些年,他们大大小小地闹过无数次。每次争吵之后,男人都知道她会来我家。于是,直奔而来,求我帮忙。我一度被他对爱情和对好友的真诚所感动,认为尘世之爱能及此,实属不易。可这样无泪缺语的争吵,我还是头一次见。

越是这样的沉默与平静,越是预告了爱情的尽头。那再无风暴的声息,不就预示着,所有的波澜都已淡然消泯吗?

事隔多年,我端茶与她静坐,偶然提起那位曾把整颗心都交给她的男子。她笑笑,问我是不是觉得难以明白。我看着窗外的梧桐不语。

她向我讲述着,一段已遥遥不可再及的爱情。

男人是那么爱她,她所爱的颜色、服饰、用品、食物等,他无不了然于胸,并且心生铭记。他懂得适度的浪漫,在特别的节日里给她买来十一朵代表“一心一意”的玫瑰;懂得少有的宽容,在她每一次任性与蛮横之时不断夹笑带语;懂得无微的体贴,在她闲懒慵病之时更衣下厨,煲来一锅不知其名的鲜汤……

她眉飞色舞地回味着这些甜蜜的往事,眼角直直泛起泪来。我与她一起,沉浸在旧事的忧伤之中。不停地问自己,还有何事能比旧爱之忆更伤神?这些已和春花秋月无关的故事,只要想起,至今还是会含泪。

她把那男人说得千般好,百般柔。若换作别人,我定当会认为她是在褒奖旧人,以此完善已逝之爱。可对于他,我是知道的。那么些年,他对她的体贴从未消减过半分。我能听出,她至今仍觉得,他是男人中的楷模,是该让后来人学习的对象。

说尽了好,却找不出半点坏。我说,既然是后来人学习的对象,为何不让这楷模做后来人?她啜了一口茶说,他既已是楷模,就该去继续他的爱情职业,我要的,并非职业爱情。

我猛地一惊,心生凉意。我从未听过“职业爱情”这一词,初次相识,却是那么让人胆寒。若与你相爱之人,把每件事都做得尽善尽美,如站岗楷模一般,你是否会在多年后觉得自己不像是被爱之人,倒像是一个评审官?

他还未动手,你就已知结果,自然没了惊喜与秘密可言。如习惯了春日清早八点上班,五点下班一样,旁人看似高级白领,自己却已存茫然之心。

若你已习惯了八点上班,那就偶尔换一下,不去上班,让等候之人焦急下,或者晚些上班,给他一个失落后的惊喜。千万不要日日准时,如楷模一般。

因为,爱情是一股匿藏于胸的自由,无形无象,并非职业。

对于一个身无分文的穷小子来说,你无怨无悔的爱,就是我此生最宝贵的财富。

谢谢你,青春时陪我走过那五个冬天

受宠若惊的来电

我和你的相识,完全是室友的一个恶作剧。

室友闲着无聊,把从网上弄来的美男照片贴到了你们外语系公共教室的课桌上,还在旁边留了一段才情外露的征婚广告,以及一串有待考证的电话号码。

你打来电话的时候,我正在食堂里狼吞虎咽吃午饭。饿了一早上,已经顾不得什么斯文形象。

我几乎看都没看来电显示就按下了接听键,很少有人知道我的号码。因此,给我打电话的,几乎都是熟到不能再熟的哥们儿。

一听是个女生,我当时就蒙了。入学以来,除了学工部的女老师给我打电话催缴学费之外,还没任何女性拨打过我的电话。我有点意外,更有点受宠若惊。

原以为你打错了,我刚想挂断,你就说出了我的姓名、系别,还有联系电话。

幸好,你声音还算悦耳。于是,我这寂寞而又虚伪的男人,就没头没尾地陪你聊了起来。

后来,你又断断续续地给我打过几次电话。也不知是谁先提议的,我们竟然约定在2005年的大冬天见面。

11月23日。真巧,那天是你生日。

征婚广告惹的祸

我在约定地点站了足足半个钟头,还是没有看见你。

直到掏出手机按下了你的号码,我才知道,原来你就是对面那个古灵精怪的女生。

我还没来得及对你的爆炸头做出一番评价,你就在那儿目瞪口呆地喊开了,“哥哥,不带你这么欺骗人的!”

你说,就算世上有PS这种魔鬼软件,那也不该离谱得这么厉害。从鼻子到眼睛,再到下巴,照片和真人,除了头发颜色相似之外,几乎找不出第二个共同点。

其实,你给我的第一印象也好不到哪儿去。先不说别的,凭你那娇滴滴的声线,我再怎么大胆幻想也不可能把你和爆炸头扯上关系。

行,为了保持我的绅士风度,我继续沉默。

刚开始,我以为你在撒谎。后来,你掏出手机,亮出照片,我才确定你所言非虚。

那三脚猫的字迹,除了我的狗血室友,估计世上再没第二个人能写出来。

更离谱的是,你竟然对这个征婚广告坚信不疑。为了不让第二个女生知道,你在当天下午就用小刀彻底毁尸灭迹了。

玫瑰花的表白

这一个月里,每次想起这段离奇的约会,我都会笑得双眼含泪。

幸好,我们再没联系过。不然,还真不知该如何继续这个离奇的故事。

接到你的电话,我多少有些诧异。更意外的是,你竟然主动约我在老地方见面。

好吧,我承认,又是大冬天又是平安夜前夕,我这个单身男人,确实有些寂寞。你刚挂完电话,我就迅速下床换了身帅气的衣服。

你又做了一个让我直接吐血的壮举。你捧着一大束玫瑰花站在校门口叫卖也就算了,还把自己打扮得跟个甲壳虫一样。

你眼睛真尖,我刚打算逃跑,就被你发现了。

你把一大束玫瑰花朝我递了过来。我见状,只好哭丧着脸跟你坦白,“大姐,我学费都是拖了几个月才缴的,哪还有钱买你这些高价玫瑰啊!你赶紧另找买家吧。”

结果,你的回答,给了我一个暗夜霹雳。“小子,谁让你买了?这是本姑娘送你的。拿着,从今天开始,我俩就算恋爱了。这玫瑰嘛,算是表白。

你赚了,本小姐倒追你,你算是有了天大的面子!”

这故事也太他妈的峰回路转了。在这么冰冷的天,这么无聊的夜,你竟然跟我说那么冷的话?你还让不让我这个穷小子活了?

试恋

我们就这么半死不活地耗了整整一年。

这一年,连我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过来的。更不知道那天晚上自己吃错了什么药,竟然答应和你试恋。

这个世界真够疯狂的。从商品的试用,汽车的试驾,到爱情的试婚,都是那么理所当然,毫无争议。我这土包子也被感染了,和你玩什么试恋。

这一年,我们像朋友多于像恋人。一周一次电话,一月一次见面,半年一次送别。

刚开始,你的确有过火热的表现,天天嚷着要我陪你压马路,逛商场。

可大姐,你知不知道,你随便买件衣服都是我一个月的生活费。我自己买不起,干陪着你逛,到底是保镖还是保姆?

