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大明王朝之朱家天下
3186300000002

第2章 朱家王朝的缔造者太祖朱元璋

1.乱世投军,攀凤起家

封建社会是个家族社会,权力主要由大而显赫的家族来掌握。朱元璋出身贫寒,即使他再有本事,凭借个人的奋斗,在那个时代也是难以成功的。朱元璋与郭家和马家这两个比较有名气的家族联系起来之后,则如虎添翼,为以后登上皇帝宝座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朱元璋的家庭世代务农,因没有自己的土地,所以只能为地主干活,自然是没有社会地位的。不仅如此,由于经常受到地主的压迫,常常一年艰苦劳作,到头来还是全家不得温饱。因此,朱家经常搬迁,力图寻找一个压迫比较小的地方生活。

据考证,朱元璋的太祖居于沛县(今江苏省沛县),祖籍是句容(今江苏句容),住在朱家巷。朱元璋出身贫寒,他的祖父连自己的名字都没有,在元朝是一个“种地的淘金户”。所谓种地的淘金户,这是一种特殊的、在元代矿户中属于承担向朝廷交纳定额黄金的户籍。句容县原本没有黄金,官府同意以种地代替淘金,即以种地的钱买了黄金来交纳。元朝的赋税很重,实在交不起,朱家只好再次迁移,逃到淮北一带,在泗州盱眙(今江苏盱眙)安顿下来。祖父辛辛苦苦干了一辈子,连一点基业也没打下,便一命归西了。

朱元璋的父亲名叫朱五四,又名世珍,是个老老实实的佃农,就像当年一首歌谣所唱的那样:“佃农佃农老实人,只种庄稼不管事,种了十亩肥庄稼,到头来,两手空空回家来。”的确,朱五四为别人种了一辈子庄稼,可到头来什么也没捞到,以致自己死后也没个葬身之地。他一生当中,像候鸟一样把家搬来搬去。在盱眙活不下去了,只好逃往虹县(今安徽泗县)。到50岁的时候,又举家迁往钟离东乡给人做佃农,60岁时无力耕种,生活难以维持,又搬移到孤庄村落户。正如中国有句古话:“穷搬家,富挪坟”。这正好是朱元璋家境的写照。在每一次举家搬迁的过程中,一家老小总把希望寄托在新地方、新田主身上,可他们哪里知道,一百个田主,九十九个心比锅底还黑,根本不会给穷人留一条活路。

朱元璋就是在这样的社会背景和家庭环境下出生的,正是由于生活的艰辛,使得朱元璋过早地在自己的性格当中注入了刚毅、果敢、勇于做事的素质,使他自强不息,面对着强大的势力从不低头,但又不缺乏斗争的机智忍让之术。

朱元璋的母亲陈氏,出身行伍之家。外祖父陈公曾在宋朝大将张世杰部下当过兵。兵败后辗转回到家乡,在原地怕被人抓去充军,迁居盱眙津里镇。他原来是巫师,就靠当巫师画符念咒、看风水、算命批八字过活。陈公生有二女,大女儿嫁给季家,小女儿嫁给了朱五四。朱五四有8个孩子,朱元璋是老八,幼名重八,初名兴宗,后来他投到郭子兴麾下,才起官名叫元璋,字国瑞。因为自宋朝以来,平民百姓若不在官府任职是一概不许起官名的,只能用行辈和父母年龄合算出一个数目作为称呼,也就是说只能叫小名。

由于家境贫寒,年幼的朱元璋经常吃不饱肚子,很小的时候就去给人家放牛谋生。后来为了填饱肚子,还曾出家当过和尚。直到朱元璋参加了红巾军,投奔了郭子兴,命运才开始有了转机。

朱元璋投军完全是“官逼民反”。人没活路了,自然就豁出去了,这对以后朱元璋的执政产生了很大影响。后来,朱元璋在《皇陵碑》中回忆当时情景:“好友寄来书信,劝我参加义军,心中担忧又恐惧,正在犹豫不定,此事却被别人发觉,声言要告官府。形势急迫,算上一卦,结果逃亡和留守皆不吉,只有投军方大吉。”这就是朱元璋高人一等的地方,他向世人表明,他投奔起义军的决心是神灵的启示,他的行为是受命于天,是受菩萨保佑的。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朱元璋可说是用尽心机了。

至正十二年(1352年)闰三月初一,朱元璋参加了郭子兴领导的起义军,被收做一名步卒,那一年他25岁。这一过程看起来简单,但却为朱元璋带来了峰回路转的命运,为他走向成功打开了大门。

参军后,朱元璋自己非常努力,以出色的才能,很受郭子兴的赏识。朱元璋非常明白,要想出人头地,就必须拼命努力。所以他总是比别人练得刻苦,练得认真,练得时间长。不久,他就已经成为队里出类拔萃的角色。郭子兴也越发喜欢他,每次领兵出击,都会把他带在身边,而朱元璋也总是小心地护卫着郭子兴,作战十分勇猛,斩杀俘获过不少敌人。

马皇后像因表现出色,朱元璋不久就被调到元帅府做了亲兵九夫长。遇上事情,郭子兴总不忘征求一下他的意见,每次他都尽力谋划,使郭子兴越来越觉得他有胆识,有谋略,是个将才。再后来,郭子兴就派朱元璋单独领兵作战。每次打仗,朱元璋总是身先士卒,冲杀在最前面。得到的战利品,他又分毫不取,全部分给部下,因而部下都非常拥护他。郭子兴见朱元璋带领的部队凝聚力空前增强,战斗力大为提高,于是,对他比以前更加器重,特别想把他收为心腹,让他真心真意、死心塌地地跟着自己干。

郭子兴有个养女,是好友马公的小女儿。马公原是宿州闵子乡的一个富豪,因仗义疏财,又好交友,与郭子兴是刎颈之交。马公死后,郭子兴就将马公的女儿交给夫人抚养,把她当做自己的亲生女儿看待。为了拉拢朱元璋,郭子兴决定把养女嫁给朱元璋。

这对朱元璋来说,真可谓是天上掉馅饼!一个穷小子竟然能娶到元帅的女儿为妻,真是福人、福相、福分大,连他自己都觉得像是一场梦,但梦已成真,郭元帅亲自为他们主婚。从此,他有了靠山,前程似锦,众兄弟自然对他另眼相看,以后在军中就称他为“朱公子”。

这桩婚姻不仅表明朱元璋深得郭子兴的信任,而且娶到马氏,更使朱元璋大受裨益。马氏本人就是一个聪明贤慧的女人,因而成了朱元璋角逐天下的贤内助。他们珠联璧合,朱元璋做事便如同锦上添花,战场上的表现就更加出色,威望大大提高。结果,又引起了郭子兴对朱元璋的猜疑忌妒。马夫人却处处为他周旋,才得以保全性命和地位。有一次,朱元璋遭人陷害被监禁,当时正值荒岁欠收,没有吃的。马夫人偷偷怀揣炊饼去给他吃,竟烫伤胸口。后来她习惯于储藏一些干粮干肉,为的是军中缺粮时给朱元璋吃,从来不考虑自己。渡江时,她率全军将士的妻妾渡江。在应天,陈友谅大军压境时,她散尽宫中财物犒劳将士,鼓舞士气。因此,开国后朱元璋对侍臣说:“皇后与朕同是布衣出身,同甘共苦,比起汉光武帝危难时冯异献的豆粥麦饭来,更劳苦功高。她还多次对朕说:夫妇相保容易,君臣相处难,常请求赦免臣下过失,保全大臣。她是朕的得力助手。”他还将马皇后比作唐太宗贤德的长孙皇后。回到后宫,他把这些话讲给马皇后听。马皇后说:“陛下不忘与妾贫贱时的苦难日子,也不要忘记与群臣共同度过的艰难岁月。何况妾怎么敢与长孙皇后相比呢?”

