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仙侠逆天七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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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有女郑凡

静室之中,任千寻在干什么呢?打坐?悟道?修习武技?不是,都不是。任千寻端坐在真皮座椅上,对着一台幻想牌16核32G内存的电脑。任千寻打开OICQ,熟练的输入密码。他打开“万世轮回我只爱你”一栏,可是没有任何一个头像。把我删了吗?呵呵,凡。这难不倒我。打开搜索栏,输入账号,索检出一个昵称叫做“逆时针。”的女生号码。没错,这就是任千寻初恋女友—郑凡的OICQ。添加好友,有问题,这怎么办呢?

这难不倒我们的千寻。第一个问题是:你是谁?我是你老公。第二个问题是:你为什么要加我?我想要做你的贴身保镖。这样能加上她吗?我抱有一百二十分的怀疑。自然不可能,可我们千寻为了郑凡学过黑客技术。然后任千寻怎么做的呢?攻入OICQ的主服务器修改资料。你脑子秀逗了吧,攻入服务器,你以为你是黑榜前十的超级黑客啊。盗号,多简单啊。没错呀,凡事换一个角度,换一个方法,也许会有意想不到的结果。复杂不代表高超,简单不代表低流。任千寻输入了郑凡的密码:本姑娘绝代风华。我汗!任千寻被雷到了。点开消息栏,接受了好友请求。

任千寻非常无耻的把郑凡OICQ中,任千寻OICQ备注写上了亲爱的老公五个大字。打开空间,任千寻直奔相册。浏览和很多郑凡和家人的合影。任千寻父亲和弟弟服饰低调却奢华,因为任千寻可以看到衣衫上几个英文的蝇头小字,确切的说是蝇头的单词。翻译过来就是凯文。凯文是何许人也?世界第一服装设计师啊。好大的名头,不只是好的名头还是好大的价钱呢!任千寻父亲和弟弟的特制服装价值百万美元。不错就是美元。金钱是现代社会衡量一个人社会地位重要标准。由此可见郑凡显赫的家世。想到这,任千寻不由得有些黯然,毕竟门不当户不对嘛。

任千寻定睛一看,有一组加密的照片,写着写真集三个字。然后输入密码:本姑娘倾国倾城。郑凡好自恋啊,任千寻也见怪不怪了。

无法访问本网页。坑爹啊,这可是250兆的超级光纤宽带啊。250兆,你真当我是250了。还不如当初办290兆的宽带了。任千寻这般想道。任千寻就是如此悲催的和郑凡的写真照绝缘了。砰地一声。电脑和桌子碎成了几片。自然了,任千寻此时的拳力可是4000kg。一台电脑无论质量多么好,也不可能在任千寻一怒之下幸免。此时,任千寻肉疼不已。那可是花了十好几万买的电脑啊。虽然任千寻现在身价数千万,可他还是小人物的心态。毕竟,任千寻过去一个月的生活费不过几百块,武力的强大也是在短短的几个月里提升的。

此时的任千寻陷入了无边的回忆当中。往事虽然不堪回首,可有些人却永远活在回忆中。回忆中的美好,是支撑他们的信念。显然任千寻就是这种人。

时光回到了任千寻五年级的时候,那年的寒假邂逅了他此生此世最爱的女孩。那个地点是什么呢?是英语补习班。狗血啊,人家邂逅都是花前月下,你是英语补习班。不过现实就是如此,没有那么多的浪漫,而是那么那么多的现实。当梦想和现实碰撞,活下来的是哪个?我的老师给的答案是,现实。我就不发表看法了。

那年,他11岁,她10岁。他在她的前桌,她在他的后桌,距离只有30cm,心的距离却并不近。讨厌英语的他,为了她,开始卷着笨笨的舌头,学着英语,并不具有语言天赋的他,执着的练习着每个音节。一遍,两遍,十遍,百遍。就是这般傻傻的执着,只为她那嘴角的轻笑。有时,男人就是那般的天真,那般的可笑。事与愿违,可他还是没有博得美人一笑。

那年,他12岁,她11岁。他依然在她的前桌,她依然还在他的后桌,距离依然是30cm,心的距离有点近。有一天,老师问,你们父亲的职业是什么?她说,我的父亲是医生。他红着脸说,好巧,我的父亲也是医生。这是他一生中的第一个谎言,却是那么美丽的谎言。她说,她喜欢粉色。他,一个男生恬不知耻的说,好巧,我也喜欢粉色。同学们都笑他,可我看到着却笑不出来。她说,我有一个小自己十岁的弟弟。他说,好巧,我也有一个小自己十岁的弟弟。可她不信,可是他真的有一个小自己十岁的弟弟啊。

那年,他13岁,她12岁。他还在她的前桌,她还在他的后桌,30cm的距离,心的距离已经很近。她已经对他有些好感,但矜持的她对他还是不冷不热,不温不火。这时的他已经上初一,开始叛逆。他有些灰心,开始堕落。好孩子的他开始在课上捣乱,气的老师压根痒。她以为他变了。几周后的他却放弃了还有几个月就结业的补习班。她每天望着空空的前桌,怔怔的出神,千万次的在脑中幻想他的身影。毕业那天,她拿着毕业照,看了许久许久。她撕掉了毕业照,没有他的毕业照,我…不…要。她的泪水已经不知不觉的落下。

那年,他15岁,她14岁。堕落的逃学的他,在父母的劝说下,选择了留级。此时他想起了她,那道已经模糊身影却让她觉得那么的美好。也许真的是命中注定,留级的他进入新班级的那一瞬,他看到了她,她也看到了他。四目相对,那一刻的感动溢满两人的心胸。久久的对视,他们忘记了老师,忘记了同学。此刻他们的世界只有彼此,这一刻仿佛化作了永恒。他们终于走到了一起。

那年,他16岁,她15岁。今天是他们相恋一年的纪念日。她提出了分手,他呆了,泥塑一样的站在那。一道黑影突然出现,小子,离我女儿远点。霎时间黑影对着远处的篮球架一指,篮球架炸裂了。千寻,忘了我吧,我父亲是先天强者,我们不可能在一起,珍重,珍重……黑影和丽影就这样消失在他的视线当中。

先天强者嘛?那又如何,总有一天,总有一天,我会超越你的父亲,牵着你的手,相伴一生,浪迹天涯。凡!你等着我。一定要等着我呀。