吃饭吧,也差不多。我在学校食堂,几元钱解决问题,还有荤有素。跟你出去,四菜一汤,还没吃饱肚子。虽说每次都是你结账,不用我花钱,可我心里到底还是难受。自己四肢健全,大脑聪健,干吗要吃那些不出气力的白米饭?

于是,我们见面的次数越来越少。最后,只剩期末完毕后的离别。

头等舱换了经济舱

对于我这个可怜的晕车分子来说,其实每年的寒暑假回家,都像是一场艰难的战役。

卧铺对我来说,是经济上的一大考验。为了节省开支,我每次都是坐硬座回去。结果,从北京到昆明那五十几个小时的车程,我有三分之一的时间只能窝在卫生间里吐得天昏地暗。

不知是谁向你透露了消息,更不知是谁偷偷把我的身份证号给了你。

2007年12月13日,你提前帮我预定了回家的机票。

我知道你是一片好意。因此,那番拒绝的话,到了嘴边,又硬生生咽了回去。

你一直把我送到机场大厅。离别前,我玩笑似的跟你说,我从来没有坐过飞机,不知该怎么办,有点紧张。

岂料,就因我的这句话,你临时买了高价头等舱机票,和我一道去云南。

当你提出要和我旁边那个经济舱的小伙子换座位时,他乐坏了。

我承认,我本身就是个土老帽。飞机上升的一刹那,我紧张坏了,死死拽住你的右手。

你把一颗口香糖塞进我的嘴里,告诉我使劲嚼,避免耳鸣。

印象中,那是我第一次主动握住你的手。温热,柔软,且携裹着让人心跳的悸动。

那年冬天的体贴与关怀,至今仍然使我觉得感动。

未见真心

这是你我毕业后的第一通电话。

我们像是录制一个不成熟的节目,连彼此问答都进行得那么僵硬而生疏。

原谅我,直到此刻,才慢慢对你的眼泪有所难过。毕业那天,你抱着我哭得像个孩子。而我,却浑然不觉伤感。

大夏天的拥抱,实在让人难受。最后,是我把你推开,独自一人进了机场。仍然是你默默帮我预定的机票,仍然是你前来送我。只是,我已经知道登机的每个流程。因此,你也就找不到合适的理由再次陪我回云南。

你问了我的工作地址,寒暄了几句,谈话也就渐然陷入无法融化的沉默。

这是一段多么荒唐的恋情。你我共同走过了三个凛冽的冬天,却从来没有做过一件情侣该做的事情。

我们从来没有正式牵过手,没有在情人节的时候吃过巧克力,更没有在众目睽睽之下接过吻。我们平淡得像初次相识的普通朋友。

再后来,我收到过你的一封信,不知为何,读着读着,竟嘤嘤地啜泣起来。

“你知道我为什么有你的身份证号,为什么有你的电话么?也许,你认为这不过是那场恶作剧的后遗症……你猜不到,你的室友是我高中时候最好的死党。他知道我喜欢你,因此,我才会央求他,故意做出这样一个恶作剧,好让我去认识你……可惜,即便我对你停止打扰,放下女生的矜持,你还是没有对我动过一丝真心。”

终成我的爱人

如果不是你跑来工作单位找我,我想,我们也就不可能有后来试婚的故事。

闲来无聊,你总是把手机里的照片翻出来说事。说当年我为了追你,竟然搞了这么一张美男子的照片骗你。全家人都被你古灵精怪的表演逗得前仰后合,你真是个让人开心的活宝。

我该说什么呢?写这篇文章的时候,你一直站在我的身后,以恶狠狠的目光逼视着我。怀孕后,你总算安静了些。真希望肚子里的孩子将来别和你打成一气,不然,往后的日子,我该怎么活啊!

亲爱的,不用瞪着我。此刻,我心里的确对你充满了感激。对于一个身无分文的穷小子来说,你无怨无悔的爱,就是我此生最宝贵的财富。

最后,谢谢你在青春里给我的那五个冬天。

这世间,有什么东西是可以急来的呢?

如果不是那么着急,也许就不会错过那个愿意陪我们慢慢欣赏时光的人。

愿意陪你慢下来的人

听朋友说,他真是个古板的男人。不会蹦迪,不会喝酒,不会打牌,甚至不会吸烟。

之前真觉得他是新世纪的四好男人,可后来,慢慢才知道这四好的无趣。

朋友是个漂亮的女子,眼睛黑亮,发如绸缎,求爱的男子随便一抓就有一大把。她偏喜欢他,觉得踏实可靠。

这时代,油嘴滑舌,幽默风趣的男人多了。正因如此,踏实的人,才越来越少。

真在一起生活,才发现踏实是件多么枯燥的事。她说去唱歌,他说还不如回家看书;她说去蹦迪,他说还不如在家看电视;她说去野炊,他说还不如在家里做顿好吃的……

他们的生活完全不在一个星球上。

日子久了,难免生厌。况且我这朋友,天生就不是个安稳现世的女子。

最令她可气的是,在她提出分手的时候,他竟没有任何挽留。只是冷冷地说了一句,“要走的人留不住,要留的人不会走”。

要知道,多少男人曾为一起吃顿饭,死皮赖脸地求我这朋友。

其实,她并没有想真正离开,只是,话都说到如此了,也就没有任何继续的理由了。

分开后没多久,他去相亲,找了别的女子,很快谈婚论嫁。

当时她听到这消息时,气得几天茶饭不思,把天下男人都骂了个遍。

再后来,他真结婚了,还给她发了请柬。

那时,她根本没空搭理。因为背景条件都不错,所以,她很快找到了一个算是富二代的大帅哥。男才女貌,随便站哪儿,回头率都是百分百。

女儿四岁那年,这位富二代和别的女人同居了。

那时的她已剪了长发,成天穿个围裙在家里照顾孩子,身子胖了不少。

是的,她已不复当年的美丽。

她依然高傲得不行,带着四岁的女儿,主动提出离婚,而且不要对方一分钱。

走到今天,有诸多不易。谈起往事,她还是对那位古板的男人难以忘怀。

直到现在,她才真正懂得他的好。

恋爱期间,他们既没有接过吻,更没有上过床。他唯独一次给她送花,还是在情人节过后。她说:“情人节都过了,你还送花干吗?!”

他说:“便宜,你不知道,这么一大把才五块钱,昨天还是十块钱一枝呢!”