对于马氏的谦虚,深明大义,朱元璋是感激的,他更以自己的夫人能有这样的人品自豪,这使他对事业的追求更加有动力。朱元璋攀上马夫人这只凤,为自己添加了一股无法估量的力量。

2.假托神明,美化统治

历代皇帝都不惜将自己的出身美化和神圣化,朱元璋也不例外。为了登上皇帝宝座,为了朱氏家族能统治天下,朱元璋不惜让自己披上神的外衣,使丑小鸭变成白天鹅,使泥菩萨变成活神仙,从而愚弄百姓,使其统治名正言顺。

孔子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变。”做事要名正言顺。为了使自己的统治能够万世延续,统治者们往往会编造各种谎言来美化自己的统治,神话自己,使自己的统治蒙上一层神秘的外纱,这样更能愚弄百姓,从而达到自己的目的。

例如,秦代陈胜吴广起义时,曾使人用帛写上“陈胜王”三个字暗中放进别人刚钓起的鱼肚中,并使人晚上模仿狐狸高叫“大楚兴、陈胜王”;刘邦当年听始皇赢政说东南有天子气,就在家乡胡编了些“赤帝子”将来要取代“白帝子”的话来抬高自己,刘邦的老婆吕氏也常说“刘邦头上常有云气”之类的话;黄巾起义,张角兄弟边令众人裹黄巾、扯黄旗,边派人传言“苍天已死、黄天当立”;金田起义的洪秀全称自己是天父之子,称自己为天王。诸如此类,不一而足。将政权、将个人神秘化,也的确都收到了揭竿而起、一呼百应的成效。朱元璋出身社会底层,没有任何家族背景。如果不编一些故事加在自己头上,给自己的出身美化一下,那么就会让所有的人留下这么个疑问:同是平民出身,肩膀头一样高,为什么偏偏你做得了皇帝!难道我就不行吗?这种不服和挑战思想的存在对新生的王朝来说显然是不利的。因此,朱元璋登基之后,自然而然地想到了借助神来使自己的行为名正言顺。

朱元璋为了神话自己,编造了自己出生时的一些故事。朱元璋出生之前,他母亲在田地里干活,由于疲惫至极而睡去。梦中一道士给她吃了一粒药丸,也就是仙丹。第二天陈氏干活的时候忽然觉得就要临盆了。她连忙往家赶,但是,走到半路的时候再也支持不住,就躲到山坡下的二郎庙里面,生下了朱元璋。

据说,朱元璋诞生的时候,整个二郎庙里面都闪着红光,以至于映得附近的山岭也红彤彤的,这自然是不同凡响的事情。而当陈氏把朱元璋抱回家之后,街坊乡亲们发现朱元璋的家里也是一片红光。起初,善良的乡亲们还以为朱元璋的家里起了火,就连忙拿着救火的工具跑了过来。等到了近处一看,却发现远不是那么回事。就是朱元璋的家里人,一年之中也经常发现自己的家里有红光在闪,最终发现了原来是敬神的灯光在闪。从此,朱家越发认为朱元璋非同俗人凡胎。

由于古代社会里人民生活疾苦,再加上古代科学技术、知识文化的落后,在那样的历史条件下,人们的认识水平是很有限的,而天下的百姓对皇帝的出身在当时是非常在意的。人们普遍认为“君权神授”,认为皇帝就应该是上天派下来管理人的,皇帝的生死存亡都体现着上天的旨意。皇帝们也更乐意承认人民这样的看法,同时为了使自己的出身更加贴近于人民的观念,他们便会想出种种办法来迎合和麻痹人民大众,使劳动人民对于统治者不会生出反叛之心,以利于自己政权的稳固和统治的顺利进行。

朱元璋为了巩固万世帝业,编造出神的故事来抬高他自己。他的传说也是如此美好,但这都不可能是真实的。那么真实情况怎样呢?

在朱元璋出生之前,家境困难,负担极重。为了生计,陈氏怀胎十月仍然要坚持在田间劳作,连一点休息的肘间也没有。直到临盆之前,才不得已匆匆忙忙地往家赶,以至于最后只能草草地在二郎庙里把朱元璋生下来。所以由此而观陈氏之生朱元璋,联想到做一位母亲所经受的磨难,实在远不如传说的那样浪漫。

朱元璋出生后,朱家又多了一人吃穿,负担更加沉重,做父亲的朱五四甚至已经没有钱给新出生的朱元璋买一方新的绸布(当时绸布是常用织物,但很贵)来包裹身体了。幸好他在河里意外地拣到了一块别人丢掉的旧红绸布,就给朱元璋裹了身子,勉勉强强免去了买不起红绸布的尴尬。

朱元璋真是一名制作神话传说的大导演,使得许多“摧眉折腰事权贵”者趋之若鹜,为博帝王“开心颜”而大伤脑筋。这使得人们对于他的身份有了新的解释,并且这种传说有助于稳固朱家的江山社稷,有利于明朝的统治,这对于朱元璋来说无疑是有利的,所以朱元璋就要趋向于这种说法,不仅自己去编,而且鼓励下臣去附会。

朱元璋为了把自己神化,还曾撰写过一本《周颠仙人传》。在《周颠仙人传》中,明太祖记载了周颠的身世及其事迹。其中说到,周颠面见朱元璋,唱道:“山东只好立一个省。”然后用手画成地图,指着朱元璋说:“你打破一个桶(统),做一个桶。”朱元璋西征九江,行前问周颠:“此行可以吗?”回答说:“可以。”又问他:“友谅已经称帝,消灭他怕不容易?”于是周颠仰首看天,然后说:“上面无他的。”如此云山雾罩的事情不胜枚举。又说十年之后,一次朱元璋害了热病,几乎要死。这时赤脚僧觉显送来药,说是天眼尊者和周颠仙人送到。朱元璋服下后,晚上病就好了。

由于成功地借助了舆论,朱元璋的出身一下子高贵了许多,与真实的情况相比,的确有云泥之别。但人们接受了这个传说,同时也接受了这个皇帝,朱元璋和他的家天下因而成了这个传说最大的受惠者。

3.休养生息,发展经济

历朝历代的灭亡,主要是统治者的暴政使得民不聊生,从而暴发农民起义,从内部瓦解了统治者的统治基础。朱元璋出身于农民,对农民既了解,又同情。他登上皇帝宝座后,采取了一系列有利于农民休养生息的政策也就不足为奇了。这正是朱氏家族得民心,能够坐稳江山的根本原因。

作为中国封建社会唯一出身贫民的皇帝,朱元璋对农民阶层的苦难生活有很深刻的体会和特殊的同情心,并对该阶层的处境异常关注。他要以自己特殊的权力最大限度地改善农民阶层艰难的生活状况。而这,也为朱家统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明朝开国时,经济形势是十分严峻的。至正二十六年(1366年),朱元璋从应天到家乡濠州省墓,一路“百姓稀少,田野荒芜”。洪武元年(1368年)四月,朱元璋去北伐前线开封视察,经常穿行在草莽之中。七月,徐达率部自开封北上,路经河南、山东、河北,沿途“道路皆榛塞,人烟断绝。”在中原,怨魂遍地,尸骸蔽野,收殓埋葬骸骨成了政府的善举、百姓的义举。朱元璋慨然喟叹道:“平定中原并不困难,但民物凋丧,千里丘虚,既定之后,生息犹难,这正是劳思费神之处。”不但中原,就连湖广、四川等这些昔日繁华的地区也是一片荒凉。湖广洞庭湖流域直到洪武末年尚且“土旷人稀,耕种者少,荒芜者多。”四川经过几十年战乱,也满目疮痍。到洪武二十年(1388年),各州县仍然“居民鲜少”,就连肥沃的成都平原,也还有数万亩良田“荒芜不治”,明朝开国后一百多年尚不能恢复历史旧景。三吴中心城市苏州,也“里邑萧然,生计鲜薄”,如雨打残荷,秋风败叶。当时的历史名城扬州被张明鉴等部队掠夺,只剩下18户人家。徐州被元军血洗,男女老幼无一幸免,到明初依然是“白骨蔽地,草莽弥望”的鬼蜮之地。

明朝开国以后,南征与北伐在继续。残元部队长时间控制着东起辽东,西至陕甘的广大区域,明昇政权存在到洪武四年;云南旧元梁王坚持到洪武十四年。元末社会经济的全面崩溃和长时间的战乱,使民心思定,向往稳定的生活。广大民众迫切期望朱元璋能够废除元朝的暴政,重新分配土地,减轻赋役负担,使他们能够安居乐业。朱元璋出于巩固政权的需要,决心满足饱经战争之苦的民众的这一需求。他提出了“安民为本”、“养民者必务其本”、“民者,国之本也”等治国安民的方针。民不安,则国不宁。朱明王朝刚立国不久,只有发展农业,解决民众最基本的生活保证并使其拥有从事简单再生产的基本条件,才是立国之根本。

在朱元璋看来,“为国之道,以足食为本”,让百姓衣食无缺,生活富足起来,是统治者应尽的责任,也是维持国家安定的根本。他指出:“百姓富裕了,国家才能富强;百姓安逸了,国家才能安定。百姓贫穷困苦而国家富强安定的事情,是从来没有的!”他多次告谕说,“百姓富裕了,就会与政府亲近;百姓贫穷了,就会与政府背离。所以,百姓的贫富,关系着国家的兴亡!”

据统计,在朱元璋统治的31年时间里,他下诏减免赋税和赈济灾民达七十余次。他规定,凡各地发生灾害,当地官员必须及时上报朝廷。如地方官隐瞒不报,当地的人民可以直接向上申诉。一经查实,该地方官就要被逮捕严惩。有一年,湖广荆州、蕲州发生水灾,朱元璋命户部主事赵乾前去赈济,赵乾竟拖延了很长时间才到,致使一些百姓活活饿死。朱元璋知道以后,立即下令将赵乾处死。还有一次,山东青州发生旱灾和蝗灾,有关部门没有及时奏报,朱元璋就将有关官吏全部逮捕治罪。再有一次,江西彭泽粮食欠收,当地官员没有及时赈济,以致有卖儿鬻女者,朱元璋下令将彭泽知县施以杖刑。为了防止公文往来耽搁时间,使受灾百姓能够及时得到救济,后来朱元璋还规定,凡遇饥荒,各地方政府应先开仓放粮,然后再上报朝廷。

朱元璋告谕全国官员说:“天下刚刚安定,百姓财力困乏,就像刚会飞的小鸟,切不可拔它的毛;就像新种植的小树,切不可摇它的根。必须让百姓能够休养生息!”他自己也比较注意爱惜民力,尽量少打扰百姓。在建筑宫殿时,他只求坚固,不讲华丽。宫中的空地,有人建议应建立台榭苑囿以供游憩,但朱元璋不肯,他让人在空地上种植蔬菜,供宫里人食用。朱元璋自己不肯妄兴工程,也不准各级官员浪费民力。他规定各级官府凡有“劳民之事”,必须先行奏请,得到批准才可开工,不得擅自动用百姓的人力和物力。如非兴建不可的工程,像城防、桥梁、河渠等,也要在农闲时节进行,不得妨碍农务。朱元璋的这些举措,有助于民力的休息和经济的复苏,的确起到了“安民”的良好作用。

朱元璋对农民的认识,也有他自己独特的见解,知道农民有一定的狭隘心理和纪律松散性。因此,在休养生息的过程中,进行民屯,就是采用一种强制方式把一部分农民迁到地多人少的地方去,也就是“招徕耕种,以实中厚”,政府给予耕牛、农具、种子等,并免征三年赋税。洪武七年(1374年),从江南迁移14万户到凤阳。九年(1376年),又迁山西及河北真定等处无产业者到凤阳屯田。十五年(1382年)迁移广东番禺、东莞、增城等处二万四千人到泗州屯种。二十一年(1388年),迁山西泽州、潞州无田农民往河南闲旷地方屯种。二十二年(1389年),迁江南苏州、松江、杭州、湖州、温州、台州各府无田农民到淮河一带屯种。二十五年(1392年),迁山东登州、莱州无田农民五千六百多户到东昌府耕种。二十八年(1395年)又规定,青州、兖州、登州、莱州、济南五府,凡农民家有五丁以上而田不到一顷的,以及无地农民,都要分丁到东昌府开垦荒田。此外,朱元璋还采取召募农民屯种和发配罪人屯种的办法,以增加地广人稀地区的劳动力。

元朝末年,土地兼并异常严重,农民被迫流浪迁徙。朱元璋采取措施尽力使人口附着于土地。他发布诏书让流民回籍耕种,这种民屯,是行之有效的。除此之外,朱元璋还实行军屯。

军屯是朱元璋汲取历史经验,从汉武帝和曹操那里学来的办法。其目的是“寓兵于民”,即让士兵们“且耕且战”,养兵而不累民。早在明朝建立前,朱元璋就曾在江南设立民兵万户府,让士兵们在应天附近屯田,自给军粮,很有成效。明朝建立后,朱元璋立即在全国范围内,尤其是在边境地区,广泛推行军屯。这样,各卫所的士兵都被分成两部分:一部分守御操练,称操守旗军,是战斗部队;另一部分下屯耕种,称屯种旗军,是生产部队。操守与下屯的比例,按规定是七分屯种,三分守城,但实际上,各地情况不同,屯、守的比例也各异。据估计,明初屯田士兵总数,当在一百四十万人以上。士兵屯种的田地,由政府拨给,一般是每人五十亩,政府同时还要提供耕牛、农具、种子等生产资料。在洪武时期,军屯取得巨大成就,屯田面积达到了九十万顷左右,军粮基本能够自给自足。朱元璋为此曾自豪地说:“吾京师养兵百万,要令不费百姓一粒米。”

为解决驻军的粮饷问题,朱元璋还进行了商屯。商屯,其实是一种特殊的民屯。在洪武三年(1370年),开始推行“开中法”,就是利用食盐专卖权,让商人把粮食运到边区的粮仓,政府按照纳粮数量给予盐引(即贩盐许可证),商人凭盐引到指定的盐场支取食盐,再运到指定的地区去销售。因路远运粮不便,商人们便雇人在边地屯垦,把收获的粮食就地缴纳官仓,换取盐引,当时人称为“商屯”。商屯的开展,既充实了军队粮储,又促进了边区开发,发挥了积极作用。

朱元璋推行的这三种屯田制度,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实现了“田野辟,户口增”的目标。耕地和人口的增加,为社会经济的繁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也为朱家的统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实行休养生息的过程中,朱元璋进行了田地和人口的清查,编制成册。在元末长期的战乱中,各地的田地簿籍大多散失,保存下来的和实际土地占有状况也早已不相符合。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在明朝建立前,朱元璋就曾在占领区进行土地清理,编造图籍,据此确定赋税和徭役。如至正十八年(1358年),在徽州让人民“自实田”,即自己如实报告田产数额。至正二十三年(1363年),又下令“使民,实田,集为图籍”,并对各人自报数额进行复核。所谓“图籍”,是南宋以来流行于江南地区的一种土地簿籍,其中记载着每块土地的亩数、土质、方圆面积以及田主姓名等,并绘制成图,因图上田地一块挨着一块,很像鱼鳞,所以被称为鱼鳞图册。朱元璋在占领区进行的这些土地清理,虽然不是很彻底,但也颇有成效,为他顺利地征发赋役、争霸天下奠定了基础。