她说,他真是个枯燥的男人。把她带进书房,竟然是真的带她看书。

各种名著,各种散文,密密麻麻堆了一屋子。她觉得他满身都是书呆子的味道。

说着说着,她哭了。那么多年朋友,我还是头一次见她哭。

我说:“要不,你再去追他吧,你那么好的底子,随便打扮下都能迷死一群人。”

她说:“不了,你不了解他,他要真结了婚,是怎样都不会离婚的。他是个百分百的好男人。可惜,我发现的太晚……”

谁没有过这样的选择呢?在青春如酒,性如烈马的时候。只是,我们常常因为年轻,因为冲动,才想急急占有对方,才想急急白头到老,才想急急过完一生。

但是,这世间,有什么东西是可以急来的呢?

如果不是那么着急,我们也许就不会错过那个愿意陪我们慢慢欣赏时光的人。

“蓓蕾,请帮我好好爱他。”

原来一切都是因为她对我满满的爱与不舍。

借一个朋友来爱你

咱俩“不合适”

苏晓晓整天嚷嚷着,冬雪之前,一定要给我介绍一个貌若天仙、贤良淑德的好姑娘。我双手抱头,大声号啕:“晓晓大姐,你就饶了我吧,你嫌我的麻烦事情还不够多吗?”

苏晓晓第一次说要给我介绍其他姑娘的时候,正出任我的女友一职。全天下的男人,碰到自己的女人说要给自己介绍另外的姑娘时,恐怕反应大都一致。要不就装傻充愣,要不就正人君子。

我想,我属于后者。尽管我平日喜欢说两个黄段子,群发几条来历不明的荤笑话,但从根本上来说,我还算是一个品行兼优的世纪好男人。至少,我对苏晓晓的忠诚,就让许多男人望尘莫及。

想想,有哪个男人像我这么坚强,动不动就被体重五十五公斤的女友臭骂数落,并顶着烈阳,身负重物地赶到她指定的现场?有哪个男人像我这么痴情,一年365天几乎天天都跟在同一个女人屁股后面,拎包结账,男友兼菲佣?又有哪个男人像我这么和善,一天24小时,不管遇到多么大的困难,对自己的女友都会保持微笑?

没有,绝对没有!我的的确确算得上是绝种好男人。可偏偏,我这样的男人就碰不上一个绝种好女人。费尽心思缠上苏晓晓这样的蛮婆,还三番五次地被踢开。

我跟苏晓晓说,“美女,别以为我真是没人要!你只要敢和我分手,我马上出去带一帮模特来你门前排队,让你看看,我是多么的招人喜欢,惹人怜爱。”

实质,直到苏晓晓提出分手后的一周,我都没能让一只苍蝇飞到她的窗前。除了我没日没夜的电话和心血来潮的鬼喊,她的世界,便是一座宁静的珠穆朗玛峰,任凭我如何攀援,也到不了顶端。

苏晓晓从窗口探出头来,语重心长地说,“兄弟,你就别折腾了,咱俩真的不合适。你太好,太绝种了!放心,我不会让你成为真正的绝种男人,一定会动用我的影响力,帮你物色一个更漂亮,更贤惠的姑娘,好不?”

女友帮我登“征婚启事”

苏晓晓果然言出必行。近几日,我的电话和手机,几乎快被打爆。最让我疑惑不解的是,那些人开口闭口都叫我“李千万”。

据不完全统计,这些天我收到的电话,有来自婚介所的,有来自舞厅的,有来自黑龙江的,更有来自国外的。本省的,已多到不计其数。

我顶着黑眼圈去苏晓晓家楼下的时候,她正巧要出门。我一把拉住她,委屈地问,“苏晓晓同志,咱们爱情不在友情在啊,你何必这样对我呢?

即便我曾经在你的楼下鬼哭狼嚎过,你也不能这样报复我吧?你真想把我逼死逼疯啊?”

苏晓晓哈哈大笑,从兜里掏出几本杂志,一本正经地说:“大哥,什么时候了?科技这么发达,我们当然得好好利用。你看,这些都是我帮你登的征婚启事。”我一看,险些哭了。

李千万,男,26岁,英俊潇洒,却不风流倜傥。因腰缠万贯,业务繁忙,所以无暇寻觅知音。现休假半年,真诚寻找另一半。要求美丽大方,贤良淑德。本人是个极为传统的中国男人,因此,婚后的财务支出,一切由女方做主。为表明诚意,特附个人电话号码以及免冠近照两张,望有意者来电共建情缘。

我说苏晓晓,你也真够敢吹的。一个月薪几千块,没房没车的屌丝,硬是让你说成了应有尽有的高富帅。苏晓晓瞪大了眼睛说:“傻瓜,不这么说的话,有人找你吗?现在的广告,有多少不是炒作?”

“好,就算你是炒作,就算我是一支潜力股,以后会成为大富翁大老板,但你看,这照片也太离谱了吧?根本就不是我!你说,他是谁?”

“他是谁不要你管,你要真有人家那么英俊潇洒的话,就不用我浪费那么多钱去登征婚广告了。小子,好好选,别让姐姐失望啊!”

爱有蹊跷

苏晓晓大抵是忘了,曾经有多少个日子,我背着双腿疼痛的她,一步一步地走在人潮汹涌的街道上。要不,她怎么会大动干戈,真给我带来一位貌若天仙的姑娘?

苏晓晓狡黠地跟我说:“小子,好好珍惜哦,人家可是黄花大闺女呢,名叫曾蓓蕾。”

说实话,直到我和这个名叫曾蓓蕾的姑娘一起吃晚饭,一起看电影时,都没弄清楚,我和苏晓晓分手的真正原因。如果说,她爱上了别的男人,为何至今还是独来独往?如果说,她觉得我与她根本不合适,那为何当初又要选择开始?

我问过许多次,苏晓晓不说,我也无法探出究竟。只是越来越明白,这辆名叫爱情的巴士,已经离我越来越远。无论我怎么追,怎么用力,也于事无补。我太过于了解苏晓晓的性情。她决定的事情,任何人都改变不了。

就这样,我和曾蓓蕾开始了频繁的交往。我有些疑惑不解,因为就容貌来说,她明显比苏晓晓要美丽得多。想当初,就我这样的条件,追苏晓晓这蛮婆都花了大半年功夫。如今,这个比苏晓晓要文静许多的曾蓓蕾,却从不拒绝或排斥我,不是显得有些蹊跷吗?

莫非,这又是苏晓晓的一个计谋?我觉得事情越来越不稳妥。我将此类遭遇告诉周旁的朋友,他们都问,你是不是在写剧本?

的确,整个故事来得太过于离奇和曲折。有谁的女朋友会和自己莫名其妙地分手,并且费尽心思地硬塞给你一个更加漂亮的姑娘?

为了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我硬闯进了苏晓晓的闺房,劈头盖脸地问,“苏晓晓,你到底想怎么样?你嫌弃我就算了,现在还找了另一个女人来伺机折磨我。想当初,我没有做过任何对不起你的事情。现在,你怎么忍心如此待我?”