朱元璋大刀阔斧,雷厉风行地进行改革,在明朝刚建立后才几天,他就派人到土地隐瞒最为严重的浙西地区去核实。临行前,朱元璋告诫说:“你们一定要据实办理,切不可徇私情,不可妄加、增损。否则,国法不容!”不久,朱元璋又命中书省议定役法。他指出,国家初建,工程量大,为了防止徭役过多地落到穷困农民身上,应采用验田出夫的办法敛派徭役。由于徭役负担是与田地多少挂钩的,土地清理就成为新役法能否成功的基础。经过中书商议,决定每田一顷,出丁夫一人,不到一顷的,用别的田补足,称为“均工夫”。洪武三年(1370年),根据上述原则,在直隶、应天等十八府州以及江西饶州、九江、南康等三府编制了均工夫图册,计田出夫,每年农闲时节,到京师服役30天。如果田多丁少者用佃户充役,要出米一石作为佃户的补充费用。如果雇佣他人应役,则要每亩出米二升五合。“均工夫”役的推行很利于土地清查,从此处也可看出朱元璋存在着农民平均主义的思想。

朱元璋推行的户籍清理运动还没完成的时候,北方地区的局势就已经基本稳定下来。洪武三年(1370年)十一月,朱元璋下了一道口谕给户部,命令清查户口,推行户帖制度。这道口谕保存下来,成为洪武年间传世的为数极少的白话谕旨之一,特照录于下:“说与户部官知道:如今天下太平了也,只是户口不明白哩。教中书省置天下户口的勘合文簿户帖,你每(们)户部家出榜去,教那有司官将他所管的应有百姓,都教入官附名字,写着他家人口多少,写得真着,与那百姓一个户帖,上用半印勘合,都取勘来了。我这大军如今不出征了,都教去各州县里下着,绕地里去点户比勘合,比着的,便是好百姓,比不着的,便拿来做军。比到其间有司官吏隐瞒了的,将那有司官吏处斩。百姓每(们)自躲避了的,依律要了罪过,拿来作军。钦此。”

朱元璋是个头脑灵活的人,不管是在战场上还是在改革措施上,都很有力度。他在口谕中设计的清查程序,既严密又严酷。先由中书省印造户籍户帖,印制时户籍与户帖两联合为一纸,在骑缝处统一编号,加盖印章,户籍与户帖上各有印章的一半,称为“半印勘合”,下发到各地方政府;然后由户部发布榜文,让各地方政府通知所辖百姓,都到官府去登记自家的户口和财产情况,经初步核实后,官府发给每家一份户帖;然后再调派军队下到乡村,按照登记底册挨户比对,逃避比对者或经比对所报不实者,一律发配充军;有关官吏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处斩。在清查完毕后,户籍上交户部留存,户帖则由各户收执。朱元璋利用军队清查户口,一方面是因为当时全国大部分地区都已平定下来,军队不用再出征;另一方面是因为他不相信官吏,认为军队才能更好地贯彻他的意图。

朱元璋的清理整顿,有利于土地、户口的管理规范化。这都大大减轻了百姓的负担,提高了劳动积极性,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不大力兴修水利,推广经济作物,就不能真正做好休养生息的工作,也就无法富国强兵,实现人民安居乐业。朱元璋有躬耕的亲身经历,所以,他始终重视水利建设。在朱元璋的督导之下,洪武年间,各地政府组织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修建了许多水利工程。其中规模较大的有:洪武元年(1368年),修筑和州铜城堰闸,周围二百余里。洪武四年(1371年)修复广西兴安县灵渠,筑有三十六陡渠,可以灌溉农田上万顷。洪武六年(1373年),动用民工二十五万人,疏浚开封府自小木到陈州沙河口的十八道河闸。同年,从松江、嘉兴佥发民工二万人,开浚上海胡家港,直通海上。洪武八年(1375年),命长兴侯耿炳文督率疏浚陕西泾阳洪渠堰,可以灌溉泾阳、三原、醴泉、高陵、临潼等县田二百余里。洪武九年(1376年),修筑四川彭州都江堰。洪武十二年(1379年)宁夏卫修筑汉、唐时代的旧渠,可以引黄河水灌溉田地数万顷。洪武十四年(1381年),修筑浙江海盐县海堤,又征发民工二万人修筑开封黄河大堤。洪武十九年(1386年),修筑福建长乐县海堤,防止了海潮侵淹农田,人民大受其利。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调发淮安、扬州、苏州、常州四府民工二十五万人,修筑崇明、海门溃决的海堤一百六十余里。朱元璋兴修水利一直持续到他在位的最后一年。朱元璋曾说:“耕稼是衣食的根本,民生的保障。朕曾命令各地兴修水利,可地方官们不及时执行,致使百姓深受其害。现在派你们到各地去,要召集官吏民众,趁农闲时节,因地制宜,周密规划。凡是可以蓄水以防旱、泄水以防涝的陂塘湖堰,都要加以修治。但也不要妄兴工程,祸害百姓。”水利工程的广泛兴修,增强了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改善了土壤质量,提高了农作物的产量。

耕织图朱元璋十分提倡经济作物的种植,甚至还采取强制性措施加以推广。朱元璋运用行政手段强制种植经济作物,这在今天看来似乎是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但在当时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社会条件下,却有一定的积极意义,而且也富有成效。据学者估计,明初全国种植的各类经济果木在十亿株以上,这个成绩是巨大的。明代以前,百姓穿的都是麻衣,在朱元璋的鼓励下,明初棉花的种植获得大发展,棉布已经成为百姓的通用衣着,这是服装面料方面的一次重大变革。总体来看,朱元璋推广经济作物的做法,丰富了农业生产的内容,提高了抗御灾害的能力,也为手工业生产提供了更多的原料,为以后丝织业、棉织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俗话说:“创业不易,守业更难。”朱元璋躬行修身,静心养性。从现实出发进行休养生息,分配土地解决老百姓的吃饭问题,为朱家王朝的统治打下了深厚的群众基础。

对于朱元璋的这一番作为,有人视之为“爱民如子”,有人看做为朱元璋对农民阶层的血缘情感。事实上,朱元璋的所作所为集中体现出他对稳定农民阶层重要性的充分认识,民兴才会业兴,业兴才能国兴,朱明王朝才能传之万代,臣僚们亦可分享富贵荣华。若民不聊生,就会民怨沸腾。臣僚的富贵荣华也将随之失去,皇位也不得保全。

4.以身作则,提倡节俭

节俭是兴盛的征兆,奢侈是衰亡的先声。汉有“文景之治”,唐有“贞观之治”。汉文帝刘恒、汉景帝刘启、唐太宗李世民等都特别注重节俭。朱元璋出身贫苦农家,对农民生活的艰辛有切身的体会。登上皇位后,还能身体力行,带头倡导节俭,这是难能可贵的。

朱元璋是一个提倡节俭的皇帝,由于他出身贫苦农家,不仅深深体谅农民生活的艰辛、物力的艰难,而且他还身体力行,带头倡导节俭。“自古王者之兴未有不由于勤俭,其败亡未有不由于奢侈。”这是他总结前人历史经验教训后告诫后人的一句名言。他在位期间,大力提倡节俭,反对奢侈浪费。他常常对大臣们说:“珠玉非宝,节俭是宝。”

公元1368年,朱元璋在南京正式称帝。他把提倡节俭,反对奢侈提到国家兴亡的高度上来认识。他命令有关部门将他用的车轿须用金子装饰的部分一概用铜代替。有人认为这项费用小,算不得什么,他却正色地说:“天子富足四海,不是吝惜这一点,节俭是我提倡的,我自己不以身作则,又有什么理由让大家这样做?况且奢侈腐化以至误国,追其根源都是由小到大的。”平定川蜀明朝建立后,按计划要在南京营建宫室。负责工程的人将图纸送给他审定,他当即把雕琢考究的部分全去掉了。有个官员想用好看的石头铺设宫殿地面,也被他当场狠狠地训了一顿。

有一次,方国珍派人送给朱元璋一个饰满金玉的马鞍,朱元璋坚决不收,并对来使说:“现在国家还不稳定,所需要的是大批的人才,所急用的是粮食布帛,金银宝贝没有什么用,不是我所喜爱的。”元朝的降将张相昶暗中派人上书朱元璋,劝他及时行乐,朱元璋看后大怒,将他的书信一把火烧掉了,并且说:“这个人是想当赵高呀!”陈友谅有一张镂金床,做工极为考究,江西行省得到之后,将此床送给朱元璋,他看后却说:“这同孟昶的七宝溺壶有何两样!”于是下令将其毁掉。

朱元璋还反复告诫官吏们不要骄奢淫逸。对那些廉洁奉公、勤俭朴素的官吏,朱元璋厚加奖赏,以资鼓励。

大将徐达战功卓著,但却从不恃功自傲,一直住在一座破旧的小房子里。朱元璋得知后就给他盖了座新宅院,并在院门前立下牌坊以示表彰。而对那些奢侈的官吏,则严加惩罚。

有一次,一个散骑舍人穿了一件十分华贵的衣服在宫中行走,朱元璋看到了,就问他:“这件衣服得花费多少钱呢?”他回答说:“五百贯。”朱元璋说:“五百贯钱,这足够一个数口之家的农民一年的生活费用了,而你却拿来做了一件衣服,如此骄奢,简直是太糟塌东西了。”立即命他将衣服脱掉,不许再穿。还有一次,他看见两个宦官穿着新靴在雨中走路,顿时大怒,斥责他们说:“一双靴虽是件微不足道的东西,但也都是百姓的血汗做成的,从种棉到成靴绝非一日之功,而你们却竟敢如此的不爱惜!”下令对那两名宦官处以杖刑。

为教育子孙不忘创业的艰难,朱元璋还命人把自己的艰难经历画在了宫殿里,并告诫子孙们说:“富贵易骄,久远易忘,后世子孙长在深宫,只看到富贵,习惯了奢侈,不知道祖宗起家的艰难,现在你们要朝夕看一看我的经历,不忘祖本。”他还规定,他的儿子们如要外出,近的一律步行,远的也只能骑马走十分之七,剩下的十分之三必须步行。他说:“上面朴素节俭,帝业方可久传,后世子孙,必须守此法。”有一次,他的儿子们跟从他外出,朱元璋便特意叫手下人带头,沿途到农民家中一家家地察看,看他们家里的器具物品和日常饮食。回到宫中后,他语重心长地对儿子们说:“你们都看到了吗?农民们身不离田地,手不离犁锄,一年到头劳作不停,从没有休息过。可是你看他们,住的不过是茅草屋,穿的不过是粗布衣,吃的不过是粗茶淡饭。而国家的经费却要全部由他们负担!所以我特意让你们知道,以后凡是吃穿住用,一定要想到农民生活的艰辛,要尽可能地使百姓免于饥寒。如果不顾一切,只知横征暴敛,老百姓就没有活路了!”

明代的缂丝缂丝,是用机织的,其花纹可以作不规则的变化,因须以挖梭挖花,所以正反两面的花纹相同。在明史与会典中称缂丝为刻丝。图为明代缂丝鸳鸯戏莲图,无论其构图设色,都极为优美,可谓上乘之作。

朱元璋不喜欢喝酒,因此他曾多次发布限制酿酒的命令。他不爱奢华,讲究实际。他命令太监在皇宫墙边种菜,不要建造楼台亭阁。为了让儿子们得到锻炼,他命令太监织造麻鞋、竹签自用。在朱元璋的影响下,后宫中的嫔妃也十分注意节俭。她们从不追求打扮,穿的衣裳也是洗过很多次的旧衣服。

由于朱元璋提倡节俭,反对奢侈,再加上政治、军事等方面一系列有效措施的实施,使得大明王朝日益巩固,社会经济得到了迅速恢复和发展。

5.贪我6两,枭首剥皮

在持家理财方面,朱元璋严惩贪官污吏,是历代帝王中最精打细算的一位。这对巩固和加强朱氏家族的统治是非常有利的。

贪污腐败是历朝历代都存在的问题,它会危害到皇帝的宝座和国家的安危。按现代的观点来说,贪官贪污的钱款不管是国家的还是接受个人所得的受贿款,最终损害的都是人民的利益。而在封建社会,贪污损害的可是皇家的利益。在那个时代,国家的钱对皇帝来说,就是自己的钱。谁也不愿意别人拿走自己的钱,因此历朝历代都在反腐败。朱元璋是由贫民走上皇帝宝座的,底层生活的痛苦经历让他刻骨铭心。因此,坐上皇位的朱元璋采取了中国历史上最严厉的措施来惩贪。

朱元璋制定的《大明律》,对官吏的贪污腐败处罚特别严厉。犯有贪赃罪的官吏,一经查清,一律发配到北方荒漠中充军。官员若贪污赃银6两以上,就会被处枭首示众、剥皮实草之刑。朱元璋命在各府州县衙门左侧设皮场庙,就是剥皮的刑场,贪官被押到这里,砍下头颅,挂到竿子上示众,再剥下人皮,塞上稻草,摆到衙门公堂旁边,用以警告继任的官员。

朱元璋对自己制定的法律,带头实行,而且执法相当严厉,这在中国古代封建皇帝中是少有的。

明初,朱元璋在边境地区实行茶马贸易,用内地的茶叶换取边地马匹。为了保证这一贸易的正常进行,他下令兵部严禁私贩茶叶。可是私贩茶叶到边境的事情还是屡禁不止。于是他不得不重申禁约,颁发到四川、陕西官府和卫所,严禁私贩。在这种情况下,驸马欧阳伦仍派家人周保去边境贩茶,从中牟取暴利。周保等人所到之处,横行霸道,骚扰严重。陕西布政使司官员不敢惹驸马家人,只得俯首听命,为他们征派民车数十辆。经过兰县(今甘肃兰州)河桥巡检司时,周保等人对小小的巡检司官吏更是蛮横,稍不如意,便拳打脚踢,百般侮辱。小吏忍无可忍,愤而上告。朱元璋得知此事后,勃然大怒。他不但处死了周保等人和布政司官员,而且把驸马欧阳伦也一并赐死,并嘉奖了河桥巡检司小吏。欧阳伦是安庆公主的丈夫,而安庆公主是马皇后亲生,因此很受朱元璋的宠爱。欧阳伦做了十几年驸马,但他触犯了朱元璋的法令,朱元璋为了维护法纪,整肃吏治,宁可让自己钟爱的女儿做寡妇,也不肯曲法赦免欧阳伦。为了朱家王朝的长治久安,朱元璋惩治贪官污吏的决心,是任何人都不可动摇的。

朱元璋对贪污之官,宁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他规定,凡有贪污案件,都要层层追查,顺藤摸瓜,直到全部弄清案情,将贪污分子一网打尽为止:“比如六部之中有人贪污受贿,则必深究赃款自何而来。如果是布政司行贿于六部,则拘布政司来,审问这些赃款从何得来。如果他说是从知府那里得来,则拘知府至,问赃何来,必指于州。州亦拘至,必指于县。县亦拘至,必指于民。至此之际,害民之奸,岂可隐乎?”