苏晓晓大笑,“照照镜子,看看你那丑样,你不是常常说自己是绝种好男人吗?现在我随便找个女人来,你就怕了?谅你也不敢追人家,嘿,我是你的话,我也会选择按兵不动。一个一无所有的男人,恐怕要追也追不上!”

我真没想到,苏晓晓会说出如此恶毒的话来。走在秋叶飘零的街道上,我忍了许久,眼泪还是掉了下来。

热泪盈眶的爱情

我对曾蓓蕾开始了猛烈的狂轰滥炸。同事们无不笑我,真看不出来,你小子还有那么多花招和粉墨肠子。

曾蓓蕾答应做我女朋友的当晚,我听到了苏晓晓生病住院的消息。我心里猛然一震,旋即又归覆平静。此刻,不知是哪个男人,又陪在她的身旁?

想必,那个男人也和当初的我一般傻气,抛下一切顾虑,吭哧吭哧地背着感冒高烧的她往医院跑。

我已经习惯绕大半个圈子,从苏晓晓楼下的那条小路回家。偶尔经过她的窗前,还是忍不住抬头看上一眼。虽然我恨她,但还是渴望能够在不经意的时刻里见到她。

苏晓晓窗前的米色窗帘始终紧闭,和那扇冰凉的铁门一起,将我的视线残忍地阻隔在了另外一个毫不相干的世界里。

秋已转凉,窗台上的月季,是我去年陪她种上去的。而今,早已在秋风中枯萎得不堪入目。苏晓晓到底还是连它也忘了。

我发现,自己已经喜欢上了后来的曾蓓蕾。她的善良、美丽、大方,如同一贴温适的药膏,抚平了我的伤口。可不论如何,我都无法卸下心中的防备。我始终记得当日苏晓晓对我说过的话,始终相信,这场恋爱,只不过是她的另外一个阴谋。

第一次对曾蓓蕾大发雷霆,是因为她对我说,去吧,去医院看看苏晓晓,其实她也挺想念你的。我悲哀地笑了,“想念我?想念我什么?想念我的这副穷酸样,还是想念我的可怜丑态?你们要怎么玩,随便你们,我不怕!”

曾蓓蕾的热泪如同断线的珠子,噼里啪啦地落在杯盘里。她演技真够逼真,怪不得苏晓晓千方百计地把她找来,企图再伤我一次。

接到苏晓晓母亲的电话,我倍感意外。我隐约觉得,这个爱情闹剧,远远不止这么简单。下了班之后,我踌躇片刻,终于决定直奔医院探望她。而此刻,我已有整七天不曾联系过曾蓓蕾。

苏晓晓的瓜子脸,和医院的床单一般惨白,浑身瘦骨嶙峋,就连那蓬乌黑的秀发,也所剩无几。我的热泪瞬间翻涌,胸口疼得说不出话来。

她患的不是感冒发烧,而是骨癌晚期。我忽然想起,有多少个日子里,她突然疼得瘫倒在地,是我把她背回家的。

苏晓晓走的那个清晨,窗外下着迷蒙细雨。她右边的木桌上,安放着一盆粉白的月季。我将它植到苏晓晓窗前的花盆里,希望她回家时,可以看到。

曾蓓蕾的一张纸条,让我再度失语:蓓蕾,请帮我好好爱他。

在那个孤独的时刻里,我正默默收获着一段不为人知的爱情。

谢谢你,让我在你心里住了如此美丽的一阵子。

我曾在你心里住过一阵子。

神秘画册

收到你的画册时,我已结婚,且年近三十。

坐在阳光倾洒的春日中极力搜寻记忆,抱歉,还是没能想起你。虽然你说你是李温静的好朋友,可我仍然无法在脑海中找到关于你的信息。

也许你已经知道我和李温静的结局。不过,你肯定不知道,我到底有多爱她,正因如此,我才会在分开后伤痛难以自愈,转而求取佛法疗心。

今日,虽然我已知世事如梦,万般缘法自有因,可心里还是无法放下李温静这三个字。它们像三柄锐利的剑,在我心里日夜纠葛。

你在画册的扉页上说,我和李温静的第一次约会是在2007年的立夏,上海,外滩,春风铺天盖地。

因为你的这句话,我想起了2006年的上海。

那时我刚毕业,一心想着要去上海闯荡,还没找到落脚点就拖着超大的行李箱踏入了这座城市。

2006年6月28日,人生中第一次面试。我穿着皱巴巴的棉布西服站在面试公司的人事部门口狂做深呼吸。

李温静就是在这个时候闯入我视野的。她身着干练的黑白套装,扎个骄傲的马尾,忽地从背后猛拍一下我的肩膀。

我当时已经紧张得不行,被她这么一吓,彻底连话都不会说了。

她故作严肃地看着我说,兄弟,别紧张,淡定,小事一桩,这世上又不是只有这一家公司。来,吃颗乌梅,酸一下,保证精神很多。

我被她莫名其妙的搭讪逗乐了。结果当天面试状态非常好。我和她同时被公司录用,成为了2006年第一批重点培养的新进人员。

后来的故事,和很多人一样。我因心存感激而对她萌生好感,于是,鞍前马后,执蹬牵辔,凡事李温静开口,我定然有求必应。

初次约会

第一次约李温静吃饭是在黄浦江旁的一家小店。

店面不大,但装点得特别温馨。木门青瓦,流水白花,大红灯笼高映门楣,一派中国式的喜气。

我脑海里始终有意无意地浮现出当天前来赴约的李温静。

虽已立夏,但上海仍旧阴雨阵阵,春雷滚滚。我站在小店门口的屋檐下,踮脚环望,满心欢喜。李温静手执红色油纸伞,身着一袭白底青花旗袍朝我缓缓踱来的样子,在那个夜夜潇潇的季节,像枚种子一样嵌进了我的心土里。以至于后来这些年,我以为早已忘记,不会再想起,却在回首时蓦然发现,当日那枚小小的种子早已吞尽时光的力量,疯长成参天巨木。

因为你的画册,我再次想起当天的场景,想起隔壁餐桌那个惊声尖叫的长发女孩。

听到“抓小偷”这三个字,我几乎是毫不犹豫冲出去的,手里还握着吃饭用的筷子。

在我追到小偷之后,手里那双原本极不起眼的筷子,忽然变成了见义勇为的必胜武器。

赶回来之后,李温静已经不知所踪,唯独剩下隔壁餐桌的长发女孩一动不动坐在那儿。

在雨中和小偷扭打了半天,我浑身湿透,狼狈不堪。当我把包还给她时,她险些感激得哭出声来,身份证、银行卡、现金、驾驶证,全在包里。

她提出请我吃饭,给我买套干净衣服换上,可我没心情,李温静已经走了,我得去找她。

再后来,事情出现了180度大转变。李温静忽然对我热情备至,关怀俨如情侣。

直到今天我才知道,原来当天的那个长发女孩就是你。而你,竟然是李温静的闺蜜。

李温静让你提前来到约会地点,好帮忙看看我在等她时的表现,顺便帮忙参谋参谋,看我这个普通的追求者是否靠谱。谁知道,会临时插出这么一插曲。

因为你私下的金玉美言,我和她终于牵手。

精神洁癖

成年人的爱情永远不可能像少时早恋那样纯粹。事业、生活和社会,像奔腾的水和流动的沙,会从不同角度不同方向来包围你们,渗透你们,以此分裂并加以考验。

我是个天生的完美主义者。我把这个复杂而又混乱的世界想象得和我笔下的文字一样美好,总愿把每个人的心灵都看成玲珑琥珀,剔透美玉。尽管我经常见义勇为抓小偷,看到不平事挺身而出,可我知道,如果不是生计所迫,举步维艰,没有谁愿意当小偷,当窃贼。