洪武十八年(1385年),御史余敏等告发北京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的官吏赵全德等人,伙同户部侍朗郭桓等人贪污舞弊,吞盗官粮。朱元璋抓住线索,命令司法部门依法严加追查。这个案子后来又诛连到礼部尚书赵瑁、刑部尚书王惠迪、兵部侍郎王杰、工部侍郎麦志德等高级官员和许多布政使司的官员。贪污盗窃的钱折成粮食达二十四万多石。案件查清后,朱元璋下令将赵瑁、王惠迪等人弃尸街头;郭桓等六部侍郎及各地方布政使司以下的官员有上万人被处死;有牵连的官吏几万人被逮捕入狱,严加治罪。各地卷入这个案件的下级官吏、富豪,被抄家处死的不计其数。

此案令核赃株连之人遍天下,中产以上民家被抄杀者不计其数。郭桓案,“自六部左右侍郎下皆死,赃七百万,诛连直省诸官吏,系死者数万人。核赃所寄遍天下,民中人之家大抵皆破。”

由于诛戮过甚,两浙、江西、两广和福建的行政官吏,从洪武元年(1368年)到十九年(1386年)竟没有一个做到任期满的,往往未及终考便被贬黜或杀头。用朱元璋自己的话说:“自开国以来,两浙、江西、两广和福建设所有司官,未尝任满一人。”

郭桓案发生后他更加强了在治贪方面的手段,制定了严厉惩治经济犯罪的法令,在全国财政管理上实行了一些有效的措施。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把记账的汉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为“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陌、阡”等。后又把“陌、阡”改写成“佰、仟”。汉字数字大写,在技术层面上确是重要的举措,堵住了账册上的一个漏洞,所以一直沿用到现在。

崛起于社会最低层的朱元璋,从自身的经历中深刻认识到,仅仅依靠官僚系统的内部监控,是无法澄清吏治的,因而便想借助民众的力量,完善对地方官吏的监督机制。在《御制大诰》中有一条“民陈有司贤否”,规定:“自布政司至于府、州、县官吏,如果不是尊奉朝廷号令,私自巧立名目,害民取财,允许境内的耆宿老人,以及各处乡村市井的士人君子等,连名赴京奏状。状中要详细写明有关官吏的过失恶行,事实明确,朝廷将据以定罪,更派贤良官吏以抚育百姓。如果所在布政司及府、州、县官吏,有清正廉洁、抚民有方、使百姓生活安定者,上述人等也可连名赴京奏状,使朕知道当地官吏的贤能。”

在《御制大诰·耆民奏有司善恶第四十五》中,朱元璋号召说:“今后所在布政司、府、州、县,若有廉能官吏,切切为民造福者,所在人民必深知其详。如果廉能官吏遭到不良官吏和同事们的诬陷排挤,一时不能明其公心,又因远在数千里外,实情不能上达,允许本处城市乡村的耆宿老人们赴京面奏。以使廉能官吏得到保全。自今以后,若想根除民间祸患,最好的办法,就是乡间年高有德的人们,或五六十人,或百人,或三五百人,或千余人,年终时共同商议确定,本境祸害百姓的有几人,造福百姓的有几人,赴京师面奏,朕一定根据耆老们的奏状,褒奖好官,罢免坏官,情节严重者治罪。呜呼!所在城市乡村耆民智人等,能按照朕的话,切实举行此事,天下就会太平了。民间如果不主动揭露奸顽,表彰廉能,朕就不可能及时知道,所以嘱托民众帮助朕做这件事。如果城市乡村中有包揽诉讼、把持官府,或挑拨煽动官吏害民者,允许四邻及当地人民赴京,据实面奏,朕将加以清除,安定百姓。君子一定要把朕的话放在心上,千万不能坐视纵容奸恶官吏人等害民。特此嘱托。”

《御制大诰》中还规定:各地政府对于进京面奏的百姓,不得阻拦。即使没有文引路条,也要放行。如有阻拦,官吏要被族诛。做出这一规定,朱元璋是想借助民间的力量惩治不法官吏,甚至像他所说的迫使官吏向善。皇上以爱民的救世主出现,允许百姓告官,使百姓成为保持官员廉洁的制约力,这在历史上是极为罕见的。

由于朱元璋对吏的痛恨程度超过了对官的痛恨程度,因而在《御制大诰》中他对官、吏做出了不同的规定。他在《御制大诰》中规定耆民百姓可以到京师面奏本处官员善恶,而对于吏,则不必经过这种程序,老百姓可以直接捉拿、绑缚害民吏胥,送到京师治罪。在《御制大诰·乡民除患第五十九》中,他规定:“今后布政司、府、州、县在职和赋闲的吏胥,以及城市乡村中老奸巨滑的顽民,有专门包揽词讼、教唆害人、通同官吏祸害百姓者,允许城市乡村中贤良正直、愿意为民除害的豪杰人士,共同商议,将害民者绑缚起来,送到京师,以安良民。敢有邀截阻挡者,一律枭令。途中经过关津渡口,把守人员不得阻挡。”

在《大诰三编》中,朱元璋又写上10条“民拿害民该吏”,诰文说:“以前任用的官员,都是不才无籍之徒,上任后,勾结吏员、皂隶、不才耆宿及一切顽恶泼皮,夤缘作弊,害我良民多矣。像这类无籍之徒,贪心无厌,作恶不止,若不加以禁止,民何以堪。此诰发布后,你们高年有德的耆民,以及青壮年豪杰,务必帮助朕,给良民创造一个安定环境。如果想依靠官员们替百姓辨别曲直,朕即位十九年来,还未见到一个这样的官员。今后各地官吏,若有在办理诉讼时以是为非、以非为是的,受冤枉的人可以邀集四邻,到衙门捉拿刑房的吏胥,送到京师来;若有采买物品不按价付钱的,就把礼房的吏胥捉拿来;若有赋役不均、差贫卖富的,把户房的吏胥捉拿来;若有借举保人才扰害百姓的,把吏房的吏胥捉拿来;若勾补逃军时有卖放正身、用同姓名者顶替的,邻里对证明白,就帮助被害人家将兵房的吏胥捉拿来;若有借工程科敛、卖放应役工匠的,把工房的吏胥捉拿采。如果百姓遵从朕的命令,切实举行,不出一年,贪官污吏就都变成贤人了。为什么这样讲?就因为良民都能辨别是非,奸邪官吏难以横行,这样官吏们就会都被逼得变成好人了。各地官员人等,敢有阻挡百姓拿送害民吏胥的,一律诛灭全家。”

在朱元璋的号召下,从洪武十八年(1385年)开始,全国掀起了一个捉拿害民吏胥的浪潮,大量吏胥被绑送到京师,除情节严重者处死外,绝大多数都被发配到边远地区充军。后来,朱元璋制定“合编充军”条例,专门列有“积年害民官吏”一款,为将捉拿的害民吏胥发配充军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明大彬剔红人物紫砂壶然而,贪污之风终明一代也没有好转过,虽然在朱元璋不断的残杀之后,略有好转,然而却没有根本性的改变。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在于:明代政府官员的工资太低,严重影响到官员们的日常生活,贪污就成了必然。在朱元璋看来,官员只是用来干活的,自己拿着钱养活他们,他们还敢贪污,那还得了?如果用现代人的观点来说,朱元璋肯定不是一个好雇主,在他手下干活,不仅吃饭有问题,人身安全也得不到保障。朱元璋把官员看成了工具,而没有从制度上去改善官员的待遇,贪污自然是越演越烈了。

6.废丞相,集大权于皇帝一人

朱元璋废除了丞相制度,消除了帝权与相权之争,集大权于皇帝一人,从而避免了像霍光、曹操、司马氏父子和桓温等人的“专权”,甚至于“篡位改朝”,对巩固和加强朱氏家族的统治是非常有利的。但是,朱元璋废除丞相制度后,本来该由丞相处理的政务却留给了皇帝。而作为最高统治者的皇帝主要在于统治,而不是事事躬亲。皇权加强的弊端是为维持这种极权统治而采取的各种严厉野蛮的镇压手段,制造血腥大屠杀,给明代社会的发展投下了难以抹去的阴影。

从历史上看,自秦始皇统一中国、建立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开始,地方集权于中央,中央集权于皇帝。而身居“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丞相(宰相),是辅弼皇帝处理全国政务的最高行政长官,手中同样握有重权。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由于权力分配上的不均,帝权与相权之间始终互为消长,不断发生冲突。这种矛盾斗争的结果,一方面表现为宰相的“专权”,甚至于“篡位改朝”。譬如霍光、曹操、司马氏父子和桓温等人,就是以相权压倒帝权的典型人物。另一方面,历代有所作为的君主,无不采取措施限制相权的膨胀。伊尹放太甲,成王疑周公,便是例证。