抱歉,我又开始唠叨了。说了很多与题无关的话。可我必须这么说,因为正是这样的精神洁癖才导致我和李温静渐然分道扬镳。

因为我不会陪酒,不会送礼,不会溜须拍马,不会曲意逢迎,所以在竞选公司行政助理时,尽管我做的工作最出色,最吃苦耐劳,还是与其失之交臂。

李温静说我是写青春小说写疯了,永远只会用十六七岁的价值观和眼光来看待这个世界。她告诉我,人与人相处,尤其在职场,必须要懂得见风使舵,只有这样,才能生存得更好。

因为李温静,我开始学着改变。我知道自己不是救世主,所以,也就不必再去干那些傻了吧唧自以为很英雄的事情。我也知道自己不是生在唐朝,所以,更不敢摆出一副诗人才可以有的清高。

可事实上,坚持没多久,我就彻底精神崩溃了。在这世界上,似乎没有什么事情比欺骗自己更可怕。

暗结心伤

李温静跟随公司副总一起被调澳洲的决定还没宣布,她就忽然消失了。

我找了她很久很久。我记不清具体做了些什么,只觉得度日如年,连回忆都漫长得看不到光明。

我站在公司楼下等她,我去她的住所找她,打电话,发短信,甚至成天在大马路上无所事事地闲逛只求碰到她。我忽然觉得世界其实很大。一个人如果真的不想再见你,那么,你们可能一辈子也不会再有彼此的消息。

我在公司里逢人便问,你见过李温静没有?你有李温静的消息,记得告诉我一声。

公司里的人都以为我疯了,这种心照不宣的职场秘事,似乎只有我不懂。

在接到公司辞退信的当晚,我坐在第一次约会的小店里喝得烂醉如泥。

我仍然记得那颗乌梅的味道,记得李温静朝我缓缓踱来的样子。

只是,一切都已成为过去。

第二天醒来,我躺在宾馆的洁白床单上,脑子里一片空白。昨晚喝醉之后,是谁把我送到这儿的?

我不记得。这种空白的感觉让人觉得害怕,似乎人生有这么一段光影,忽然被掐掉了。

桌上有张字条,上面写着一串清秀的字:男人可以选择漂亮的女人,女人同样可以为了自己的幸福选择有钱的男人,没什么不公平。既然她已经做了选择,那必然就是她想要的幸福。如果你真爱她,就祝福她吧。这样想,也许会好过些。

共度良宵

这张字条上的话,我至今仍然记得。因为这段看起来特别世俗的话,我才艰难得挺过了那些暗无天日的岁月。

我一直想找到这张字条的主人,当面说声,谢谢。

今天,看到你邮来的画册,看到你画册上的笔迹,我才恍然大悟,原来你一直在我身后。

画册中,我青涩如同一颗乌梅。32张画,没有一张正脸,黑白的色调里,我的背影怅惘而又寂寥,侧脸安静而又伤感。

打开画册里的信,当年郁结在心里的疙瘩,顷刻豁然开朗。

原谅我的唐突,也许你根本就不记得我。但是,我觉得我有必要把一些事情告诉你,好让你知道,在你最失魂落魄的日子里,仍然有个女人无怨无悔地爱过你。

远远跟在你身后,看你没日没夜地找李温静,逢人便问,一脸急切,我真的心疼。如果放弃殷实的家境,我就可以变成李温静,安然享受你这份不求回报、不带企图的爱情,那么我愿意。

只是,一切均属空谈。

你坐在小店喝闷酒的当夜,我一直陪在你旁边。只是,你从未注意到我。我以茶代酒,默默陪你。你喝一杯,我也喝一杯。我希望这样,可以在冥冥中让你感到一丝温暖,一点力量,以便分担你的心碎。

你喝醉后,我雇人把你送到了宾馆。我为你擦脸,给你脱鞋,看你痛苦沉睡如同一朵暴雨后的红莲。我像妻子一样照顾你,心里溢满甜蜜。

我在你旁边坐了很久,自言自语地把心事讲给你听,希望你能明白,作为一个女人,处在爱情与友情的夹缝中,心里是怎样的一种矛盾与煎熬。

站在床边,夜色已暗,城市灯火通明,月如玉盘,我很满足。因为只有我知道,你曾离我那么近,还给过我那么一个安静的良宵。

知道你结婚,我很高兴。没什么可送,唯有把这些零零散落的秘密和这本画册交付给你。

祝安。我曾爱过的你。

在这封信的最后,我终于看到了自己的正脸。第33幅画里,我躺在洁白的床单上,眼角挂着泪珠,沉睡如同一朵暴雨后的红莲。

此刻,除了谢谢,我很想轻轻抱着你跟你说声,对不起。只是,你身在何方呢?

今夜,写下这些文字,忽然释怀。原来,在那个孤独的时刻里,我也正默默收获着一段不为人知的爱情。

谢谢你,让我在你心里住了如此美丽的一阵子。

生活就是这样,你以为走出一步之后还有退回的选择,可大多时候,你连偏离一寸的余地都没有。

真正的爱,是守护。

都是凉鞋惹的祸

你又问我,关于黄白蓝的消息。那么多年过去了,你还是执意将她放在心底。

她很好,独自趴在阳台上看小说,比起当年,她真的安静了很多很多。

你又在电话里朝我描述你们第一次认识的场景。虽然之前说过很多遍,但你从不觉得厌烦。你仍然讲得绘声绘色,细腻传神。

那是2003年的夏天。你刚从广州过来,异常时髦,成天穿着新买的皮凉鞋在学校里乱晃,动不动还冲路过的漂亮女生吼几句标准的粤语歌曲。

那时学校刚在扩建,又偏偏逢上多雨的季节,通往宿舍楼的小路上到处都堆着水泥和施工用的黄沙。

你估计是在思念哪家的黄花闺女,竟然失神走进路旁的施工地,把整只脚都踩进了和好的砂浆里。

你急坏了,那双帅气的皮凉鞋可花了你整整半个月的生活费。你扶着施工地里的电线杆拼命抖脚,像是跳劲爆火热的霹雳舞。

黄白蓝打着小伞刚巧路过。不知是你抖得太忘情,还是雨声太大,她连朝你喊了两声喂,你都没有丝毫反应。

黄白蓝骨子里天生就有见义勇为拔刀相助的侠女情结。二话没说,操起屋檐下的木棍便朝你的后脑勺挥舞而去。

就这样,你莫名其妙地倒在了施工地的电线杆下。

在医务室醒来之后,你第一个见到的就是黄白蓝。她守在你的床边,委屈得像只受伤的惊兔。

黄白蓝说:“同学,对不起,我以为你触电了。”

你的流氓脾性在什么时候都可以肆无忌惮地跳出来,没关系,没关系,我是触电了,幸好你救了我。你看,我是不是应该以身相许呢?

没完没了的故障

你把黄白蓝的照片给我看,你说这是我未来的嫂子。我大骂你是个臭屁精。你说你要证明给我看,在一年之内拿下黄白蓝。

天公作美,你才说完这番话没多久,黄白蓝就给你打了修电脑的求救电话。她的朋友圈里,就你一个是学计算机的。

程序崩溃,无法运行,这正是你最擅长处理的故障。不到一个小时,你就把她的电脑弄得比以前还流畅。

黄白蓝说要请你吃饭,你去了。可你天生就是个见色忘义的多情种,竟然把工具包扔给一旁的我,并悄悄塞给我五元钱让我去食堂吃炒饭。

好,看在钱的份上,我原谅你。

晚上回来,你大肆跟我炫耀黄白蓝在饭桌上的温文尔雅,彬彬有礼。你说她一看就是大家闺秀,出自名门,不像我这类只懂得狼吞虎咽的乡巴佬,没有一点美感可言。

我说,你快别臭屁了,人家电脑修好了,以后不会再找你了,你还是省省吧。

结果,你的回答让我对你刮目相看。你说,小子,你懂什么?我在修电脑的时候悄悄把她的音箱线路给搞坏了,回头她肯定还得找我,知道么?

如你所料,黄白蓝不得不找你。就这样,你用你的小聪明和小伎俩骗取了她的信任,在女生宿舍楼里出出进进,忙忙碌碌,比真正的电工还要勤快。

熟悉得差不多了,你决定把黄白蓝的电脑彻底修好。可为了避免她跟其他男生有过多的联系,你偷偷在她的电脑里安装了一个定时关机的程序。

于是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里,黄白蓝怎么都弄不明白,为什么一到晚上十点的聊天高峰期她的电脑就会自动关机。

“埋单王”的秘密

黄白蓝的手机欠费,你是最着急的那个人。

为了能打通她的电话,你竟然昧着良心在乞丐碗里抢饭吃,从我裤兜里硬抢走了仅剩的五十元钱。

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真是一点没错。就因你看错了一个数字,结果,那绿花花的五十元就这么无缘无故地充进了别人的手机里。

想来想去,你觉得不甘心,于是拨通了那个相差一个数字的号码。对方是个中年男人。

“叔叔,真抱歉,我刚才不小心看错了数字,把五十元钱充进了你的号码里,反正你迟早要缴费,你看能不能把这钱充还给我?”

“去死!谁让你充的?年关将近,债主们都在到处找我。昨晚我故意打了两个收费电台让手机停机,你今早又给我充钱进去,你有病是吧?滚!”

这件事,你一直没有告诉黄白蓝。估计除我之外,没有一个人知道。后来,我把这件事情更名换姓说给了黄白蓝听。她一度笑得不行,说如此戏剧性的经历,绝对可以拍成电影。

我想,如果她知道这件事情的主人是你,她一定笑不出来。因为任何人都可以看出,你对她的真心。

大二那年,黄白蓝家里遭逢变故,生活一度陷入窘迫。你清楚她的个性,如果直接给她钱,她肯定不会要。于是,你就在学校招募了两个小乐队,自己当经纪人,天天帮他们拉活干。

你对价钱没什么高要求,只是有一个不能动摇的原则——乐队上台演出,必须要用你指定的主持人。

这个主持人不是别人,正是当时一筹莫展的黄白蓝。

黄白蓝知道你的用意。可她却不知道,整整一年多,你都把你那份中介应得的酬劳算成主持费用一并给了她。

不仅如此,每次演出完毕出去吃大排档,你都抢着付钱。我知道,你心疼黄白蓝,你知道那份钱对她有多么重要。因此,你不惜在暗地勒紧裤腰带,在众人面前装埋单王。

多余的对不起

大四那年,黄白蓝成天拉着你去看一个软件公司的小职员。海归回来的奶油小生,英文说的比中文还流畅,只是动不动就摆个兰花指,让人欲吐不能。

你赌气在半路劫道,要走了那个小职员的电话号码,一面把纸条塞给黄白蓝,一面恶狠狠地说,追啊,有种就追到手啊!

令你意想不到的是,黄白蓝真和那个小职员好上了。

感情有时就是这样,也许在某一瞬间,爱与恨的位置就会倏然调换。

为了报复黄白蓝的无知行为,你答应了那个骚扰你很久的女生。说实在的,她比黄白蓝漂亮、温柔,家庭背景也比黄白蓝好。

但是,你并不觉得开心,这一切,我都看在眼里。虽然这女生能说会道,拉商业演出比你还厉害,为你赚了很多钱,可你仍旧不快乐。

其实,黄白蓝和那个奶油小生也好不到哪里去。第一次约会吃饭,那小生就在餐后提出了美国式的AA制。结果,让当天穿裙子赴宴而没带钱包的黄白蓝尴尬了好半天。

你和黄白蓝像是久婚不果的恋人,因为无法得到一个爱情的结晶而想尽办法四处求医,甚至不惜让对方难受。

也许你们都在那一刻忘却了,爱的本质究竟是什么。你们明明知道回去的路该怎么走,却都不愿放下那要强的面子。

毕业后,你和那女生结婚了。没办法,她怀了你的孩子。很多时候,生活就是这样,你以为走出一步之后还有退回的选择,可大多时候,你连偏离一寸的余地都没有。

我从来没有告诉你,在你结婚那天,黄白蓝去了哪里。

她坐几十个小时的火车回了学校,站在与你相识的医务室门口哭得昏天暗地。

她说,她一直在等你正经地追她一次。因为你嬉皮笑脸的样子总让她觉得不够安全。

可惜,你再也没了那样的机会,以致后来连说句对不起,都显得有些多余。

第二颗智齿

结婚前几天,你长出第二颗智齿。你打电话跟我说,你都怀疑自己是否真的好命。如果不够好命,为什么那么多人长智齿会痛得撕心裂肺,而你却毫无感觉?如果真的好命,为什么偏偏又让你错过最不该错过的黄白蓝?