朱元璋登基之后,深感丞相的权力对他的帝业终究是个威胁,便在暗中计划废除丞相,以皇帝兼行相权的职责。朱元璋说:“秦代设相,是祸起源。宰相权重,指鹿为马。后来各代不以设相为鉴戒,相沿旧制,往往带来祸患,原因就在宰相擅专威福。”为此,他逐步推行集权计划,削弱相权,直至废相,铲除了心腹之患,终于使权力集中在自己手中。当然,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原因,朱元璋废除丞相制的措施并非到位的。

在废除丞相之前,朱元璋首先是对丞相之位的人选进行了几次大的调整。在明初,淮西勋贵与非淮西大臣之间,存在着尖锐的矛盾,淮西勋贵都是早期追随朱元璋的旧将,朱元璋对他们非常倚重。

朱元璋登基后,任命李善长为左丞相,徐达为右丞相。左比右大,李善长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由于徐达常年带兵在外作战,实权掌握在李善长手中。之后,李善长的儿子李祺又被朱元璋招为驸马,权势更加显赫,成为朝廷中掌握实权的淮西集团首领。朱元璋对淮西集团势力的日益膨胀颇存顾忌,于是在洪武四年,以年高有病为名,让李善长告老还乡,其实李善长时年仅五十八岁。在有意撤换李善长之前,朱元璋还曾经向刘基等人请教合适人选。

刘基说:“善长为元勋旧臣,能调和诸将,不宜骤换。”朱元璋道:“善长屡言卿短,卿乃替他说情么?朕将令卿为右相。”刘基连忙顿首道:“臣实小材,何能任相?”可能刘基预料到在淮西集团当权的情况下,必然会受到排挤,故而坚决不肯任相职。朱元璋又问:“杨宪何如?”刘基答道:“宪有相材,无相器。”朱元璋又问:“汪广洋如何?”刘基道:“器量褊浅,比宪不如。”

太祖又问及胡惟庸,刘基连连摇头道:“不可不可,区区小犊,一经重用,偾辕破犁,祸且不浅了。”朱元璋听后默然无言。但是后来朱元璋还是根据李善长的推荐,任用了善于逢迎的胡惟庸。刘基叹道:“惟庸得志,必为民害。”胡惟庸得知后,便对刘基忌恨在心。不过,后来的事实证明,刘基的话果然还是有道理的。

因李善长的提携,胡惟庸进入中书省,与汪广洋同任右丞相,左丞相空缺。胡惟庸入相后,由于他的精明干练很快便得到朱元璋的赏识。这期间,胡惟庸还将自己的侄女嫁给了李善长的弟弟李存义的儿子李佑为妻,结成姻亲,使得他与李善长的关系更进一步。有这样的元老重臣为后盾,胡惟庸更加胆大妄为。加上李善长的旧属们也极力帮助他,胡惟庸可谓如鱼得水。由于他逢迎有术,渐得朱元璋宠任。到洪武十年(1377年),胡惟庸当上左丞相,位居百官之首,独揽丞相之权。

随着权势的不断增大,胡惟庸独揽丞相大权,日益骄横跋扈,生杀黜陟,为所欲为。内外诸司所上的奏章,胡惟庸必先取阅,凡是对自己不利的,就隐匿不上报。他任意提拔、处罚官员,各地喜好钻营热衷仕进之徒、功臣武夫失意者,都奔走于他的门下,送给他的金帛、名马、玩好,不计其数。胡惟庸一时间权倾朝野,许多人都看他的脸色行事,而敢怒不敢言。

对于胡惟庸的所作所为,朱元璋也略有察觉,对他的擅权则非常不满。洪武十二年(1379年)九月,胡惟庸等人未及时引见占城贡使,又与礼部互相推卸责任,朱元璋一气之下,将他们尽行囚禁。由此不难看出,此时胡惟庸已经受到朱元璋的严重猜忌,其地位已经岌岌可危了。

洪武十三年(1380年)正月,涂节上书告胡惟庸谋反。朱元璋遂以“枉法诬贤”、“蠹害政治”等罪名,将胡惟庸和涂节、陈宁等处死。然而,胡惟庸被处死后,胡惟庸案远没有结束,朱元璋把胡惟庸案当作一个捕人的巨网,并不收绳,随心所欲地陆续往里装人。而且他也明知,胡惟庸案根本构不成死罪,他必须罗织更多的罪名,把此案定成铁案,让他们永世不得翻身。后来,朱元璋又给胡惟庸添上了一个十恶不赦的通虏的罪名。

洪武十九年(1386年),明州卫指挥林贤通倭事发,经审讯得知,他是奉胡惟庸的命令下海通倭的,胡惟庸谋反案有了进一步的证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又捉拿到奸人封绩。封绩本是元朝的旧臣,后来归降于明。据说他经常往来于蒙、汉之间,曾经为胡惟庸给元嗣君送过信,胡惟庸在信中称臣,并请元嗣君出兵为外应。这一下,胡惟庸通虏的罪名更加确凿了,而且,李善长也被牵连了进来。原来早在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大将军蓝玉出塞时,在捕鱼儿海地方就俘获过封绩,但是由于李善长施加影响,就把封绩给放了,并未上奏。这次封绩又被捕入狱,李善长自然难逃干系。

恰逢当时李善长为了娱老而大兴土木,因缺少工人,向信国公汤和借用卫卒三百名,以供营建。以营卒为工役,这种事情本是常事。但汤和胆小怕事,又不敢得罪李善长,因而表面应允,暗中却向朱元璋报告,这无疑是说李善长私自集结兵力。碰巧的是,京中吏民为党狱诛累,坐罪徙边,约有数百人,其中有一个叫丁斌的,是李善长的私亲,李善长便替他求免。由于朱元璋对李善长的猜忌之心日重,他不但没有答应李善长的请求,反而命令将丁斌拿获。由于丁斌曾经供事胡惟庸家,在审讯中就供出了不少李、胡两家的往来之事。这样,便认定了李存义、李佑父子伙同谋叛的罪状,立即将他们从崇明岛拘捕进京,重新审理定罪。

接着,朱元璋便颁布严敕说,李善长以“元勋国戚,知逆谋不举,狐疑观望怀两端,大逆不道”。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于是,在打天下时被朱元璋赞为萧何的77岁的李善长被赐死,其妻、女、弟、侄等一门七十余人被杀。只有李善长的长子李祺及两个儿子,因为临安公主的缘故,得以免死,流徙江浦。到此,胡惟庸案才算告一段落,网绳暂时收起。十余年来,粗粗算去,朱元璋为此案共杀了三万多人。

很明显,这是一个冤案,史学家每每论及此处,就会反讽:岂有首逆已死,同谋之人十余年始败露者?这只不过是朱元璋以胡惟庸案借题发挥,阴使狱词牵连到所有的人,以实现他的草禽之计罢了。

胡惟庸案一方面是导致大批功臣元勋被杀,另一方面是朱元璋借此废除了丞相制度。丞相制度在中国历史上延续将近两千年之久,中书省撤消以后,中国的丞相制度从此取消。明朝从此不再有丞相,什么“救时宰相”于谦、“奸相”严嵩、张居正,都不是原来意义上的丞相或宰相,而是内阁大学士或首席大学士了。

没有了丞相,皇帝的权力马上就增大了,皇帝直接统辖了吏、户、礼、兵、刑、工六部,控制了一切生杀大权。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朱元璋敕谕廷臣说:“国家罢丞相,设府、部、院、寺,分理庶务,立法至为详善。以后嗣君,其勿得议置丞相。臣下有奏请设立者,论以极刑。”