结婚那天,身穿白色西服的你左脸肿得像个包子。谁能想到,第二颗智齿,竟会忽然让你疼到话语咕哝。

你不顾妻子的劝慰,喝了很多酒。我开车把你送回去的时候,你在车里跟我说,黄白蓝是你的第二颗智齿。那毫无防备的疼,像忽然钻进心脏的子弹,差点要了你的命。

你说,如果我可以,就帮你好好照顾黄白蓝。时间,最好是一生一世。

2011年10月17日,你从广州飞到昆明参加我和黄白蓝的婚礼。宴席上,你抱着我的肩膀说,只有把她交给我,你才能彻底安心。

原来,即便我从来没有告诉过你,你也知道,这么多年过去,我和你爱的是同一个人。

买给黄白蓝的婚戒是我请你帮忙挑的,因为我知道,这是你的心愿,也是黄白蓝的心愿。我记得你说过,真正的爱,不是得到,而是守护。

当我把黄白蓝抱在怀里享受众人祝福与掌声的一刹那,我忽然找不到人群中的你。也许,你和当年的黄白蓝一样,正躲在一个幽静的角落里享受成年人的哭泣。

临别时,黄白蓝主动拥抱了你。她说,“谢谢你,这些年给我的爱。”

我没有半点醋意。陪你们走过的这一路,我知道这个拥抱里的感激和情怀。

我仍然给你打电话,仍会把黄白蓝的一切告诉你。我们理所应当享受这样甜蜜而又毫无隔阂的真情。

因为是你让我明白,每个人都有权利守护心里那个永远不破的秘密。

世界上最幸福的事,莫过于,无论你多么穷困潦倒都有人默默地陪伴着你。

谢谢你在最艰难的时刻,还那么全心全意地爱着我。

谢谢你,那么全心全意地爱着我。

时间,有时是场闹剧

我一直想把关于秦淑离的那些故事写下来。183天了,它们仍旧像荒漠上的秃鹰,在记忆的背后盘旋不离。

2008年11月6日,我和秦淑离在没有经过父母应允的情况下,私自去民政局领了结婚证。为了购置新房,秦淑离硬逼着我把买钻戒的钱省了下来。我感激涕零地抱着她,站在寒风阵阵的路口向她承诺,今后不论如何,都会给她幸福。

当夜,秦淑离迫不及待地把“我结婚了”发给每一位好友。结果,手机从八点震到凌晨一点。几百条祝福短信如同洪水猛兽般汹涌而来。秦淑离到底是撑不住了,转身央求,“快!快!帮我发几条,我手抽筋了!”

我以为,如此平淡的幸福定会萦绕今后的岁月。却不知,一次猝不及防的突变正在向我袭来。

三个月后,公司召开紧急会议。一直以为金融风暴不过是个玩笑的我,终于尝到了切身的苦楚,成了第一批光荣下岗的工程师。

我提着笨重的工具箱,茫然不知所措。刚进门,秦淑离便欢天喜地问我:“今天下班怎么这么早?是不是工程提前完成了?”

我嗯了一声,径直去了卫生间。在卫生间里站了许久,我才鼓足勇气对正在厨房里忙活的秦淑离坦白:“淑离,我下岗了!”

她一面噼里啪啦地炒着菜,一面扯着嗓门问我:“你说什么?我这儿听不到,再说一遍。”

我有再说一遍的勇气吗?我敢看着新婚妻子的眼睛告诉她,我下岗了吗?

时间真是一场让人哭笑不得的闹剧。昨夜,我们还热情洋溢地谋划着买房大计,决定今后用她的工资来生活,而将我的薪水存为死期。这样,不到三年,我们便可以在郊外的开发区选一套一百平米的商品房,并交清首付。

我记得秦淑离一脸憧憬的模样,昏黄的台灯照耀着她的脸,显得娇楚又柔弱。她捏着纸笔,歪斜在床上,一遍又一遍地细算着我们的未来。

原来,我们都是那么天真且可爱。我们一直以为,未来就是那串清晰的数字,就是那支可以稳稳握住的笔,更或者是那张可以随心涂写的白纸。

谎言

我仍然提着笨重的工具箱早出晚归,赶清晨八点的10路公车上班,等傍晚6点的末班车回家。

秦淑离依旧急匆匆地下班,为我准备可口的饭菜。很多次,我都想在温暖的屋子里告诉她所有真相,但我真不忍心将现实和盘托出。

墙壁四周贴满了廉价的结婚照片,窗台上插着领证前我送给她的塑料花,床头挂着那张单薄的纸和一串庞大的数据……

一切的一切,都是秦淑离精心布置起来的。在这个狭小的,并不为己有的空间里,我们蓄着一个又一个甜美的梦。此刻,要我如何忍心亲手将它们打碎?

我买了十来份报纸搁在卫生间里。秦淑离打趣地说:“唉,世界杯即将到来,让工程师关注刘德华婚姻现状。看来,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件事情还是有着微妙联系的啊。”

秦淑离当然不知道,我买报纸的真正原因。一向习惯了平淡的我,怎会忽然去关注那些道听途说的娱乐消息?我只不过是想看看那几个临时招聘的版面。

为了和淑离错开上班的时间,我谎称公司作息时间更改,早上推迟半小时,下午提前二十分钟。于是,每天她赶着去上班的时候,我还呼呼地躺在床上。等她的脚步声在楼道里渐行渐远之后,我才飞身起床,四处奔找工作。

工程师已无用武之地,重工业严重亏损,导致机械行业的员工大幅被裁。我只能放下一切要求,去人潮熙攘的超市应聘收银员,去金碧辉煌的大酒店应聘点头哈腰的服务生,去红衣蓝帽的服装店应聘导购员……

事实证明,习惯与冷机械在一起的我,根本不具备算账和点头哈腰的本领。我不清楚一袋250克的雕牌洗衣粉多少钱,也不明白电脑收银如何操作,更不懂得如何将顾客的大包东西迅速且有序地装进塑料袋里。

正当我玩命学习收银员的必要技能时,秦淑离出现在了超市。我做梦都想不到,她竟会心血来潮跑到这个离家几公里的超市买东西。

无论如何,都不能让她知道我下岗的消息。就在千钧一发之际,我跑到卫生间褪下了超市人员的工作服,故作从容地与她在超市偶然相遇。

她对我的忽然出现惊讶急了。我说:“这家超市的老板和我们主任有些关系,所以特意让我过来看看他们的内部设备是否有问题。”

秦淑离对我的谎言深信不疑。

在纠结中痛苦

结局非常简单,我因在试用期间擅离职守,扰乱超市工作秩序,再一次被炒了鱿鱼。

我想,我不太适合从事这类精打细算的工作。于是,我又赶去酒店应聘服务生。可老板说了一百八十遍,我还是无法将八颗牙齿露出来,对那些脑满肠肥、素昧平生的客人说:“欢迎光临,下次再来!”

为了不让秦淑离发现我的转变,我仍旧提着黑乎乎的工具箱早出晚归。

当然,我不可能将它带到酒店,只好把它藏在楼下杂物间的角落里。每天下班经过时再将它取出来,然而风风火火地上楼。

最要命的是,每天中午12点到1点,傍晚5点到6点,我都得找不同的借口来搪塞秦淑离,信誓旦旦地告诉她,我是因为公事脱不开身,才不能回家吃饭。

可这样的借口,有效期永远是短暂的。很快,她便怀疑我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哭闹着在屋子里喊:“李大海,你个没良心的东西,人家别的男人是七年之痒,你却一年都撑不了就红杏出墙,你还是不是人?”

我几次都想把事情的真相告诉她,可那又能如何?我不照样得为了生计,为了日日逼近的房租站到酒店门口,独留她一人在家中吃饭?

我的存折上已经没有一分钱。为了保住现有的这份工作,我每天都躲在卫生间里,对着镜子苦练露出八颗牙齿的职业微笑。

从前,我时常埋怨自己的工作太累,整天握着扳手与冰冷的机器打交道,触的是冷油,流的是热汗。而此刻,当我成为一名酒店服务生时,才明白,原来每个人挣得每一分钱都那么来之不易。

每天吃饭时段,我差不多要对五百位顾客鞠躬致谢。原地不动的五百次低头抬头,毫不更变的五百次服务用语,时常让我觉得头昏脑涨。

第三个红绿灯

秦淑离和一个陌生男人驱车前往酒店吃饭时,我正在大堂里等待交班。

她光鲜亮丽、喜笑颜开的模样,让我觉得陌生至极。也许,我应该像电视剧里演得那样,脱下工作服,奋不顾身地冲上前,照着那男人的眼眶就是重重一拳,好让他知道充当第三者的下场是多么凄凉。

可我始终没有勇气像士兵一样,为自己的幸福全力护防。结婚半年多来,我没给秦淑离买过一件漂亮的衣服,没带她进电影院看过一场电影,甚至,没能好好陪她去家像样的酒店庆祝。

我给她的,仅是一个个无法兑现的承诺。因此,我有什么理由剥夺她追求幸福的权利?我给不了她结实的肩膀,难道还不允许她寻找结实的肩膀吗?

提着笨重的工具箱上楼,我忽然有种流泪的冲动。在危难穷困的生活面前,爱情竟会如此不堪一击。我能说什么呢?

躺在黑暗的房间里,我脑中一片空白。秦淑离深夜进门开灯时,见我笔直地躺在床上,吓得尖叫。于是不到两分钟,房东又来敲门了:“有人没有?你们这个月的房租到底什么时候给?还让不让人活了?”

我真想说,到底谁不让谁活?可话说回来,她也有她的难处。我捂着秦淑离的嘴巴,不让她发出半点声音。房东在门外嚷嚷片刻后,见没人应答,便嘀咕着走了。

秦淑离从包里掏出一半房租时,我第一次觉察到自己的窝囊。以前每月的房租都是我付,现在却要秦淑离帮我承担一半。可我该怎么说呢?我是不是得老老实实地告诉她,其实我连一半房租都拿不出来?不,那样的话,我说不出口。

我决定为我的爱情做点什么。譬如,抽出更多的时间陪陪秦淑离。于是,第二天清早,我一面刷牙,一面说:“淑离啊,今早我送你去上班。”

她惶恐不安地问:“怎么忽然想起来送我?”我说:“最近公司没事儿,所以想把心思都花到老婆身上。”

一路上,我们彼此像泛泛之交的同事,始终隔着半米的距离。我暗暗告诉自己,只要走过第三个红绿灯,就一定主动牵她的手,并且坦白。第三个红绿灯,是我们第一次牵手的地方。

可事实上,我们还没走到第三个红绿灯,她的电话就嗡嗡响了几遍。她说有急事,于是,我们只好在第二个红绿灯口分道扬镳。

我提着笨重的工具箱,站在车水马龙的城市中央,忽然没了方向,不知何去何从。

中午,我以莫须有的借口和秦淑离大吵了一架。她泪流满面的一席话,让我无地自容,“你以为我不知道你下岗了吗?如果你打开过工具箱的话,就一定会看到我给你留的纸条。我一直等着你跟我坦白,我一直想要知道你成天去了哪儿。可你向我说过吗?房东来找了我多少次,你知不知道?我能逼着你要钱吗?我只能向条件稍好的大学同学求助。今早我是过去取钱,你以为我去了哪儿?”

我打开熟悉的工具箱,里面躺满了她写给我的纸条:老公,帮我买瓶酱油回来。老公,你没有看到纸条吗?老公,房东又来催房租了……

2009年11月,经过重重筛选,我终于挤进了一家公司做文秘。签约之后,我给秦淑离发了短信:谢谢你在最艰难的时刻,还那么全心全意地爱着我。

我想你,就像这世界上每天都有一座城市会下雨。

我不叫夏雨

她说喜欢我的时候,我正值风华,整日和狐友混在一起。下了班,于灯光昏沉的夜宵摊上环坐喝酒,酩酊大醉。清早,接着手掌方向盘开着公车呼啸而去。

每次被闹钟吵醒,慌张开机,总能收到她的短信,嗡嗡地把枕头震得颤抖。我说,你爱我哪一点?我庸俗,懒惰,不上进,贫穷,什么坏毛病都让我占了,你还爱我?

她坚定地说,爱。我摇摇头。

我爱她,说实话,就凭那张出水芙蓉的脸就足以撩起我的心弦。只是,十岁的差距,让我无法接受她的爱慕。因为到我这个年纪的人,已深刻懂得,对一个凡俗男子来说,责任才是最为重要的品质。

她喜欢看小说,每次最后一班车到那个站牌时,她总立于不远处的报刊亭翻杂志。我单手托开下巴,静静地看着她手忙脚乱的姿态。

踏上公车时,她手里总会抱着不同颜色的杂志。我问,你真爱看那些骗人眼泪的小说?她笑笑说,现实中得不到的,只有从幻想中获得。我懂她这句话的意思。

我习惯了这样的等待。最后一班车,最后一个站牌,等最后一个上车的女子。偶尔,车上的乘客会抱怨,她远远地挥手表示歉意,从钱包里取出一叠零钱,匆忙地整理杂志,等老板找补。偶尔,我已经到站了,她还怔怔地坐在位置上,津津有味地将那些新买的杂志翻得哗啦啦响。我用力摁了摁喇叭,提醒她已经到站。

她挎着皮包,远远地朝我挥手——这样的画面,像胶片一般定格于我的脑中。

爱情终是要有结局的。我给不了她要的幸福,只能逃跑。当我告诉她,我将要从事另外一个职业时,她双眼噙满了泪花。哽咽着说,今天,我会等你最后一次,你一定要来!

我点了点头,将昨日遗落在公车上的杂志递还给她。

傍晚,瓢泼大雨,我的位置,已由另外一名男子代替。我知道,她一定会信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