废除丞相虽然使得朱元璋一人大权独揽,牢牢地将权力控制在自己手中,满足了他个人强烈的权力欲,但此后六部处理的政务,事无巨细,最后全都汇总到他的手里。有人做过一个统计,废相之后,以洪武十七年(1384年)九月十四日到二十一日为例,8天之间,内外诸司奏札共1660份,合计3291桩事。也就是说,朱元璋每天平均要看200个报告,处理400多件事情。如此繁多的政务,朱元璋即便是精力过人,也仍然会因应接不暇而心力交瘁。尤其是定制、拟旨、批示等都要笔之于书,写成文件,此类的文书工作,更不是一个人所能操持应付的。故而朱元璋也不得不承认:“朕尝思之,人主以一身统御天下,不可无辅臣。”为了解决这一新的难题,洪武十三年(1380年)九月和十五年(1382年)十一月,独裁勤政的朱元璋先后设置了“四辅官”和“殿阁大学士”,让他们襄助侍从,以备顾问,并协助自己批阅奏章,处理政务。殿阁大学士的设立,标志着明代内阁制度的萌发。内阁制度的萌发绝不是偶然的,它是朱元璋要大权独揽而又无法不任用辅臣的必然结果。

自秦始皇统一中国时起,相权便作为皇权的补充而存在着,并且在一定程度上还是皇权的制约机制。尽管历朝历代在皇权与相权的分配上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是相权作为皇权的重要制约机制的作用是一直存在的。朱元璋废除丞相制度,使皇权在不受任何制约的条件下运作,标志着专制制度达到了极至。

废除了丞相制,君权与相权之间的矛盾得以基本解决。君权空前膨胀,这对于大明朱氏江山的稳固,自然是极为有利的。在明代将近三百年的历史中,前后在位的皇帝多达十数名,其中,有好几位是在童年时代便成为九五至尊的,有好几位则多年避居深宫,倦于理事。但尽管如此,君权还是极为牢固,并不曾出现过权倾一朝、觊觎皇位的人物。这自然与丞相制的废除有着莫大的关系。而与君权的空前膨胀相比,阁臣的作为则相形见绌。明代的阁臣绝大多数是由进士而翰林,然后再拜命入阁。这些人的人生道路基本是靠书本铺砌的,一生久在翰苑,舞文弄墨,从总体上看,他们都缺少长袖善舞的政治实践经验。像宣德年间的“三杨”和万历朝张居正那样的权臣,毕竟是凤毛麟角。在张居正当朝的时期,内阁权威曾发展到了顶峰,但这个“震主”的权臣却最终祸发身后,惨遭抄家之祸。其他的内阁辅臣大多庸庸碌碌,只知恪守皇明旧章,而极少勇于任事、敢言直谏者。于是,明代阁辅有许许多多的绰号,如“纸糊三阁老”、“万岁阁老”、“刘棉花”、“伴食中书”、“青词阁老”、“土木偶”、“魏家阁老”、“门生宰相”和“清客宰相”等等。

朱元璋一方面大力推行中央集权制度,一方面又实行与之相矛盾的政策,分封诸皇子为王,使其“屏藩皇室”。朱元璋实行分封制度的目的,一是在于加强对北方蒙古的防御,一是为了防止朝中奸臣篡夺皇位。朱元璋规定诸王可以“移文取奸臣,举兵清君侧”。虽然为防止诸王跋扈难制,朱元璋又允许以后皇帝在必要时可以下令“削藩”,但分封诸王为后来的皇位之争埋下了祸根。

7.封王建藩,加强皇室力量

在处理“国”和“家”的问题方面,朱元璋算得上是处理的最好的一个。通过封王建藩,朱元璋把“国”和“家”很好地融合在了一起,使“国”变成了“家”,使“家”变成了“国”,“国”和“家”真真正正地变成了一个“国家”。不但巩固和加强了朱氏家族的统治,而且使朱氏家族的统治也演变成了国家的统治。

为了确保朱明王朝千秋万代地统治下去,朱元璋一方面加强君主专制统治,把军政大权牢牢地掌握在皇帝一人手中,另一方面,想方设法加强皇室本身的力量,其具体的办法就是分封诸王。从洪武三年(1370年)开始,他分三次把自己的24个儿子和1个从孙都封为亲王,分驻全国各战略要地,想通过他们来屏藩王室。朱元璋说:“天下之大,必建藩屏,上卫国家,下安生民,今诸子既长,宜各有爵封,分镇诸国。朕非私其亲,乃遵古先哲王之制,为久安长治之计”。(《明太祖实录》卷五一)群臣对此自然都不敢反对,逢迎朱元璋是“封建诸王,以卫宗社,天下万世之公议”。

元朝有户领分封制度,这种制度实际上是源于蒙古时期对战争中俘获的人口、财产的分配。元代诸王主要是从封地分取赋税收入,并非裂土为王。朱元璋继承元朝旧制而有所损益,明代藩王“列爵而不临民,分藩而不锡土”(《明史稿》列传三,诸王)。诸王虽分封各地,拥有爵位,但藩府之外,没有封地和臣民。由朝廷颁给“宗禄”。除宁王、燕王、晋王拥军防边外,其余诸王只能拥有少数护卫军。在朱元璋看来,分封皇室子孙控驭各地,防止外姓臣僚跋扈,便足以“外卫边陲,内资夹辅”,使国家固若金汤,而长久之计,莫过于此了。

明初封建诸王除了屏藩国家之外,还要对付残存的北元势力。所以,朱元璋赋予了某些藩王带兵统军的大权,分封习兵事的皇子于北边军事要地,皆预军务,习称“塞王”。他们中间的诸如燕王朱棣等人在长期的军事活动中得到应有的锻炼,军事指挥才能日益提高,而政治野心也随之膨胀起来。

朱元璋虽然分封诸王,但是对诸王的要求一直是很严格的,所以,诸王尽管权力比较大,然而对于朱元璋一直都是敬畏有加的。朱元璋作为他们的父亲和皇上,也自然很难站在另外的角度来考虑诸王对于国家的某种潜在的威胁。然而,有识之士对此却是洞若观火,明初著名能臣卓敬、叶伯巨等就曾先后上书过分封的弊端。

卓敬说:“京师,天下视效。陛下于诸王不早辨等威,而使服饰与太子埒,嫡庶相乱,尊卑无序,何以令天下?”而叶居升的论证就更加理论化了。早在洪武九年(1376年),训导叶居升就“应诏陈言”,极论朱元璋“分封太侈”的隐患:“《传》曰:‘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国家惩宋、元孤立,宗室不竟之弊,秦、晋、燕、齐、梁、楚、吴、闽诸国,各尽其地而封之,都城宫室之制,广狭大小,亚于天子之都,赐之以甲兵卫士之盛,臣恐数世之后,尾大不掉。然后削之地而夺之权则起其怨,如汉之七国,晋之诸王。否则恃险争衡,否则拥众入朝,甚则缘间而起,防之无及也。”

在点明了诸候藩王尾大不掉的隐忧之后,叶居升进一步力排众议,深入分析了“疏不间亲”论点的害处:“今议者曰‘诸王皆天子亲子也,皆皇太子亲也’。何不摭汉、晋之事以观之乎?孝景皇帝,汉高帝之孙也。七国之王,皆景帝之同宗又兄弟子孙也。当时一削其地,则构兵西向。晋之诸王,皆武帝之亲子孙也。易世之后,迭相拥兵,以危皇室,遂成五胡云扰之患。由此言之,分封逾制,祸患立生。援古记今,昭昭然矣。”

在举出了西汉“七国之乱”和西晋“八王之乱”的鲜明例证后,叶居升还在奏表中为朱元璋出主意:“昔贾谊劝汉文帝早分诸国之地,空之以待诸王子孙,谓力少则易使以义,国小则无邪心。愿诸王未国之先,节其都邑之制,减其卫兵,限其疆里,亦以待封诸王之子孙。此制一定,然后诸王有圣贤之德行者,入为辅相,其余世为藩辅,可以与国同休,世世无穷矣”!

然而,此奏章却激怒了朱元璋,他认为叶居升居心叵测,离间皇室,马上将叶居升从家中逮入大狱,拷打至死。此后,就分封诸王之事再无敢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